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证券简称 欧伦电气 · 证券代码 920081 · 拟上市地 北京证券交易所
签署日期 2026 年 6 月 30 日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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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eal 浙达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3011310194012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恒毅街22号1-8幢

Eurgeen欧井SONGJING松井

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GUOLIAN MINSHENG INVESTMENT BANKING COMPANY LIMITE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9,000,000股
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方式公司和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38.69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2026年7月1日
发行后总股本72,600,000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6年6月30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包括关于限售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承诺等,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程序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后的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并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环境调节设备的需求与宏观经济波动以及居民可支配收入息息相关。当前全球经济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收紧、新兴市场的债务问题严峻、地缘政治局势紧张,全球经济增长动力不断回落。若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将导致企业营收下滑、居民可支配收入下降,可能抑制环境调节设备的需求,因此可能给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带来负面影响。

(二)出口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环境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分别为 69,566.90 万元、101,408.21 万元和 116,012.92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 56.47%、62.47%和 56.97%。其中欧洲、北美、亚洲等地区是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区域。当前国际贸易形势不明朗,如未来国际贸易政策进一步趋严,公司经营业绩将面临贸易摩擦及全球供应链调整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在国际贸易战略、进出口政策等方面发生变化。近期,中美贸易摩擦呈现大幅缓和态势,但国际贸易环境总体仍严峻复杂,可能导致对公司境外销售的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拓展。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的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 13,804.58万元、20,678.81 万元和 33,172.60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11.55%、11.85%和 16.32%,占比基本稳定,金额呈上升趋势。随着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可能继续增加,若客户未来的资信状况、经营情况出现恶化或与公司合作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回,将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风险。

(四)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4.11%、27.02%和 26.00%。目前公司产品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化、汇率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有着直接影响,考虑到目前国际时局动荡、地缘政治风险加剧带来的全球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持续开发高毛利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降本增效等方式提升利润空间,则相关产品仍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五)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中境外收入分别为69,566.90 万元、101,408.21万元和116,012.92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6.47%、62.47%和 56.97%。公司外销主要以美元定价并结算,外汇市场汇率的波动会影响公司所持货币资金的价值,从而影响公司的资产价值,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中列支的汇兑损益(正数代表收益)分别为 1,615.79 万元、912.04 万元和- 373.77 万元。如果未来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或者我国汇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子公司租赁厂房无法顺利续租的风险

公司云南子公司匠圆科技的生产厂房系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公司已与出租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将相关土地及厂房出租给公司使用,租期为 5 年。但未来若出租方仍未取得权属证书,则未来租赁协议到期后,可能存在因无法续租导致匠圆科技生产场所搬迁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程度上的不利影响。

(七)募投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由于募投项目均为预测性信息,未来实施过程中面临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产业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波动以及公司客户拓展进度不及预期等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且项目建设及产能释放需要一定的周期,若出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按计划顺利推进,或产品价格、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市场拓展进展、订单获取能力等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项目投产后,若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且公司未能持续获取新增订单或现有客户采购规模下降,募投项目新增产能面临无法得到有效消化的风险,从而对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在不考虑募投项目可能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的极端情况下,除湿机、空气源热泵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摊销的增加将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和费用增加 2,928.09 万元,净利润下降 2,488.88 万元,公司将面临利润下降风险。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6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6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中期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818 号)。

根据《审阅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3月31日2025年3月31日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215,891.79191,576.7512.69%
负债总计121,080.98117,055.543.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94,350.2674,046.9327.42%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1-3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62,710.1052,653.6219.10%
营业利润6,779.576,585.942.94%
利润总额6,781.456,586.042.97%
净利润5,968.865,808.242.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96.885,829.202.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07.585,566.384.33%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业绩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公司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所处行业的国家产业政策、细分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同时,上述期间公司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保持稳定,未出现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二)2026年1-6月业绩预测经初步测算,公司2026年度1-6月业绩预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1-6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132,400-146,300124,226.996.58%-17.77%
净利润15,100-16,70014,926.601.16%-11.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00-16,50014,614.311.95%-12.90%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计划、最新经营状况等情况,公司预计2026年度1-6月营业收入约为132,400.00万元至146,300.00万元,同比上升6.58%至17.77%;净利润约为15,100.00万元至16,700.00万元,同比上升1.16%至11.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14,900.00万元至16,500.00万元,同比上升1.95%至12.90%。上述2026年度1-6月财务数据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欧伦电气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欧伦有限、有限公司浙江欧伦电气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欧井杭州欧井(杭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松井电器杭州松井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赫玛娜深圳市赫玛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匠圆科技云南匠圆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欧伦汽车欧伦(浙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松井智家杭州松井智家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欧伦新加坡OULUN HOLDINGS PTE.LIMITED(公司子公司)
欧伦泰国OULUN INTERNATIONAL ELECTRIC (THAILAND) CO., LTD(公司孙公司)
鸣伦新能源浙江鸣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子公司)
欧井香港欧井电器(香港)有限公司
欧岛电器杭州欧岛电器有限公司
德业股份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欧圣电气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格力电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家电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客户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为美的集团控股公司。此外,公司供应商中,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和芜湖威灵电机销售有限公司同为美的集团控制的境内实体,本招股说明书中将上述主体合并列示为"美的集团"
长城汽车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客户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韩国乐天LOTTE CORPORATION 。公司客户LOTTE ALUMINIUM CO., LTD.为LOTTE CORPORATION子公司
宁波罗娃公司客户中,宁波罗娃电器有限公司、宁波铁树电器有限公司和ROWAN ELECTRIC APPLIANCE LLC为同一实控人控制的境内、境外实体,本招股说明书中将上述主体合并列示为"宁波罗娃"
豪雅集团公司客户中,宁波豪雅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捷时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为关联企业且公司与其业务往来受同一框架合同约束,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招股说明书中将上述主体比照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列示为"豪雅集团"
BUBLUE公司客户中, BUBLUE LLC 、 LUMISYS LLC及ZUKUNFT LLC为同一实控人控制的境外实体,本招股
说明书中将上述主体合并列示为"BUBLUE"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客户中,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招股说明书中将上述主体合并列示为"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杭州松京公司客户中,杭州松京电器有限公司与杭州顺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浅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关联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招股说明书中将上述主体比照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列示为"杭州松京"
绿城集团公司客户中,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江苏松井公司客户中,江苏松井电器有限公司和江苏常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为实际控制人詹小英堂姐妹詹婷及詹婷之父设立的公司,本招股说明书中将上述主体合并列示为"江苏松井"
四川丹甫公司供应商中,四川丹甫机电销售有限公司为四川丹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招股说明书中将上述主体合并列示为"四川丹甫"
乐金化工公司供应商中,乐金化学(惠州)化工有限公司和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同为韩国LG化学株式会社控制的境内实体,本招股说明书中将上述主体合并列示为"乐金化工"
Amazon、亚马逊美国亚马逊公司,全球商品品种最多的网上零售商
淘宝、淘宝网阿里巴巴集团在2003年5月创立的网购零售平台
天猫、天猫商城原淘宝商城,英文简称Tmall,为阿里巴巴旗下综合品牌零售平台,提供包括网站及移动客户端等多种用户接入方式
京东、京东商城即京东旗下网上购物平台,销售家电、数码通讯、电脑、家居百货、服装服饰、母婴、图书、食品等品类,用户可通过网站及移动客户端等渠道进行在线购物
苏宁易购苏宁旗下网上购物平台,销售产品品类覆盖传统家电、3C电器、日用百货等
股东大会/股东会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
董事会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监事会
审计委员会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原监事会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招股说明书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券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立信、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锦天城、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717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970号、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297号《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805号、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298号《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法律意见书》《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2023年、2024年及2025年
报告期各期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末
专业名词释义
热交换器亦称为换热器或热交换设备,是用来使热量从热流体传递到冷流体,以满足规定的工艺要求的装置,是对流传热及热传导的一种工业应用
蒸发器输送冷量的设备,为制冷系统必不可少的四大件之一,属于热交换器的一种。低温的冷凝液体通过蒸发器,与外界的空气进行热交换,气化吸热,达到制冷的效果
冷凝器释放热量的设备,为制冷系统必不可少的四大件之一,属于热交换器的一种。将蒸发器中吸收的热量连同压缩机所转化的热量一起传递给冷却介质带走,实现散热
OBM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r的缩写,从事自主品牌商品生产,并建设销售渠道和开拓市场,经营自主品牌产品,获取相对较高的利润
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的缩写,根据客户的产品意向或自主创意开发产品,由客户选择后下订单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销售给品牌商
OEMOriginal Entrusted Manufacturer的缩写,由品牌商提供产品的外观设计、结构、图纸、工艺、产品规范和标准等产品方案,制造商负责开发和生产等环节,根据品牌商
订单生产,最终由品牌商销售
B2CB2C是指电子商务的一种模式,也是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商业的零售模式
焓差实验室空气焓差法试验室,是以空气焓差法为原理建造的测定空气调节器制冷、制热、除湿等性能的试验室
FOBFree On Board的缩写,船上交货,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
ERP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
显热当此热量加入或移去后,会导致物质温度的变化,而不发生相变。物质的摩尔量、摩尔热容和温差三者的乘积为显热。即物体不发生化学变化或相变化时,温度升高或降低所需要的热称为显热
潜热潜热,相变潜热的简称,指物质在等温等压情况下,从一个相变化到另一个相吸收或放出的热量。这是物体在固、液、气三相之间以及不同的固相之间相互转变时具有的特点之一。固、液之间的潜热称为熔解热(或凝固热),液、气之间的称为汽化热(或凝结热),而固、气之间的称为升华热(或凝华热)
单位质量的物质所含的全部热能。是热学中表示物质系统能量状态的一个参数
表冷器全称表面式冷却器。其原理是让热媒或冷媒或制冷工质流过金属管道内腔,而要处理的空气流过金属管道外壁进行热交换来达到加热或冷却空气的目的
PMC生产与物料控制(Production material control),是指对生产计划与生产进度的控制,以及对物料的计划、跟踪、收发、存储、使用等各方面的监督与管理和呆滞料的预防处理工作
逆卡诺循环逆卡诺循环是一种热力学循环过程,与卡诺循环相反,是一种在制冷系统中应用的理论循环模型。逆卡诺循环利用外界的能量从低温物体中吸收热量,经过内部的热量转换后,将高温物体释放的热量排出,实现对低温物体的制冷效果
热泵热泵是一种充分利用低品位热能的高效节能装置。热量可以自发地从高温物体传递到低温物体中去,但不能自发地沿相反方向进行。热泵的工作原理就是以逆循环方式迫使热量从低温物体流向高温物体的机械装置,它仅消耗少量的逆循环净功,就可以得到较大的供热量
工质实现热能和机械能相互转化的媒介物质
低品位热能低品位热能是指能量品质低或密度低,一般不被人们重视和利用难度较大的低温能源,如空气中具有的热能、海水具有的热能、地热具有的热能、工业废热排放的热能等。让其降低一度会放出很大的热量,但是这些能量
很难利用,故称为低品位热能
名义除湿量是指除湿机在特定环境条件下(温度27℃,相对湿度60%)连续工作一小时所能达到的除湿量,单位是kg/h
前装车载冰箱这类冰箱由汽车制造商在车辆生产阶段预先安装,必须严格遵循车规级标准,以确保在安全性、耐用性和性能稳定性方面均达到高标准
后装车载冰箱此类冰箱由车主在购车后自行选购并安装,支持家用电源、车载电源乃至电池供电,适应不同车型,具备更高的灵活性,能更好地满足个性化需求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招股说明书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697080222C
证券简称欧伦电气证券代码920081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4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53,600,000元法定代表人陈先勇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恒毅街22号1-8幢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恒毅街22号1-8幢
控股股东陈先勇实际控制人陈先勇、詹小英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挂牌日期2024年10月16日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制造业(C)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
管理型行业分类制造业(C)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家用电力器具制造(C385)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C3852)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前身欧伦有限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14 日,并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层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陈先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5.97%股份,通过欧井杭州间接持有公司 2.75%的股份,且陈先勇为欧井杭州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控制公司 61.5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陈先勇、詹小英系夫妻关系,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陈先勇直接持有公司 55.97%股份,通过欧井杭州间接持有公司 2.75%的股份,且陈先勇为欧井杭州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控制公司 61.57%的股份;詹小英直接持有公司 37.31%股份,陈先勇、詹小英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98.88%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围绕环境调节设备开展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一体化业务的综合性企业,主营产品包括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及空气源热泵四大系列。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秉持“创造更舒适的空气环境”的企业理念,以湿度调节、温度控制、空气净化、节能减排为服务方向,致力于为企业、事业单位、家庭等用户提供空气环境调控整体解决方案。目前,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电力、电子、医药、纸业、食品、农副产品、场馆、仓库、实验室等行业或领域。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环境调节领域,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通过产品的高效迭代、技术能力的持续升级构筑全方位的竞争优势。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有省级企业技术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和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同时,公司投资建设了行业内先进的焓差实验室、噪音实验室、工况实验室等,为公司自主研发和产品检测提供了坚实保障。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专利 368 项(发明专利 17 项),软件著作权 25 项。此外,公司作为第一起草单位牵头修订了《除湿机》国家标准(GB/T19411-2024),并参与起草了国家标准《厨房空调器》(GB/T46496-2025)《全新风除湿机》(GB/T20109-2025)两项、行业标准《空气源热泵烤烟房》《家用除湿机》《空气源热泵烤烟房烟叶调制技术规程》三项,以及团体标准《工业及类似用途除湿机》《商用除湿机》《家用除湿机》《“领跑者”评价要求 除湿机》《热泵变频控制器全工况运行能效评价规范》五项。

公司通过线上线下、直销经销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构建了全渠道销售和服务网络,产品遍及全国,并远销英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美国、法国、西班牙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凭借规模化的智能制造优势和非标定制能力,与美的集团、长城汽车、韩国乐天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参与了老挝南欧水电站、三峡水电站、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鸟巢、上海世博会、贵州苹果数据中心和杭州亚运会等重点工程项目。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公司及公司产品荣获政府部门及行业组织颁发的多种奖项,具体包括全国除湿机行业质量领先品牌、浙江名牌产品、电商“奥斯卡”金麦品质奖、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和 2024 热泵行业最具成长力品牌等。

欧伦电气依靠卓越的技术创新能力、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丰富的市场实践经验,形成了明显的品牌效应,获得了良好的行业认知度,积累了广泛的境内外客户

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23,182.12 万元、162,328.31 万元和 203,638.62 万元,呈良好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资产总计(元)2,032,672,393.161,745,580,321.861,194,953,951.71
股东权益合计(元)886,067,546.30686,777,720.64478,570,604.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883,181,782.69681,825,322.97472,389,667.2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4.8659.8659.38
营业收入(元)2,036,386,164.671,623,283,082.671,231,821,170.65
毛利率(%)26.1027.1324.17
净利润(元)230,041,897.58206,799,188.01141,786,522.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232,108,531.64208,027,727.67139,678,875.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219,712,289.86204,496,183.73133,644,318.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7636.0534.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28.1735.4333.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4.333.882.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4.333.882.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8,967,901.05237,039,890.72234,011,282.8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463.123.16

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一)发行人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决议,公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该议案有效期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公司拟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由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变更为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并调整募集资金用途。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与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公司上市板块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变更为北京证券交易所并调整募集资金用途。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

2026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对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

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根据股东会授权,前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进行了调整。根据股东会授权,前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二)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已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6 年第 26 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23 号)。

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9,000,000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6.17%
定价方式公司和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后总股本72,600,000股
每股发行价格38.69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倍)9.44
发行后市盈率(倍)12.78
发行前市净率(倍)2.35
发行后市净率(倍)1.83
预测净利润(元)不适用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4.10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3.03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16.48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21.17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28.17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14.30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战略配售股份中,国联欧伦电气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所获配售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交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战略配售情况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90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73,511.00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65,371.00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8,140.00万元,其中:1、保荐及承销费用:(1)保荐费用145.00万元;(2)承销费用6,005.00万元;参考市场承销保荐费率平均水平,综合考虑双方战略合作关系意愿,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支付;2、审计及验资费用:1,217.74万元;参考市场会计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支付;3、律师费用:770.00万元;参考市场律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支付;4、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2.26万元。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最终发行费用可能由于金额四舍五入或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不适用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不适用

注 1: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5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2: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5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注 3: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注 4: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注 5: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5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6: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5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注 7: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注 9: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5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计算;

注 10: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5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春
注册日期2011年4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717884755C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传真021-80508899
项目负责人王梦茜
签字保荐代表人王梦茜、孙银
项目组成员朱仙掌、许家麒、张锦涛、武粮林、江易宸、范静姝、周嘉炜、叶颖徽、邹云翔、陈超亮

(二) 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沈国权
注册日期1999年4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10000425097688X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经办律师李波、杨妍婧、朱彦颖

(三) 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注册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经办会计师蔡畅、王昌功、陶凌雪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 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英鹏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8598980
传真010-58598977

(六) 收款银行

户名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号32050161543600003264

(七) 申请上市交易所

交易所名称北京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鲁颂宾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
联系电话010-63889755
传真010-63884634

(八)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有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和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环境调节设备的研发与创新,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通过产品的高效迭代、技术能力的持续升级构筑全方位的竞争优势。公司构建了以技术研发中心为核心载体的创新研发体系,搭建了公司领导层、研发人员与业务人员深度融合的创新研发机制,通过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和标准创新,不断带动新技术转化落地、新产品应用拓展,形成了公司梯次化的技术储备、多样化的产品结构。

(一)技术创新

公司是行业内从事工业、商业和家用全品类除湿机的生产企业,凭借在除湿领域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陆续掌握了精准高效智能化霜控制技术、AI智能除湿机及红外检测水位远程控制技术、模块化及待机低功耗电路控制技术、整体式变频空调高效换热及直流变频控制技术、小管距Φ5高效换热器技术、低噪音技术、除湿机轻量化设计技术等多项行业领先技术,并在相应技术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专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专利368项)。公司的环境调节设备在质量和技术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以除湿机产品为例,其关键技术指标情况如下:
关键性能指标公司标准国家标准(GB/T19411-2024)欧洲/中国香港标准(0911-HK)北美标准(CSAC749)
除湿性能类别单位输入功率除湿量/kg(h*kW)
家用1.45-2.30≥1.4-1.70≥1.25-2.0≥1.7-1.85
商用1.8-2.30≥1.70-1.9≥1.50-2.3≥2.01-2.2
工业2.2-3.5≥2.1≥2.3≥3.4
噪音类别噪声值(声压级)/dB(A)
家用35-54≤40-56
商用48-58≤60
工业58-65一般≤60-76
化霜低温工况下除霜时间不超过完整试验周期的25%,温湿度传感器上不应有水或冰霜存在具备自动融霜装置的除湿机,其融霜时间不应超过完整试验周期的30%
注1:上述家用除湿机为名义除湿量0.16-1.40kg/h的除湿机,商用除湿机为名义除湿量1.40-2.50kg/h的除湿机,工业除湿机为名义除湿量>2.50kg/h的除湿机;注2:除湿机分类标准参考行标QB/T5688-2022、团标T/ZZB1395-2019及T/CAS436-2020;注3:欧洲标准没有对单位输入功率除湿量特殊说明,出口欧洲的产品参照中国香港标准(二)产品创新公司自设立以来高度重视产品创新,面对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变化不断推出具备新外观、新功能的新产品。目前,公司产品体系不仅覆盖全品类除湿机、移动空调、工业加湿机等常规环境调节设备,还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非标定制,提供具备耐腐蚀、防爆、抗震、抗冲击、极端温度耐受等一系列特殊功能的特种设备。此外,公司还积极调研市场需求、紧跟行业发展趋势,自主研发了面向工商业客户群体的空气源热泵和车载冰箱系列产品,报告期内相关产品陆续进入放量阶段,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生产创新

近年来,公司不断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改进生产工艺等方式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和控制产品质量。生产方面,公司注重运用工艺创新和先进管理工具改造传统产业,利用生产过程中自主摸索的工艺改进措施、先进的自动控制及信息技术来逐步实现生产的高效化和智能化。研发及质检方面,公司先后投资建设了行业内先进的焓差实验室、噪音实验室、工况实验室等,不仅确保了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还为公司自主研发和产品创新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标准创新

公司作为行业内技术领先的除湿机企业,不仅参与起草了国家标准《厨房空调器》(GB/T46496-2025)《全新风除湿机》(GB/T20109-2025)两项、行业标准《空气源热泵烤烟房》《家用除湿机》《空气源热泵烤烟房烟叶调制技术规程》三项,以及团体标准《工业及类似用途除湿机》《商用除湿机》《家用除湿机》《“领跑者”评价要求 除湿机》《热泵变频控制器全工况运行能效评价规范》五项,还作为第一起草单位牵头修订了《除湿机》国家标准,目前相关标准(GB/T19411-2024)已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发布,于 202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综上所述,公司创新特征聚焦于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生产创新和标准创新,掌握了一批具有市场先进性的核心技术,打造了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形成了一套成熟、高效的智能化生产体系,构建了一系列新进企业难以跨越的壁垒。

(五)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3,888.00 万元、5,065.71 万元和 7,037.99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分别为 3.16%、3.12%和 3.46%。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环境调节领域,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致力于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空气源热泵等环境调节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产品的高效迭代、技术能力的持续升级构筑全方位的竞争优势,形成了技术研发、生产制造、产品服务一体化的完整解决方案。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有省级企业技术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和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同时,公司投资建设了行业内先进的焓差实验室、噪音实验室、工况实验室等,为公司自主研发和产品检测提供了坚实保障。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取得了多项科技成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专利 368 项(发明专利 17 项),软件著作权 25项。此外,公司作为第一起草单位牵头修订了《除湿机》国家标准(GB/T19411-2024),并参与起草了国家标准《厨房空调器》(GB/T46496-2025)《全新风除湿机》(GB/T20109-2025)

两项、行业标准《空气源热泵烤烟房》《家用除湿机》《空气源热泵烤烟房烟叶调制技术规程》三项,以及团体标准《工业及类似用途除湿机》《商用除湿机》《家用除湿机》《“领跑者”评价要求 除湿机》《热泵变频控制器全工况运行能效评价规范》五项。公司在除湿机细分领域中市场占有率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77%、96.42%和 97.03%,实现了科技成果转化,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发行人本次发行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1.3 条之“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

根据公司盈利能力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情况,公司预计发行时市值不低于 2 亿元。发行人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分别为 20,449.62 万元和 21,971.23 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的标准;发行人 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分别为 35.43%和 28.17%,符合“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的标准。

综上,发行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2.1.3 条第一项要求。

十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等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十二、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调整,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60万台除湿机及1.5万台空气源热泵项目45,942.0045,942.00
2年产3万台空气源热泵项目9,504.009,504.00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925.009,925.00
合计65,371.0065,371.00

十三、 其他事项

无。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判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投资价值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本公司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重大风险提示”之“(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二)出口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环境变动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重大风险提示”之“(二)出口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环境变动风险”。

(三)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环境调节设备行业销售渠道变革以及智能、健康、绿色消费理念的兴起推动创新产品的不断推出,行业中涌现出一批以少数爆品为核心的企业;同时,行业内家电巨头亦不断切入环境调节设备领域,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紧跟消费趋势进行研发、设计和生产,将可能面临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包括压缩机、电器元件、铜管及塑胶件等,其采购价格会随着宏观经济变化、大宗商品价格涨跌产生一定的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成本压力,公司盈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业务规模扩展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得到扩大,市场开拓、研究开发、团队建设、品质管理、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将对公司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张,如果公司的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未能适应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将可能对公司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六)子公司租赁厂房无法顺利续租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重大风险提示”之“(六)子公司租赁厂房无法顺利续租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 13%,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利润产生影响。如果国家下调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会增加公司销售成本,在出口产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将减少销售毛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批准的编号为GR20213300048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21 年度起至 2023 年三年内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批准的编号为 GR202433004049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4 年起至 2026 年三年内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优惠影响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9.64%、11.39%及 9.75%。如果未来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以后年度不能被持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而按 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0,171.19 万元、35,045.37 万元及 41,699.80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6.88%、20.08%及 20.5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952.33 万元、1,567.73 万元及 1,900.52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4.51%、4.28%及 4.36%。若未来因公司管理不善或者客户需求发生重大变动,则会增加公司存货跌价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重大风险提示”之“(三)应收账款回收风

险”。

(四)毛利率下降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重大风险提示”之“(四)毛利率下降风险”。

(五)汇率波动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重大风险提示”之“(五)汇率波动风险”。

三、技术风险

(一)产品研发创新风险

技术创新一方面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另一方面有助于提升产品品质和开发新产品以扩大市场份额从而增加收入。由于国家及海外政策对环境调节设备产品在节能环保、降耗等方面存在持续的技术升级要求以及消费者对于环境调节设备健康化、智能化的需求,若公司不能及时扩充技术储备、引领或跟上创新步伐以提升现有产品的品质或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则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二)技术人才流失及高质量人才短缺的风险

公司技术创新需要技术过硬、知识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研发项目的投入以及高质量研发人员的需求也会逐步增大。如果未来公司研发人员流失或高质量研发人才短缺,公司的研发能力将有所减弱,从而导致公司在市场上竞争力减弱。

(三)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通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公司已拥有一系列关于环境调节设备产品设计及生产的核心技术,包括产品结构设计、外观设计、工艺技术等。核心技术对于公司开拓市场、控制生产成本至关重要。若公司相关核心技术被泄露,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从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重大风险提示”之“(七)募投项目实施效

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募投项目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鉴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募集资金到位后新增资产的运用效益不一定能立即达到原有资产的运用效益水平,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仍将通过现有业务产生的收入和利润实现。因此,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出现下降的情形,公司存在因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陈先勇、詹小英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55.97%和 37.31%的股份,另外陈先勇通过欧井杭州间接持有公司 2.75%的股份,且陈先勇为欧井杭州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先勇、詹小英合计控制公司 98.88%的股份。同时,陈先勇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詹小英担任董事,能够对公司经营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若实际控制人利用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正常运营、中小股东利益带来风险。

(二)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会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的波动、投资者对于公司的预期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存在发行股份数量、发行对象人数、发行后股东人数、公众股东持股比例等不满足北交所上市条件等情形,则为发行失败。发行失败后公司将继续在股转系统创新层挂牌。

2024年10月16日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Oulun Electric Co.,Ltd.
证券代码920081
证券简称欧伦电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697080222C
注册资本53,600,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先勇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4日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恒毅街22号1-8幢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恒毅街22号1-8幢
邮政编码311103
电话号码0571-89363380
传真号码0571-89363380
电子信箱fangwenliang@chinaoulun.com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oulun.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郑成福
投资者联系电话0571-8936338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农业机械制造;智能农机装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修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是一家围绕环境调节设备开展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一体化业务的综合性企业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及空气源热泵四大系列

二、 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 挂牌时间

(二) 挂牌地点

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股票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并公开转让,股票简称“欧伦电气”,股票代码“874628”。

(三) 挂牌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

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以来,公司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全国股转系统、北交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四) 终止挂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主办券商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民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等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11 号)要求,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9.26%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本次收购后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与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业务进行整合,由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投资银行业务整合后的业务开展主体,因此由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继续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自挂牌日以来,公司的主办券商因收购整合而发生变更。

(六) 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年报审计机构均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发生过变更。

(七) 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公司的股票交易方式是集合竞价转让方式,自公司挂牌以来未发生过变更。

(八) 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发行股票融资的情况。

(九)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十) 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先勇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先勇、詹小英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十一) 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53,600,000 股,以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53,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2,160,000.00 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本次权益分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32,160,000.00 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四、 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陈先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5.97%股份,通过欧井杭州间接持有公司 2.75%的股份,且陈先勇为欧井杭州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控制公司 61.5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先勇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陈先勇先生:1971 年 10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824197110**,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 年 1 月至 1992 年 12 月,担任开化县桐村中学教师;1993 年 1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开化建材厂综合厂木制品分厂厂长;1995 年 1 月至2005 年 5 月,任开化建材木制品公司总经理;2005 年 6 月至今,担任松井电器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0 月,担任欧伦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陈先勇直接持有公司 55.97%股份,通过欧井杭州间接持有公司 2.75%的股份,且陈先勇为欧井杭州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控制公司61.57%的股份;詹小英直接持有公司 37.31%股份,陈先勇、詹小英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98.88%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先勇先生和詹小英女士的基本情况如下:

陈先勇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节“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1、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詹小英女士:1973年6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824197306**,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1月至1996年12月,任开化建材综合厂财务;1997年1月至2005年5月,任开化建材木制品公司财务;2005年6月至2008年11月,任松井电器有限公司财务;2008年12月至2023年3月,担任松井电器监事;2009年12月至2022年10月,任欧伦有限监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此外,陈先勇、詹小英、欧井杭州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日至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各方在行使公司股东/董事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如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应按照陈先勇的意见进行表决。

(二)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陈先勇、詹小英和欧井杭州。除实际控制人陈先勇、詹小英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欧井(杭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2-07-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3MABRFWX517
出资额1,89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先勇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望梅路619号2幢41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业务(员工持股平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欧井杭州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是否为公司员工
1陈先勇普通合伙人929.2549.17%
2陈祖军有限合伙人107.105.67%
3刘伟杰有限合伙人100.805.33%
4张爱君有限合伙人88.204.67%
5余栋斌有限合伙人85.054.50%
6陈明生有限合伙人81.904.33%
7方学球有限合伙人81.904.33%
8张前文有限合伙人69.303.67%
9陈东有限合伙人66.153.50%
10陈爱芳有限合伙人63.003.33%
11曾洋有限合伙人63.003.33%
12黄名超有限合伙人53.552.83%
13谢仁标有限合伙人37.802.00%
14赵美将有限合伙人31.501.67%
15徐伟有限合伙人31.501.67%
合计/1,890.00100.00%

(三) 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制发行人子公司及欧井杭州外,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欧井杭州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五、 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53,600,000 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19,000,000 股普通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2,600,000 股,本次公开发行后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陈先勇3,000.0055.97%3,000.0041.32%
2詹小英2,000.0037.31%2,000.0027.55%
3欧井杭州300.005.60%300.004.13%
4郑成福60.001.12%60.000.83%
5本次发行新股--1,900.0026.17%
合计5,360.00100.00%7,260.00100.00%

(二)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担任职务持股数量(万股)限售数量(万股)股权比例(%)
1陈先勇董事长、总经理3,000.003,000.0055.97
2詹小英董事2,000.002,000.0037.31
3欧井杭州-300.00300.005.60
4郑成福董事、董事会秘书60.0060.001.12
合计-5,360.005,360.00100.00

(三) 主要股东间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

序号关联方股东名称关联关系描述
1陈先勇、詹小英夫妻关系
2陈先勇、欧井杭州陈先勇为欧井杭州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欧井杭州49.17%的财产份额

(四) 其他披露事项

无。

六、 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设有 1 个员工持股平台,为欧井杭州。

1、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7 月,为进行员工股权激励,陈先勇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欧井杭州。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欧井杭州直接持有公司 300.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60%。欧井杭州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欧井(杭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2年7月14日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3MABRFWX517
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先勇
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望梅路619号2幢41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2 年 7 月 19 日,欧伦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向员工施行股权激励,16 名员工与公司签署《股权激励方案》,根据《股权激励方案》,公司授予 16 名员工合计 360.00 万股股份。本次股权激励包括激励对象直接持股部分和激励对象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部分。其中直接持股部分由郑成福增资 60 万元,增资价格为 6.30 元/元注册资本;间接持股部分主要通过欧井杭州员工持股平台实施,15 名员工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300 万元出资额,对应增资价格为 6.30 元/元注册资本。本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员工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享受公司未来挂牌上市及经营业绩带来的收益。16 名获激励员工均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股权激励相关款项。上述 16 名获激励员工均承诺不存在通过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者其他类似安排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2、股权激励的授予日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本次股权激励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19 日。

3、锁定期、行权条件

根据各激励对象与公司签署的《股权激励方案》的约定,本次股权激励对象锁定期为 2 年。激励对象服务期为 5 年,自 2022 年 7 月 19 日起至 2027 年 7 月 18 日。

欧井杭州为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不存在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从事其他具体经营活动的情形。欧井杭州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的登

记备案手续。

4、对公司经营状况、未来财务状况、控制权的影响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为建立员工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激励公司中高管理层、核心技术(业务)人才和管理骨干以及公司所需的其他关键人才而设立,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状况,员工持股计划价款的缴纳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控制权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股权激励均已执行完毕。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除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外,公司无其他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与其他股东签署的特定投资约定等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七、 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一) 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松井电器
子公司名称杭州松井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6月9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俞章路88号11幢9楼903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杭州
主要产品或服务经营"松井"品牌除湿机销售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欧伦电气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2025年12月31日:13,057.47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2025年12月31日:1,190.60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2025年度:-751.90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赫玛娜
子公司名称深圳市赫玛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8月27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15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龙华广场三路5号首创商务大厦1308
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境外线上亚马逊平台业务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具体负责公司跨境电商板块业务,包括自主品牌的推广、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欧伦电气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2025年12月31日:311.95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2025年12月31日:-374.65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2025年度:-89.09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 匠圆科技
子公司名称云南匠圆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滇红生态产业园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临沧
主要产品或服务经营农业机械、制冷设备生产及销售业务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欧伦电气持股55%,赵春丽持股45%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2025年12月31日:1,115.13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2025年12月31日:641.28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2025年度:-459.25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 松井智家
子公司名称杭州松井智家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5年2月14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
实收资本20万元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恒毅街22号5幢501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杭州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境内线上平台业务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具体负责公司境内电商板块业务,包括自主品牌的推广、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欧伦电气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2025年12月31日:171.75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2025年12月31日:-15.09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2025年度:-35.09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 欧伦新加坡
子公司名称OULUN HOLDINGS PTE.LIMITED
成立时间2025年3月24日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实收资本-
注册地新加坡
主要生产经营地新加坡
主要产品或服务投资控股业务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负责未来投资海外孙公司并开展海外业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欧伦电气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
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
6. 欧伦汽车(已于 2025 年 4 月注销)
子公司名称欧伦(浙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年12月2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唐梅路17号1幢
主要生产经营地杭州
主要产品或服务经营车载冰箱生产线业务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欧伦电气持股70%,王平博持股10%,宁波明勇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中京皓达(杭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
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
7. 欧岛电器(已于 2022 年 4 月注销)
子公司名称杭州欧岛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8日
注册资本11万元
实收资本10万元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欢乐城喜悦庭4幢2110室-2
主要生产经营地杭州
主要产品或服务经营公司线上店铺的运营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具体负责公司部分境内电商板块业务,包括自主品牌的推广、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吴延辉持股90.91%,洪星持股9.09%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
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
8. 欧伦泰国
子公司名称OULUN INTERNATIONAL ELECTRIC (THAILAND) CO., LTD
成立时间2025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158万泰铢
实收资本-
注册地73/5 Mu 9, Thawi Watthana-Kanchanapisek Road, Thawi Watthana, Thailand
主要生产经营地泰国
主要产品或服务未来拟负责欧伦电气海外销售业务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海外孙公司,尚未实际经营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欧伦新加坡持股49% , MRS.URAIPORN KHONGKHAWITHUN持股31% , MISS SURAPHA KHONGKHAWITHUN持股20%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
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

注:欧伦泰国认定为公司控制子公司的原因主要系欧伦新加坡为其第一大股东且欧伦泰国唯一董事由公司员工担任,同时另外两名股东确认不谋求控制权并承诺与公司保持一致行动,公司可以对欧伦泰国的经营、财务及资金管理进行实质控制

9. 鸣伦新能源
子公司名称浙江鸣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6年1月28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实收资本408万元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唐梅路17号1幢1层101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杭州
主要产品或服务经营热泵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欧伦电气持股51%,陈建红持股49%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
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

(二) 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1、公司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公司现任董事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期限选聘情况
1陈先勇董事长2025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任、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詹小英董事2025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任
3郑成福董事2025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任
4刘伟杰董事2025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任
5王萍独立董事2025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任
6任家华独立董事2025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任
7郭峻峰独立董事2025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任
8谢志武董事2025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任

上述董事简历如下:

陈先勇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节“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1、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詹小英女士,基本情况参见本节“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郑成福先生,1981 年 11 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 年 3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任杭州西湖离合器有限公司科员、办公室主任;2009 年 12 月至 2020年 2 月,历任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20 年3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任青蛙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宇星紧固件(嘉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欧伦有限副总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刘伟杰先生,1985 年 11 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 年 6 月至2015 年 2 月,任江苏友奥电器有限公司外贸营销中心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东莞市金鸿盛电器有限公司外贸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外贸总监;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萍先生,1975 年 1 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 年 8 月至 2002 年 1 月,历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部门副经理、经理;2002 年2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部门经理;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 2 月,任浙江国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 年 3 月至 2018 年 2 月,历任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8 年 3 月至今,任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青蛙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宁波华瓷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家华先生,1971 年 4 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7 年 6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主任;2018 年 11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郭峻峰先生,1969 年 1 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0 年 7月至 2001 年 11 月,历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手机分厂生产部经理、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移动用户事业部营销副总经理、终端营销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兼战略规划部总经理;2001 年11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及集团下属北京普天太力公司总经理;2004 年 2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 年 2 月至 2009 年 10 月,同时兼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0 年 9 月至 2014年 12 月,任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历任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董事会顾问;2018 年 7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负责人;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杭州妞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10 月至 2025 年 8 月,任杭州奇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0 月至 2024 年12 月,任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实践教授;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谢志武先生,1987 年 1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9 年 7 月至2010 年 6 月,任宁波国普电器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2010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宁波民丰电器有限公司结构工程师;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慈溪市恒进电子有限公司结构工程师;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宁波煜格电器有限公司结构工程师;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经理;2023 年 2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公司监事;202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公司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情况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同意取消设置公司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议案。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

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设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公司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期限选聘情况
1陈东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2022年10月19日至2025年10月18日由职工代表大会提名,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任、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丁雯金监事2022年10月19日至2025年10月18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任
3谢志武监事2023年2月27日至2025年10月18日由监事会提名,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任
上述监事简历如下:陈东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2000年5月,任芜湖轴承厂工程师;2000年5月至2019年1月,历任美的芜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工艺主管、主任工程师、厂长;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品保中心总监;2022年10月至2025年10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丁雯金女士,1987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任杭州泛远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操作员;2010年6月至2021年3月,任杭州维丽杰旅行用品有限公司外贸单证员;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外贸单证员;2022年10月至2025年10月,任公司监事。谢志武先生,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八、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公司董事情况"。3、公司高管情况公司共有4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期限选聘情况
1陈先勇总经理2025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
2郑成福董事会秘书2025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
3张前文副总经理2025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
4黄名超财务总监2025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
陈先勇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节“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1、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郑成福先生,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八、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公司董事情况”。张前文先生,1966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年至2005年5月,任广东中山小榄东泽电机有限公司制造部长;2005年5月至2005年10月,任广东美的空调三分厂科长;2005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江苏省常州市江苏丰润集团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黄名超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7月至2007年5月,任杭州东箭贸易有限公司会计;2007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浙江星普五星电器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2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杭州尚本服饰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任杭州业盛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5月至2022年9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姓名职位关系直接持股数量(股)间接持股数量(股)无限售股数量(股)其中被质押或冻结股数
陈先勇董事长、总经理詹小英之配偶30,000,0001,475,00000
詹小英董事陈先勇之配偶20,000,000000
郑成福董事、董事会秘书/600,000000
刘伟杰董事/0160,00000
王萍独立董事/0000
任家华独立董事/0000
郭峻峰独立董事/0000
陈东取消监事会前在任职工代表监事、/0105,00000
监事会主席
丁雯金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0000
谢志武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董事/0000
张前文副总经理/0110,00000
黄名超财务总监/085,00000
陈祖军松井营销中心营销总监詹小英姐妹之配偶0170,00000

(三) 对外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在发行人处职务对外投资单位名称投资金额投资比例
陈先勇董事长、总经理欧井(杭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9.2549.17%
杭州谷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0020.00%
山东定陶火旺塑料编织有限公司20.004.44%
刘伟杰董事欧井(杭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805.33%
王萍独立董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汇上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10.00%
杭州智汇欣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12.41%
深圳市大正元医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2.75%
杭州中欣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06.73%
杭州智汇小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012.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汇润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08.57%
湖州智汇清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9.30%
杭州智汇鑫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1.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汇聚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05.00%
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0.0016.00%
杭州北明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5.001.89%
杭州智汇越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07.50%
杭州德同盛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0018.00%
杭州德道盛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0037.50%
郭峻峰独立董事杭州领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20.0060.00%
杭州领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0100.00%
领修(杭州)科技有限公司12.0060.00%
宁波超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08.33%
陈东取消监事会前在任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欧井(杭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153.50%
丁雯金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杭州英格纺织科技有限公司1.001.00%
张前文副总经理欧井(杭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9.303.67%
黄名超财务总监欧井(杭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552.83%

(四) 其他披露事项

1、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序号姓名在发行人处职位任职/兼职单位任职/兼职职务除任职外,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其他关联关系
1陈先勇董事长、总经理杭州松井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发行人子公司
深圳市赫玛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发行人子公司
杭州松井智家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欧井(杭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开化县杭州商会会长
山东定陶火旺塑料编织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先勇
之兄弟陈先发持股95.56%并担任其执行董事的企业
浙江鸣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2郑成福董事、董事会秘书宇星紧固件(嘉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青蛙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王萍独立董事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杭州德道盛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汉振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杭州德同盛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4任家华独立董事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浙江工商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5郭峻峰独立董事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实践教授
杭州领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杭州领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领修(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6谢志武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董事杭州松井电器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子公司
深圳市赫玛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子公司
7丁雯金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杭州英格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杭州松井智家电器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子公司
8黄名超财务总监杭州松井智家电器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发行人子公司
浙江鸣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发行人子公司
2、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先勇与公司董事詹小英之间系夫妻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

3、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期间成员情况变动原因
2022-01-01至2022-10-18陈先勇-
2022-10-19至2025-10-23陈先勇、詹小英、郑成福、刘伟杰、王萍、任家华、郭峻峰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025-10-24至今陈先勇、詹小英、郑成福、刘伟杰、王萍、任家华、郭峻峰、谢志武全体董事换届,同时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lt;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落实相关调整,选任职工董事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陈先勇、詹小英、郑成福、刘伟杰、王萍、任家华、郭峻峰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陈先勇为董事长,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陈先勇、詹小英、郑成福、刘伟杰、王萍、任家华、郭峻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5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职工谢志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新《公司法》相关要求增加 3 名独立董事和 4 名非独立董事,前述变动系为补选董事和建立、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前述变更未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变动情况

期间成员情况变动原因
2022-01-01至2022-10-18詹小英-
2022-10-19至2023-02-26陈东、丁雯金、田孟玉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023-02-27至2025-10-23陈东、丁雯金、谢志武监事田孟玉离任
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丁雯金、田孟玉为公司监事,自股东大会召开日起生效。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东为职工代表监事。因原监事田孟玉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2023年2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谢志武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调整内部监督机构,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主要系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落实相关调整,具体如下:
姓名变动前职务变动类型变动后职务
陈东品保中心总监、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离任品保中心总监
丁雯金外贸单证员、监事离任外贸单证员
谢志武技术研发中心经理、监事离任技术研发中心经理、董事
(3)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期间成员情况变动原因
2022-01-01至2022-10-18陈先勇-
2022-10-19至2025-10-23陈先勇、郑成福、张前文、黄名超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025-10-24至今陈先勇、郑成福、张前文、黄名超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换届
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陈先勇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郑成福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前文为副总经理,聘任黄名超为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召开日起生效。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陈先勇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郑成福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前文为副总经理,聘任黄名超为财务总监,自董事会

召开日起生效。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变更系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公司治理实际需要完善董事会及管理团队的组成之举措。发行人最近 24 个月内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及确定依据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领取的工资、奖金。在公司担任日常管理职务的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绩效奖金根据岗位年度考核情况并参考上年发放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实行聘任制,每年根据聘任协议领取固定金额的独立董事津贴。

(2)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占各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693.19632.61644.61
利润总额26,127.9123,814.9116,140.07
占各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2.65%2.66%3.99%

注:上表 2025 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金额包含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薪酬

九、 重要承诺

(一) 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类型承诺内容(索引)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股份锁定期及持股、减持意向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董事(不含2025年3月31长期有效关于股份锁定期及(三)承诺具体内容
独立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减持意向的承诺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持股5%以上股东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股份锁定期及持股、减持意向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公司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公司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公司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公司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其他股东2025年3月31长期有效关于未履行承诺约(三)承诺具体内容
束措施的承诺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公司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对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对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对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公司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欺诈发行的回购赔偿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欺诈发行的回购赔偿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欺诈发行的回购赔偿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上市后业绩下滑延长锁定期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持股5%以上股东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持股5%以2025年3月31长期有效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三)承诺具体内容
上股东的承诺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后自愿限售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董事长、总经理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后自愿限售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不存在退市相关情况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不存在退市相关情况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公司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挂牌期间不存在相关违规情况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挂牌期间不存在相关违规情况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挂牌期间不存在相关违规情况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公司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资金占用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31日长期有效关于资金占用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6年3月25日长期有效关于子公司租赁事项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4年6月21日长期有效关于外汇登记的承诺(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二) 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类型承诺内容(索引)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4年6月21日长期有效同业竞争承诺附录一:其他承诺情况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6月21日长期有效同业竞争承诺附录一:其他承诺情况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2024年6月24日长期有效同业竞争承诺附录一:其他承诺情况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4年6月21日长期有效减少或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附录一:其他承诺情况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6月21日长期有效减少或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附录一:其他承诺情况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2024年6月21日长期有效减少或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附录一:其他承诺情况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4年6月21日长期有效资金占用承诺附录一:其他承诺情况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6月21日长期有效资金占用承诺附录一:其他承诺情况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4年6月21日长期有效股份增减持承诺附录一:其他承诺情况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6月21日长期有效股份增减持承诺附录一:其他承诺情况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2024年6月21日长期有效股份增减持承诺附录一:其他承诺情况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4年6月21日长期有效劳务派遣的承诺附录一:其他承诺情况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4年6月21日长期有效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附录一:其他承诺情况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董事、取消2024年6月21长期有效未能履行承诺的约附录一:其他承诺情
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束措施的承诺况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2024年6月21日长期有效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附录一:其他承诺情况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公司2024年6月21日长期有效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附录一:其他承诺情况之"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三) 承诺具体内容

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期及持股、减持意向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自欧伦电气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欧伦电气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欧伦电气回购该等股份。

2、欧伦电气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欧伦电气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持有的欧伦电气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发行价指欧伦电气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果欧伦电气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价格调整,下同。)

3、如本人/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人/本企业持有的欧伦电气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本人/本企业将明确并及时披露欧伦电气未来 12 个月的控制权安排,保证欧伦电气持续稳定经营;本人/本企业承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本人/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减持。如拟进行减持,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5、本人/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欧伦电气,并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本企业未将违反承诺减持所得全部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从应付本人/本企业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人/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反承诺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

7、在本人/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发行价指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价格调整,下同。)

3、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免于履行承诺。

5、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保证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份不超过 1,000 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本人自公司处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前述承诺。

6、本人系欧伦电气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拟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欧伦电气,并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减持。如拟进行减持,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 3 个月;拟在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在首次卖出的30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本人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将违反承诺减持所得全部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反承诺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

8、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执行,并履行规定的披露义务。

2、如本人/本企业系欧伦电气持股 5%以上股东期间,拟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欧伦电气,并按照下列情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本人/本企业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 3 个月;(2)拟在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30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内容应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第四条规定;(3)本人/本企业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将及时公告具体减持结果。本人/本企业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司股份的,减持不适用上述情形。

3、如本人/本企业计划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减持股份,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

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协议转让的有关要求办理。

4、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直接法律后果,如给欧伦电气或其他相关主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

5、在本人/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关于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就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承诺如下:

“(一)加快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随着公司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增加,公司的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将得到有力保障。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围绕着现有主营业务,同步加大内销外销市场的拓展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并强化募集资金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在确保公司治理完善和内部控制有效的情况下,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业务流程、升级和优化产品、加强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四)执行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利润分配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给股东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承诺如下: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下:

“公司已了解并知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容,本公司承诺将遵守和执行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本人已了解并知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容,本人承诺将遵守和执行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认可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容,本人承诺将遵守和执行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在召开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稳定股价方案、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适用)。”

(4)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发行人就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如下:

“1、公司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公司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2、若公司未能依照本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本人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请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按照修订后的政策严格执行。

2、本人未能依照本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5)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2、如公司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职务降级等形式处罚;同时,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5)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2、如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将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本单位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若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票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公司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本人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或是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按照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2、如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本人若从公司处领取工资、奖金和津贴等报酬的,则同意公司停止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或是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其他股东承诺如下:

“1、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2、如本企业所作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或是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承诺为本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关于对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承诺公司已经及时、公平地披露了相关信息,本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本企业对招股说明书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7)关于欺诈发行的回购赔偿承诺

公司就本次发行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本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最终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若公司股票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进行除权、除息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3、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上述承诺为公司真实意思表达,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本次发行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利用在公司的控股地位、实际控制人地位,促成公司及时依法回购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达,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履行法定职责,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化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5、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达,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关于上市后业绩下滑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份锁定及转让限制相关事宜,特承诺如下: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24 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月。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就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事宜出台新规定或新措施,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本承诺函。

5、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9)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公司为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担保。

2、本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

3、本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切实遵守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

4、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承诺减少和规范与股份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与股份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平合理交易。涉及到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将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不利用本人/本企业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股份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2、本人愿意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间接从事构成与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3、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委派人员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如未来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拟进行与公司有同业竞争的经营业务,本人将行使否决权,以维护公司的利益;

5、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2、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本人/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股份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股份公司同类的业务;

3、本人保证本人的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遵守本承诺;

4、本人愿意承担因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1)关于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后自愿限售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的董事长及总经理,承诺如下:

“1、若公司上市后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 6 个月内,本人/本企业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

2、若公司上市后,本人/本企业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 12 个月内,本人/本企业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

(12)关于不存在退市相关情况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以下情形:

“1、担任因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对触及相关退市情形负有个人责任;

2、作为前述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对触及相关退市情形负有个人责任。”

(13)关于挂牌期间不存在相关违规情况的承诺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不存在组织、参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为违法违规交易公司股票提供便利的情形。”

(14)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现就股东信息披露事宜,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上及目前不存在其他股权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或其他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股东涉嫌违规入股、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等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5、本公司的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本公司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规定的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亦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规定的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

7、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8、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5)关于资金占用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由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除正常业务往来的一切资金往来。

3、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及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同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

4、上述承诺在公司存续且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有效且不可撤销。”

(16)关于子公司租赁事项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若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就报告期内及上市审核期间租赁房产因无不动产证、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或存在其他情形而被第三人主张权利或政府部门行使职权导致租赁房屋无法继续使用和/或被有权政府部门处罚和/或被其他第三方追索或遭受其他损失的,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相关处罚款项、第三人的追索费用,并负责及时落实其他合适的租赁房产,全额承担由此产生的搬迁、装修或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本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损害或开支。本人承诺在承担上述费用后,不会就该等费用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和/或公司其他股东行使追索权。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人同意向公司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17)关于外汇登记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先勇,承诺如下: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未办理境内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本人承诺若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因本人未办理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而遭受处罚或因此受到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足额补偿公司由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1)规范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除公司外,本人未投资任何与公司具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除公司外,本人未为自己或其他主体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2、本人承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现有业务或产品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经营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3、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本人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公司,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公司。

4、本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人同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如有)、领取薪酬(如有);(3)导致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5、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先勇、詹小英夫妇之子陈骞承诺如下:

“陈先勇、詹小英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现有业务或产品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经营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存在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本人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公司,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公司。

本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人同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导致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本人上述承诺在陈先勇、詹小英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2)减少或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公司为本人/本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担保。

2、本人/本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本人/本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本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切实遵守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

4、本人/本企业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人/本企业同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如有)、领取薪酬(如有);(3)导致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5、本人/本企业承诺自签字盖章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

(3)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

在由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股转系统关于公众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除正常业务往来的一切资金往来。

3、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及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同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

4、上述承诺在公司存续且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有效且不可撤销。”

(4)股份增持或减持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转让自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除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股份交易限制的规定外,还将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4、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本人自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转让自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除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股份交易限制的规定外,还将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5、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执行。”

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如下:

“1、本企业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转让自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除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股份交易限制的规定外,还将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3、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执行。”

(5)关于劳务派遣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公司劳动用工,将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持续保持至用工总量的 10%以下。

2、若公司因报告期内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比例超过 10%等原因,造成公司受到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任何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发生纠纷、履行任何其他法律程序或承担任何责任而造成公司的任何损失,本人将无条件给予公司全额补偿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公司的业务不会因上述事宜受到不利影响。”

(6)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如下:

“一、如本人/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若因本人/本公司违反或未能履行本次挂牌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致使公司及其投资者遭受损失,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承诺如下:

“一、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若因本公司违反或未能履行本次挂牌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十、 其他事项

无。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围绕环境调节设备开展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一体化业务的综合性企业,主营产品包括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及空气源热泵四大系列。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秉持“创造更舒适的空气环境”的企业理念,以湿度调节、温度控制、空气净化、节能减排为服务方向,致力于为企业、事业单位、家庭等用户提供空气环境调控整体解决方案。目前,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电力、电子、医药、纸业、食品、农副产品、场馆、仓库、实验室等行业或领域。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环境调节领域,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通过产品的高效迭代、技术能力的持续升级构筑全方位的竞争优势。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有省级企业技术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和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同时,公司投资建设了行业内先进的焓差实验室、噪音实验室、工况实验室等,为公司自主研发和产品检测提供了坚实保障。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专利 368 项(发明专利 17 项),软件著作权 25 项。此外,公司作为第一起草单位牵头修订了《除湿机》国家标准(GB/T19411-2024),并参与起草了国家标准《厨房空调器》(GB/T46496-2025)《全新风除湿机》(GB/T20109-2025)两项、行业标准《空气源热泵烤烟房》《家用除湿机》《空气源热泵烤烟房烟叶调制技术规程》三项,以及团体标准《工业及类似用途除湿机》《商用除湿机》《家用除湿机》《“领跑者”评价要求 除湿机》《热泵变频控制器全工况运行能效评价规范》五项。

公司通过线上线下、直销经销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构建了全渠道销售和服务网络,产品遍及全国,并远销英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美国、法国、西班牙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凭借规模化的智能制造优势和非标定制能力,与美的集团、长城汽车、韩国乐天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参与了老挝南欧水电站、三峡水电站、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鸟巢、上海世博会、贵州苹果数据中心和杭州亚运会等重点工程项目。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公司及公司产品荣获政府部门及行业组织颁发的多种奖项,具体包括全国除湿机行业质量领先品牌、浙江名牌产品、电商“奥斯卡”金麦品质奖、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和 2024 热泵行业最具成长力品牌等。

欧伦电气依靠卓越的技术创新能力、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丰富的市场实践经验,形成了明显的品牌效应,获得了良好的行业认知度,积累了广泛的境内外客户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及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空气源热泵等,其各类型代表性产品如下:

产品类别产品名称产品图示产品介绍
除湿机家用除湿机特点:拥有强力除湿、快速干衣、睡眠等多种模式,具备水满警报、自动化霜等功能,同时配备了智能恒温系统,可实现环境湿度的精准控制。部分型号在除湿的基础上,还结合了除尘、除菌、除醛等空气净化功能,能够有效优化居家环境;应用:家庭湿度调节
商业除湿机特点:整机具有高性能、长寿命、强兼容等特点,满足连续除湿需求,并配有多重保护功能,运行安全稳定;应用:适用于大面积的场所除湿,如写字楼、商场等
工业除湿机工业除湿机特点:以柜立式为设计依托,顶部直立式出风,可加大气流循环,适用于大面积场所;抽湿强劲,能有效抽除物料内部及环境中水分,快速干燥,具有高效、静音、节能的特点;拥有高精度湿度传感器,能够精准控制湿度,10%-95%湿度范围可调;应用:兼容性强,适用于各类工业场景
低温型除湿机特点:专为低温环境除湿设计(2°C-8°C),采用优化的系统、结构及冷热切换化霜设计,解决了传统除湿机低温使用,霜层分布不均,凝霜、化霜速度慢等问题;应用:适用于医药库房、低温冷藏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景
全新风管道除湿机特点:采用直流式空气处理系统,依托“小风量大焓差”的设计理念,在除湿量相同的情况下,风量仅为普通除湿机的1/3左右,空气处理效率高;兼容性强,能够有效满足不同地域环境或工艺对新风处理的要求;应用:适用于国防工程、人防工程、石化行业、航天领域、净化工程、放射性实验室、动物实验室、存放有毒有害物的仓库或车间等有除湿需求但不允许回风的场所
移动空调移动空调特点:集制冷、除湿、送风功能于一体,采用一体化设计,免安装,可移动;具备自动雾化和定时功能;应用:可应用于工厂、商业、住宅等场景
车载冰箱前装车载冰箱特点:大多数产品采用智能双温区和便捷拉杆滑轮设计,使用便捷,具有微电脑精确控温功能,可快速制冷至-20°C;应用: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游艇配套等场景
后装车载冰箱
空气源热泵采暖机超低温变频采暖机特点:应用了全维度消音超静音设计、EVI喷气增焓及全直流变频高效制热技术,运行噪音低,制热效率高,输出能力可无级调节,耗电量低且能智能除霜。此外,本设备可利用移动终端远程控制和监控,具备智能自检、自动预警及自动修复能力;应用:酒店与商业场所、工业生产、农牧业养殖、家庭住宅、公共建筑等场景
烘干机空气源热泵烘干机特点:替代日晒、锅炉、电加热等传统烘干方式,采用自动控温和显热、潜热回收系统,具有安全智能(触屏操作,智能控制)、省时省工(强风对流设计,无需人工翻动)、干净卫生(干燥房采用密闭设计)、节能环保(比传统电加热降低60%以上能耗)、经久耐用(设计寿命长达15年)、品质可控(烘干效果良好)、自动控温、运行宽广(室外运行温度为-10°C-43°C)的特点;应用:适用于农副产品、海鲜、木材等物料的生产加工
超高温除湿烘干机特点:利用外界空气能做热源,让干燥空气在干燥室与超高温除湿烘干机间进行闭式循环除湿,可以在超高温环境下将80%水分降到5-10%,并且除湿过程中放出的潜热能够实现再次利用,高效节能;应用:适用于高温特殊环境
热水机空气源热泵泳池机组特点:利用压缩机制冷循环,将池水蒸发产生的潜热转移到池水和空气中,同时通过多个冷凝器进行能量分配,从而具备泳池空间制冷制热、除湿和池水加热等多重功能;应用:泳池
空气能热水机特点:高能效低能耗,快速出水,水温恒定,水电分离,无易燃易爆隐患,环保无污染;采用智能控制和精准除霜技术,具备智能化霜、智能恒温、智能故障排除等功能;应用:酒店、宾馆、工业生产等商业场景
依据应用场景、产品形态及核心功能的不同,公司产品可分为以下几类:
类型产品特点应用场景及经典案例/客户
工业环境常规设备:能够满足某些工业或工艺的需求,可将被控环境的物电力:长江三峡水电站、黄河小浪底水电站、江苏国网、江西洪屏电站、仙居抽水蓄能水电
调节设备理参数(如温度、湿度、风压、风速)、生物参数(如空气含尘量、微生物量)等严格控制在特定范围内;非标设备:根据客户特殊环境或特殊用途定制,在具备温湿度调控、空气净化等基础调节功能的同时,还能拥有防腐蚀、防爆、抗震、抗冲击、极端温度湿度耐受、高海拔耐受等专项功能站、老挝南欧水电站等
交通: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天津地铁、北京地铁等
场馆:杭州G20峰会、北京奥运会、杭州亚运会、上海世博会、天津博物馆等
科研:清华大学实验室、福建农林大学实验室等
数据中心:贵州苹果、中国人寿、中国电信、中国人行等
轻工:贵州茅台集团、蒙牛集团、北京福兴斋糕点、浙江小王子等
其他:电子、农副产品加工等场景
商用环境调节设备性能较强,具有高性能、长寿命、强兼容等特点,能够满足商业场所连续除湿需求,并配有多重保护功能,设备故障时能够及时报警,运行安全稳定酒店:台州希尔顿大酒店、厦门瑞颐大酒店、杭州万丽酒店、晨曦国际酒店、黄山丰大国际温泉度假酒店等
地产:与绿城、融创、滨江等知名地产企业达成合作
其他:商场、写字楼等场景
家用环境调节设备外观、型号多样,可拥有除湿、烘干、空气净化等多种模式,具备水满警报、自动化霜、负离子、低噪音运行等多种功能,通过智能操作系统,能够实现对空气环境的精准控制家庭地下室、储藏室、卧室、卫生间等场景
(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具体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除湿机84,396.7341.5089,375.0755.1566,873.7254.37
移动空调81,516.1140.0956,858.3035.0847,028.0538.23
车载冰箱13,523.956.654,476.942.763,323.242.70
空气源热泵18,158.498.935,803.573.583,215.242.61
其他产品及配件5,759.712.835,558.153.432,567.932.09
合计203,354.99100.00162,072.03100.00123,008.19100.00
(四)主要经营模式1、盈利模式公司是一家围绕环境调节设备开展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一体化业务的综合性企

业,主营产品包括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及空气源热泵四大系列。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秉持“创造更舒适的空气环境”的企业理念,以湿度调节、温度控制、空气净化、节能减排为服务方向,致力于为企业、事业单位、家庭等用户提供空气环境调控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主要通过向客户提供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空气源热泵等产品获得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等后形成利润。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能够覆盖各类成本费用支出,公司盈利情况良好,盈利模式稳健。目前,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电力、电子、医药、纸业、食品、农副产品、场馆、仓库、实验室等行业或领域。

2、销售模式

公司业务包括 ODM/OEM 业务和自主品牌 OBM 业务,其中 ODM/OEM 业务销售均为线下直销,根据品牌方客户的生产订单提供产品设计、生产和交付,产品向终端客户的市场推广、品牌宣传和销售服务均由品牌方自行负责。公司自主品牌 OBM 业务采用直销、经销及代销相结合的销售体系,直销通过公司线上直营店铺和线下渠道直接对终端客户销售;经销则通过经公司授权的线上线下经销商进行销售。

(1)ODM/OEM 业务

公司 ODM/OEM 业务通常以展会和客户推荐等方式进行产品推广和客户开发,其客户主要为行业内或当地较为知名的电器品牌商及大型跨境电商企业。客户在选择其制造商时,对制造商的产品开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和品质控制能力均有着较高要求,公司凭借过硬的产品品质、及时的交付能力及适宜的价格策略获取客户,并在满足原有客户订单需求的前提下不断开拓新客户。目前,公司已经与美的集团、长城汽车、韩国乐天等知名企业达成战略合作。

公司根据客户的产品规划和订单需求,按客户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生产,或自主进行产品前期设计和开发,形成产品设计开发方案并经客户认可后,按照双方约定的方案进行试生产,公司负责提供符合方案要求的样品,通过客户确认后组织批量生产,并按客户要求发货。

(2)自主品牌 OBM 业务

公司依托成熟的产品开发及生产制造能力,积极开拓自主品牌 OBM 业务,主要通过直销、经销和代销的方式进行推广。

①直销

公司直接面对终端客户能够有效把控销售渠道和了解消费者喜好,有利于品牌建设和产品迅速迭代;对终端客户而言,直接从厂家采购能够保障产品质量并减少中间成本。

公司线下销售由各营销中心通过自身销售渠道进行,客户结构以行业内或当地较为知名的电气品牌企业及电器销售企业、新能源汽车整机厂商等为主;公司线上销售则通过京东、天

猫及亚马逊等第三方B2C平台的自营店铺进行,客户结构以个人消费者为主。②经销公司采取多品牌运营的销售策略,在当地寻找实力较强的经销商推广产品,与其签署代理合同或经销协议,并结合公司在该区域的服务团队和当地经销商的资源保障客户的服务体验。公司针对不同的品牌在全国划定销售区域,设立区域经销商,由区域经销商负责相应区域内的不同品牌产品销售、终端网点的开拓及渠道维护等工作。③代销公司与京东、苏宁易购等客户的合作属于代销模式,该模式下,由客户负责销售及客户关系维护。一般情况下,公司与代销客户采取定期结算机制,以对账单形式确认对账周期内的代销业务发生额并进行相应款项的结算。公司电商平台入仓代销模式最主要为京东自营模式,报告期内其收入在该模式下占比均在85%以上,对京东自营模式进行详细说明如下:
项目电商平台入仓代销-京东自营
平台运营方及管理模式运营方为京东自营,公司根据京东自营的要求将产品运送至京东自营指定的仓库,京东自营负责后续的物流配送
权利义务承担公司按照京东自营要求向其指定的仓库存放符合要求的商品,由京东自营对外销售产品并与公司结算货款,终端消费者签收或系统默认签收前存货毁损灭失风险由公司承担
结算方式商品验收入库45天后,京东开始为公司结算,结算单核定付款日起7个工作日付款,结算金额为账期内实际已完成销售产品相应的销售金额
发出商品权属和退换货政策发出商品归属于公司,接受京东自营任何原因的退货
销售数量或金额相关承诺京东自营销售公司产品毛利率维持在一定的水平,如存在促销活动等降价行为,则公司有义务补足差价
赔偿机制公司产品对京东造成名誉损失、迟延交货等情形的,公司负有赔偿责任
退换货结算约定公司需接受京东任何原因的退货,货款结算时直接扣减退货产品金额后付款
如上述表格所示,电商平台入仓代销模式下公司根据京东自营平台要求将产品发往其指定仓库时产品控制权尚未实现转移,产品的权属风险仍由公司承担,此时产品存放虽进行转移但未对京东自营平台实现买断式销售。在京东自营平台对其终端客户实现销售并向公司提供销售完成结算单时,产品的权属、风险完全转移,公司确认收入。3、采购模式公司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向原材料生产商或贸易商采购原材料并通过采购订单确认具体采购标的、数量、金额、交期等内容。

在供应商选择上,公司会从质量、交期、价格及服务等多维度进行考核,由公司采购部组织,品保部、研发部、PMC 部及工艺部集体评审决策,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

公司对部分原材料采用安全库存管理,在公司仓库储备一定安全库存量,以提高订单响应速度,实现快速生产与交付。对于铜管、铝箔、钢材、塑料粒子这类价格容易大幅波动的原材料,公司会在安全库存范围内适当调整原材料采购计划,通过备货提前锁定原材料价格。

4、生产模式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除湿机、移动空调及其他环境调节设备产品。对于以 OEM、ODM 模式销售的产品,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需求,按照产品性能、规格、数量及交期要求,确定生产计划和相应的交货计划并组织生产。对于以“松井”、“欧井”等自主品牌销售的产品,公司在“以销定产”模式的基础上,辅以一定的“备货式生产”,以缓解公司产品销售旺季时的生产压力。除了常规制造中心外,公司还设置了非标制造中心,可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非标定制化设计、生产及安装维保,以满足不同行业客户对空气温湿度调节的特殊要求。

考虑到部分生产工序技术含量及自主加工性价比较低,公司将配件喷塑、电镀、防爆处理、防腐等工序委托给外协厂商加工。公司严格控制各生产环节的配合情况及衔接进度,对委外加工零件与自产零件执行同等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以保证产品质量。

公司建立了智能化、信息化的制造体系,拥有配套齐全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及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同时公司设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管理与执行部门,统筹生产排期、精益管理、设备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监控等工作。公司生产过程采用行业先进的一体化流水线和成熟的工艺路线完成环境调节设备的生产。

5、采取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变化趋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了成熟的自主生产经营模式,专注于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空气源热泵等多品类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公司所处行业的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公司产品特点及其应用、公司所处行业上下游联动关系、市场竞争情况是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采用当前经营模式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方向和定位,经营模式稳定,预计公司未来经营模式与同行业公司亦不会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期间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始终聚焦于环境调节领域,以湿度调节、温度控制、空气净化、节能减排为服务方向,致力于为不同行业客户提供空气环境调控整体解决方案。设立之初,公司以除湿机产品为核心产品,致力于在工业领域创造高品质的除湿机产品和服务。经过长期的业务经验积累、技术迭代与升级,公司逐步将产品应用场景和产品种类延展,将除湿机产品应用领域从工业扩展至工业、商用、家用等多个运用场景,并研究开发移动空调、车载冰箱、空气源热泵等多品类产品体系,以满足客户多层次需求。公司形成了以环境调节设备为核心的产品架构体系,产品版图囊括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空气源热泵等四大系列产品,公司发展为一家业内知名的空气环境调控方案提供商,产品广泛用于电力、电子、医药、纸业、食品、农副产品、场馆、仓库、实验室等行业或领域。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和业务流程

1、公司组织架构
(1)公司组织架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部门组织架构图如下:

(2)公司部门职责介绍
序号部门主要职责
1总经办明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打造员工认同并遵守的价值观、经营理念与企业精神;负责规范组织架构及授权管理程序,保证公司组织架构设计科学合理,权责分配有序,负责公司体系策划和监督,保证公司有序运行;提升公司整体信息化水平,提高公司日常经营工作效率;规范行政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公司行政资产安全性、完整性;高效有序地实施行政支持职能,为企业的运行提供资源和保障,保证公司正常平稳运转
2财务中心负责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按照资金管理原则,组织公司财务活动,处理一切经营管理活动的财务关系;规范编制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合法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筹资规划,保证公司资金充足;对公司投资项目进行有效监督,保证投资回报可回收;加强公司成本管理,有效利用成本效益原则,减少资源浪费,提高项目效益;通过预算管理的管控方式,完善公司管理要求,加强资金规划的合理性;负责印章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物料、项目的核价,负责大宗物料采购时机决策,以降低公司采购成本
3人力资源中心建立梳理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部门职能分配明确、职责清晰、权限规范;将人力资源规划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契合,不断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结构;通过有序的招聘、试用、培训、晋升、考核、调岗、开除等工作,不断提升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奠定资源基础
4营销中心负责公司"欧井"、"松井"品牌国内销售以及外贸销售工作;落实公司市场开发与品牌建设工作,形成市场区域效应与品牌口碑双高效应;促进公司销售稳定增长,扩大市场份额,保证合理利润,规范销售行为,在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防范产品销售管理过程中的各种潜在风险,并减少潜在的坏账、成品呆滞损失风险;及时准确地对客户反馈的问题提供相应的服务,保证销售业务的顺利进行;负责按市场需求进行合理的产品策划
5技术研发中心负责规范研发项目管理与经费控制,规划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规范产品设计的管理工作,包括研发立项、研发过程、进度控制、新技术/新材料导入、研发标准化管理、研发设计管理等相关流程;提高产品研发效率及质量,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负责制定公司企标、积极参与和公司产品相关团标、行标、国标的编制工作
6制造中心负责公司大生产各环节:结合订单要求及公司产能有序排产,负责组织供方评价,引入符合公司战略需要的供应商、及时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照适时、适量、适价的原则组织采购,依据JIT模式进行物料组织和仓储管理,加快物料周转率、降低材料库存,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将生产任务细分到各制造车间、各总装线并坚决执行;根据公司年度规划,做好大宗物料适时备货、提前识别并解决制造瓶颈问题,完成年度生产目标;监督成品库存、及时预警
7非标制造中心负责对接公司非标定制客户的产品设计及生产工作;结合客户需求落实研发、采购、生产、检测及安装交付工作,确保交付时效、交付质量;对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进行控制,确保公司非标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负责非标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维护公司品牌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
8品保中心负责公司质量全流程策划与落实,参与供方/分供方评价,负责从供方辅导、来料检验、过程控制、成品质量控制及售后体系管理;负责新品可批产验证和审批,负责非关键件新供方引入物料验证和审批;负责传递、分析、处理公司的质量相关数据;负责公司产品售后质量问题分析和改进,给生产和研发提供质量管理信息,不断优化和提升公司整体质量水平,强化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9证券事务部负责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取消监事会前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管理保存公司"三会"及董事、股东相关资料;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负责对外投资的调研和实施指导
10内审部负责组织内控评价工作,出具内控评价报告;审核监督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各式经济活动,独立出具内部稽查审核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2、主要生产流程

公司的环境调节设备产品类型较多,产品的工艺流程大体相同,以除湿机为例,其主要工艺流程及核心零部件如下:

上述流程中的塑料件、热交换器(即蒸发器、冷凝器)、钣金件为公司自主生产,对应生产或设计工艺流程如下:

(1)塑料件

(2)热交换器

(3)钣金件

(七)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1、公司所处行业性质

根据《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05 号)以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 号),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制药、造纸、酿造、发酵、纺织、制革。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C3852 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不属于相关法规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综上,公司业务不涉及重污染行业。

2、排放和处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公司按照环保部门

要求建设和运行环保设施,建立和运行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了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应对可能存在的环保风险,持续改善和维护环保设施。公司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对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进行检测,确保公司污染排放情况符合环保要求。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主要处理设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污染物种类污染物名称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废水生活污水公司设置有专门的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现有车间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综合调节池、沉淀池、气浮池、污泥池、酸加药桶、PAC加药桶、PAM加药桶、外排池等)100%进入生化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工业废水
废气非甲烷总烃公司喷塑粉尘、破碎粉尘通过滤筒装置除尘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固化废气、注塑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去除有害物质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焊接、激光切割废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高温脱脂废气通过水喷淋、光催化、活性炭吸附等方式分解、吸附、处理有害物质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丙烯腈
苯乙烯
厂界噪声噪声公司合理布局项目生产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理
厨余垃圾环卫部门处理
废机油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润滑油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聚脂粉采用专门容器集中收集回用
边角余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
污泥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属于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的行业类别,已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较少,主要是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不存在重污染情况。公司已严格依照《环境保护法》《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应防治措施,以确保污染物的排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 行业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专业从事环境调节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 制造业”之“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之“C385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之“C3852 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公司所属行业自律组织包括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

主管部门/自律组织主要职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行业相关发展方针政策,进行中长期规划,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审批行业相关事项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态势并对行业发展提供指导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参与政府有关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的研究,提出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和立法建议;开展行业数据统计调查,收集、分析,为会员、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和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的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行业准入标准,开展协会标准的制定工作;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新技术的交流与推广,推动新技术在本行业中的推广和应用;促进国内、国际贸易活动开展等
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对政府制定的针对本行业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改革与发展方向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分类,规范行业发展;参与制冷空调行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及修订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标准;在本行业内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制冷空调行业技术与经济信息数据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序号文件名文号颁布单位颁布时间主要涉及内容
1《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发改环资〔2025〕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25年1月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继续支持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将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4类家电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12类家电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
政策的通知》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2《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7号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4年8月各地要统筹使用中央与地方资金,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各地自主确定上述8类家电的具体品种。鼓励地方结合当地居民消费习惯、消费市场实际情况、产业特点等,对其他家电品种予以补贴并明确相关补贴标准
3《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国务院公报(2024年第2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2024年7月积极扩大绿色消费。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拓展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和规模,适时将碳足迹要求纳入政府采购。引导企业执行绿色采购指南,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转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绿色积分等途径,鼓励企业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节水器具、节能灶具、绿色建材下乡活动
4《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国务院2024年5月加快用能产品设备和设施更新改造。动态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加快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推进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等更新升级,加快建筑节能改造。与2021年相比,在运高效节能电机、高效节能变压器占比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10个百分点以上,在运工商业制冷设备、家用制冷设备、通用照明设备中的高效节能产品占比分别达到40%、60%、50%
5《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建城规〔2024〕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4年3月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能效等级不满足工业锅炉节能水平或2级标准、烟气排放不达标的燃煤锅炉。重点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优先改造为各类热泵机
方案》组。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
6《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国办函〔2023〕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7月开展绿色产品下乡。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予以适当补贴,按照产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建材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7《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发〔2022〕107号商务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3年6月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满足消费者多元化消费需求。加大绿色智能家电相关知识宣传力度,传播绿色、智能、健康的家电消费理念。制定完善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保障家电企业公平参与的工作机制,大力推广通过认证的绿色智能家电,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家电产品。扎实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
8《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3〕178号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2023年2月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以节能降碳为重要导向,以能效水平为重要抓手,聚焦重点、先易后难、统筹有序推进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分领域制定实施指南并持续完善,加强对地方和行业企业工作指导。首批聚焦实施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用电器等产品设备,推动相关使用企业和单位开展更新改造,统筹做好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密切跟踪、及时总结上述领域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工作进展,适时将工作重点扩大到其他产品设备
9《推进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工信厅联消费〔2022〕20号工信部、住建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8月面向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产业升级需求,以创新为引领,以应用促发展,大力推动家居产业协同联动、融合互通、智能互联,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巩固提升国际竞争优势,以优质供给引领消费,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支撑
10《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商流通发〔2022〕107号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2022年7月完善绿色智能家电标准,推行绿色家电、智能家电、物联网等高端品质认证,为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提供指引。深入实施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推进智能家电产品及插头、充电器、遥控器等配件标准开放融合、相互兼容、互联互通。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推广互
联网智能家电全场景应用。鼓励发展反向定制(C2M)、个性化设计、柔性化生产和智能制造
11《五部门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2〕68号工信部、人社部等五个部门2022年6月利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围绕基础材料、零部件、软件、工艺、元器件和产业技术基础,加快补齐轻工产业短板。推进轻工业计量测试体系建设,加快计量测试技术、方法和装备的研制与应用,提升整体测量能力和水平。深入实施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促进成果创新示范应用。大力开发塑料制品、家用电器、食品等行业高端专用装备
12《"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规〔2021〕207号工信部、发改委等八个部门2021年12月面向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电力装备、医疗装备、家用电器、集成电路等行业,支持智能制造应用水平高、核心竞争优势突出、资源配置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打造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可信交互、生产深度协同、资源柔性配置的供应链
13《2023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国务院2021年10月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动严寒、寒冷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2021年3月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制造业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15《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0年10月推进终端用能领域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推广新能源汽车、热泵、电窑炉等新型用能方式
16《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2020年5月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智能制造
(三)发行人所属行业发展概况及未来发展趋势环境调节设备主要是指具有改变或调节环境功能的新型设备,是对除湿机、空调、加湿器、新风、热泵、吸尘器等几类产品的总称。环境调节设备不仅常见于家居领域,还广泛应用于电力、电子、医药、纸业、食品、农副产品、展览馆、体育馆、仓库、实验室等工业领域。环境调节设备以满足细分客户的特定需求为主,通过风机将空气吸进机器,经过热交换系

统把空气中的水蒸气冷凝成水珠,然后将处理过后的空气排出机外,调节空气中的相对湿度和温度,从而为人或物提供相对合适的空气环境。对于家庭客户来说,适宜的空气环境能够为用户健康提供保护,尤其是罹患风湿、呼吸系统疾病的病人以及老人、产妇与婴幼儿;对于工业客户来说,通过环境调节设备,能够满足各类工业设备、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在特定环境下的运行、维护和储存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工业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家用领域的消费者对调节空气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具备调温、调湿、净化、烘干等功能的环境调节设备越来越受到市场的青睐,行业规模持续扩容,呈现出良好的市场前景。

1、除湿机行业发展概况和趋势
(1)行业发展概况

除湿机又称为抽湿机、干燥机、除湿器,通常由压缩机、热交换器、风机、水箱、机壳及电脑(或机械)控制器组成。其工作原理是利用风机将潮湿空气抽入机内,通过热交换器使空气中的水分冷凝析出,随后将处理过后的干燥空气排出机外,如此循环可实现调节所处环境湿度的目的,从而为相应人员、物品、设备或工艺提供相对适宜的空气环境。

依据应用领域的不同,除湿机可分为工业除湿机、商用除湿机和家用除湿机三大类。其中,工业除湿机主要应用于电力、电子、医药、农副产品、纸业、食品等工业领域;商用除湿机主要应用于商场、写字楼、酒店、停车场等商业场所;家用除湿机则通常应用于地下室、储藏室、卧室、卫生间等家居空间。

①除湿机行业整体趋势向好

近年来,受益于国内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海外需求的持续上升,中国除湿机行业整体趋势向好,根据产业在线《2025 年中国家用除湿机年度研究报告》,2019年-2025 年中国除湿机行业销量年复合增长率为 5.07%,呈现上升趋势。

2024 年,受全球经济回暖、供应链和地域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除湿机行业销售规模有所上升,全年累计销量 1,290 万台,同比增长 36.7%。从细分产品来看,中国除湿机市场以家用除湿机为主,2024 年销量为 1,248 万台,同比增长 38.1%,而工业除湿机虽然占销量的比重较低,但由于应用领域的扩大,其 2024 年销量为 42 万台,同比增长 2.9%。2025 年,除湿机行业销售规模为 1,143.4 万台,较上年高基数水平有所回落。从细分产品来看,家用除湿机受宏观经济波动、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及需求阶段性释放等因素影响,全年销量为 1,102.9 万台;工业除湿机销量为 40.5 万台,在下游应用需求相对稳定的支撑下,波动幅度较小。

②以出口为主,海外发达国家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考虑到国内外气候、经济、消费观念等方面的差异,国内除湿机企业销售仍以海外市场为

主。

根据产业在线数据,2025 年中国家用除湿机出口销量为 955 万台,占家用除湿机总销量的 86.58%。从细分区域来看,中国家用除湿机向亚洲出口量为 338.4 万台,占除湿机出口市场的份额最大,占比为 35.4%,其次为北美洲市场和欧洲市场,占比分别为 30.4%和 28.1%;分国别来看,美国是对中国除湿机产品需求量最大的国家,其次为韩国和日本,前者主要受北极气流携带的大量水分影响,日常环境湿度较高,后者处于沿海地区,受海洋性气候的影响,其环境湿度也常常处于较高水平。

2020-2025年中国家用除湿机内外销结构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

③国内除湿机普及率较低,行业发展空间较大

根据产业在线数据,在欧美、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及地区,家用除湿机产品的家庭普及率在 30.00%-45.00%左右,而中国目前的家用除湿机普及率仅为 5.8%,其中中国内陆普及率为4.8%,远远低于前述发达国家水平,可见家用除湿机在中国仍有着巨大的市场空间。

2025年全球重点国家及地区家用除湿机普及率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

2025年中国内陆及港澳台地区家用除湿机普及率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和健康意识的普及,除湿机国内市场有望实现快速发展,市场前景广阔。

④工业除湿机国内市场需求广阔

近年来,随着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日渐精密的工业技艺及流程对工业环境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能够调节环境温湿度的工业除湿机逐渐受到青睐。

此外,工业除湿机的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泛,除了车间、仓储、地下车库等传统场所需要除湿机来进行湿度和温度调控,数据中心、5G 基站、医药、新能源电池、航空交通等新兴领域对工业除湿机的需求也随之增长,工业除湿机已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行业发展趋势

①除湿机性能往智能化与网联化方向发展

除湿机将与智能家居系统深度融合,实现场景联动和数据共享。用户可以通过手机 APP或语音助手随时随地控制设备,无需手动操作,提高操作便捷性,实现智能化管理。未来云平台及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将使实时数据采集、远程操控、故障诊断、使用指导等功能成为可能,AI 算法将广泛应用于除湿机,实现个性化湿度调节和运行模式优化,通过算法优化运行策略,降低能耗,提前发现产品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减少用户维修成本。

②绿色环保材料和技术的运用成为行业主流发展方向

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行业发展重点之一将是新型环保材料和技术的应用,如新型环保冷媒的使用、节能技术的持续优化、清洁能源的使用等。通过优化设备运行参数和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设备在实现高效净化的同时,大幅降低能耗,将有效降低环境调节设备的能耗和碳排放,推动行业向更加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2、移动空调行业发展概况和行业发展趋势

移动空调与家用分体式空调工作原理类似,搭载压缩机使用制冷剂进行制冷。移动空调无需复杂的安装过程,仅需要简单的排气管道连接和电源接通,即可迅速投入使用。

相较于家用分体式空调,移动空调的最大优点是可移动,尤其适用于不方便安装分体式空调、短时间制冷、移动制冷等需求的场景,例如露营和户外休闲、出租屋制冷、驻车制冷等。移动空调还具备节能环保的特点,符合现代社会对绿色生活的追求,一些先进的可移动空调采用了高效制冷技术和环保冷媒,能够在保证制冷效果的同时,降低能耗和碳排放,不仅有助于减少能源消耗,还有助于降低用户的电费支出。

(1)行业发展概况
①全球移动空调市场以海外市场为主

海外市场是全球移动空调市场的主要市场。根据贝哲斯咨询数据,2023 年全球便携式空调市场规模为 11.56 亿美元,预计到 2030 年其规模将达到 14.92 亿美元。

中国移动空调销售以出口为主。根据产业在线统计数据,2025 年中国移动空调销售总量为 703.3 万台,其中出口销量为 647.8 万台,占销售总量的 92.11%。

中国移动空调出口的主要市场为北美洲、欧洲。根据产业在线公开数据,2025 年北美洲、欧洲市场合计占出口销售总量的 63.6%。一方面,受全球厄尔尼诺气候影响,全球高纬度地区同比最高气温不断被刷新,欧洲、北美市场制冷需求增加;另一方面,人工安装费高昂、欧洲老建筑外立面不能加装外机等因素影响下,可移动、室内外一体机、免安装的可移动空调成为了海外空调市场偏刚需性产品。

2020-2025年移动空调出口市场占比(分洲别)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

②近年来国内移动空调市场规模增长态势明显

从国内市场的需求端来看,移动空调的制冷能力和制冷舒适性通常比分体式空调差,噪音更大,而且高性能的移动空调价格与分体式空调相比没有明显优势,导致移动空调的接受程度低。

移动空调能够打破传统挂式、柜式、中央空调的空间限制,为露营和户外休闲、出租屋制冷、驻车制冷等场景提供新的解决方案。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空调使用空间的多样性拓展,移动空调增长态势明显。据产业在线统计数据,2025 年中国移动空调总销量为 703.3 万台,与2024 年度销量基本持平,2023-2025 年度复合增长率达到 10.46%。

2023-2025年中国移动空调销售规模情况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

随着居民消费升级,国内露营活动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青睐,露营行业市场空间愈发广阔,极大程度拉动了移动空调内销市场的需求。根据 iiMedia Research 数据,中国露营经济核心市场规模和带动市场规模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24 年中国露营经济核心市场规模达到2,139.7 亿元,同比增长 60.4%,带动市场规模为 11,554.5 亿元,同比增长率为 46.8%。预计2030 年中国露营经济核心市场规模将上升至 4,879.8 亿元,带动市场规模将达到 23,998.5 亿元。根据《2024 淘宝天猫空调行业趋势白皮书》,2023 年淘系户外空调浏览 UV 较 2022 年增长超 10%,2023 年同时购买露营装备与户外空调人数较 2021 年增长超 30%。

数据来源:iiMedia Research

(2)行业发展趋势
①行业参与者增加,市场竞争更为激烈

目前,移动空调行业市场参与者主要为 LG Electronics、Daikin、Panasonic、海尔、格力、美的等国内外知名家电制造商。根据产业在线公开数据,2023 年中国移动空调内销市场 Top5品牌份额占比达 62.2%,出口市场 Top5 品牌份额达 72.80%。由此可见,移动空调市场头部效应较为明显。

2019-2023年移动空调内销市场头部品牌份额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

2019-2023年移动空调出口市场头部品牌份额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

根据《2024 淘宝天猫空调行业趋势白皮书》,2023 年淘宝天猫空调市场入驻商家数量和在售商品数量同比稳步增长,从不同类型空调来看,挂式空调和柜式空调是供给主力,移动空调供给迅速提升。随着移动空调行业市场参与者越来越多,移动空调行业市场竞争将逐渐激烈。

②智能化、环保化、个性化将成为移动空调市场的主流趋势

随着科技的发展,移动空调行业也迅速进入了技术革新阶段。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的融入,移动空调产品将实现更智能、更便捷的控制方式。例如,用户可以通过手机 APP远程控制空调的运行状态设置温度、模式和定时等功能,从而提高使用的便捷性和舒适度。此外,智能温控调节及能效优化功能也将成为移动空调产品的重要卖点。移动空调的智能化发展将越发凸显移动空调与传统空调相比的便捷性,体现移动空调适配的使用场景多样化的特点。

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政府对节能减排政策的支持力度加大,绿色能效的移动空调产品将迎来更大的市场份额。未来,具备高效制冷技术、环保节能技术的移动空调产品将成为市场的主流趋势。

随着个人消费者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他们对于空调产品的功能、外观等方面将有更多元化的选择要求。未来,移动空调企业将更加注重市场调研和用户需求分析,提供符合用户需求的定制化、个性化产品和服务。

3、空气源热泵行业发展概况和趋势

热泵是一种利用逆卡诺循环原理,在高位能(一般为电能、热能)的驱动下,将低位热源的热能转移到高位热源的节能装置,从而为住宅、商业和工农业提供采暖、烘干及热水服务。由于热泵利用的能源通常为可再生能源(空气、水或土壤),因此具备高效、节能、绿色、环保的特点,使用热泵能够在有效降低化石燃料依赖并助力各行各业提升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节能减碳。

空气源热泵机组由蒸发器、冷凝器、压缩机、膨胀阀四大主要部件构成封闭系统,其内充注有适量的工质。机组运行基本原理依据是逆卡循环原理:液态工质首先在蒸发器内吸收空气中的热量而蒸发形成蒸汽(汽化),汽化潜热即为所回收热量,而后经压缩机压缩成高温高压气体,进入冷凝器内冷凝成液态(液化)把吸收的热量发给需要的加热的水中,液态工质经膨胀阀降压膨胀后重新回到膨胀阀内,吸收热量蒸发而完成一个循环,如此往复,不断吸收低温源的热而输出所加热的水中,直接达到预定温度。

(1)行业发展概况

热泵(Heat Pump)是一种在高位能(一般为电能、热能)的驱动下,将低位热源(通常是空气、水或土壤)的热能转移到高位热源的节能装置,从而为住宅、商业和工农业供暖、烘干及热水服务。根据中国节能协会热泵专业委员会的相关数据,空气源热泵是热泵行业最主要的细分子行业。根据功能和应用场景不同,空气源热泵产品可进一步分为采暖机、热水机和烘干机等,中国空气源热泵细分产品销售占比情况如下:

2024-2025中国空气源热泵细分产品内销规模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2025 年中国空气源热泵行业年度研究报告》

各细分产品特点及市场情况如下:

①采暖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left( kgCO _2/ GJ \right)

数据来源:中国节能协会热泵专业委员会《中国热泵产业发展报告(2024)》

如图所示,相较于传统的燃气、燃油、燃煤、电能采暖方式,热泵供暖有着节能减排的优点。根据国际能源署测算,2019 年热泵在全球家庭用能中的占比仅为 5%,预计 2030 年这一比例将提高到 22%,热泵占比的提高能够有效减少供暖能耗,降低用户采暖经济成本,并为建筑部门减少 50%的碳排放,对各国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②热水

项目燃气热水器蓄热式电热水器热泵热水器
年用水量L18250(50L/d*265d)
热效率90%95%300%
能源耗用量82.8m3784kWh248kWh
能源费用(元)248.40376.50119.20
数据来源:中国节能协会热泵专业委员会《中国热泵产业发展报告(2024)》现有价格体系下,燃气热水器、蓄热式电热水器及热泵热水器的运行费用如图所示,热泵热水器经济成本最低。尽管目前热泵热水器设备价格高于燃气和蓄热式电热水器,但其长期使用带来的经济和环保效益优于燃气和蓄热式热水器。3烘干农副产品富含糖、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物质,同时又富含水分,为便于运输、贮藏及销售,常需要进行干燥等加工作业。与常规干燥方式相比,热泵烘干具有以下特点:A、如下图所示,热泵烘干能源利用率高、运行费用低;B、热泵低温干燥可有效减少氧化和化学分解等现象,特别适合热敏性农副产品的干燥,干燥产品品质高;C、不同的农副产品烘干所适合的温度差异较大,而热泵干燥条件可按需调节,因此具有较强的适用性;D、热泵系统中蒸发器的烘干效率高,相比传统的干燥方式时间可缩短1/3;E、采用闭路循环的热泵干燥系统时,干燥工艺不受外界环境气候的影响,干燥过程稳定,也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项目传统加热真空干燥热泵干燥
抽湿率(kg/kWh)0.10-1.280.72-1.201.00-4.00
干燥效率(%)35-40≤7095
温度范围(°C)40-9030-6010-65
设备投资中等
运行费用极高
目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热泵烘干设备已广泛应用于木材、食品、粮食、种子、果蔬、烟草等行业中,而我国的相关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具有较大的潜力。中国空气源热泵行业发展情况如下:

2021-2025年中国空气源热泵行业规模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2025 年中国空气源热泵行业年度研究报告》

2024 年,在宏观经济下行、消费低迷的大背景下,我国空气源热泵行业发展受阻,市场规模达 295.7 亿元,同比小幅下滑 7.5%。其中出口市场受到全球经济衰退及政策、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也呈现下滑趋势。2025 年,受宏观经济波动、需求阶段性释放等因素影响,我国空气源热泵市场规模达 283.4 亿元,同比下滑 4.2%。综合来看,2024-2025 年整体空气源热泵行业负重承压,但是从长期国家政策的持续推进以及清洁供暖加速深化的趋势来看,未来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2)行业发展趋势
①多元化场景运用及先进技术引领智能化发展趋势

空气源热泵产品具有高效、节能、环保等特点,下游应用场景呈现多元化方向发展趋势,如大型商用空气能热泵、家用型多功能机型、地暖空调一体机等产品将会更加丰富和多样化,空气源热泵产品将运用于农业、商业、工业、建筑业等多项下游应用场景,如在温室加热、粮食干燥等场景下,热泵技术可有效回收余热,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而在建筑领域,空气源热泵将深度融入绿色建筑的设计理念,为供暖、供冷和生活热水供应提供更为清洁、高效的解决方案。甚至在严寒地区,低温热泵技术的发展,使得在更低环境温度下稳定供暖成为可能。此外热泵技术正与物联网、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深度融合,通过智能感知环境变化与用户需求,实现自主学习和精准调控,从而大幅度提高设备运行效率,降低能耗,打造更智能化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②碳中和目标驱动下的高效能与环保制冷剂替换及多源化耦合与多能互补

面对日益严格的碳排放标准,热泵技术研发聚焦于提升系统能效比,并加速向低碳、零ODP(臭氧消耗潜能值)和低 GWP(全球变暖潜能值)的天然制冷剂过渡,如二氧化碳热泵系统的广泛应用。未来热泵将进一步拓宽低品位热源来源,集成多种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实现多源耦合利用。同时,空气源热泵产品将与水源、地源等多种类型热泵复合应用,以适应不同地域条件和应用场景,提高能源利用的整体效能。

随着我国 2030 碳达峰以及全球 2050 年净零排放目标的提出,节能环保的热泵设备市场将迎来快速发展,行业前景广阔。

(四)行业技术水平、技术特点及技术发展趋势

1、行业技术水平、技术特点

环境调节行业具有品类丰富功能多样且安全可靠性要求高的特点,涉及技术综合性较强,下游运用领域广泛,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天然气、机械设备制造、核电军工、多晶硅、半导体等行业,主要技术方向聚焦于制造工艺及检测、功能和外观设计、传感与控制、新材料应用、环保节能、智能化等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环境调节行业在综合制造技术水平方面已较为成熟,在工艺、品控及检测方面已达到国际同类企业水平。同时,随着近年来部分传统品类由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逐渐过渡、新技术和新需求带来新产品的不断涌现,行业持续加大技术创新研发投入,高度重视产业转型升级和自主创新工作,已由全球的技术跟随者开始向引领者转变,部分产品在节能、智能、健康、舒适度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技术发展趋势
(1)用户市场需求及终端运用场景呈现多样化特点

随着工业技艺的精进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客户对环境调节设备的需求日渐多样化。客户对于产品功能的要求更高,需求更加个性化、多样化,环境调节设备行业呈现便利、智能、节能和定制化的发展趋势。

目前常见的环境调节设备产品,主要存在噪音大、除湿能力差、排水难、移动不便等问题。为进一步升级产品功能、优化产品体验,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各大环境调节设备厂商加大了产品研发力度,针对用户使用痛点,在产品功能上进行改进。例如,在保障除湿效果的前提下,强化环境调节设备产品的静音降噪能力;通过加大水箱、增加直排水功能等方法,提高产品的使用便捷度;通过提高除湿效率,降低能耗;添加消毒杀菌等空气净化功能,满足消费者对健康环境的需求。此外,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先进厂商还通过开发配套软件以及远程控制系统,实现除湿机产品的多模式控制、远程操作、实时监控等功能,提高产品的智能化程度。环境调节设备下游应用场景呈现多元化方向发展态势,如大型商用空气能热泵、家用型多功能机型、地暖空调一体机等,产品将会更加丰富和多样化,环境调节产品将运用于农业、商业、工业、建筑业等多样化下游应用场景,多元化运用场景进一步要求行业内企业对产品的功能多样性、操作智能性等方面进行研发迭代。

(2)环境调节设备性能往节能环保方向发展

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新型制冷技术和热回收技术等节能环保技术的应用将成为环境调节设备行业研发的重点。这些技术的应用将有效降低环境调节设备的能耗和碳排放,推动行业向更加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随着政府对节能环保政策的不断加强,环境调节设备领域企业也将积极响应号召,加大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力度,以满足市场需求和政策要求。

(3)物联网技术的融入带动环境调节设备智能化升级

物联网技术的融入将使环境调节设备具备远程监控、自动调节等功能实现与智能家居系统的无缝对接。用户可以通过手机或智能音响等终端设备,随时随地控制环境调节设备的运行状态,实现智能化管理。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将进一步提升环境调节设备的智能化水平,使其能够根据不同环境和使用场景自动调节湿度,为用户提供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

3、主要技术门槛和技术壁垒
(1)技术综合性较强、产品更新换代快

环境调节设备行业具有技术综合性较强、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行业内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不断融合应用,与此同时,消费者对环境调节设备产品功能、外观、材质、环保及用户体验等方面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对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调节设备行业的技术壁垒逐步凸显。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高效的产品研发设计和量产供货能力,利用自身积累的专业经验和技术优势,及时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才能获得市场的认可。

(2)性能优异、品类丰富的产品体系满足各场景应用需求

随着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环境电器生产中的应用,消费者对材质、外观、功能及环保等方面不断提出新的需求,进而对环境调节设备厂商设计研发能力和生产制造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厂商需要具备对各核心部件的研发、外观设计及整合能力,具备较高的设计和研发技术水平,才能获得市场认可。此外,环境调节产品可运用至电力、电子、医药、纸业、食品、农副产品、场馆、仓库、实验室等多终端场景,不同地域、不同运用场景、家用、工业用、商用等不同用途的客户对产品功能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异,厂商基于综合性强的生产线和庞大的客户群体积累,方可调研了解具有代表性的多维度需求,从中提炼出需求的共同性与差异性,进行针对性开发与持续的用户反馈修正升级,才能进而形成具备性能优异、品类丰富的产品体系。

(3)技术与人才壁垒

环境调节设备专用配件及金属模具的生产涉及工业设计、工业自动化、机械原理、材料学等多学科、多领域技术,需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从产品研发设计来看,环境调节设备厂商需根据各应用场景所需的产品性能、外观、结构要求进行模具设计、开发和生产,对设计和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从生产过程看,设备投入使用或生产中产品型号切换需由专人对设备进行参数调整,以确保自动化设备的高效运行;另外,生产线上的大量关键工艺岗位也需要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才能胜任。生产企业所需的技术创新、人才积累以及工艺沉淀均需要一定时间的积累,从而对行业新进入企业形成了较高的壁垒。

4、衡量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下游行业特点和未来发展趋势,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如下表所示:

关键指标具体描述
经营规模公司满足客户配套需求的生产能力及营业收入规模
毛利率体现了公司的整体方案解决能力以及技术附加值,高端产品一般具有更高的技术附加值
利润率公司盈利能力的体现,利润率的高低可以反映企业所掌握的核心生产工艺、工艺控制水平、原材料转化率、运营管理以及成本控制能力
专利数量专利数量一定程度反映了公司的研发技术水平。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17项发明专利和145项实用新型专利
5、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环境调节设备行业根据企业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品牌运营、渠道开发、市场营销等主要环节参与程度以及品牌影响力可分为品牌商和制造商。品牌商拥有自主品牌,主要参与产品研发设计、品牌运营、渠道开发和维护、市场营销等环节,品牌在市场上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制造商主要参与生产制造、供应商管理等环节,部分具备研发、设计和技术能力的制造商亦参与产品创新和研发设计。

随着环境调节设备产业链分工体系的逐步完善和细化,企业基于自身资源、专业能力和发展路径选择等因素确定自己的经营模式。行业主要经营模式可分为 OEM 模式、ODM 模式和OBM 模式:

(1)原始设备制造商(OEM)由品牌商提供产品的外观设计、结构、图纸、工艺、产品规范和标准等产品方案,制造商负责开发和生产等环节,根据品牌商订单生产,最终由品牌商销售;

(2)原始设计制造商(ODM)根据客户的产品意向或自主创意开发产品,由客户选择后下订单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销售给品牌商;

(3)原始品牌制造商(OBM)从事自主品牌商品生产,并建设销售渠道和开拓市场,经营自主品牌产品,获取相对较高的利润。

随着环境调节设备企业研发、设计能力的提高,推动了产业分工持续深化,一方面传统的制造商通过 OEM 积累了丰富的研发、设计能力,逐渐向 ODM 合作模式转变,进一步减少品牌商研发、设计支出;另一方面,传统的制造商着力打造自主品牌,逐步转变为 OBM 品牌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6、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特征

环境调节设备行业的周期性特征不明显。环境调节设备具有一定的消费品属性,市场销售情况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随着国内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和生活品质的提高,环境调节设备的消费需求持续增长;环境调节设备在欧美市场的普及度和接受度都较高,随着新品的不断推出和更新换代,庞大的消费需求为行业出口销售增长提供强劲支撑。

(2)区域性特征

环境调节设备行业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就生产区域而言,中国凭借成本、规模和技术配套优势承接了全球主要的环境调节设备生产订单,生产企业主要集中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广东和浙江等地。从销售区域来看,受各地居民收入水平、居住环境和消费习惯等影响,海外市场主要集中于欧美和日韩等发达国家,而国内市场则主要集中于华东和华南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

(3)季节性特征

环境调节设备行业因其独特的功能定位,故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公司环境销售设备产品在国外的销售旺季为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基于跨境物流、库存备货等因素,客户一、二季度对于公司相关产品采购量相对较高;而国内市场受“回南天”、“梅雨季”和夏季多雨气候的影响,除湿机销售集中在第二、三季度;相对而言,第四季度为行业销售淡季。

(五)发行人的市场地位及竞争情况

1、发行人市场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环境调节领域,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致力于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空气源热泵等环境调节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产品的高效迭代、技术能力的持续升级构筑全方位的竞争优势,形成了技术研发、生产制造、产品服务一体化的完整解决方案。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有省级企业技术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和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同时,公司投资建设了行业内先进的焓差实验室、噪音实验室、工况实验室等,为公司自主研发和产品检测提供了坚实保障。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专利 368 项(发明专利 17 项),软件著作权 25 项。此外,公司作为第一起草单位牵头修订了《除湿机》国家标准(GB/T19411-2024),参与起草了国家标准《厨房空调器》(GB/T46496-2025)《全新风除湿机》(GB/T20109-2025)两项、行业标准《空气源热泵烤烟房》《家用除湿机》《空气源热泵烤烟房烟叶调制技术规程》三项,以及团体标准《工业及类似用途除湿机》《商用除湿机》《家用除湿机》《“领跑者”评价要求 除湿机》《热泵变频控制器全工况运行能效评价规范》五项。公司在除湿机细分领域中市场占有率较高。

根据产业在线统计数据,2025 年中国家用除湿机境内销量达 148 万台,出口数量达 955万台。2025 年度公司境内销售家用除湿机数量达 29.12 万台,占境内家用除湿机销量比例约为19.67%,境外销售家用除湿机数量达 108.06 万台,占中国家用除湿机出口比例约为 11.31%<sup>1</sup>,公司家用除湿机产品外销及内销数量皆与美的集团、德业股份、海信家电等行业内知名电器公司同属第一梯队。

2、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环境调节设备经过多年的发展,已从简单的装配转变成由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组成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具备了一定的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目前,环境调节设备主要出口到欧美等国外市场,在海外早已具备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伴随着国内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人们越来越看重消费需求的多样化以及应用场景的多元化,中国环境调节设备市场虽然和海外市场的规模相比有着很大差距,但正处于不断成长阶段,未来的成长空间巨大。

随着电器市场日趋饱和,各大企业的销售收入增长遇到了瓶颈,为了争夺市场份额,不断压低产品的价格,利润水平也逐渐降低。为了寻找新的规模和利润增长点,我国电器生产企业纷纷将目光转向正处于成长阶段的环境调节设备行业。

一方面,美的集团、格力电器、海信家电等大型企业正陆续布局环境调节设备行业;另一方面,众多中小品牌也开始通过贴牌代工的方式介入市场,寻找其中的发展机会,因此,国内环境调节设备行业竞争会越来越激烈,微小企业不断被踢出局,市场竞争将会趋于专业化、规模化、统一化,进入到相对良性且规范的市场发展趋势。

(2)行业内主要企业

行业内主要企业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公司简介
1格力电器(00065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格力电器是一家多元化、科技型的全球工业集团,旗下拥有格力、TOSOT、晶弘三大消费品牌及凌达、凯邦、新元等工业品牌,产业覆盖家用消费品和工业装备两大领域。消费领域覆盖家用空调、暖通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厨房电器、环境电器、智能楼宇、智能家居;工业领域覆盖高端装备、精密模具、冷
冻冷藏设备、电机、压缩机、电容、半导体器件、精密铸造、基础材料、工业储能、再生资源等
2海信家电(000921)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海信家电是一家全球超大规模以家电制造为主的企业,主营业务涵盖了电冰箱、家用空调、中央空调、洗衣机、厨房电器、环境电器、商用冷链、模具等领域产品的研发、制造、营销和售后服务,产品涵盖海信、科龙、容声、日本"HITACHI"、美国"YORK"(中国区域)、gorenje古洛尼、ASkO、三电"SANDEN"八大品牌
3美的集团(00033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为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美的集团是一家覆盖智能家居、工业技术、楼宇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等业务的全球化科技集团,形成美的、小天鹅、华凌、COLMO、库卡、威灵、合康、科陆、万东和菱王等多个品牌组合,美的集团消费电器业务以空调、冰箱、洗衣机、厨房电器及各类小家电为优势产品
4德业股份(605117)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德业股份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全球化新能源科技企业,旗下拥有光伏逆变器、储能电池包、除湿机为代表的环境电器及热交换器等核心产业链
5欧圣电气(301187)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欧圣电气主营业务为空气动力设备和清洁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小型空压机、干湿两用吸尘器、家用洗地机和工业风扇,拥有行业内领先的实验设备和产品检测能力,欧圣电气实验室已成为获得Intertek认可的卫星实验室,是世界知名零售商The Home Depot的认可实验室
资料来源:公司官方网站、公司年报、企查查等公开披露信息(六)公司竞争优势与劣势1、公司主要竞争优势(1)研发创新优势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浙江省2025年拟重点支持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省专),建有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和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环境调节设备的研发与创新,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通过产品的高效迭代、技术能力的持续升级构筑全方位的竞争优势。公司先后投资建设了行业内先进的焓差实验室、噪音实验室、工况实验室等,为公司自主研发和产品创新提供了坚实保障。此外,公司还构建了以技术研发中心为核心载体的创新研发体系,搭建了公司领导层、研发人员与业务人员深度融合的创新研发机制,通过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应用创新,不断带动新技术转化落地、新产品应用拓展,形成了公司梯次化的技术储备、多样化的产品结构。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专利368项(发明专利17项),软件著作权25项,参与了《除湿机》国家标准(GB/T19411-2024)、《厨房空调器》国家标准(GB/T46496-2025)、《全新风除湿机》国家标准(GB/T20109-2025)、三项行业标准以及五项团体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形成了较强的研发创新优势。
(2)生产制造优势公司拥有约25万平方米的智能化环境调节设备生产基地,为渠道销售和供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凭借规模优势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供应链整合能力。公司建立了智能化、信息化的制造体系,拥有配套齐全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及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立体化包装流水线和机器人码垛机,有效减少了仓储占地面积及人工成本,提高成品周转效率。(3)产品技术优势公司的环境调节设备在质量和技术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以除湿机产品为例,其关键技术指标情况如下:
关键性能指标公司标准国家标准(GB/T19411-2024)欧洲/中国香港标准(0911-HK)北美标准(CSAC749)
除湿性能类别单位输入功率除湿量/kg(h*kW)
家用1.45-2.30≥1.4-1.70≥1.25-2.0≥1.7-1.85
商用1.8-2.30≥1.70-1.9≥1.50-2.3≥2.01-2.2
工业2.2-3.5≥2.1≥2.3≥3.4
噪音类别噪声值(声压级)/dB(A)
家用35-54≤40-56
商用48-58≤60
工业58-65一般≤60-76
化霜低温工况下除霜时间不超过完整试验周期的25%,温湿度传感器上不应有水或冰霜存在具备自动融霜装置的除湿机,其融霜时间不应超过完整试验周期的30%
注1:上述家用除湿机为名义除湿量0.16-1.40kg/h的除湿机,商用除湿机为名义除湿量1.40-2.50kg/h的除湿机,工业除湿机为名义除湿量>2.50kg/h的除湿机;注2:除湿机分类标准参考行标QB/T5688-2022、团标T/ZZB1395-2019及T/CAS436-2020;注3:欧洲标准没有对单位输入功率除湿量特殊说明,出口欧洲的产品参照中国香港标准(4)品牌和质量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目前已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通过了ISO9001和ISO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公司环境调节设备产品通过多项国内外产品测试和认证,包括我国的CCC认证、CRAA产品认证、美国及加拿大CSA认证、日本PSE认证、韩国KC认证、韩国CE认证、德国GS认证、欧洲CE认证等,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近年来,公司及产品曾获得杭州2022年亚运会官方除湿机供应商、2016年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一次G20峰会"G20峰会优秀服务商"、浙江省3A品牌企业、全国除湿机行业质量领先品牌、浙江名牌产品、电商"奥斯卡"金麦品质奖、中国空调新风行业品牌盛会除湿机榜样品牌、浙江家电畅销品牌奖、中国舒适家居行业畅销品牌和2024热泵行业最具成长力
1 产业在线统计口径中家用除湿机分类为除湿量 60L/D 以下除湿机,公司将除湿量不大于 33.60L/D 的分类为家用,将除湿量在 33.60L/D-60.00L/D 的分类为商用,除湿量在 60L/D 以上的分类为工业用,此处口径与产业在线统一

品牌等资质及荣誉。

(5)精准服务优势

长期以来,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公司通过提升营销和服务团队的专业水平,构建了由公司自有员工、区域代理共同组成的销售服务网络,为不同层次的客户提供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营销服务。对于外贸客户,公司通过自有销售团队的方式在欧洲、亚洲、北美等海外市场直接对接品牌客户,及时了解客户的设计开发需求,无缝对接产品信息。对于国内客户,公司在客户较为集中的重要城市(如厦门、长沙、合肥、广州、苏州等)安排区域代理进行对接,对于浙江省内零散客户和全国性大客户(如地产、电网等),公司也有专门的销售团队提供精准的差异化服务。

(6)市场先发优势

公司是较早参与环境调节设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的企业之一,自成立以来深耕环境调节设备领域,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通过产品的高效迭代、技术能力的持续升级构筑全方位的竞争优势。根据产业在线统计数据<sup>2</sup>,2025 年中国家用除湿机境内销量达 148万台,出口数量达 955 万台。2025 年度公司境内销售家用除湿机数量达 29.12 万台,占境内家用除湿机销量比例约为 19.67%,境外销售家用除湿机数量达 108.06 万台,占中国家用除湿机出口比例约为 11.31%,公司家用除湿机产品外销及内销数量皆与美的集团、德业股份、海信家电等行业内知名电器公司同属第一梯队。自成立以来,公司及公司产品荣获了政府部门及行业组织颁发的多种奖项,具体包括全国除湿机行业质量领先品牌、浙江名牌产品、浙江制造认证、电商“奥斯卡”金麦品质奖、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和 2024 热泵行业最具成长力品牌等。

目前,公司环境调节设备品类齐全,能够充分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其中除湿机、热泵烘干机等环境设备已广泛应用于电力、电子、医药重要领域并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在市场拓展和产品服务上具备先发优势。

2、公司主要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

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在研发能力、经营规模和资本实力上取得了快速的提升,但与国内外领先的企业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司技术的研发、人才的集聚以及业务的扩张需要雄厚的资本为基础,这些举措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仅靠单一的银行贷款和企业自有资金积累,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公司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以满足快速发展

1 产业在线统计口径中家用除湿机分类为除湿量 60L/D 以下除湿机,公司将除湿量不大于 33.60L/D 的分类为家用,将除湿量在 33.60L/D-60.00L/D 的分类为商用,除湿量在 60L/D 以上的分类为工业用,此处口径与产业在线统一

的需要。

(2)业务规模和生产能力仍有待提高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虽已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实力,并在业内取得了良好的口碑,但在生产能力和业务规模上与国内领先的生产企业仍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公司产能利用率趋于饱和,产能规模无法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产能相对不足逐渐成为公司发展的瓶颈之一。

(七)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发展的机遇
(1)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力扶持

家电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也是我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之一。2019 年,国家发改委等 10 部门共同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提出“支持绿色、智能家电销售”、“促进家电产品更新换代”;2021 年,中国家电协会发布《中国家电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持续提升行业全球竞争力、创新力和影响力的总体发展目标,到 2025 年,成为全球家电科技创新的引领者。在设计生产端,随着政策的不断推进以及行业的技术发展,我国环境调节设备产品将趋于精细化、智能化。在保障功能性的基础上,环境调节设备产品也将更加关注便捷性以及美观性。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绿色化仍将是行业产品研发的主旋律。

(2)消费需求下沉,农村消费崛起

我国农村居民家电普及进程呈现出显著的阶段性特点:电视机的普及最早,其次是冰箱和洗衣机,然后是空调和油烟机,同时也伴随着小家电品类拥有量不断扩增。这一方面与农村对家电产品品类的认知和了解有关,另一方面也是农村消费能力不断发展的表现。随着我国整体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以及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的普及,行业市场开拓的重心将逐渐从一二线城市转移到三四线城市,从而进一步激发国内市场消费需求。三四线城市以及乡镇等下沉市场,将成为未来环境调节设备行业最大的潜在增量市场。

(3)科技进步推动多层次市场需求

环境调节设备厂商在变频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智能化和网络化技术等方面逐步取得突破。这些技术的革新促使产品向健康绿色化、节能高效化和智能集成化方向发展;同时,技术升级换代速度的加快,导致产品使用周期明显缩短,带动行业多层次需求的进一步增长,同时也为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升级转型提供了契机。

(4)消费升级带动行业需求

随着人们追求高品质生活和消费能力的增强,购买电器不再仅是为了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现代人更希望通过优质的电器提升生活品质、分享最新技术给生活带来的改变。这种消费理念正使我国环境调节行业从政策刺激的消费增长模式向消费升级模式转型,消费者对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效率、满足健康生活的考量日益增加,促使智能化、健康化、环保性和个性化的电器产品销量快速增长,从而带动了环境调节设备市场需求。

2、行业发展的挑战
(1)人力资源成本不断增加,技术型人才短缺

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人力资源成本呈逐年上升趋势,对企业未来的经营发展造成一定的成本压力。企业需要大量具备实操经验的技术型工人,而目前我国制造业的技术型人才储备相对不足,仅依靠企业内部培养成本高、周期长,一定程度上约束了行业的发展。

(2)研发要求日益提高

环境调节设备行业对技术研发要求较高,企业的研发能力是维持业绩的保证。研发能力不足、低水平重复生产是导致中小型环境调节设备生产企业业绩无法持续增长的主要挑战。随着下游客户对环境调节产品需求呈现出高质量、高技术含量、多样化、差异化的趋势,产品的研发要求和难度逐渐提升,环境调节设备行业的企业必须时刻重视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的改进,重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以提高产品性能、拓展应用领域,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1、经营情况对比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格力电器(000651)格力电器是一家多元化、科技型的全球工业集团,旗下拥有格力、TOSOT、晶弘三大消费品牌及凌达、凯邦、新元等工业品牌,产业覆盖家用消费品和工业装备两大领域1、消费领域家用空调、暖通设备、冰箱、洗衣机、热水器、厨房电器、环境电器等2、工业领域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精密模具、电机、压缩机、电容、半导体、精密铸造、基础材料、工业储能等
海信家电(000921)海信家电主要从事冰箱、家用空调、中央空调、冷柜、洗衣机、厨房电器等产品以及模具、汽车空调压缩机及综合热管理系统的研发、制造和营销业务,并提供围绕家电智能化升级为核心的全场景智慧家庭解决方案1、暖通空调业务(1)中央空调业务(2)家用空调业务2、冰洗厨业务(1)冰冷业务(2)洗衣机业务(3)厨电业务3、汽车空调压缩机及综合热管理业务
美的集团(000333)美的是一家覆盖智能家居、工业技术、楼宇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新能源、健康医疗、智慧物流等业务的全球领先的科技集团1、智能家居业务(1)家用空调(2)洗烘与冰箱产品(3)厨房电器和其他家电产品2、商业及工业解决方案(1)楼宇科技(2)机器人与自动化(3)工业技术等
德业股份(605117)德业股份主要从事逆变器、储能电池包新能源产品以及除湿机、太阳能空调等环境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1、新能源业务(1)逆变器(2)储能电池包2、环境电器系列(1)除湿机(2)太阳能空调(3)热交换器等
欧圣电气(301187)欧圣电气的主营业务为空气动力设备和清洁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小型空压机和干湿两用吸尘器、家用洗地机和工业风扇1、小型空压机2、干湿两用吸尘器3、家用洗地机4、工业风扇
公司公司是一家围绕环境调节设备开展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一体化业务的综合性企业1、除湿机2、移动空调3、车载冰箱4、空气源热泵

注:资料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及官网,下同

2、市场地位对比
公司名称市场地位
格力电器(000651)格力电器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多元化、科技型全球工业集团。历年来,公司先后获得"中国世界名牌""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全国质量奖""出口免验企业""中国品牌创新奖""中国轻工业科技百强企业""中国企业信用500强"等众多荣誉。根据奥维云网数据,2025年格力品牌家用空调线上零售额份额为24.31%,位居行业第一。根据i传媒《暖通空调与热泵》发布的《2025年度中国中央空调行业发展报告》,2025年度格力以超15%的占有率取得国内中央空调市场销售规模第一的成绩,连续14年在中央空调市场拔得头筹
海信家电(000921)海信家电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等20多个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平台,2025年,海信家电中央空调国内多联机市场份额超23%。海信家电大力推进IPD流程变革和工程师文化建设,成立欧洲研发中心,进一步完善全球研发体系布局和资源协同,在低碳节能、舒适健康、智能保鲜、洗烘高能效、恒风量风道控制等多个方向取得重点突破,技术水平保持行业领先并实现产品应用
美的集团(000333)美的是一家覆盖智能家居、新能源及工业技术、智能建筑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健康医疗、智慧物流等业务的全球领先的科技集团,据英国品牌评估机构Brand Finance发布的"2026年度全球品牌价值500强"榜单,美的位列第228位,领先国内同行业其他品牌。美的已拥有39家国家级绿色工厂、13家绿色供应链工厂、10家5G工厂、3家卓越级智能工厂以及8家世界级灯塔工厂,充分展现出美的在全球制造行业领先的智能制造能力和数字化水平,2025年美的集团在国内市场继续推进落实"数一"战略,美的系产品在包括京东、天猫、抖音、拼多多等国内主流线上平台的家电销售额继续位居行业第一;美的
系产品在KA、经销商、电商下沉等国内主要线下渠道的家电销售额亦位列行业第一。同时,美的也是一家颇具规模的商业及工业解决方案供应商,在多个领域取得市场领先地位
德业股份(605117)作为全球领先的光储产品提供商,德业股份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严谨的产品开发,取得了在逆变器和储能电池包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并构建了清晰的新能源产品矩阵。根据Frost & Sullivan 的数据,2024年,德业股份在全球户用储能逆变器市场中收入排名第一,在全球户用储能系统市场中收入排名前五,并获得了多项认证、认可和奖项,包括EUPD Research评选的2025年Solar Prosumer Award、标普Tier 1 光伏逆变器提供商及PV Magazine年度最佳逆变器奖。德业股份在环境电器领域拥有二十多年的经验,形成了垂直整合供应链、严格的质量控制系统和精益的成本管理能力,是少数能够提供完整产品组合的领先逆变器提供商之一,制造实力已通过服务多行业、多类型客户得到持续验证
欧圣电气(301187)欧圣电气是国内综合优势领先的空气动力设备和清洁设备制造商之一,是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科技厅、税务局、南京海关联合认定的"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苏州市人民政府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压缩机分会会员单位、上海市康复器具协会会员单位。凭借较强的研究开发、自主创新能力、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欧圣电气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欧圣电气产品通过了全球CB认证、美国ETL认证、加拿大CSA认证、欧盟CE认证、澳大利亚SAA认证、日本PSE认证、中国CCC认证等在内的多项国际和国内标准认证。此外,欧圣电气拥有行业内领先的实验设备和产品检测能力,欧圣电气实验室已成为获得Intertek认可的卫星实验室,是世界知名零售商TheHomeDepot的认可实验室
公司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有省级企业技术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和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同时,公司投资建设了行业内先进的焓差实验室、噪音实验室、工况实验室等,为公司自主研发和产品检测提供了坚实保障。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专利368项(发明专利17项),软件著作权25项。此外,公司作为第一起草单位牵头修订了《除湿机》国家标准(GB/T19411-2024),并参与起草了国家标准《厨房空调器》(GB/T46496-2025)《全新风除湿机》(GB/T20109-2025)两项、行业标准《空气源热泵烤烟房》《家用除湿机》《空气源热泵烤烟房烟叶调制技术规程》三项,以及团体标准《工业及类似用途除湿机》《商用除湿机》《家用除湿机》《"领跑者"评价要求除湿机》《热泵变频控制器全工况运行能效评价规范》五项。公司在除湿机细分领域中市场占有率较高,家用除湿机产品外销及内销数量皆与美的集团、德业股份、海信家电等行业内知名电器公司同属第一梯队
3、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对比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技术实力较强,拥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1)营业收入、净利润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格力电器(000651)17,044,705.8518,916,365.4120,397,926.64
海信家电(000921)8,792,848.599,274,561.118,560,018.92
美的集团(000333)45,645,173.1040,714,960.0037,203,728.00
德业股份(605117)1,222,374.351,120,646.76747,970.57
欧圣电气(301187)198,078.12176,394.94121,612.11
公司203,638.62162,328.31123,182.12
公司名称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净利润
格力电器(000651)2,886,274.603,237,106.932,771,902.29
海信家电(000921)473,381.32512,615.30479,148.99
美的集团(000333)4,452,019.603,875,721.403,374,535.20
德业股份(605117)316,865.60296,034.71179,098.68
欧圣电气(301187)10,443.5525,344.7317,486.44
公司23,004.1920,679.9214,178.65

(2)综合毛利率

公司名称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格力电器(000651)29.81%29.43%30.57%
海信家电(000921)21.31%20.78%22.08%
美的集团(000333)26.39%26.42%26.49%
德业股份(605117)38.13%38.76%40.41%
欧圣电气(301187)28.90%34.05%35.78%
公司26.10%27.13%24.17%

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三)毛利率分析”之“6.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3)研发投入占比

公司名称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格力电器(000651)3.79%3.65%3.32%
海信家电(000921)3.91%3.72%3.25%
美的集团(000333)3.90%3.99%3.92%
德业股份(605117)4.60%4.90%5.83%
欧圣电气(301187)3.11%4.51%5.53%
公司3.46%3.12%3.16%

公司研发投入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六)研发投入分析”之“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 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的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除湿机84,396.7341.5089,375.0755.1566,873.7254.37
移动空调81,516.1140.0956,858.3035.0847,028.0538.23
车载冰箱13,523.956.654,476.942.763,323.242.70
空气源热泵18,158.498.935,803.573.583,215.242.61
其他产品及配件5,759.712.835,558.153.432,567.932.09
合计203,354.99100.00162,072.03100.00123,008.19100.00
2、公司产品的产能与产销情况
(1)公司产品的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

公司自主生产的产品以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空气源热泵产品为主。报告期内,公司采用柔性化生产线,根据订单情况对各类产品进行灵活排产,同时,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型号数量众多,同一产线生产不同型号产品的产量存在差异,故较难计算单一产品的产能。综合上述情况,公司选取典型型号产品作为标准产品计算标准产能,同时,根据其他产品生产耗时与标准产品的生产耗时的比例关系,将其他产品产量折算为标准产品的标准产量,以更准确的反映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拥有 3 条热泵总装生产线、11 条除湿机总装生产线(柔性产线,可用于生产除湿机或移动空调)及 2 条车载冰箱总装生产线,公司产品产量、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台

产品类别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除湿机及移动空调折算产量287.50254.89165.44
标准产能293.96258.34182.65
车载冰箱折算产量13.896.644.66
标准产能18.1418.1414.36
空气源热泵折算产量2.140.870.36
标准产能2.692.402.40
合计总产量303.53262.40170.46
总产能314.79278.88199.41
总产能利用率96.42%94.09%85.48%
注1:公司标准产能=产线数量(条)*标准产品日产量*每月工作天数*设备全年投产月数;其中,标准产品日产量=单位人时产能*每条总装生产线人数*每日工作时长;注2:产能利用率=产量/标准产能;注3:公司除湿机及移动空调采用柔性化总装生产线,根据订单情况对各类产品进行灵活排产,因此将移动空调及除湿机合并计算;注4:公司2022年度空气源热泵产品为非标产线试产,空气源热泵产线于2023年5月正式投产,并于2025年6月新增两条空气源热泵产线;注5:上表中折算产量=实际产量*该产品生产耗时/标准产品的生产耗时;注6:公司于2025年6月新增两条除湿机及移动空调产线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5.48%、94.09%和96.42%,产能利用率逐年提升,已趋于饱和。(2)公司产品产销率情况单位:万台
产品类别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除湿机及移动空调产量251.46234.14154.53
销量244.95214.23150.54
车载冰箱产量13.896.644.66
销量12.486.734.54
空气源热泵产量2.140.870.36
销量2.210.660.35
合计产量267.49241.65159.55
销量259.64221.62155.43
产销率97.06%91.71%97.42%
注:此表中产量数据与上表中存在差异原因系此表中为实际产量数据,上表为根据典型产品型号折算产量数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根据订单情况安排生产,主要产品均实现良好销售。2024年产销率较低主要原因系公司订单增长迅猛,为保证次年库存量,公司于2024年四季度提前安排生产。3、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总体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单位:元/台
产品品类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平均单价变化率平均单价变化率平均单价变化率
除湿机:
家用除湿机433.00-1.29%438.64-4.27%458.19-7.30%
商用除湿机959.83-13.91%1,114.91-22.63%1,440.970.18%
工业除湿机2,794.482.50%2,726.43-14.40%3,184.920.00%
除湿机小计585.47-3.48%606.56-12.43%692.63-16.10%
移动空调808.71-4.87%850.15-2.40%871.042.61%
车载冰箱1,084.0363.00%665.06-9.12%731.8015.16%
空气源热泵8,201.29-6.39%8,761.43-5.23%9,244.51-48.19%
(1)除湿机报告期内,公司除湿机产品整体的平均单价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主要原材料塑料米、压缩机、电机等价格下降,叠加外销出口海运费下降、规模效应摊薄固定成本、公司推行精益管理实现降本增效等因素,使得单位成本逐年下降,公司基于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和薄利多销的销售策略,动态调整除湿机产品销售价格,因此报告期内公司除湿机产品整体销售单价呈下降趋势。执行上述销售战略后,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除湿机产品销售收入分别同比上升12.40%和33.65%,业绩增长态势良好。(2)移动空调2023-2024年度,公司移动空调产品平均售价总体保持稳定,小幅变动系汇率变动及生产成本变动影响。2025年度,移动空调平均单价为808.71元/台,较2024年度的850.15元/台下降4.87%,单位成本由669.97元/台降至635.35元/台,降幅5.17%,主要系客户群体变动导致主要销售产品型号的变化,从而使移动空调的平均单价与单位成本均有所下降,售价变动趋势与成本变动整体一致。(3)车载冰箱公司车载冰箱产品为公司2021年新增产品,报告期内发展较快。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其提供前装车载冰箱及后装车载冰箱产品,前装车载冰箱是指在汽车生产过程中,由汽车制造商直接安装在车辆上的车载冰箱,其作为车辆的一个配置选项,由公司针对特定车型进行开发和设计,与车辆的整体设计和生产流程紧密结合,售价相对较高;后装车载冰箱是指消费者在购车后自行购买并安装的车载冰箱,安装位置相对灵活,通用性较强,价格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公司车载冰箱中分前后装产品收入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元/台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产品类型金额平均单价金额平均单价金额平均单价
后装2,946.17541.053,632.59585.332,413.54605.95
前装10,577.781,504.60844.351,606.45909.691,629.99
合计13,523.951,084.034,476.94665.063,323.24731.80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内车载冰箱产品结构中前装车载冰箱收入占比分别为 27.37%、18.86%和 78.22%,报告期内前装冰箱收入占比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2022 年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向公司小量采购试样后,于 2023 年开始向公司批量下单适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前装车载冰箱,2023 年度公司前装车载冰箱销量大幅增长,销售占比亦同比增长;2024 年度,随着公司不断推出新的产品型号,持续发力推广车载冰箱产品,后装车载冰箱产品销售迅速增长,导致前装车载冰箱销售占比相对下降。2025 年度,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采购前装车载冰箱数量大幅增加,前装车载冰箱收入占比上升至 78.22%。因前装车载冰箱的单价高于后装车载冰箱,且报告期内前装冰箱收入占比呈波动上升趋势,进而导致公司车载冰箱产品平均单价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销售价格与销售产品结构变动趋势基本持平。

(4)空气源热泵系列产品

公司热泵产品为公司 2022 年新增产品,主要用于工业烘干、采暖、热水等用途,2022 年产量较小,处于试产试销阶段,且产品品类单一,主要为大型热泵烘干机。2023 年,公司热泵产品实现规模化生产,同时拓展热泵产品品类,增加热泵采暖机、热泵热水机等产品。报告期内,热泵采暖机销售占空气源热泵产品销售比例分别为 35.24%、67.66%和 95.33%,该品类的热泵产品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公司销售定价亦相对较低,进而拉低公司空气源热泵系列产品整体均价。

4、公司按销售模式分类的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销售模式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销售模式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
ODM/OEM直销143,318.1970.48118,580.6573.1788,125.9271.64
小计143,318.1970.48118,580.6573.1788,125.9271.64
OBM直销49,781.8524.4828,555.0317.6222,928.8018.64
经销10,254.945.0414,343.258.8510,826.628.80
代销--593.100.371,126.850.92
小计60,036.8029.5243,491.3826.8334,882.2728.36
合计203,354.99100.00162,072.03100.00123,008.19100.00

公司业务包括 ODM/OEM 业务和自主品牌 OBM 业务,其中 ODM/OEM 业务销售均为直销,公司自主品牌 OBM 业务采用直销、经销及代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OBM 业务按销售模

式分类的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
销售金额占OBM收入比重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直销49,781.8582.9224.48%
经销10,254.9417.085.04%
代销---
合计60,036.80100.0029.52%
项目2024年度
销售金额占OBM收入比重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直销28,555.0365.66%17.59%
经销14,343.2532.98%8.84%
代销593.101.36%0.37%
合计43,491.38100.00%26.79%
项目2023年度
销售金额占OBM收入比重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直销22,928.8065.73%18.61%
经销10,826.6231.04%8.79%
代销1,126.853.23%0.91%
合计34,882.27100.00%28.32%
由上表可知,公司OBM业务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代销占比较低。5、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及其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比销售内容
2年02度51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12,140.695.97%车载冰箱等
2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770.835.30%空气源热泵
3豪雅集团6,713.183.30%除湿机、移动空调
4宁波罗娃5,655.872.78%除湿机、移动空调
5ARGOCLIMA S.P.A.4,183.312.06%除湿机、移动空调
合计39,463.8619.41%/
2024年度1豪雅集团6,937.284.28%除湿机、移动空调等
2宁波罗娃4,673.692.88%除湿机、移动空调等
3ONE RETAIL GROUP LIMITED3,526.952.18%除湿机、移动空调等
4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3,296.572.03%除湿机等
5MEACO (U.K.) LIMITED3,219.271.99%移动空调等
合计21,653.7713.36%/
2023年度1宁波罗娃8,622.357.01%除湿机、移动空调等
2豪雅集团7,243.395.89%除湿机、移动空调等
3駿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2,852.132.32%除湿机、移动空调等
4ELECTRO DEPOT FRANCE2,773.702.25%移动空调等
5LOTTE ALUMINIUM CO., LTD.2,748.692.23%除湿机等
合计24,240.2719.71%/

公司及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公司上述前五名客户中占有任何权益。

(二) 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1、主要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对外采购压缩机、电器元件、铜管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压缩机41,776.9730.1937,498.7931.3025,591.6531.51
电器元件31,918.0023.0629,129.8624.3120,232.5324.91
铜管19,215.5513.8915,092.1912.609,285.9911.43
塑胶类12,973.589.3711,493.699.597,613.619.37
钣金类5,998.514.334,661.063.893,830.994.72
其他26,506.7919.1521,939.1518.3114,662.3218.05
合计138,389.40100.00119,814.74100.0081,217.08100.00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1)压缩机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压缩机用于除湿机、移动空调等产品中为制冷剂的循环提供动力。自成立以来,公司开发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空气源热泵等多品类产品,各类产品具有工业用、商用、家用等不同用途,各类型产品下亦开发多型号产品以适用各环境调节应用场景,同时因公司产品销往全球,各国家地区对电压、性能、冷媒等要求不一,公司产品对压缩机定制化要求较多,采购压缩机型号数量多达数百种,不同规格型号压缩机价格差异大,公司采购价格从 100 元/台至 1000 元/台不等,因定制化程度较高,不存在与市场价格的对比。因各型号压缩机存在较大的差异,无法进行总体价格对比,此处选取压缩机品类下采购量较高的型号进行价格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台、%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平均单价变动率金额平均单价变动率金额平均单价变动率
型号12,830.50189.36-4.052,331.28197.34-7.031,595.18212.26-9.74
型号22,110.8587.52-8.382,243.8095.52-7.71777.43103.50-11.51
型号35,206.54506.37-9.172,067.29557.52-0.73566.12561.63-27.10
型号42,046.4576.65-9.271,584.2784.48-7.321,534.0391.15/
型号5157.53238.940.031,520.63238.87-3.572,395.58247.72-0.03
注1:上表中采购单价为不含税采购价格;注2:型号3压缩机2023年度平均单价同比下降27.10%,下降幅度较高,主要系公司2022年度对该款型号压缩机采购量较小,2023年度扩大采购量,供应商基于采购规模给予较大力度价格优惠;注3:型号5压缩机2023年度平均单价同比下降0.03%,下降幅度较低,主要系公司与该型号压缩机供应商协商采购价时间为当年度11月,因公司当年度11、12月采购量占当年度比例较低,导致2023年度该型号平均单价下降幅度较低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生产质量检测、客户反馈情况、返修情况等对各型号压缩机供应商进行优选,缩减单一型号压缩机采购渠道,同时随着公司营收规模的迅速增长,对压缩机采购规模亦同比上升,因此针对单一供应商采购额逐年上升,供应商基于公司采购规模给予公司一定的价格优惠,公司压缩机采购平均单价有所下降。(2)电器元件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电器元件主要为电机、电脑板、电源线、风机、模块WIFI、电容、传感器、水泵、四通阀阀体、线圈等多种类型产品,采购种类较多,此处对电器元件主要采购产品电机进行价格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电机用于驱动产品中压缩机、风机,进而使制冷剂在系统中流转、促进空气流动,提高热交换效率。因公司产品品类较多,各型号下压缩机、风机存在较多规格型号,因此适用的电机规格型号数量亦较多。市场中电机采购通常为购销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类似大宗商品公开报价情况,因此不存在市场价格间的对比。因各型号电机存在较大的差异,无法进行总体价格对比,此处选取电机品类下采购量较高的型号进行价格对比,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元/台、%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平均单价变动率金额平均单价变动率金额平均单价变动率
型号1332.9247.26-3.76860.8449.11-0.01728.5649.12-0.01
型号2457.9942.68-5.40669.5745.12-0.03309.2445.130.01
型号3186.0018.130.85587.8817.981.56274.8917.70-8.26
型号4199.3540.88-7.21448.3044.06-0.43227.7744.25-4.30
型号5288.4817.90-3.38395.1918.52-5.27318.6619.56-4.60
注1:上表中采购单价为不含税采购价格;注2:型号3电机2023年度平均单价同比下降8.26%,下降幅度较高,主要系公司2022年度对该款型号电机采购量提高,于该年度10月与供应商协商定价,价格下降至17.70元/台(不含税),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因当年度10-12月采购占比较低,导致2022年度平均单价高于2023年度;注3:型号4电机2023年度平均单价同比下降4.30%,下降幅度较高,主要系公司2022年度对该款型号电机采购量提高,于该年度11月与供应商协商定价,价格下降至44.07元/台(不含税),因当年度11-12月采购占比较低,导致2022年度平均单价高于2023年度;注4:型号5电机报告期内平均单价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业绩规模迅速增长,对该型号电机采购规模亦逐年上升,公司基于采购规模与供应商进行商务洽谈,取得价格优惠

公司电器元件采购价格总体保持稳定,部分型号采购价格小幅下滑,主要系电器元件市场充分竞争,供应充足,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迅速增长,公司采购电器元件金额逐年上升且采购规模较大,公司向供应商议价能力提高,基于采购规模与供应商进行商务洽谈取得价格优惠。

(3)铜管

公司采购铜管主要为内螺纹软态管、光管软态管、短 U 管、紫铜光管等,用于除湿机、移动空调等产品中输送制冷剂及进行热交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铜管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件、%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平均单价变动率金额平均单价变动率金额平均单价变动率
内螺纹软态管11,664.8173.049.208,651.2766.895.265,494.7363.55-0.26
光管软态管2,617.1572.148.322,421.3966.606.411,376.3062.58-0.05
短U管1,737.740.28-2.191,483.740.29-0.69903.260.29-4.66
紫铜光管511.9773.538.36547.5067.869.66288.9661.88-4.10

注:上表中采购单价为不含税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现货铜价格情况和公司采购铜管产品价格情况如下:

内螺纹软态管: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光管软态管:

光管软态管采购均价趋势与现货铜价价格趋势对比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短 U 管:

短U管采购均价趋势与现货铜价价格趋势对比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紫铜光管: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由上图可知,现货铜的价格在报告期内呈先降后增的趋势,公司采购铜管价格变动趋势与之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对主要原材料均有相关的采购渠道,且供应充足,能够保证原材料供应及品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3、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力。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采购金额(元)10,446,811.968,085,145.165,125,470.55
用电量(千瓦时)14,609,814.2710,918,910.316,769,003.36
单价(元/千瓦时)0.720.740.76

报告期内,公司用电量随着产量增加而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电力均价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内逐步完成光伏板的铺设,通过光伏发电降低了用电成本,叠加政府优化用电成本等因素,共同促使公司单位用电成本下降。

4、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金额占比采购内容
2025年度1美的集团18,401.9913.30%压缩机、电机
2曹县爱伦金属加工有限公司12,608.259.11%铜管
3青岛瑞智机电销售有限公司8,487.676.13%压缩机
4上海瑶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5,206.543.76%压缩机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浙江分公司4,576.293.31%塑料类
合计49,280.7435.61%/
2024年度1美的集团22,874.6019.09%压缩机、电机
2曹县爱伦金属加工有限公司7,535.006.29%铜管
3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3,362.712.81%铜管
4佛山市顺德区立创电子有限公司3,245.652.71%电器元件
5乐金化工2,982.482.49%塑胶类
合计40,000.4433.39%/
2023年度1美的集团17,230.9221.22%压缩机、电机
2曹县爱伦金属加工有限公司6,544.428.06%铜管
3四川丹甫2,430.822.99%压缩机
4乐金化工2,172.612.68%塑胶类
5佛山市顺德区立创电子有限公司2,138.822.63%电器元件
合计30,517.6037.58%/
注1: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和芜湖威灵电机销售有限公司同为美的集团控制的境内实体,合并列示为"美的集团";注2:四川丹甫机电销售有限公司为四川丹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并列示为"四川丹甫";注3:乐金化学(惠州)化工有限公司和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同为韩国LG化学控制的境内实体,合并列示为"乐金化工"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浙江分公司为公司新增供应商,该具体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浙江分公司
成立时间1994-06-012004-12-09
注册资本35,05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铜管材、铜合金管材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化工产品的贸易业务
注册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娄东街道江南路33号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大道618号东冠大厦6楼601-603室
股权结构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2.378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7.621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于铜管的需求逐年上升,已合作供应商如曹县爱伦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等因产能受限无法完全满足公司采购需求。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国有控股企业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铜管材、铜合金管材的生产及销售,年销售规模超百亿元,知名下游客户包括美的集团、格力股份等,产能丰富,且产品质量较高,公司为拓宽采购渠道,经对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供货能力、运输便捷性等方面考察后,增加该企业为公司铜管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浙江分公司系央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凭借其在石化产业链上的资源优势,具备稳定的上游原料供应能力及较强的价格竞争力,且供货稳定、物流响应较快。基于保障原材料供应安全、优化采购成本及提升供应链稳定性的考虑,公司在对其产品质量、供货能力运输便捷性等方面进行考察后,将其纳入塑料类原材料供应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自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 50%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度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不存在持有上述供应商权益的情形。

(三) 主要资产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专用模具。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31,076.375,352.9025,723.4782.78%
机器设备15,423.313,862.0811,561.2374.96%
运输设备612.29468.97143.3223.41%
电子设备1,072.40607.34465.0643.37%
专用模具8,257.856,088.382,169.4726.27%
(1)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产权编号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取得日期用途
1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4342号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恒毅街22号1幢、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恒毅街22号4幢等8套113,950.512022.12.12非住宅
2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唐梅路17号1幢、杭州市临27,092.302023.05.06非住宅
0241117号平区临平街道唐梅路17号2幢等4套
(2)租赁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尚在履行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房屋租赁合同情况如下:
承租方出租方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平方米)租赁期限租赁用途
欧伦电气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政府凤庆滇红生态产业园区成套设备建设项目的1号、2号、3号标准化厂房10,510.082021.09.01至2026.09.01生产、办公
深圳赫玛娜深圳首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景龙建设路栋首创商务大厦13层08号145.552025.03.25至2027.03.24办公
杭州劲信电气有限公司欧伦电气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唐梅路17号四楼办公楼203.002026.01.01至2026.12.31办公
松井电器欧伦电气杭州市临平区经济开发区唐梅路17号25,054.872026.01.01至2026.12.31仓储
松井智家欧伦电气杭州市临平区经济开发区唐梅路17号1,837.432026.01.01至2026.12.31办公
鸣伦新能源欧伦电气杭州市临平区经济开发区唐梅路17号1幢1层101室200.002026.01.28至2026.12.31办公
鸣伦新能源浙江雅博汽配有限公司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士林肖家桥1,944.002026.01.28至2028.11.31生产、办公
①部分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租赁厂房产能占比及产品产生的收入、利润及其占比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自有厂房面积共计252,272.81平方米,上述租赁厂房面积为10,510.08平方米,占公司自有厂房面积的4.17%,面积占比较小。报告期内该租赁场所生产主要产品为农业机械、制冷设备,产能为0.1万台(农机设备),公司2025年总产能为314.79万台,前述租赁场所产能占公司总产能的0.03%,占比较小。前述租赁场所生产产品产生的收入、利润及其占比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租赁厂房内产生的收入221.051,882.422,012.36
公司营业收入203,638.62162,328.31123,182.12
收入占比0.11%1.16%1.63%
经测算的租赁厂房内产生的净利润-459.25-273.01468.37
公司净利润23,004.1920,679.9214,178.65
净利润占比//3.3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前述租赁场所生产产品产生的收入、利润占公司总体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3)主要生产设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数量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资产净值成新率是否闲置
塑料注塑成型机612,585.71802.311,783.4068.97%
生产线182,420.14397.372,022.7883.58%
钣金设备1610.6229.00581.6295.25%
光伏发电设备1568.04-568.04100.00%
翅片高速冲床6418.22113.47304.7572.87%
喷涂设备1365.4917.36348.1395.25%
双工位无收缩胀管机5361.63119.94241.6866.83%
全自动长U弯管机8272.0879.24192.8470.88%
商检台车8260.23103.41156.8260.26%
主机流水线项目1230.0941.90188.1981.79%
数控加液机9205.6624.19181.4788.24%
智能AGV1203.54-203.54100.00%
注塑水汽系统1203.3696.60106.7752.50%
配套水电气设备1192.669.15183.5195.25%
真空环线真空泵3183.6986.2897.4153.03%
抽真空系统5161.429.48151.9394.12%
五轴全伺服双臂机械手3161.1154.56106.5466.13%
合计/9,403.681,984.277,419.4178.90%/
注:此处主要生产设备列示公司原值150万元以上的设备情况2、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8,737.391,125.767,611.63
软件388.46218.14170.33
合计9,125.861,343.907,781.95
(1)不动产权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权证使用权人面积(平方米)位置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性质他项权利用途
1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431126号欧伦电气46,514.00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结网社区2073.06.21止出让抵押工业用地
2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4342号欧伦电气57,043.00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恒毅街22号1幢、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恒毅街22号4幢等8套2061.10.29止出让抵押工业用地
3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41117号欧伦电气12,947.90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唐梅路17号1幢、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唐梅路17号2幢等4套2059.12.13止出让抵押工业用地
(2)商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图形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取得方式使用情况备注
164673649112022.11.14至2032.11.13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261483481372022.06.14至2032.06.13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361489157372022.06.14至2032.06.13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461473714422022.06.14至2032.06.13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558121995112022.02.07至2032.02.06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658094236172022.02.07至2032.02.06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758099427172022.02.07至2032.02.06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858115552112022.02.07至2032.02.06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955445808112021.12.28至2031.12.27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1056700414332021.12.28至2031.12.27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1155436445122021.11.28至2031.11.27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124365147172020.09.14至2030.09.13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136894980112010.08.28至2030.08.27受让取得正常使用-
1440542157112020.04.07至2030.04.06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1540528298112020.04.07至2030.04.06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163819509872020.01.14至2030.01.13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173819243092020.01.14至2030.01.13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184815580112008.08.21至2028.08.20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1923782922112018.04.14至2028.04.13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2023785668112018.04.14至2028.04.13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2122058164112018.01.14至2028.01.13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222205810472018.01.14至2028.01.13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232132965092018.01.14至2028.01.13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2421329685422017.11.14至2027.11.13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2521329854382017.11.14至2027.11.13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2621329668352017.11.14至2027.11.13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2719749335112017.09.21至2027.09.20受让取得正常使用-
2815754291112016.01.21至2036.01.20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291575423772016.01.21至2036.01.20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301532130772015.10.21至2035.10.20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311355248872015.06.21至2035.06.20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321420091972015.04.28至2035.04.27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3314200939112015.04.28至2035.04.27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341298537272015.04.07至2035.04.06受让取得正常使用-
3512985387112015.03.28至2035.03.27受让取得正常使用-
361382164072015.02.28至2035.02.27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3713552466112015.02.07至2035.02.06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381280421372014.10.28至2034.10.27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391280423172014.10.28至2034.10.27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401001881072013.03.07至2033.03.06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411004230272013.01.28至2033.01.27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42533480572009.05.07至2029.05.06受让取得正常使用-
436916087112022.12.06至2032.12.06原始取得正常使用美国
446876708112022.10.18至2032.10.18原始取得正常使用美国
450U0K308021604112022.08.19至2032.08.19原始取得正常使用英国
460U0K308021613112022.08.19至2032.08.19原始取得正常使用英国
4718748582112022.08.17至2032.08.17原始取得正常使用欧盟
4818748578112022.08.17至2032.08.17原始取得正常使用欧盟
492200866112021.08.07至2031.08.07原始取得正常使用澳大利亚
5018236839112020.05.11至2030.05.11原始取得正常使用欧盟
519U1K802036839112020.05.11至2030.05.11原始取得正常使用英国
525949189112019.12.31至2029.12.31原始取得正常使用美国
53201127142112019.06.19至2029.06.18原始取得正常使用泰国
544206383112019.06.14至2029.06.14原始取得正常使用印度
559U1K708073895112018.03.14至2028.03.14原始取得正常使用英国
5617873112018.03.14至原始取正常使欧盟
8952028.03.14
571384756112017.11.08至2027.11.08原始取得正常使用马德里
5875457806112024.06.07至2034.06.06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5975276383352024.05.14至2034.05.13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6075283098402024.05.21至2034.05.20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617360605172024.03.14至2034.03.13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6273602333112024.03.14至2034.03.13原始取得正常使用-
630U0K400045933112024.04.30至2034.04.30原始取得正常使用英国
647648872112025.01.14至2035.01.14原始取得正常使用美国
657614231352024.12.17至2034.12.17原始取得正常使用美国
66019025819112024.05.11至2034.05.11原始取得正常使用欧盟
(3)著作权
序号名称登记号授权日取得方式著作权人
1除湿博士小欧国作登字-2020-F-009957122020.04.28原始取得欧伦电气
2除湿机湿度分析系统V1.02022SR04827702022.04.18原始取得欧伦电气
3除湿机运行监控系统V1.02022SR04827682022.04.18原始取得欧伦电气
4智慧型除湿机网管系统V1.02022SR04827492022.04.18原始取得欧伦电气
5智能除湿机控制软件V1.02022SR04827482022.04.18原始取得欧伦电气
6除湿机温度智能控制系统V1.02022SR04827692022.04.18原始取得欧伦电气
7匠圆装备制造生产管理平台V1.02022SR10991002022.08.11原始取得匠圆科技
8匠圆农机制造信息管理系统V1.02022SR11197552022.08.12原始取得匠圆科技
9空气源热泵智能核桃烘干机控制软件V1.02022SR11197492022.08.12原始取得匠圆科技
10大型冷库远程控制系统V1.02022SR11494772022.08.16原始取得匠圆科技
11自动化农机制造控制系统V1.02022SR11707202022.08.17原始取得匠圆科技
12雪茄烟质量检测系统V1.02022SR11632172022.08.17原始取得匠圆科技
13机械产品质量检测平台V1.02022SR12700972022.08.24原始取得匠圆科技
14泳池除湿热回收机组全自动控制系统V1.02024SR01849892024.01.29原始取得松井电器
15泳池除湿热泵新排风焓差分析系统V1.02024SR01909342024.01.29原始取得松井电器
16基于PID算法的压缩机变频控制系统V1.02024SR01913642024.01.29原始取得松井电器
17变风量温湿度独立控制系统V1.02024SR01909042024.01.29原始取得松井电器
18恒温恒湿机组智能控制系统V1.02024SR01922802024.01.29原始取得松井电器
19冷凝回收热量精确的控制系统V1.02024SR01933522024.01.30原始取得松井电器
20多功能泳池热泵智能选型软件V1.02024SR03273452024.02.28原始取得松井电器
21双冷源新风湿度控制系统V1.02024SR03302632024.02.29原始取得松井电器
22室内泳池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分析系统V1.02024SR06427382024.05.13原始取得松井电器
23室内环境温度PID预测调节系统V1.02024SR06427352024.05.13原始取得松井电器
24室内温湿度动态监测分析系统V1.02024SR06431742024.05.13原始取得松井电器
25调温除湿机控制系统V1.02025SR14659732025.08.06原始取得欧伦电气
26除湿机智能化霜系统V1.02025SR14669672025.08.06原始取得欧伦电气
(4)专利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类型申请日所有权人取得方式权利限制
1ZL201010215510.2具有室温调节功能的节能除湿机发明2010.06.29欧伦电气继受取得
2ZL201620584943.8一种风机前置高温除湿机实用新型2016.06.1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ZL201620582660.X一种新风除湿系统实用新型2016.06.1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4ZL201620584940.4一种高温除湿机实用新型2016.06.1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5ZL201620674178.9多级净化高效除湿机实用新型2016.06.3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6ZL201620583103.X一种带调风阀的除湿机实用新型2016.06.1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7ZL201630578594.4除湿机(016)外观设计2016.11.2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8ZL201630579309.0除湿机(018)外观设计2016.11.2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9ZL201630578592.5除湿机(019)外观设计2016.11.2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0ZL201630579016.2除湿机(015)外观设计2016.11.2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1ZL201621259773.2一体式新风除湿机实用新型2016.11.2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2ZL201621259993.5一种节能新风除湿机实用新型2016.11.2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3ZL201730046642.X滚塑除湿机(G125)外观设计2017.02.2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4ZL201730046651.9除湿机(270)外观设计2017.02.2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5ZL201730046645.3干衣机外观设计2017.02.2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6ZL201720145196.2一种新风除湿模块实用新型2017.02.1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7ZL201730046661.2除湿机(269)外观设计2017.02.2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8ZL201720502923.6双向流毛细管网新风除湿机实用新型2017.05.0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9ZL201720502890.5双向流热回收新风除湿机实用新型2017.05.0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0ZL201720502922.1双向流新风除湿机实用新型2017.05.0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1ZL201720502889.2双向流全热回收新风机实用新型2017.05.0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2ZL201730405501.2移动空调(A4)外观设计2017.08.3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3ZL201721139420.3除湿新风管道系统实用新型2017.09.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4ZL201721139627.0一种集成新风除湿系统实用新型2017.09.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5ZL201510667344.2一种带气流控制的集中除湿系统发明2015.10.1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6ZL201721211039.3一种除湿模块实用新型2017.09.2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7ZL201720502901.X高温恒温恒湿机组实用新型2017.05.0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8ZL201721330589.7一种用于除湿机的排水系统实用新型2017.10.1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9ZL201730509966.2除湿机(D001A)外观设计2017.10.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0ZL201730573311.1新风除湿机外观设计2017.11.2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1ZL201730668138.3移动空调(A5)外观设计2017.12.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2ZL201730667048.2移动空调(A6B)外观设计2017.12.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3ZL201730667668.6移动空调(A6A)外观设计2017.12.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4ZL201721500339.3一种多功能高温除湿干燥机组实用新型2017.11.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5ZL201721501106.5一种温度可调的高温除湿干燥机实用新型2017.11.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6ZL201721501330.4一种高温除湿干燥机实用新型2017.11.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7ZL201730442589.5移动空调(A3)外观设计2017.09.1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8ZL201730667670.3商用除湿机(705)外观设计2017.12.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9ZL201730634021.3商用除湿机(601)外观设计2017.12.1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40ZL201730666997.9商用除湿机(908-1/908-2)外观设计2017.12.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41ZL201730667652.5商用除湿机(508-1/508-2/508-3)外观设计2017.12.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42ZL201730668175.4商用除湿机(512)外观设计2017.12.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43ZL201721785772.6一种除湿净化机实用新型2017.12.1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44ZL201730648386.1除湿净化机(DH系列)外观设计2017.12.1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45ZL201730667038.9商用除湿机(D002A)外观设计2017.12.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46ZL201730668163.1商用除湿机(507)外观设计2017.12.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47ZL201730667029.X商用除湿机(912)外观设计2017.12.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48ZL201730667018.1商用除湿机(505)外观设计2017.12.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49ZL201730667633.2商用除湿机(506)外观设计2017.12.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50ZL201730634286.3商用除湿机外观设计2017.12.1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51ZL201730634303.3商用除湿机(586)外观设计2017.12.1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52ZL201730634288.2商用除湿机(900/901/1381/1501)外观设计2017.12.1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53ZL201610583458.3高效热回收热泵式干燥装置发明2016.07.25欧伦电气继受取得
54ZL201820498596.6多功能恒温除湿系统实用新型2018.04.0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55ZL201730633985.6商用除湿机(1381S)外观设计2017.12.1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56ZL201730633785.0商用除湿机(501)外观设计2017.12.1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57ZL201830295305.9除湿机(D001C)外观设计2018.06.1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58ZL201820497494.2一种小型恒湿机系统实用新型2018.04.0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59ZL201730634304.8商用除湿机(sj-1383)外观设计2017.12.1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60ZL201820496878.2一种恒温除湿系统实用新型2018.04.0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61ZL201820749253.2分体式风冷泳池热泵除湿系统实用新型2018.05.1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62ZL201820750038.4一体式水冷泳池热泵除湿系统实用新型2018.05.1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63ZL201830414597.3除湿机(D001D)外观设计2018.07.3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64ZL201730634289.7商用除湿机(513)外观设计2017.12.1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65ZL201730634301.4商用除湿机(503/913)外观设计2017.12.1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66ZL201830295300.6除湿机(D009)外观设计2018.06.1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67ZL201830295240.8除湿机(D010)外观设计2018.06.1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68ZL201830609299.X除湿机(D022A、D022B)外观设计2018.10.3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69ZL201821069544.3一种基于智能语音交互控制的除湿机实用新型2018.07.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70ZL201830609297.0除湿机(D023A、D023B)外观设计2018.10.3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71ZL201830725062.8双向流新风机外观设计2018.12.1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72ZL201830666367.6除湿机(D024A)外观设计2018.11.2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73ZL201830725057.7除湿机(D024D)外观设计2018.12.1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74ZL201821595058.5一种单向流新风恒湿机实用新型2018.09.2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75ZL201821595466.0一种双向流净化热回收加湿机实用新型2018.09.2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76ZL201821598008.2一种新风机恒风量结构实用新型2018.09.2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77ZL201821598009.7一种双向流热回收新风恒湿机实用新型2018.09.2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78ZL201930114387.7除湿机(D024C)外观设计2018.11.2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79ZL201930044804.5移动空调(A009)外观设计2019.01.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80ZL201930114889.X除湿机(D024B)外观设计2018.11.2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81ZL201930044097.X除湿机(D025B)外观设计2019.01.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82ZL201830609826.7除湿机(D019)外观设计2018.10.3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83ZL201930044106.5除湿机(D025C)外观设计2019.01.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84ZL201822045548.4一种分体式新风除湿机实用新型2018.12.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85ZL201822045333.2一种通过纳米水离子净化空气的除湿机实用新型2018.12.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86ZL201822045893.8一种多功能高温除湿热泵烘干机实用新型2018.12.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87ZL201822045573.2一种双向流新风机实用新型2018.12.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88ZL201811358930.9一种可自动排水的除湿机发明2018.11.1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89ZL201811359336.1一种带净化的除湿机装置发明2018.11.1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90ZL201930119351.8移动空调(A009B-C-D)外观设计2019.03.2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91ZL201930266615.2除湿机(D029)外观设计2019.05.2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92ZL201930266551.6除湿机(D026)外观设计2019.05.2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93ZL201920160264.1一种带有过滤旁通功能的新风机组实用新型2019.01.2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94ZL201930263213.7除湿机(D003B、D003C)外观设计2019.05.2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95ZL201930363164.4除湿机(D023F)外观设计2019.07.0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96ZL201920611969.0一种单向流新风除湿机与排风箱组成的双向流系统实用新型2019.04.2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97ZL201811359319.8一种家用除湿器顶装固定支架发明2018.11.1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98ZL201811358941.7一种便于挪位固定的除湿机发明2018.11.1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99ZL201811358924.3一种可调角度型减震除湿机发明2018.11.1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00ZL201811358923.9一种可调式吊顶加湿机发明2018.11.1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01ZL201811358926.2一种带静电除尘的新风除湿机发明2018.11.1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02ZL201810312319.6双空间恒湿系统及控制方法发明2018.04.0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03ZL201930502068.3移动空调(A010-A)外观设计2019.09.1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04ZL201930502044.8移动空调(A010-B)外观设计2019.09.1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05ZL201930353663.5除湿机(D020)外观设计2019.07.04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06ZL201930502060.7移动空调(A010-C)外观设计2019.09.1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07ZL201811371712.9一种除湿器风栅清洁装置发明2018.11.1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08ZL201930529758.8移动空调(A011B)外观设计2019.09.2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09ZL201930529632.0移动空调(A011C)外观设计2019.09.2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10ZL201930529771.3移动空调(A011A)外观设计2019.09.2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11ZL201920845527.2一种辐射空调系统用变频新风除湿机实用新型2019.06.0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12ZL201920845715.5一种全工况辐射空调系统用新风除湿机实用新型2019.06.0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13ZL201930677414.1除湿机(D030)外观设计2019.12.0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14ZL201930565249.0除湿机(D031)外观设计2019.10.1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15ZL201921485738.6一种高效除湿结构及采用该结构的一种除湿器实用新型2019.09.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16ZL201921685651.3一种恒温除湿机实用新型2019.10.0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17ZL201811358936.6一种移动空调用滤网生产设备发明2018.11.1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18ZL201922229347.4一种新风除湿系统实用新型2019.12.1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19ZL202030299255.9移动空调(A011F)外观设计2020.06.1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20ZL202030361853.4移动空调(A010-D)外观设计2020.07.0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21ZL202030284399.7移动空调(A011-E)外观设计2020.06.0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22ZL202030284060.7移动空调(A011-D2)外观设计2020.06.0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23ZL202030284418.6移动空调(A011-D1)外观设计2020.06.0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24ZL202030284043.3除湿机(D030A)外观设计2020.06.0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25ZL202020424409.7热回收新风除湿机实用新型2020.03.2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26ZL202030439558.6移动空调(A010H)外观设计2020.08.0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27ZL202030439229.1移动空调(A010E)外观设计2020.08.0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28ZL202030439222.X移动空调(A010G)外观设计2020.08.0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29ZL202030439223.4移动空调(A010F)外观设计2020.08.0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30ZL202030698876.4除湿机(D031C)外观设计2020.11.1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31ZL202030698862.2除湿机(D038B)外观设计2020.11.1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32ZL202030698863.7除湿机(D037)外观设计2020.11.1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33ZL201811359316.4一种工业除湿机用滤芯清洗设备发明2018.11.1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34ZL202030698861.8除湿机(D038A)外观设计2020.11.1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35ZL202030781753.7移动空调(A010-K)外观设计2020.12.1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36ZL202022019131.8一种除湿机冷凝水直滴入消声结构实用新型2020.09.1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37ZL202022018625.4一种除湿机冷凝水引流消声结构实用新型2020.09.1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38ZL202030779661.5除湿机(D001L)外观设计2020.12.1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39ZL202030779664.9除湿机(D001G)外观设计2020.12.1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40ZL202030781810.1除湿机(D001F)外观设计2020.12.1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41ZL202030779675.7除湿机(D001H)外观设计2020.12.1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42ZL202130051856.2温湿度传感器外观设计2021.01.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43ZL202130103908.6除湿机(D023G)外观设计2021.02.24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44ZL202022373360.X热管热回收除湿机实用新型2020.10.2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45ZL202022374219.1热管热回收新风除湿机实用新型2020.10.2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46ZL202022373472.5节能型热管热回收新风除湿机实用新型2020.10.2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47ZL202130126168.8移动空调(A012B)外观设计2021.03.0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48ZL202022373884.9冷冻水型热回收新风除湿机实用新型2020.10.2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49ZL202120207034.3一种温湿度传感器实用新型2021.01.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50ZL202130351351.8除湿机(D052)外观设计2021.06.0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51ZL202130413004.3恒湿机外观设计2021.07.0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52ZL202122020535.3一种除湿机结构实用新型2021.08.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53ZL202122010211.1一种家电用多色圆形环绕灯实用新型2021.08.24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54ZL202130869854.4除湿机(D059B)外观设计2021.12.2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55ZL202122565117.2一种压缩机螺栓固定结构实用新型2021.10.2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56ZL202130857495.0加湿机(H001)外观设计2021.12.24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57ZL202130858303.8除湿机(OL-G01)外观设计2021.12.24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58ZL202130741557.1车载冰箱(EC)外观设计2021.11.1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59ZL202130858298.0除湿机(OL-G02)外观设计2021.12.24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60ZL202130869061.2除湿机(D059A)外观设计2021.12.2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61ZL202230029550.1便携式空调电池(B001)外观设计2022.01.1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62ZL202130741553.3车载冰箱外观设计2021.11.1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63ZL202122494362.9一种用于除湿机的双向导风结构实用新型2021.10.1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64ZL202230029558.8空调(便携式B001)外观设计2022.01.1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65ZL202230109436.X除湿机(D029B)外观设计2022.03.04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66ZL202220245769.X带有二级除湿功能的除湿机实用新型2022.01.2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67ZL202123305469.0一种离心加湿机实用新型2021.12.24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68ZL202220182570.7旁通热管除湿机实用新型2022.01.2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69ZL202220053640.9一种移动空调后壳及其模具实用新型2022.01.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70ZL202230223121.8车载冰箱(EA-B)外观设计2022.04.2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71ZL202220148352.1一种大除湿量除湿机结构实用新型2022.01.1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72ZL202230223165.0车载冰箱(EA-C)外观设计2022.04.2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73ZL202220406466.1一种低温除湿系统实用新型2022.02.2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74ZL202230354228.6除湿机(D020B)外观设计2022.06.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75ZL202230354445.5除湿机(D058)外观设计2022.06.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76ZL202221087004.4一种手提式空调电池组与机体固定结构实用新型2022.05.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77ZL202230354457.8除湿机(D020C)外观设计2022.06.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78ZL202230428294.3移动空调(A015B)外观设计2022.07.0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79ZL202221646811.5一种防漏水恒湿机实用新型2022.06.2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80ZL202230428167.3移动空调(A015A)外观设计2022.07.0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81ZL202230565129.2除湿机(D033)外观设计2022.08.2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82ZL202230565144.7移动空调(A010Q1)外观设计2022.08.2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83ZL202230565121.6移动空调(A010P)外观设计2022.08.2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84ZL202230565171.4除湿机(D068ABC)外观设计2022.08.2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85ZL202230565159.3移动空调(A010MN)外观设计2022.08.2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86ZL202230565125.4移动空调(A010L)外观设计2022.08.2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87ZL202230565166.3除湿机(D062A)外观设计2022.08.2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88ZL202230565148.5移动空调(A010S)外观设计2022.08.2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89ZL202123076767.7一种带静压腔净化新风机实用新型2021.12.0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90ZL202123374714.3一种压缩机螺栓固定结构实用新型2021.12.24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91ZL202222683914.5一种除湿加湿一体装置实用新型2022.10.1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92ZL202123073385.9一种除湿控温系统实用新型2021.12.0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93ZL202230839662.3除湿机(D023K/D023L)外观设计2022.12.1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94ZL202230839621.4移动空调(A015CA015D)外观设计2022.12.1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95ZL202330071073.X车载冰箱(EA-D)外观设计2023.02.24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96ZL202330071075.9车载冰箱(EO)外观设计2023.02.24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97ZL202330071074.4车载冰箱(EB-C)外观设计2023.02.24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98ZL202330193630.5车载冰箱(0L-BCD40-F001A)外观设计2023.04.1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199ZL202330193633.9除湿机(D072)外观设计2023.04.1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00ZL202330193635.8除湿机(D073)外观设计2023.04.1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01ZL202330218876.3除湿机(D063AD063C)外观设计2023.04.2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02ZL202330193634.3除湿机(D065)外观设计2023.04.1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03ZL202330193638.1穿墙空调(A019A)外观设计2023.04.1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04ZL202320993700.X一种新型车载冰箱实用新型2023.04.2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05ZL202330218875.9除湿机(D019C)外观设计2023.04.2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06ZL202321514646.2一种分体式微通道热管换热器实用新型2023.06.14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07ZL202320959766.7一种冷冻水除湿装置实用新型2023.04.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08ZL202330372093.0车载冰箱(F003)外观设计2023.06.1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09ZL202330417357.X除湿机(D031D)外观设计2023.07.0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10ZL202330470410.2除湿机(D075)外观设计2023.07.2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11ZL202322052994.9一种双进气口压缩机实用新型2023.08.0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12ZL202330508608.5除湿机(D056B+D056C)外观设计2023.08.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13ZL202322327732.9一种冷凝器的内嵌式散热装置实用新型2023.08.2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14ZL202330508606.6除湿机(D056A+D056D)外观设计2023.08.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15ZL202330508604.7除湿机(25L-2)外观设计2023.08.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16ZL202330508602.8除湿机(25L-1)外观设计2023.08.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17ZL202330527068.5除湿机(D068D)外观设计2023.08.1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18ZL202330513218.7移动空调(A016A)外观设计2023.08.1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19ZL202322213689.3一种布袋除湿机实用新型2023.08.1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20ZL202330508605.1除湿机(60L)外观设计2023.08.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21ZL202330508609.X滚塑除湿机(D019D)外观设计2023.08.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22ZL202322213692.5一种除湿机推杆限位机构实用新型2023.08.1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23ZL202330508611.7滚塑除湿机(D020D)外观设计2023.08.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24ZL202322322869.5一种冷凝器的风道散热装置实用新型2023.08.2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25ZL202322200402.3一种卧式结构的吊顶除湿机实用新型2023.08.1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26ZL202311287749.4空气源热泵管线接口装置发明2023.10.0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27ZL202330508600.9除湿机(14L)外观设计2023.08.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28ZL202330629748.8车载冰箱上部盖板外观设计2023.09.2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29ZL202330629746.9除湿机(D031H、D031HD、D031D、D031DH)外观设计2023.09.2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30ZL202322323962.8一种除湿机的快拆式水泵固定装置实用新型2023.08.2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31ZL202330629744.X移动空调(A010F)外观设计2023.09.2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32ZL202330612548.1除湿机(D076A)外观设计2023.09.2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33ZL202322398980.2一种除湿装置的压缩机稳定结构实用新型2023.09.04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34ZL2023305车载冰箱(F005)外观2023.08.30欧伦原始
59696.1设计电气取得
235ZL202322463752.9一种排风管接头实用新型2023.09.1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36ZL202322328730.1一种除湿器的接水导流盘实用新型2023.08.2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37ZL202330540837.5车载冰箱(EN15)外观设计2023.08.2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38ZL202322508528.7一种叠放式除湿机实用新型2023.09.1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39ZL202330676472.9除湿机(D076B)外观设计2023.10.1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40ZL202323035429.8一种方便拿取的车载冰箱实用新型2023.11.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41ZL202323035222.0一种多方向取物的车载冰箱实用新型2023.11.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42ZL202323482613.7一种方便排热的车载冰箱实用新型2023.12.2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43ZL202322876536.7一种减震结构及具有该结构的车载冰箱实用新型2023.10.2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44ZL202323474025.9一种方便拿取的密封盖及车载冰箱实用新型2023.12.2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45ZL202322876716.5一种锁扣结构及具有该结构的车载冰箱实用新型2023.10.2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46ZL202323474488.5一种可实现冷热同步的车载冰箱实用新型2023.12.2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47ZL202430009072.7除湿机(D068G)外观设计2024.01.0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48ZL202430009071.2除湿机(D068E)外观设计2024.01.0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49ZL202322829086.6一种翻盖定位结构及车载冰箱实用新型2023.10.1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50ZL202330861322.5烘干机外观设计2023.12.2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51ZL202322814342.4一种导轨结构及具有该导轨结构的车载冰箱实用新型2023.10.1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52ZL202430112535.2除湿机(D076E)外观设计2024.03.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53ZL202430092002.2除湿机(D076A1)外观设计2024.02.2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54ZL202430125820.8除湿机外壳(D031G)外观设计2024.03.1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55ZL202430125818.0除湿机(D076F)外观设计2024.03.1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56ZL202323292986.8一种出冰机构及车载冰箱实用新型2023.12.04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57ZL202430092003.7除湿机(D076D)外观设计2024.02.2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58ZL202430185561.8厨房空调(K001A)外观设计2024.04.0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59ZL2024301除湿机外壳(D031K)外观2024.03.13欧伦原始
25819.5设计电气取得
260ZL202420008791.1一种空调器电器盒的散热结构实用新型2024.01.0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61ZL202420007825.5一种一体式变频穿墙空调器及冷凝风机实用新型2024.01.0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62ZL202420318776.7一种家用电器的控制板实用新型2024.02.2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63ZL202430235659.X泳池除湿机外观设计2024.04.24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64ZL202421105634.9一种利用冷凝排风散热的一体式除湿机实用新型2024.05.2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65ZL202421168930.3一种压缩机的减振装置实用新型2024.05.2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66ZL202421213730.5一种浮球用防呆结构实用新型2024.05.3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67ZL202323444164.7一种多重除湿机实用新型2023.12.1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68ZL202323534767.6一种多腔式车载冰箱实用新型2023.12.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69ZL202420016657.6一种穿墙机放水阀实用新型2024.01.0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70ZL202421361771.9一种新排风量可调节的节能型浴室用途的除湿机组实用新型2024.06.14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71ZL202421289768.0一种利用冷凝热再生的低温转轮除湿机实用新型2024.06.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72ZL202420999928.4一种空气源热泵烟草烘干机实用新型2024.05.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73ZL202420690239.5一种厨房空调实用新型2024.04.0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74ZL202421000012.X一种空气源热泵果蔬烘干机实用新型2024.05.1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75ZL202323292954.8一种车载冰箱的制冰结构实用新型2023.12.04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76ZL202420955956.6一种采用冷凝再热可调节的新风除湿机实用新型2024.05.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77ZL202430530399.9车载冰箱(F001B)外观设计2024.08.2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78ZL202430530321.7车载冰箱(F005B)外观设计2024.08.2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79ZL202430530348.6车载冰箱(F006-36)外观设计2024.08.2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80ZL202430530428.1车载冰箱(F008)外观设计2024.08.2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81ZL202430530415.4车载冰箱(F007)外观设计2024.08.2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82ZL202430530300.5除湿机(D076B1)外观设计2024.08.2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83ZL202430526724.4除湿机(D031P)外观设计2024.08.2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84ZL2024305除湿机(D068M)外观2024.08.20欧伦原始
26760.0设计电气取得
285ZL202420785076.9一种带多级加湿功能的多级除湿系统实用新型2024.04.1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86ZL202421416441.5一种用于文博展柜的无水恒湿机实用新型2024.06.2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87ZL202421679815.2一种使用变频排风机的配套全新风除湿设备实用新型2024.07.1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88ZL202430526867.5烘干机外观设计2024.08.2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89ZL202421676675.3一体式互锁的新、回风比例调节风阀实用新型2024.07.1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90ZL202421676855.1一种三管制的节能调温除湿机组实用新型2024.07.1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291ZL202220035918.X一种热泵烘干机实用新型2022.01.07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292ZL202221285443.6一种晾烟房气体流通系统实用新型2022.05.25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293ZL202222022926.3一种自动化核桃烘干房专用出料设备实用新型2022.08.02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294ZL202221947124.7一种核桃仁分离筛选设备实用新型2022.07.27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295ZL202221829510.6一种新型便携式核桃破壳机实用新型2022.07.15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296ZL202222018195.5一种新型核桃仁的杀菌装置实用新型2022.08.02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297ZL202221908458.3一种核桃烘干机节能热回收装置实用新型2022.07.21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298ZL202222692276.3一种自动化加工核桃水洗果系统实用新型2022.10.13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299ZL202222164020.5一种环保节能的烟叶烘烤设备实用新型2022.08.17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300ZL202222165858.6一种分体式自动化烟草烘干机热回收系统实用新型2022.08.17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301ZL202222351375.5一种多功能茶叶烘烤机实用新型2022.09.05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302ZL202222268214.X一种高效能链板式烘干房实用新型2022.08.26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303ZL202222351844.3一种便于排渣的农产品分离清洗设备实用新型2022.09.05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304ZL202221830371.9一种自动化核桃分选机实用新型2022.07.15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305ZL202223003700.5一种新型空气源热泵测试使用的烘干房实用新型2022.11.11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306ZL202223199101.5一种核桃加工车间的节能新风系统实用新型2022.11.30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307ZL202320566159.4一种农产品清洗设备实用新型2023.03.22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308ZL202320721817.2一种高效农产品输送装置实用新型2023.04.04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309ZL2023303移动烤房外观2023.05.22匠圆原始
01075.3设计科技取得
310ZL202330301077.2空气源热泵果蔬烘干机外观设计2023.05.22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311ZL202322436080.2一种农机配件生产用打磨设备实用新型2023.09.08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312ZL202421897064.1一种坚果脱青皮组件装置实用新型2024.08.07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313ZL202422428612.2一种自动除尘过滤网实用新型2024.10.0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14ZL202422037976.8一种除湿浴霸一体机实用新型2024.08.2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15ZL202422013692.5一种热泵果蔬烘干雨棚实用新型2024.08.2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16ZL202430824611.2除湿机(A016F)外观设计2024.12.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17ZL202430824563.7除湿机(A016E)外观设计2024.12.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18ZL202430824511.X除湿机(A016D)外观设计2024.12.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19ZL202430824641.3除湿机(D076M)外观设计2024.12.25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20ZL202422428766.1一种自动除尘蒸发器风机实用新型2024.10.0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21ZL202421852272.X一种厨房空调用消音隔断板实用新型2024.08.0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22ZL202421859441.2一种厨房空调用的压缩机固定结构实用新型2024.08.0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23ZL202530029884.2除湿机(SJD-135E)外观设计2025.01.1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24ZL202420318677.9一种待机功耗的控制电路实用新型2024.02.21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25ZL202530029868.3除湿机(SJD-10EG)外观设计2025.01.1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26ZL202311564225.5一种利用空气源热泵的坚果烘烤机及其操作方法发明2023.11.22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327Z2L4290828583.10移动空调(A016G)外设计观2025.05.06欧电伦气原取始得
328ZL202530250609.3移动空调( A016JA/A016JB/A016J C/A016JE/A016JM)外观设计2025.05.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29ZL202530250633.7车载冰箱(F009)外观设计2025.05.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30ZL202422014256.X一种热泵型蒸发冷热空调机实用新型2024.08.20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31ZL202530346593.6除湿机(D031G-D031K)外观设计2025.06.1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32ZL202530346665.7除湿机(D078B)外观设计2025.06.1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33ZL202530泳池热泵(YJ016)外观2025.06.17欧伦原始
346717.0设计电气取得
334ZL202530326701.3除湿机(D068K)外观设计2025.06.0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35ZL202530326670.1除湿机(D068H)外观设计2025.06.0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36ZL202530326737.1除湿机(D076K)外观设计2025.06.0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37ZL202530326634.5除湿机(D031R)外观设计2025.06.09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38ZL202530346703.9除湿机(D080)外观设计2025.06.1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39ZL202520631468.4一种移动空调外排风管防护装置实用新型2025.04.0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40ZL202520631077.2一种具有多功能排水口结构的除湿机实用新型2025.04.0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41ZL202530250533.4移动空调(A016FN/A016FW)外观设计2025.05.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42ZL202530462559.5除湿机(D22C)外观设计2025.08.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43ZL202530462685.0除湿机(D068F)外观设计2025.08.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44ZL202530462476.6移动空调(A015E)外观设计2025.08.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45ZL202530462799.5除湿机(D076L)外观设计2025.08.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46ZL202530462965.1除湿机(D081A-D081B)外观设计2025.08.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47ZL202530462631.4除湿机(D031N)外观设计2025.08.06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48ZL202530464091.3移动空调(A016H)外观设计2025.08.0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49ZL202530464137.1除湿机(D031Q)外观设计2025.08.0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50ZL202530464274.5除湿机(D031S)外观设计2025.08.0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51ZL202530464540.4除湿机(D068P-V3.0)外观设计2025.08.0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52ZL202530464117.4除湿机(D024G)外观设计2025.08.0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53ZL202530464530.0除湿机(D068Q)外观设计2025.08.0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54ZL202530464550.8遥控器(YRQ-001)外观设计2025.08.0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55ZL202530508146.6科技卡车(HT01)外观设计2025.08.2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56ZL202530507988.X除湿机(D031U)外观设计2025.08.2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57ZL202530508077.9除湿机(D081C)外观设计2025.08.2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58ZL2025305除湿机(D075Q)外观2025.08.27欧伦原始
08028.5设计电气取得
359ZL3254637无排风管移动空调实用新型2025.12.02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60ZL3254585免排热移动空调实用新型2025.10.28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61ZL202520631176.0一种具有冷凝水重力检测结构的除湿机实用新型2025.04.0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62ZL202520631291.8一种可正面上下取出水箱的除湿机实用新型2025.04.07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63ZL202311392115.5一种烘干保鲜一体机及烘干保鲜方法发明2023.10.25匠圆科技原始取得
364ZL202530712767.6车载冰箱(F006A)外观设计2025.12.0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65ZL202530713005.8车载冰箱(F012)外观设计2025.12.0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66ZL202530712929.6车载冰箱(F011)外观设计2025.12.0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67ZL202530713102.7遥控器(YRK系列)外观设计2025.12.0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368ZL202530712689.X除湿机(A018B)外观设计2025.12.03欧伦电气原始取得
注1:上述具有室温调节功能的节能除湿机(专利号:ZL201010215510.2)系欧伦电气受让全资子公司松井电器所得;注2:无排风管移动空调(专利号:ZL3254637)及免排热移动空调(专利号:ZL3254585)均系公司在日本申请取得的实用新型专利,其专利名称为日文名称的中文翻译

(四)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对公司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合同情况如下:1、销售合同此处选取标准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框架协议或较为典型的销售合同,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名称客户名称关联关系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履行情况
1购销合同駿聯電子商务有限公司移动空调593.12(注)履行完毕
2P INRVOOFOICREM-3A3rdL COOT.,T LETD A.LUMINIUM除湿机(3注5.)00履行完毕
3合作框架协议豪雅集团-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4合作框架协议宁波罗娃电器有限公司-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5ELECTRO DEPOT WORKING TOGETHER AGREEMENTELECTRO DEPOT FRANCE-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6配套产品采购合同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保定热系统分公司-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7产品制造与采购协议ONE RETAIL GROUP LIMITED-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8清洁能源采暖设备买卖合同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空气源热泵2,728.52(注)履行完毕
9P INRVOOFOICREMAARGOCLIMA S.P.A.移调动空(11注7.)29履行完毕
10购销合同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除湿机5,000.00(注)履行完毕
11P INRVOOFOICREMAM LIEMAITCEOD (U.K.)移调动空(3注2.)14履行完毕
注:上述合同中,公司与LOTTE ALUMINIUM CO., LTD.、ARGOCLIMA S.P.A.和MEACO (U.K.) LIMITED签订合同金额为美元,其余合同金额皆为人民币;公司与上述公司、駿聯電子商务有限公司、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交易笔数较多,此处列示典型合同情况2、采购合同此处选取标准为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框架协议或较为典型的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合同内容合同金额(万元)履行情况
1长期供货合同(赊销)乐金化学(惠州)化工有限公司塑料粒子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2战略合作协议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压缩机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3战略合作协议曹县爱伦金属加工有限公司铜管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4战略合作协议芜湖威灵电机销售有限公司电机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5战略合作协议四川丹甫压缩机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6战略合作协议佛山市顺德区立创电子有限公司电器元件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7LG甬兴购销合同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塑料粒子796.00(注)履行完毕
8供货合同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铜管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9战略合作协议青岛瑞智机电销售有限公司压缩机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10化工产品销售合同(固态产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浙江分公司塑料粒子4,302.00(注)履行完毕
11产品销售合同上海瑶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压缩机1,241.05(注)履行完毕
注:公司向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浙江分公司和上海瑶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采购为按需采购,通常采购频次较高,此处列示较为典型的采购合同情况3、借款合同

报告期内履行的借款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贷款人关联关系合同金额(万元)借款期限担保情况履行情况
1《借款合同》(编号:054056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5,000.002019.03.22-2024.03.21松井电器、陈先勇、詹小英提供保证担保,欧伦有限提供抵押担保履行完毕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3301012023000864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1,500.002023.03.21-2024.03.20陈先勇、詹小英提供最高额担保履行完毕
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Ba158212309270080)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000.002023.09.27-2024.09.26欧伦电气、陈先勇、詹小英提供保证担保履行完毕
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120200102-2024年(临平)字00423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非关联方5,000.00自合同项下首次提款日起12个月陈先勇、詹小英提供保证担保履行完毕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3301012024001117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非关联方3,000.002024.03.23-2025.03.22履行完毕
6《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临平2023人借032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非关联方2,000.002023.04.19-2023.09.19陈先勇、詹小英提供保证担保履行完毕
7《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临平2023人借043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非关联方1,000.002023.05.16-2023.10.16陈先勇、詹小英提供保证担保履行完毕
8《借款合同》(编号:0999410)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非关联方4,500.00自首次提款日起2年松井电器有限公司、陈先勇、詹小英提供保证担保,欧伦电气提供抵正在履行
押担保
9《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120200102-2025年(临平)字00349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非关联方1,001.00自首次提款日起12个月陈先勇、詹小英提供保证担保履行完毕
10《线上提款申请书》(编号:IR250224000000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非关联方4,000.00自实际放款日起12个月履行完毕
4、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履行的担保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债务人担保方债权人合同编号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履行情况
1欧伦电气陈先勇、詹小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2022信银杭临人最保字第20221116909383号6,0002022.11.25-2027.11.25保证正在履行
2欧伦电气陈先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0540569-0025,0002019.03.22-2024.03.21保证履行完毕
3欧伦电气詹小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0540569-0035,0002019.03.22-2024.03.21保证履行完毕
4欧伦电气詹小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Ec1582123092100657,0002023.09.21-2024.09.20保证履行完毕
5欧伦电气陈先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Ec1582123092100647,0002023.09.21-2024.09.20保证履行完毕
6欧伦电气松井电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Ec1582123092100637,0002023.09.21-2024.09.20保证履行完毕
7松井电器欧伦电气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07100BY240009745,0002024.07.18-2034.07.18保证正在履行
8欧伦电气松井电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渤杭分最高保(2024)第103号10,0002024.11.20-2025.11.19保证履行完毕
9欧电气伦陈先勇詹、小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0120200102临-2平02(4保年)字0015号10,00022002249..0033..2276-保证正在履行
10欧伦电气陈先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ZB951120240000002410,0002024.04.09-2027.04.08保证正在履行
11欧伦电气陈先勇、詹小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2023信银杭临人最保字第20231016045039号21,6002023.10.25-2028.10.25保证正在履行
12欧伦电气松井电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0991616_00160,0002025.01.09-2026.01.08保证履行完毕
13欧伦电气陈先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0991616_00260,0002025.01.09-2026.01.08保证履行完毕
14欧伦电气詹小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0991616_00360,0002025.01.09-2026.01.08保证履行完毕
15欧伦电气陈先勇、詹小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331005202500017896,8002025.01.21-2028.01.20保证正在履行
16欧伦电气陈先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E09c01420306276235628,0002025.09.08-2026.09.07保证正在履行
17欧伦电气詹小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E09c01420306277285248,0002025.09.08-2026.09.07保证正在履行
18欧伦电气陈先勇、詹小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兴杭临平高保2025-056号10,0002025.09.09-2028.09.08保证正在履行
19欧伦电气松井电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兴杭临平高保2025-10,0002025.09.09-2028.09.08保证正在履行
公司杭州临平支行057
5、抵押/质押合同

报告期内履行的抵押/质押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含 5,000 万元)的抵押/质押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编号抵/质押权人担保债权内容抵/质押物抵/质押期限履行情况
10540569-004欧伦电气该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北京银行与主债务人编号为0540569《借款合同》欧伦电气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71494号、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72146号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2019.03.22-2024.03.21履行完毕
20711150-001欧伦电气该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北京银行与主债务人编号为0711150的《综合授信合同》以及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欧伦电气杭余出国用(2012)第101-441号土地使用权,余房权证余字第12121151、12121152、12121153、12121154号房屋所有权2021.11.24-2024.11.23履行完毕
30711150-004欧伦电气该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北京银行与主债务人编号为0711150的《综合授信合同》以及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欧伦电气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9772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021.11.24-2024.11.23履行完毕
42023信银杭临最抵字第20231019093772号欧伦电气抵押人自2023年10月20日至2028年10月20日期间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等欧伦电气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41117号不动产权2023.10.20-2028.10.20正在履行
50877940-004欧伦电气该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北京银行与主债务人编号为0877940的《综欧伦电气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4342号不动产权2023.12.26-2026.12.25正在履行
合授信合同》以及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
60783349-002欧伦电气该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北京银行与主债务人编号为0783349的《综合授信合同》以及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欧伦电气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4342号不动产权2022.12.12-2025.12.11履行完毕
720241125952780松井电器该合同担保的债权为在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22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质押物为票据2024.11.28-2025.11.22履行完毕
80991616_004欧伦电气被担保的主合同为北京银行与主债务人已经或即将订立的编号为0991616的《综合授信合同》以及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欧伦电气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4342号2025.1.9-2028.1.8正在履行

四、 关键资源要素

(一)发行人产品所使用的核心技术
1、公司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应用情况

公司深耕环境调节设备领域,注重技术研发和产品性能提升,围绕温湿度控制、高效节能、安全可靠、使用便捷等产品性能与结构设计等方面着手构建技术体系,自主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主要创新及技术壁垒/门槛技术来源技术应用情况所处阶段专利取得情况
1可调角度型减震技术在机壳内部下端安装减震装置,减震装置上端安装有除湿机本体,机壳上端安装有排气调节装置,上端通过伸缩软管与排气调节装置连接,实现对除湿机进行减震以及将除湿机产生的干燥气体向任意角度排放的功能自主研发已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ZL201811358941.7、ZL201811358924.3
2加大除湿量技术在回风口和送风口间安装蒸发器和冷凝器,且在蒸发器外环套着热管,通过温差和介质的作用,增大除湿量,提高送风温度和能效,降低使用成本自主研发已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ZL201010215510.2、ZL201510667344.2、ZL201811359319.8、ZL201810312319.6、ZL202220148352.1
3除尘净化技术在除湿机内部的前端增设净化装置,净化装置包括调节机构和除尘机构,除湿机前端面的中部设有进风口,除湿机内部的前端安装有调节机构,调节机构的后侧安装有除尘机构,调节机构包括分隔板,除湿机内部的下端安装有分隔板,将除湿机的内部分隔为上下两部分,实现对空气除湿、除尘的功能自主研发已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ZL201510667344.2、ZL201811359336.1、ZL201811358926.2、ZL201811371712.9
4节能型热管热回收技术通过在回风通道和新风通道间设置热交换芯并在新风通道内安装热管和表冷器,在利用冷冻水进行降温除湿的同时,降低压缩机运行发出的噪音,提高降温除湿效果,实现节能环保的目的自主研发已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ZL202311287749.4、ZL202022373472.5
5双向导风技术利用导风板前后转动的定位结构,使得出风方向能够向前或向后多角度调整,克服一般环境调节设备的单向风向等问题,实现双向调整风向、多角度出风功能自主研发已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ZL201811359319.8、ZL201810312319.6、ZL202122494362.9
6低噪音技术优化风道:通过风道仿真技术设计大风量低噪音风道和风轮,优化进出风口的布局,采用流线型风道设计,有效减少空气流动的阻力,抑制噪音产生和传播;优化压缩机活塞设计:通过设置减轻区域(弹性形变缓冲、降低摩擦)减少噪音和能量损耗;改进传动系统:采用柔性连接、静音轴承等部件降低机械振动,调整工作参数,降低吸气/排气压力可减少不平衡扭矩,从而降低噪音;降噪结构:在压缩机本体上采用消音棉包裹及在压缩机机脚和底板之间增加减震脚垫减少压缩机运行时的振动幅度及电机声;另外利用在一体式安装座上设置的自适应机体限位箍将压缩机进行限位固定,消耗压缩机产生的部分振动能量,提高产品的工作稳定性自主研发已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ZL201010215510.2、ZL201510667344.2、ZL201811358930.9、ZL201811358941.7、ZL201811358924.3、ZL202311287749.4、ZL202421168930.3、ZL202322398980.2
7AI智能除湿机及红外检测水位远程控制技术①通过红外线&激光水位检测模块(TOF),与微控制单元实时通讯实现数据交互,并通过通用异步收发器通信给WIFI模块,再将数据上传至云端,最终实现用户通过远程终端设备APP可随时查看当前水箱水位及预计的水箱水满时间。该技术有效解决了常规除湿机只有水满检测,没有实时水位检测,导致用户无法及时倒水、保证机器更好地除湿的问题;另外,此种检测方式无需接触水,有效避免了水的腐蚀和污染,可大大提高机器的使用寿命;②结合长效缓释银离子技术,在机器运行时,屋内空气中的病菌病毒和漂浮物,通过冷凝水流入水箱,安装在水箱中的银离子盒,持续释放长效缓释银离子,银离子遇水会溶解在水中起到杀菌消毒的作用,从而净化水箱中的水自主研发已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CN202510490914.9、ZL202520631176.0
8精准高效智能化霜控制技术创新开发了一种无化霜传感器化霜控制算法,基于真空泵的工作功率、吸液装置的重量,建立吸气总量与吸气总量阈值的关系、吸液变化总量与吸液总量阈值的关系,实现对结霜状态的精准识别与除霜触发控制;此化霜方式巧妙地化解了环境湿度的不确定性、环境湿度的不均匀性问题自主研发已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CN202410286278.3
9变频热管低温除湿机技术该技术通过在新风系统冷冻水前后设计无极变流量微通道热交换系统,实现在除湿无衰减的情况下送风温度可控可调,解决传统冷冻水新风系统出风温度和除湿能力无法兼顾的弊端,即:要达到更高的除湿能力,就要降低出风温度,更低的出风温度带来更大的结露风险自主研发已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ZL202320959766.7
10高低温除湿技术公司高低温除湿技术创新优化机体结构,调整气流方向及过滤器、换热器、风机、压缩机等设备的闭合回路,在低气温工况下,以毛细管替代传统双向膨胀阀实现化霜节流,通过上述设计实现更精简的机体结构,显著提升机器可靠性,并降低生产成本。对于高气温工况,公司设计增设与除湿两器组并列的降负荷冷凝器,在高温环境下增加了空气与冷凝器的换热,对高低温动态匹配,解决高温换热不足导致停机问题,并通过机体结构的设计,降低风机的工作环境温度,延长整机使用寿命自主研发已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ZL201010215510.2、ZL201510667344.2、ZL201811358926.2、ZL201810312319.6、ZL202220406466.1、ZL201620584940.4
11小管距φ5高效换热器技术公司采用16.5mm小管距高效换热器技术,相较于行业内21mm与19.5mm设计的两器,可实现更高的翅片密度和换热面积,公司通过优化管间距布局和铜管内壁与胀管器的紧密贴合,配合独特的12.56mm宽铝箔开窗片可实现更高效的空气自主研发已应用于工艺批量生产非专利技术
流通和化霜性能,这不仅能够延长结霜周期,减少材料损耗,还能降低加工难度,在保证换热性能的基础上,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公司采用该技术设计制造φ5*16.5mm管距完整的自动化翅片高冲模具、自动胀管设备、自动焊接设备和换热器生产线,有效提升了公司主营产品换热器的换热性能和生产效率,减少冷媒充注量10~15%
12高温工况系统压力平衡除湿技术高温工况系统压力平衡除湿技术用于高温高湿环境的空气处理,通过高效的制冷系统与耐高温电控的配合及自主研发的电控逻辑,实现系统内部压力的平衡,以应对高温实现长期可靠运行。在高温条件下(通常指环境温度≥40℃,)有效降低空气湿度,保持干燥环境,能在普通除湿机无法工作的严苛条件下稳定运行自主研发已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非专利技术
13分流式加湿技术通过利用风机吸风与吹风的气流差异,将传统的吸风侧一次加湿进行分流设计,把蒸汽喷雾分别置于风机与换热器之间及风机出风侧,通过计算智能化逻辑控制调整两路蒸汽分配量。采用该设计,一方面降低单侧加湿带来的加湿量过大产生凝露风险,另一方面加快蒸汽转变为水蒸气的速度,减少水雾吹到室内物品上的风险性,安全性更高,环境适用性也更广自主研发已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ZL202323444164.7、ZL202420785076.9
14模块化及待机低功耗电路控制技术通过模块化及待机低功耗电路控制技术可实现一块控制板控制不同的显示板,通过机型码适配具体机型,有效解决了常规控制电路只能一块控制板适配一块显示板导致的物料种类多、工艺标准性差的问题。同时,电控板采用双微控制单元通信技术有效降低连接线PIN数,保证待机功率稳定自主研发已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ZL202420318776.7
在0.5W~1W,部分机型待机功率在0.5W以下
15整体式变频空调高效换热及直流变频控制技术通过最大转矩电流比(MTPA)控制技术,让电机以最小的定子电流获得最大的转矩输出,同时匹配有源高频及内置功率因数校正(PFC)电抗器,使设备的输入电流尽可能接近正弦波,并且与输入电压同相位,提高功率因数,减少无功功率的消耗。并结合压缩机频率自动调节,降低耗电量,提高能效比,以此达到节能降耗效果自主研发已应用于工艺批量生产ZL202420007825.5、ZL202420008791.1、ZL202420016657.6
16环保冷媒高效换热技术采用直流变频技术与16.5mm小管距两器优化设计配合使用R290等冷媒,经公司设计的12.56mm宽百叶开窗片的高效换热结构,提升整体性能,冷媒充注量减少15~30%。公司通过环保冷媒高效换热技术优化两器流路布局先进先出设计,在增强冷媒与空气热交换效率的同时,优化系统结构结合智能变频技术,通过精确调节压缩机频率实现动态最佳运行状态,进一步提升能效表现,最终在保证制冷/制热能力的同时,达成高效节能运行,兼顾性能与环保自主研发已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非专利技术
17低能耗多级除湿系统设计技术该技术通过设计不同能力大小的蒸发器,并联排量,同时利用热管原理,实现多级除湿,潮湿空气进入热管进行预冷,再进入一级高温蒸发器进行一次除湿,再进入二级低温蒸发器进行二级除湿,实现对潮湿空气的深度除湿;同时将除湿后的空气与旁通风量进行混合,提高冷凝换热风量,降低冷凝温度,减低除湿能耗,从而实现除湿系统的高效节能自主研发已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ZL202220245769.X、CN202311390041.1
18低功耗温湿度传感器智能技术该技术优化传感器结构,由温湿度传感器模块和主控电路板、脉冲信号输出接口组成硬件电路。其中,主控电路板包括单片机和高速光耦,由温湿度传感器模块采集温湿度信号传输给单片机,单片机将温湿度信号进行内部计算和数据转换后传输到高速光耦和数字信号输出接口,高速光耦将数字信号转换为脉冲信号从脉冲信号输出接口输出。该脉冲信号可直接与外部高速计数器端口对接,兼容适应性强。该设计精简模拟量模块、变送器等器件,同时将数字芯片采集的数字量由脉冲信号输出接口输出并由显示器显示温湿度数值,简化传感器结构,降低生产成本自主研发已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ZL202120207034.3
19电辅热智能调控技术该技术采取三加热管方案,通过控制参数用室内蒸发器盘管温度替代室内出风温度,结合室内环境温度与用户设定温度差值以及室内盘管温度与用户设定温度的差值共同确定电辅热所需的负载,并通过公司自研电控算法对电辅热的热负荷输出实现智能控制及动态调节风机运行,实现低噪音达到提高制热舒适性以及节能的目的自主研发已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CN202311737100.8
20除湿机轻量化设计技术①通过优化设计把后板、侧板和把手集合成一个部件,通过模具的多向斜顶设计实现零件一体注塑成型,生产装配过程中,安装工艺简单、安装步骤少,节约制造成本;②通过流体仿真技术优化风轮的叶片形状及风轮的尺寸大小,以及配套的风道曲线,达到优化尺寸降低噪音的效果;③通过制冷系统仿真设计技术,优化两器的尺寸大小,及片形片距,提高机器性能,配套优化后的风道风自主研发已应用于产品批量生产ZL202220053640.9、ZL202322398980.2
轮,达到机体机身尺寸缩小,性能优良的效果;④通过包装泡沫的优化设计,泡沫的底部和边缘厚度尺寸做小,底部有加强筋位的设计,保证机器的运输及6A跌落测试符合要求,加大机器的装柜量。同比情况下,增加约10~15%的装柜量,从而有效降低运输成本;⑤电机和压缩机配合驱动控制技术进行轻量化设计,降低机型重量和成本;⑥在产品设计中,通过结合结构和制造工艺等方面的优化技术,以及改性材料的选择,充分起到提高性能、提高装配工艺的效果,以及机型的轻量化设计的效果,从而降低材料成本,提升制造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注:上表中序号第6和7项原核心技术已完成更新迭代,故同步更新为最新核心技术;序号8-12项核心技术为便于在第一轮反馈问询回复中与行业通用技术进行对比,公司对原核心技术进行进一步拆解和细化披露,以增强可比性和可读性;序号13-20项核心技术为报告期加期后,公司新增认定为核心技术2、核心技术产品或服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核心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197,595.27156,513.88120,440.25
营业收入203,638.62162,328.31123,182.12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97.03%96.42%97.77%
(二)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获得的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资质名称注册号持有人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
1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杭AQBJX III 202400086欧伦电气杭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01.31至2027.01
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浙临平(排水)字第2022101211576号欧伦杭州市临2022.10.122022.10.12至2027.10.11
管网许可证电气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浙临平(排水)字第2023021410203号欧伦电气杭州市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02.142023.02.14至2028.02.13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433004049欧伦电气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24.12.063年
5报关单位备案证明海关注册编码330194929U;检验检疫备案号:3333611484欧伦电气钱江海关综合业务三处/长期
6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30110697080222C002X欧伦电气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2021.12.242021.12.24至2026.12.23
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8425S10307R0M欧伦电气浙江盛标检测认证有限公司2025.05.232025.05.23至2028.05.22
8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8425E10360R0M欧伦电气浙江盛标检测认证有限公司2025.05.232025.05.23至2028.05.22
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4425Q10823R1M欧伦电气北京中经科环质量认证有限公司2025.07.182025.07.18至2028.07.17
10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海关注册编码:3301960TLG;检验检疫备案号:3383101783松井电器钱江海关综合业务三处/长期
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4426Q00204R101松井电器北京中经科环质量认证有限公司2026.04.082026.04.08至2029.04.07
1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4426E00154R101松井电器北京中经科环质量认证有限公司2026.04.082026.04.08至2029.04.07
1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4426S00148R101松井电器北京中经科环质量认证有限公司2026.04.082026.04.08至2029.04.07
14报关单位备案证明海关注册编码:53179601G5匠圆科技孟定海关/长期
15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530921MA6QE2J8XN001Y匠圆科技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2023.02.162023.02.16至2028.02.15
16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2023字第0064号匠圆科技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01.182023.01.18至2028.01.18
17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海关注册编码:4403961Q58;检验检疫备案号:4777310018赫玛娜福中海关/长期
18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ATF16949RA02-0540/2024;IATF:0518137欧伦电气西班牙标准化与认证协会2024.05.162024.05.16至2027.05.15
1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8926Q00786R101匠圆科技华信创(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6.05.072026.05.07至2029.04.27
2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8926E00553R101匠圆科技华信创(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6.05.072026.05.07至2029.04.27
2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8926S00520R101匠圆科技华信创(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6.05.072026.05.07至2029.04.27
(三)特许经营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四)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参见本节"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三)主要资产情况"之"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五)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参见本节"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三)主要资产情况"之"2、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六)员工情况1、员工结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数为 1,923 人,年龄分布、专业构成、学历结构情况如下:

(1)年龄分布
项目人数占总人数比例
50岁以上1869.67%
41-50岁47224.54%
31-40岁66934.79%
21-30岁54028.08%
21岁以下562.91%
合计1,923100.00%
(2)专业构成
项目人数占总人数比例
管理人员1447.49%
销售人员32116.69%
研发人员1739.00%
生产人员1,28566.82%
合计1,923100.00%
(3)学历结构
项目人数占总人数比例
硕士100.52%
本科30715.96%
专科及以下1,60683.52%
合计1,923100.00%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国家或地区境外居留权性别年龄学历研究成果(与公司业务相关)
1刘超非标研发部经理中国43本科组织多项专利、著作权与技术研发
2朱培江热泵研发副总监中国60高中组织多项专利、著作权与技术研发
3王浩涛技术研发中心总监中国55硕士组织多项专利、著作权与技术研发

续:

序号姓名主要业务经历及职务
1刘超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任贝莱特空调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08年4月至2010年4月,任美意(浙江)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任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2011年6月至今,任公司非标研发部经理
2朱培江1982年10月至1999年12月,任湖北武当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主任;2000年1月至2006年9月,任深圳市风百胜风机制造有限公司研发总工程师;2006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杭州真心热能电器有限公司研发总工程师;2011年6月至2017年6月,任杭州金比得热能设备有限公司研发总工程师;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任昆明现代阳光太阳能有限公司研发总工程师;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热泵研发副总监
3王浩涛1992年7月至1999年11月,任湖北煤矿机械厂工艺经理;1999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美的集团家用空调事业部海外研发中心副主任;2015年7月至2018年7月,任安徽金鸿盛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22年5月,任美的集团生活电器事业部研发技术专家;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任海芝电器(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总监
(2)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2025 年 3 月,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方志斌离职,王浩涛新增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3)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4)核心技术人员竞业禁止情况

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署了相关保密协议,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情形,不存在有关上述竞业禁止事项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与原任职单位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方面的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5)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

(七)公司在研项目及研发投入情况

1、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研发费用7,037.995,065.713,888.00
营业收入203,638.62162,328.31123,182.12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46%3.12%3.16%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持续保持研发项目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投入,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等项目构成,研发项目支出全部计入当期费用,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

2、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内容与目标所处阶段与行业技术水平比较
1变频高效净化除湿机的研发本项目拟通过引入高效变频压缩机技术、先进电机控制算法以及多层空气净化系统,构建集高效除湿、空气净化、智能控制于一体的综合环境调节设备。通过优化整机结构设计和控制策略,实现湿度的精准调节与稳定控制,同时降低系统能耗并提升空气质量正在进行行业先进
2变容式除湿量开闭一体热泵烘干机的研发本项目拟研发"变容式除湿量开闭一体热泵烘干机",通过构建开式与闭式烘干模式可切换的热泵系统,并引入变容除湿技术,实现除湿能力的动态调节,使设备能够根据物料不同烘干阶段自动匹配最佳除湿策略,从而在保证烘干效率的同时显著降低能源消耗,并有效提升物料烘干品质正在进行行业先进
3多功能复合型除湿机的研发本项目通过集成热回收技术、多级除湿系统以及多功能空气处理模块,在实现高效除湿的同时,将冷凝热进行二次利用,用于空气再加热或衣物烘干等功能,从而提升整机能源利用率。同时,通过模块化结构设计,将除湿、烘干、空气循环及辅助空气处理等多种功能进行系统整合,实现一机多用,提升设备的综合使用价值正在进行行业先进
3、报告期内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的情况。

五、 境外经营情况

(一)境外生产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境外生产的情形。

(二)境外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境外销售收入116,012.92101,408.2169,566.90
主营业务收入203,354.99162,072.03123,008.19
占比57.05%62.57%56.55%

随着国际终端消费市场进一步复苏,海外客户对除湿机、移动空调的需求量有所增加,公司主要境外客户订单数量及订单总金额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金额不断提高,境外市场开拓情况良好。

六、 业务活动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七、 其他事项

无。

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业务经营具体情况,制定并逐步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度,健全了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为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的组织和行为,确保其职权的有效履行,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一系列法人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照规章制度切实地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形成了公司治理架构合法有效运行的良好公司治理环境,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后续将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4 日调整内部监督机构,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相应修订了公司章程、相关配套治理制度,并废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股东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和义务,股东会运作规范。历次股东大会/股东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公司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会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董事会制度在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

和规范公司运作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取消监事会前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独立充分行使职权,认真履行了对公司运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监督职责,依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设监事会主席 1 名、职工监事 1 名。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历次监事会均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监事会制度在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建立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以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并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人数符合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仔细审阅公司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涉及的有关文件资料。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的发展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主要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等,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受聘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确保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及时向股东和董事报告公司有关信息,积极履行了其职责,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股东大会、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建立健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审计工作、战略规划、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等事项提出建议与改善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

二、 特别表决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三、 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根据内控规范的指导性规定,公司建立及实施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方面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公司已严格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及成本效益原则,在公司内部的各个业务环节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由经营层负责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由全体员工参与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建立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298 号),认为“欧伦电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

1、资金占用

报告期初,由于公司规范意识尚存不足,因此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情况”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方资金拆借”。

2、第三方回款

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客户通过第三方付款的主要原因系:

(1)客户基于统一调配资金的考虑及资金周转安排、支付便利性等原因,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同一集团内公司或其他关联方代为支付;

(2)客户出于程序便捷等原因,通过中国香港等离岸金融中心的贸易公司、代理商或其他非关联方代为支付;

(3)出于自身资金周转及供应链金融的安排,客户由其关联方进行保理付款;

(4)客户为境外自然人控制的企业,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代为支付。

上述第三方付款原因均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所规定的与经营模式相关、符合行业经营特点的第三方回款情况,具有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类型、金额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类型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客户基于统一调配资金的考虑及资金周转安排、支付
便利性等原因,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同1,176.161,263.252,389.88
一集团内公司或其他关联方代为支付
客户出于程序便捷等原因,通过中国香港等离岸金融
中心的贸易公司、代理商或其他非关联方代为支付3,277.291,348.861,512.01
出于自身资金周转及供应链金融的安排,客户由其关
联方进行保理付款692.901,261.151,122.15
客户为境外自然人控制的企业,该企业的实际控制
人、股东、董事代为支付47.56161.586.70
总计5,193.914,034.855,030.73

由上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系客户基于统一调配资金的考虑,通过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同一集团内公司或其他关联方代为支付,另外,京东出于供应链金融的安排,使用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付款,实质上亦属于客户同一控制下企业进行付款。2023 年和 2025 年度,客户通过中国香港等离岸金融中心的贸易公司、代理商或其他非关联方代付的金额增加,主要系公司海外销售情况良好,因此相应产生的境外第三方回款绝对金额小幅增长。

公司取得了客户提供的第三方付款协议及说明,确认了上述回款方与客户的关系,并确认上述存在第三方回款的客户及回款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涉及第三方回款的交易均系真实业务发生,第三方回款具有可验证性,公司已通过控制第三方回款的比例和完善第三方回款相关的内部控制来保证整个交易过程的真实性、可追溯性,销售循环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通过第三方回款达到虚构交易或者调节账龄的情形,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

3、合同印章管理不规范
(1)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个别合同无代表人签字或落款日期的不规范情形;此外,公司少量合同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并用印后,未及时在用印管理台账中进行登记。

(2)整改措施

前述问题系偶发性问题,公司已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完成规范性整改,整改后公司未再发生类似内控不规范情形。为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手段,2025 年 6 月,公司进一步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履行合同管理程序,在按规定执行合同审批流程后,由印章管理人员在用印时复核合同要素是否填写完整,核对无误后方能用印。合同经办部门必须在合同审批程序完成后将合同原件归档至档案室,归档时,合同经办部门需复核并确保合同各方均已完成用印,合同要素等填写完整,并由财务中心、内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此外,公司对用印管理的内控程序进行完善,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求严格按照《印章管理办法》履行用章登记审批程序,并在用印完成后,要求由印章管理人员及时登记用印登记管理台账,确保用印登记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并由内审部门、财务中心负责监督和检查。

自整改完成之日起,公司未再发生其他合同管理或印章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内控制度健全、整改措施有效。

4、财务核算系统
(1)基本情况

公司货物在 ERP 系统出库的同时财务金蝶系统自动生成对应的收入记账凭证,ERP 在与金蝶传导的过程中缺失签收环节,导致系统中将出库日期直接作为收入确认日期,公司日常根据补充登记的收入台账,按不同模式的收入确认时点进行手工调整。

(2)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系统化核算的能力,公司自 2024 年下半年起,已开始在 ERP 系统中手动添加部分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字段,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公司已全面实现 ERP 系统中完整填写报关单/提单时点、签收/验收时点等内容及字段的工作,并在会计处理时按相应

时点确认收入。

四、 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与法规,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宗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5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霍尔果斯海关下发“霍关缉违字〔2025〕11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欧伦电气存在出口货物价格币值申报不实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霍尔果斯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 2023 年第 182号)附件 3《海关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基准(一)》第 1 项裁量,对欧伦电气作出罚款人民币 3,00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上述违法行为发生后,欧伦电气已按时缴纳了全部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欧伦电气被处罚金额为 3,000 元,属于法定处罚幅度范围内的较低额度。

鉴于欧伦电气涉及货值金额差为人民币 5,700,172.1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 2023 年第 182 号)附件 3《海关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基准(一)》第 1 项之规定,罚款 3,000 元属于“行政处罚的一般情节和幅度”,不属于“从重处罚”的情形。因此,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 资金占用及资产转移等情况

报告期初,由于公司规范意识尚存不足,因此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情况”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方资金拆借”。

除上述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转移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六、 同业竞争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陈先勇,实际控制人为陈先勇、詹小英夫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欧井杭州。

报告期内,欧井杭州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未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相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

七、 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陈先勇、实际控制人为陈先勇、詹小英夫妇。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3、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除控股股东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欧井杭州,欧井杭州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4、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松井电器欧伦电气全资子公司
2赫玛娜欧伦电气全资子公司
3匠圆科技欧伦电气控股子公司
4松井智家欧伦电气全资子公司
5欧伦新加坡欧伦电气全资子公司
6欧伦汽车欧伦电气控股子公司
7欧岛电器欧伦电气全资子公司
8欧伦泰国欧伦新加坡控股子公司
9鸣伦新能源欧伦电气控股子公司

注 1:欧岛电器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注销;

注 2:报告期内欧伦汽车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注销

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之“(一)控股子公司情况”。

5、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5 年 4 月 25 日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监事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再认定为关联方,根据审慎性的原则,将上述情形仍列示为关联方,下同)

6、其他关联自然人

发行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7、除上述关联方外,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除上述关联方外,发行人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主要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开化县杭州商会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先勇担任其会长
2杭州光桉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先勇儿子陈骞持股60%
3杭州部蓝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先勇儿子陈骞持股100%
4山东定陶火旺塑料编织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先勇兄弟陈先发持股95.56%并担任其执行董事
5浙江润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先勇姐妹陈先花持股100%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经理
6杭州天源气超滤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先勇姐妹陈先花持股80%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7杭州融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詹小英兄弟詹祖豪持股95%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8杭州云合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融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5%
9杭州太合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融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9%
10杭州杭行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云合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9%
11杭州云合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詹小英兄弟詹祖豪持股90%
12杭州易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融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0%
13杭州英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融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0%
14杭州云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融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0%
15杭州云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融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0%
16杭州云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融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0%
17杭州云合杭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融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9%
18杭州钛合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太合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9%
19青蛙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郑成福担任其独立董事
20宇星紧固件(嘉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郑成福担任其独立董事
21杭州领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郭峻峰持股60%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2杭州沸创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郭峻峰配偶妹妹赵丽娟担任其总经理
23杭州浙经华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郭峻峰配偶妹妹赵丽娟持股83.33%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4杭州纳威高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郭峻峰配偶妹妹赵丽娟担任其经理
25杭州德道盛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独立董事王萍持股37.50%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26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担任其总经理,配偶滕百欣持股55.20%并担任其董事长
27杭州智汇欣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8杭州智汇越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汇上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3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汇聚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31湖州智汇清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3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汇润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33杭州智汇小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
限合伙)行事务合伙人
34杭州智汇鑫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3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畅驰凯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36杭州中欣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37杭州德同盛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独立董事王萍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38杭州智汇润今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配偶滕百欣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9杭州百世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配偶滕百欣担任其董事
40福建鑫诺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配偶滕百欣担任其董事
41方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配偶滕百欣担任其董事
42宁波紫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配偶滕百欣担任其董事
43杭州智汇钱潮人工智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配偶滕百欣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4嵊州剡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姐妹王英担任其董事
45杭州诺慈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姐妹王英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6嵊州市金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姐妹王英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7嘉善春蚕纺织有限公司公司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丁雯金母亲丁美琴持股60%,丁雯金姐妹丁雯芳持股40%并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
48杭州英格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丁雯金姐妹丁雯芳持股99%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9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担任其独立董事
50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任家华担任其独立董事
51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任家华担任其独立董事
52天津部蓝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部蓝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9%
53深圳部蓝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部蓝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54杭州领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郭峻峰持股100%并担任其董事、经理
55领修(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郭峻峰持股60%并担任其董事
56杭州部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部蓝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57北京沸创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郭峻峰配偶妹妹赵丽娟担任其经理
58深圳金蓝彗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部蓝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注:2025年4月2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修订后,关联自然人同为双方独立董事的企业不再属于关联方,基于审慎性原则,上表仍列示
8、其他关联方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赵春丽匠圆科技少数股东,持股45%
2赵云锋匠圆科技历史少数股东,曾持股15%
3江苏松井电器有限公司詹小英堂姐妹詹婷控制的公司,参照关联方
4广州松井电气有限公司陈先勇外甥詹承运控制的公司,参照关联方
5江苏常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詹小英堂姐妹詹婷之父詹承喜控制的公司,参照关联方
6上海归绿电器有限公司公司现员工徐军旭曾控制的企业,已于2022年6月全部对外转让,参照关联方
7杭州翰邦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前员工吴延辉持股70%的企业,吴延辉已于2021年8月离职,参照关联方
8浙江欧井环境有限公司公司前员工吴延辉持股50%的企业,吴延辉已于2021年8月离职,参照关联方
9湖州德耀包装有限公司陈先勇侄子陈杰之表姨王军丽曾控制的企业,已于2024年11月对外转让,参照关联方
10湖州靖邦科技有限公司陈先勇侄子陈杰之表姨王军丽持股90%的企业,参照关联方
11田孟玉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监事,已于2023年2月离任
12杭州路库电器有限公司公司曾持股55%的公司,已于2021年11月全部对外转让,现无持股
13欧井环境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公司曾持股100%的公司,由吴延辉代持,已于2021年8月注销
14杭州开吧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杭州融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0%,已于2023年3月注销
15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郑成福曾担任其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已于2022年3月离任
16杭州妞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郭峻峰曾担任其董事,已于2023年1月离任
17杭州华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郭峻峰担任其董事长,已于2021年1月注销
18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郭峻峰曾担任其董事、总裁,已于2021年3月离任
19重庆元绿餐饮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任家华配偶妹妹李伦涛曾持股66.67%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经理,已于2023年10月退出并离任
20杭州秋溢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曾担任其董事,已于2023年2月注销
21浙江凡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曾担任其董事,已于2023年7月离任
2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畅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配偶滕百欣担任其董事长,已于2022年8月注销
23杭州佳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配偶滕百欣曾担任其董事,已于2022年8月离任
24徐州华方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配偶滕百欣担任其董事,已于2021年5月吊销,未注销
25浙江派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配偶滕百欣曾担任其董事,已于2021年5月离任
26徐州强华医院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配偶滕百欣担任其董事,已于2022年3月离任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三维同创股权27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于2022年3月注销
28浙江易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王萍兄弟王斌持股曾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已于2023年7月离任
嵊州市税科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公司独立董事王萍的姐妹王英担任其执行事务
29 (普通合伙)合伙人,已于2023年1月注销
30中山市东凤镇杰美电器厂公司副总经理张前文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23年3月注销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汇力象股权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
31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务合伙人,已于2024年6月注销
32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郭峻峰曾担任其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12月离任
33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郭峻峰曾担任其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6月离任
34杭州渔润文化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融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9%,已于2024年4月注销
35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任家华担任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5月离任
36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家华担任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5月离任
37宁波华瓷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王萍担任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3月离任
38 BUBLUE LLC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先勇儿子陈骞控制的企业,已于2024年12月注销
39 ZUKUNFT LLC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先勇儿子陈骞控制的企业,已于2024年11月注销
40 LUMISYS LLC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先勇儿子陈骞控制的企业,已于2024年6月注销
41杭州润合杭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融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9%,已于2025年8月注销
42杭州泽合杭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融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9%,已于2025年8月注销
杭州智汇鑫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
43 (有限合伙)务合伙人,已于2025年8月注销
44杭州奇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郭峻峰曾担任其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8月离任
45杭州云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融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9%,已于2025年10月注销
湖州智汇鑫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
46 (有限合伙)务合伙人,已于2025年12月注销
湖州欣创客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
47业(有限合伙)务合伙人,已于2025年12月注销
湖州欣创客智汇贰号股权投资合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
48伙企业(有限合伙)务合伙人,已于2025年12月注销
49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郑成福担任其独立董事,已于2026年1月离任
50 苏州鸣迈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浙江鸣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东陈建红之配偶薛娜控制的公司,参照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1)向关联方销售或提供劳务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杭州天源气超滤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163.83
BUBLUE销售商品-43.69242.88
江苏松井销售商品446.31528.07513.48
广州松井电气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36.77462.79299.19
上海归绿电器有限公司销售商品6.498.1827.68
杭州翰邦电器有限公司销售商品98.18581.59437.62
浙江欧井环境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69.53124.01
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必要性及公允性分析①公司向BUBLUE销售商品的金额分别为242.88万元、43.69万元及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0%、0.03%及0.00%,金额及占比逐年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向BUBLUE销售除湿机等产品,主要是因为BUBLUE在美国开展亚马逊线上销售业务,能够为公司拓宽海外市场,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对BUBLUE的销售价格系按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销售价格公允且产品均已实现终端销售。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双方协商一致逐步停止合作,截至2024年末,BUBLUE已完成注销;②江苏松井、广州松井电气有限公司、杭州翰邦电器有限公司和浙江欧井环境有限公司为公司经销商,公司向其销售除湿机、新风机等产品。因公司终端客户涵盖家居、工厂、农企、药企、商场、机场等多类型客户,具有单次采购数量有限、下游区域和行业分布零散、客户需求多样等特点,上述经销商具有相应的销售渠道、客户基础及售后服务能力,对公司产品的销售、推广有积极作用,双方合作关系的确立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对公司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③公司向杭州天源气超滤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归绿电器有限公司存在少量关联销售,金额较小,其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注1:BUBLUE LLC、LUMISYS LLC及ZUKUNFT LLC为同一实控人控制的境外实体,此处合并列示为"BUBLUE",下同;注2:江苏松井电器有限公司和江苏常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为实际控制人詹小英堂姐妹詹婷及詹婷之父设立的公司,此处将上述主体合并列示为"江苏松井"(2)向关联方采购或接受劳务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湖州靖邦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972.74750.51481.94
湖州德耀包装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833.831,711.131,139.83
江苏松井销售推广服务0.6097.4669.02
广州松井电气有限公司销售推广服务4.635.161.10
杭州翰邦电器有限公司销售推广服务-4.166.38
浙江欧井环境有限公司销售推广服务--0.47
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必要性及公允性分析1公司向湖州靖邦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过滤网、配线等辅料,其中主要为配线,用于产品内部各部件的连接。出于定制化需求、发货距离及合作效率等因素,公司向其采购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公司对其采购价格系按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2公司向湖州德耀包装有限公司采购纸箱、纸底托等包材,主要是因为外贸、工业除湿机等需要的包材均需定制,而湖州德耀包装有限公司可以提供小批量的定制订单且服务质量优异,公司向其采购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公司对其采购价格系按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3江苏松井、广州松井电气有限公司、杭州翰邦电器有限公司及浙江欧井环境有限公司为公司经销商。当其终端客户对供应商的规模和资质具有较高要求而前述公司自身无法满足时,会将订单推荐给公司并作为居间方向公司收取佣金。该模式下,公司按照经销模式下的价格与前述公司进行结算,即按照终端销售价格减去经销商拿货价格得到的差价作为佣金返还,定价具有公允性。
(3)关联方租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租赁的情形。2、偶发性关联交易(1)关联方资金拆借1资金拆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5年度
期初余额增加额减少额期末余额
-----
合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4年度
期初余额增加额减少额期末余额
陈骞7.890.118.00-
合计7.890.118.00-

续: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3年度
期初余额增加额减少额期末余额
陈骞7.610.28-7.89
合计7.610.28-7.89

②资金拆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5年度
期初余额增加额减少额期末余额
-----
合计----

续: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4年度
期初余额增加额减少额期末余额
赵春丽100.870.22101.09-
赵云锋100.860.22101.08-
合计201.730.45202.17-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3年度
期初余额增加额减少额期末余额
赵春丽-100.87-100.87
赵云锋-181.1180.25100.86
合计-281.9780.25201.73

报告期内曾经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其产生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前期,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存在薄弱环节,公司管理层规范意识尚未形成。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与人员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管理层认识到内部控制建设对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性,针对上述报告期内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了清理、整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已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了审议和确认。经规范,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已清理完毕,资金拆借的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已全部

整改完毕。(2)关联担保截至报告期末,除为全资子公司松井电器提供担保外,发行人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如下:①公司作为担保方: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履行完毕
松井电器2,400.002023/11/142028/11/14
松井电器5,000.002024/7/182034/7/18
②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履行完毕
陈先勇、詹小英30,000.002022/12/122025/12/11
陈先勇、詹小英4,000.002022/4/242025/4/23
陈先勇、詹小英6,000.002022/11/252027/11/25
陈先勇、詹小英3,000.002022/6/242025/6/23
陈先勇、詹小英4,050.002023/3/212026/3/20
陈先勇、詹小英2,400.002023/10/252028/10/25
陈先勇、詹小英21,600.002023/10/252028/10/25
陈先勇、詹小英10,000.002024/3/272029/3/26
陈先勇、詹小英5,705.162024/12/272025/6/27
陈先勇10,000.002024/4/82027/4/8
陈先勇、詹小英6,000.002024/12/162025/12/25
陈先勇、詹小英6,800.002025/1/212028/1/20
陈先勇、詹小英60,000.002025/1/92026/1/8
陈先勇、詹小英8,000.002025/9/82026/9/7
陈先勇、詹小英10,000.002025/9/92028/9/8
注:以上履约状态系截至报告期期末时点的履约状态3、关联方往来款项(1)应收关联方款项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应收账款--
BUBLUE--182.69
江苏松井45.5533.6973.58
上海归绿电器有限公司0.050.1710.79
浙江欧井环境有限公司23.1923.810.16
小计68.7957.67267.23
(2)其他应收款---
陈骞--7.89
小计--7.89
(3)预付款项---
---
小计---
(4)长期应收款---
---
小计---
(2)应付关联方款项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应付账款--
湖州靖邦科技有限公司202.93193.5977.75
湖州德耀包装有限公司171.85275.81160.18
小计374.78469.40237.92
(2)其他应付款---
赵春丽--100.87
赵云锋--100.86
小计--201.73
(3)合同负债---
广州松井电气有限公司30.8711.6618.94
杭州翰邦电器有限公司54.9346.06-
小计85.8011.6618.94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693.19632.61644.61
关键管理人员近亲属报酬142.22150.62130.25

(三)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法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时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和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均未发表不同意见,同时公司亦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性安排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此外,公司建立健全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利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在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全体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避免和减少将来可能与发行人产生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全体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

八、 其他事项

无。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47,718,285.94653,281,412.44493,184,287.8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21,164,648.6633,618,208.331,767,815.29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62,472,575.1027,269,554.436,839,305.88
应收账款256,791,841.23176,847,635.09131,054,275.25
应收款项融资12,461,604.222,670,895.72152,178.40
预付款项15,307,026.5610,214,016.268,279,595.4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0,071,376.4810,770,144.828,744,570.6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416,998,014.45350,453,717.89201,711,922.25
合同资产58,178.0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341,653.812,545,406.582,090,826.59
流动资产合计1,449,385,204.451,267,670,991.56853,824,777.6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00,625,574.15210,122,992.39207,978,543.94
在建工程62,596,657.31148,452,113.1833,811,926.6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679,005.9952,026.23242,788.78
无形资产77,819,549.4679,517,865.2581,684,898.3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3,720,415.174,114,458.944,625,270.04
递延所得税资产14,651,211.5711,867,558.147,876,016.47
其他非流动资产23,194,775.0623,782,316.174,909,729.91
非流动资产合计583,287,188.71477,909,330.30341,129,174.11
资产总计2,032,672,393.161,745,580,321.861,194,953,951.7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0,000.0040,743,798.0925,027,611.11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2,260,579.31-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539,892,970.51535,788,823.95372,620,831.41
应付账款342,691,113.97276,659,740.44188,093,223.44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00,392,667.2697,615,747.9158,565,111.6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42,495,798.3632,294,525.0524,790,042.30
应交税费34,247,804.7441,030,567.6722,803,732.12
其他应付款3,089,799.031,595,745.166,338,748.2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56,682.4757,891.15223,765.78
其他流动负债59,961,422.5426,700,987.7812,877,688.59
流动负债合计1,126,028,258.881,054,748,406.51711,340,754.6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7,5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62,867.46-38,502.57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913,720.524,054,194.715,004,089.9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0,576,587.984,054,194.715,042,592.52
负债合计1,146,604,846.861,058,802,601.22716,383,347.1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53,600,000.0053,600,000.0053,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37,047,259.51235,639,331.43234,231,403.3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6,800,000.0026,800,000.0023,689,007.9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565,734,523.18365,785,991.54160,869,255.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83,181,782.69681,825,322.97472,389,667.22
少数股东权益2,885,763.614,952,397.676,180,937.33
所有者权益合计886,067,546.30686,777,720.64478,570,604.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032,672,393.161,745,580,321.861,194,953,951.71

法定代表人:陈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名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名超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54,596,572.16489,524,957.20307,305,332.68
交易性金融资产21,151,380.4123,128,000.001,767,815.29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87,972,575.1078,689,320.5663,355,176.52
应收账款263,058,184.55242,814,947.81190,363,899.21
应收款项融资12,461,604.222,682,403.26552,178.40
预付款项14,334,330.599,775,496.256,469,485.14
其他应收款16,398,699.8914,508,164.8410,394,552.6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414,623,533.18348,286,366.46199,619,183.25
合同资产7,505.0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062,898.832,389,653.882,090,826.59
流动资产合计1,390,667,283.931,211,799,310.26781,918,449.7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5,700,000.0035,500,000.0035,5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98,725,200.80207,825,317.20205,238,009.36
在建工程62,596,657.31148,452,113.1833,811,926.6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77,819,549.4679,517,865.2581,684,898.3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3,313,314.143,167,155.203,315,882.02
递延所得税资产11,098,531.919,803,839.196,805,448.72
其他非流动资产23,138,810.0623,782,316.174,909,729.91
非流动资产合计612,392,063.68508,048,606.19371,265,894.98
资产总计2,003,059,347.611,719,847,916.451,153,184,344.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0,000.0034,846,891.9715,018,75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2,260,579.31-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469,392,970.51464,505,899.84300,036,224.77
应付账款339,167,633.09274,257,199.27181,601,280.60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40,786,454.1327,392,700.3922,014,495.29
应交税费31,110,265.3036,706,168.5221,660,762.60
其他应付款26,062,828.3129,031,474.8029,190,056.6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合同负债86,717,682.7280,887,564.5443,882,029.17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65,086.81--
其他流动负债83,354,370.5075,770,183.2966,398,577.93
流动负债合计1,078,957,291.371,025,658,661.93679,802,177.0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7,5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353,720.523,838,476.225,004,089.9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9,853,720.523,838,476.225,004,089.95
负债合计1,098,811,011.891,029,497,138.15684,806,267.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53,600,000.0053,600,000.0053,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37,047,259.51235,639,331.43234,231,403.3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6,800,000.0026,800,000.0023,689,007.9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586,801,076.21374,311,446.87156,857,666.48
所有者权益合计904,248,335.72690,350,778.30468,378,077.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2,003,059,347.611,719,847,916.451,153,184,344.75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036,386,164.671,623,283,082.671,231,821,170.65
其中:营业收入2,036,386,164.671,623,283,082.671,231,821,170.6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756,905,075.331,363,645,218.591,060,458,733.17
其中:营业成本1,504,933,548.651,182,893,380.97934,094,134.2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0,988,948.277,236,083.807,362,894.88
销售费用121,329,194.7295,912,190.8068,716,372.58
管理费用55,051,484.2345,912,564.5934,749,058.19
研发费用70,379,941.0850,657,149.3038,879,955.08
财务费用-5,778,041.62-18,966,150.87-23,343,681.80
其中:利息费用1,385,804.931,084,711.95944,897.42
利息收入12,898,975.1212,407,333.818,865,336.08
加:其他收益7,189,639.374,167,400.143,057,862.7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06,659.343,241,873.942,076,993.9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51,380.41-3,900,394.60417,318.7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7,126,871.12-14,971,336.29-11,532,226.5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055,026.75-11,446,253.28-5,449,584.2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84,238.98--9,097.2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57,762,631.61236,729,153.99159,923,704.83
加:营业外收入4,378,086.441,821,594.171,546,071.61
减:营业外支出861,646.28401,607.0969,051.6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61,279,071.77238,149,141.07161,400,724.82
减:所得税费用31,237,174.1931,349,953.0619,614,202.4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30,041,897.58206,799,188.01141,786,522.34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30,041,897.58206,799,188.01141,786,522.3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066,634.06-1,228,539.662,107,646.64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32,108,531.64208,027,727.67139,678,875.7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30,041,897.58206,799,188.01141,786,522.3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32,108,531.64208,027,727.67139,678,875.7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066,634.06-1,228,539.662,107,646.6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4.333.882.6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4.333.882.61

法定代表人:陈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名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名超

(四) 母公司利润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2,018,558,139.301,600,946,954.871,198,364,306.56
减:营业成本1,501,147,490.011,173,871,165.91921,326,334.75
税金及附加10,043,636.016,902,638.126,980,798.29
销售费用106,108,267.0675,950,237.0455,478,326.63
管理费用48,928,375.8239,671,113.5827,947,359.47
研发费用70,281,385.5650,495,724.5937,961,849.58
财务费用-5,186,770.07-17,118,900.25-22,058,824.94
其中:利息费用1,298,888.20901,769.49827,706.45
利息收入12,159,959.3410,294,946.507,370,001.19
加:其他收益7,066,341.464,133,685.783,053,959.6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16,867.872,915,777.382,063,593.5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51,380.41-3,900,394.60417,318.7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444,877.58-11,180,807.74-12,234,942.1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045,624.75-11,446,253.28-5,449,584.2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01,237.92-4,426.5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73,878,604.40251,696,983.42158,583,234.88
加:营业外收入4,327,176.621,574,667.821,528,544.43
减:营业外支出860,567.88375,202.4137,627.5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77,345,213.14252,896,448.83160,074,151.80
减:所得税费用32,695,583.8032,331,676.3619,137,325.5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44,649,629.34220,564,772.47140,936,826.2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44,649,629.34220,564,772.47140,936,826.2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44,649,629.34220,564,772.47140,936,826.2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现金1,789,018,332.731,443,898,999.321,160,927,241.6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98,979,706.1186,863,833.6341,064,926.5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075,925.5524,031,012.6920,168,848.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15,073,964.391,554,793,845.641,222,161,017.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26,973,450.291,037,610,635.18760,781,887.6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12,780,524.69157,963,691.18121,424,099.56
支付的各项税费61,949,216.5828,800,161.0233,162,621.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4,402,871.7893,379,467.5472,781,126.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36,106,063.341,317,753,954.92988,149,734.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967,901.05237,039,890.72234,011,282.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9,317,313.14341,941,089.8139,649,345.6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361,228.69-8,849.5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0,049.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678,541.83342,021,139.1539,658,195.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5,849,399.71114,630,629.2763,220,822.74
投资支付的现金65,466,293.03372,189,424.2037,572,351.78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1,315,692.74486,820,053.47100,793,174.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637,150.91-144,798,914.32-61,134,979.2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25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2,25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5,110,000.00118,626,295.8655,004,960.8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720,000.00500,000.0065,3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4,830,000.00119,126,295.86122,554,960.8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5,986,295.86102,905,000.009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523,131.951,100,643.83914,143.2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14,925.9934,932,285.703,010,620.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9,624,353.80138,937,929.5393,924,763.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794,353.80-19,811,633.6728,630,197.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239,005.668,293,891.1514,783,434.0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297,390.6880,723,233.88216,289,935.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4,784,510.24414,061,276.36197,771,341.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6,081,900.92494,784,510.24414,061,276.36

法定代表人:陈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名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名超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12,524,224.081,406,450,456.801,002,106,375.18
收到的税费返还98,979,706.1186,863,833.6341,064,926.5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292,522.2321,158,672.2724,476,307.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37,796,452.421,514,472,962.701,067,647,609.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21,357,603.821,031,215,483.72737,636,711.5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9,640,190.02127,979,262.30112,755,185.29
支付的各项税费53,843,048.8126,103,483.0829,884,004.9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5,105,583.6689,298,796.2464,349,607.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79,946,426.311,274,597,025.34944,625,508.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850,026.11239,875,937.36123,022,100.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4,704,288.56122,915,777.3832,272,414.2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337,334.88-8,849.5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26,347.9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041,623.44125,042,125.3532,281,263.7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5,722,111.29114,155,924.5662,194,277.30
投资支付的现金31,720,000.00143,000,000.0030,208,820.6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7,442,111.29257,155,924.5694,403,097.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400,487.85-132,113,799.21-62,121,834.1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5,110,000.00112,729,389.7445,004,960.8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72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4,830,000.00112,729,389.7445,004,960.8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0,089,389.7492,900,000.00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461,303.62898,017.26813,956.4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000.0029,72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3,550,693.36123,518,017.2630,813,956.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720,693.36-10,788,627.5214,191,004.3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239,005.668,293,891.1514,783,434.0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5,489,839.24105,267,401.7889,874,704.6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73,008,440.60267,741,038.82177,866,334.1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68,498,279.84373,008,440.60267,741,038.82

二、 审计意见

2025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297号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西子国际TA28、29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6年4月13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蔡畅、陶凌雪
2024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717号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西子国际TA28、29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5年4月28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蔡畅、陶凌雪
2023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970号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西子国际TA28、29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4年6月8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蔡畅、王昌功、陶凌雪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主要注册地/经营地注册资本或已发行股数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
1杭州松井电器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3,000万元100.00%-
2深圳市赫玛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500万元100.00%-
3云南匠圆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1,000万元55.00%-
4杭州松井智家电器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200万元100.00%-
5OULUN HOLDINGS PTE.LIMITED新加坡100万美元100.00%-
6OULUNINTERNATIONALELECTRIC(THAILAND) CO., LTD泰国158万泰铢-49.00%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列示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是否合并报表
直接间接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1杭州松井电器有限公司100.00%-
2深圳市赫玛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100.00%-
3云南匠圆科技有限公司55.00%-
4欧伦(浙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70.00%---
5杭州松井智家电器有限公司100.00%---
6OULUN HOLDINGS PTE.LIMITED100.00%---
7OULUNINTERNATIONALELECTRIC(THAILAND) CO., LTD-49.00%--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控制并非暂时性,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较长的时间内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较长的时间通常指1年以上(含1年)。3、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1)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四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主要注册地/经营地注册资本或已发行股数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
1欧伦(浙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5,000万元70.00%-
2杭州松井智家电器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200万元100.00%-
3OULUN HOLDINGS PTE.LIMITED新加坡100万美元100.00%-
4OULUN INTERNATIONAL ELECTRIC (THAILAND) CO., LTD泰国158万泰铢-49.00%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于2025年8月设立OULUN INTERNATIONAL ELECTRIC (THAILAND) CO., LTD,注册地址为泰国,持股比例49%,为其第一大股东且其唯一董事由公司员工担任,同时另外两名股东确认不谋求控制权并承诺与公司保持一致行动,公司对其经营、财务及资金管理等进行实质控制,故从2025年8月起将OULUN INTERNATIONAL ELECTRIC (THAILAND) CO., LTD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处置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公司合计持股比例公司合计享有的表决权比例不再成为子公司的原因处置日期
1欧伦(浙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70.00%70.00%注销2025年4月

四、 会计政策、估计

(一)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①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②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①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具体描述指定的情况)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

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①具体组合及计量与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合类别确定组合的依据确定依据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账款的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对照表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
1-2年20
2-3年50
3年以上100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及确定依据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及可比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及可比公司确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与可比公司的减值损失比例如下:

公司简称预期信用损失比例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至4年4至5年5年以上
德业股份5%10%30%50%80%100%
欧圣电气5%10%50%100%100%100%
海信家电0.2%-50%100%100%100%100%100%
格力电器5%17.06%45.46%94.85%94.85%94.85%
欧伦电气5%20%50%100%100%100%

注 1:可比公司的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最新披露的年度报告;

注 2:美的集团公开数据未披露预期信用损失率

2.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31.67-9.5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
专用模具年限平均法3531.67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5.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②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年)残值率(%)
土地使用权年限平均法权证登记的使用年限-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年限平均法5-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①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②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7.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公司不同经营模式下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①境内线上销售

A、线上直销:公司通过网上电商平台实现对外销售,直接客户系公司的终端客户。产品交付客户或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买方收到货并满足无理由退货期后确认收入;

B、线上授权经销:公司将商品销售给线上经销商,公司通过物流公司将货物发送给经销商或者发送到经销商指定的地点,公司在经销商收到货物并确认后确认收入;

C、电商平台入仓代销:公司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将商品发往相关电商平台的仓库,由电商平台负责订单管理及后续的物流配送。消费者直接向电商平台下单并付款,收入确认时点为根据合同约定的对账时间,收到电商平台的确认清单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

②境内线下销售

A、境内线下直销:若合同约定需要安装验收,商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安装验收合格后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收入;若合同未约定需要安装验收,商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完成签收时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收入。

B、境内线下经销:公司通过物流公司将货物发送给经销商或者发送到经销商指定的地点,公司根据与客户约定的时间进行对账,公司在客户收到货物并确认后确认收入;

C、境内 ODM/OEM:公司主要与品牌商进行合作开发品牌定制产品,由公司负责产品开发、物料采购及成品生产,并以协议价格销售给品牌方,由品牌方负责渠道销售。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相关客户,商品已经发出并经客户确认后,公司确认收入。

③境外线上销售

公司境外线上销售为直销,通过亚马逊平台开设店铺进行销售。消费者直接通过电商平台下单并付款,具体收入确认时点为产品交付客户或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得到买方确认后确认收入。

④境外线下销售

公司在货物已经发出并报关,以货物报关与提单装船日的较晚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

同或协议价款确认收入。

(3)各模式下收入确认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各销售模式的收入确认依据列示如下:

销售模式收入确认依据
线上直销公司发货明细、电商平台订单销售明细、海外亚马逊月结算单
线上经销公司通过物流公司将货物发送给经销商或者发送到经销商指定的地点,以经经销商确认的签收单据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线上电商平台入仓代销公司以每个月收到的电商平台的对账清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线下直销(1)境内销售:若合同约定需要安装验收,公司以经客户确认的验收单据作为收入确认依据,若合同未约定需要安装验收,公司以经客户确认的签收单据作为收入确认依据;(2)境外销售:公司根据合同要求发出货物并报关,以货物报关单及提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线下经销公司通过物流公司将货物发送给经销商或者发送到经销商指定的地点,以经经销商确认的签收单据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如上表所示,公司各销售模式下均有充分外部可验证的证据支撑。

(4)线上直销各主要平台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线上直销电商平台主要为海外亚马逊平台,境内线上直销电商平台主要为天猫平台、阿里巴巴平台及抖音电商平台。上述平台订单销售明细均由平台后台直接导出并进行核对,各平台的收入确认时点及收入确认依据如下:

电商平台收入确认具体时点收入确认依据
海外亚马逊平台消费者直接通过电商平台下单并付款,具体收入确认时点为产品交付客户或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得到买方确认后确认收入每个月从亚马逊平台后台导出的销售结算清单
天猫平台产品交付客户或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买方收到货并满足无理由退货期后确认收入公司发货明细、电商平台订单销售明细
阿里巴巴平台产品交付客户或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买方收到货并满足无理由退货期后确认收入公司发货明细、电商平台订单销售明细
抖音电商平台产品交付客户或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买方收到货并满足无理由退货期后确认收入公司发货明细、电商平台订单销售明细

根据海外亚马逊平台的销售政策、退换货政策和控制权转移时点等判断,每个月从亚马逊平台后台导出的销售结算清单即为当月客户已经确认收货完成销售的明细,作为收入确认依据充分

合理。报告期内公司境内线上直销电商平台均约定了无理由退货期限,结合境内各销售平台销售政策、控制权转移时点等判断,每个月公司在电商平台后台获取销售订单明细后对于尚未运输至目的地以及已经签收但尚在无理由退货期部分的商品不确认收入,其余已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部分订单销售计入当月收入,因此上述销售订单明细、发货明细作为境内电商平台收入确认依据充分合理。

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

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9. 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结合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占所属报表项目金额的比重。

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100万元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100万元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100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1000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资产总额、收入总额或利润总额超过合并报表的10%的非全资子公司
10.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金融工具”、“3.固定资产”、“5.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7.收入”。

1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分析

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75.74--1.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1,101.16508.20453.3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365.80-65.85249.4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0.110.3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52.56--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7650.540.7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1,450.54493.00702.34
减:所得税影响数208.06139.8499.3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860.01-0.42
合计1,239.62353.15603.4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239.62353.15603.4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10.8520,802.7713,967.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71.2320,449.6213,364.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5.341.704.32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603.46万元、353.15万元和1,239.62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32%、1.70%和5.34%,主要由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理财产品和外汇远期合约带来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等构成。

七、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资产总计(元)2,032,672,393.161,745,580,321.861,194,953,951.71
股东权益合计(元)886,067,546.30686,777,720.64478,570,604.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883,181,782.69681,825,322.97472,389,667.22
每股净资产(元/股)16.5312.818.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6.4812.728.81
资产负债率(合并)(%)56.4160.6659.9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4.8659.8659.38
营业收入(元)2,036,386,164.671,623,283,082.671,231,821,170.65
毛利率(%)26.1027.1324.17
净利润(元)230,041,897.58206,799,188.01141,786,522.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232,108,531.64208,027,727.67139,678,875.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217,617,048.55203,267,537.81135,756,177.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219,712,289.86204,496,183.73133,644,318.2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301,671,215.06269,026,028.10189,963,615.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7636.0534.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28.1735.4333.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4.333.882.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4.333.882.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8,967,901.05237,039,890.72234,011,282.8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474.424.3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463.123.16
应收账款周转率7.448.318.47
存货周转率3.754.104.62
流动比率1.291.201.20
速动比率0.920.870.92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及变动简要分析: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1、每股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总额;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总额;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4、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5、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100%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

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7、基本每股收益=P÷S

$\mathrm{S} = \mathrm{S0} + \mathrm{S1} + \mathrm{Si} \times \mathrm{Mi} \div \mathrm{M0-Sj} \times \mathrm{Mj} \div \mathrm{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8、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已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投入/营业收入×100%;

1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1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1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八、 盈利预测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核心因素

(一)影响公司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及变化趋势

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1)市场的需求规模

近年来,受益于国内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海外需求的持续上升,中国除湿机、移动空调等环境调节设备的销售规模逐年上升,根据产业在线数据,2023-2025 年中国除湿机行业销售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0.08%,移动空调行业销售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46%,皆呈增长态势。但与欧美、韩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差距,以家用除湿机普及率为例,上述发达国家除湿机产品的家庭普及率在 30.00%-45.00%左右,而中国目前的家用除湿机普及率仅为 5.8%,其中中国内陆普及率为 4.8%,远远低于前述发达国家水平,预计未来中国除湿机市场容量仍存在增量发展空间。同时,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及部分地区潮湿气候的影响以及消费者对家电产品的消费观念日益偏向于家居环境的舒适度和健康性,环境调节设备将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根据 Business Research Insights 机构统计,2025 年全球除湿机市场规模约为 49.0亿美元,到 2035 年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 83.6 亿美元,复合增长率 5.5%。根据贝哲斯咨询数据,2023 年全球便携式空调市场规模为 11.56 亿美元,预计到 2030 年其规模将达到 14.92 亿美元。综上,环境调节设备行业整体发展呈持续向好态势,公司未来市场空间广阔,但不排除在行业未来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阶段性的波动,从而对公司短期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自身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环境调节领域,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致力于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空气源热泵等环境调节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产品的高效迭代、技术能力的持续升级构筑全方位的竞争优势,形成了技术研发、生产制造、产品服务一体化的完整解决方案。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有省级企业技术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和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同时,公司投资建设了行业内先进的焓差实验室、噪音实验室、工况实验室等,为公司自主研发和产品检测提供了坚实保障。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专利 368 项(发明专利 17项),软件著作权 25 项。此外,公司作为第一起草单位牵头修订了《除湿机》国家标准(GB/T19411-2024),参与起草了国家标准《厨房空调器》(GB/T46496-2025)《全新风除湿机》(GB/T20109-2025)两项、行业标准《空气源热泵烤烟房》《家用除湿机》《空气源热泵烤烟房烟叶调制技术规程》三项,以及团体标准《工业及类似用途除湿机》《商用除湿机》《家用除湿机》《“领跑者”评价要求 除湿机》《热泵变频控制器全工况运行能效评价规范》五项。

根据产业在线统计数据<sup>1</sup>,2025 年中国家用除湿机境内销量达 148 万台,出口数量达 955 万台。2025 年度公司境内销售家用除湿机数量达 29.12 万台,占境内家用除湿机销量比例约为19.67%,境外销售家用除湿机数量达 108.06 万台,占中国家用除湿机出口比例约为 11.31%,公司家用除湿机产品外销及内销数量皆与美的集团、德业股份、海信家电等行业内知名电器公司同属第一梯队。

(3)国家政策的支持导向

2022 年 12 月,中共中央及国务院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 年)》中强调,要持续提升传统消费,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促进家庭装修消费,增加智能家电消费,推动数字家庭发展,推动农村居民汽车、家电、家具、家装消费升级。2023 年 7 月,商务部等 13 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大力提升供给质量、积极创新消费场景、有效改善消费条件、着力优化消费环境等四大方向鼓励家电、家具、家纺、家装等多个领域消费,释放家居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同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强调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利用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柔性显示等新技术,推进供给端技术创新和电子产品升级换代。

2024 年 3 月,国务院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中提出要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通过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

2、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项目构成。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5.35%、83.89%和 83.34%,是主营业务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压缩机、电器元件、铜管、塑胶类等。因此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为主要材料的采购价格波动。如未来原材料的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产生影响。

3、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

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及服务费等占比较高,服务费主要系亚马逊、京东及天猫等线上电商平台推广费及服务费。销售人员的数量以及工资水平、销售产品的数量是影响销售费用的主要因素。

1 产业在线统计口径中家用除湿机分类为除湿量 60L/D 以下除湿机,公司将除湿量不大于 33.60L/D 的分类为家用,将除湿量在 33.60L/D-60.00L/D 的分类为商用,除湿量在 60L/D 以上的分类为工业用,此处口径与产业在线统

公司管理费用以职工薪酬为主,影响主要因素为管理人员数量及工资水平。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直接投入和职工薪酬构成,研发费用的主要影响因素为研发领用原材料数量、研发人员数量及工资水平。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影响财务费用的主要因素为借款规模及利率水平、外币规模及汇率波动水平。

4、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变动主要受毛利及销售费用影响。公司利润分析参见本节“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五)利润情况分析”之“1.利润变动情况”。

(二)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

1、财务指标影响分析

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核心意义的指标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毛利率、净利润、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4.11%、27.02%和 26.00%,2023 年度至 2024 年度呈上升趋势,2025 年度有所下滑;净利润分别为 14,178.65 万元、20,679.92 万元和 23,004.19 万元;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3,401.13 万元、23,703.99 万元和 7,896.79 万元。上述相关指标表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预计在未来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公司仍将具有较强持续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2、非财务指标影响分析

公司的研发成果、专利技术对公司发展具有核心意义,是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非财务指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取得专利 368 项(发明专利 17 项),软件著作权 25 项。此外,公司作为第一起草单位牵头修订了《除湿机》国家标准(GB/T19411-2024),并参与起草了国家标准《厨房空调器》(GB/T46496-2025)《全新风除湿机》(GB/T20109-2025)两项、行业标准《空气源热泵烤烟房》《家用除湿机》《空气源热泵烤烟房烟叶调制技术规程》三项,以及团体标准《工业及类似用途除湿机》《商用除湿机》《家用除湿机》《“领跑者”评价要求 除湿机》《热泵变频控制器全工况运行能效评价规范》五项。

公司自设立以来就十分重视技术的研发及创新,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产出了大量研发成果,满足了用户不断增长的需求,使得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有利地位。

二、 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

(一) 应收款项

1.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4,759.252,700.10683.93
商业承兑汇票1,488.0126.86-
合计6,247.262,726.96683.93

(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4,643.28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4,643.28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812.47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1,812.47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659.73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659.73
(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类别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325.57100.0078.321.246,247.26
的应收票据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4,759.2575.24--4,759.25
商业承兑汇票1,566.3224.7678.325.001,488.01
合计6,325.57100.0078.321.246,247.26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2,728.37100.001.410.052,726.96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2,700.1098.96--2,700.10
商业承兑汇票28.271.041.415.0026.86
合计2,728.37100.001.410.052,726.96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683.93100.00--683.93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683.93100.00683.93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683.93100.00--683.93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4,759.25--
商业承兑汇票1,566.3278.325.00
合计6,325.5778.321.24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2,700.10--
商业承兑汇票28.271.415.00
合计2,728.371.410.05
组合名称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683.93--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683.93--

单位:万元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依据如下: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以下组合:
组合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银行,信用风险较低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对于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适用 √不适用

(6) 报告期内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5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1.4176.90--78.32
合计1.4176.90--78.32
类别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4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1.41--1.41
合计-1.41--1.41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3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合计-----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 683.93 万元、2,726.96 万元和 6,247.26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80%、2.15%和 4.31%。

公司遵照谨慎性原则对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 6 家大型商业银行和 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较高银行”)以及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一般银行”)。

公司对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具体判断依据为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对于由较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对于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即使背书或贴现也不终止确认,在“应收票据”项目列报。

2.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1,246.16267.0915.22
合计1,246.16267.0915.22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 15.22 万元、267.09 万元和 1,246.16 万元,余额有所波动,主要系各期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情况不同。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15.22 万元、267.09 万元和 1,246.16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2%、0.21%和 0.86%。

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账龄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账龄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24,545.0316,931.7512,442.63
1至2年2,500.082,063.232,106.36
2至3年1,650.121,697.511,461.30
3年以上3,488.581,885.87481.01
合计32,183.8022,578.3616,491.3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类别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180.809.883,180.80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9,003.0090.123,323.8211.4625,679.18
其中:账龄组合29,003.0090.123,323.8211.4625,679.18
合计32,183.80100.006,504.6220.2125,679.18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958.7213.102,958.72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9,619.6486.901,934.879.8617,684.76
其中:账龄组合19,619.6486.901,934.879.8617,684.76
合计22,578.36100.004,893.6021.6717,684.76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214.8913.432,142.0596.7172.8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276.4186.571,243.828.7113,032.59
其中:账龄组合14,276.4186.571,243.828.7113,032.59
合计16,491.30100.003,385.8720.5313,105.43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名称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1,276.751,276.75100.00预计无法收回
SUNTEC WELLNESS GMBH500.96500.96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安徽省翁格玛利商贸有限公司270.09270.09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恒大集团及其关联方133.22133.2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客户999.79999.79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3,180.803,180.80100.00-

单位:万元

名称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1,276.751,276.75100.00预计无法收回
SUNTEC WELLNESS GMBH524.86524.86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安徽省翁格玛利商贸有限公司270.09270.09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恒大集团及其关联方133.22133.2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客户753.80753.8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2,958.722,958.72100.00-

单位:万元

名称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1,296.171,223.3394.38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安徽省翁格玛利商贸有限公司270.09270.09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恒大集团及其关133.22133.2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联方
其他客户515.41515.4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2,214.892,142.0596.7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214.89 万元、2,958.72 万元和 3,180.80 万元,主要系相关款项回收困难,公司基于上述客户公开经营情况及信用情况,在各会计期末预计回收存在损失,故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4,542.141,227.115.00
1至2年2,318.80463.7620.00
2至3年1,018.21509.1150.00
3年以上1,123.851,123.85100.00
合计29,003.003,323.8211.46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6,908.81845.445.00
1至2年1,411.23282.2520.00
2至3年984.83492.4150.00
3年以上314.77314.77100.00
合计19,619.641,934.879.86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335.87616.795.00
1至2年1,504.14300.8320.00
2至3年220.41110.2150.00
3年以上215.99215.99100.00
合计14,276.411,243.828.71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金融工具”。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5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893.601,663.5852.56-6,504.62
合计4,893.601,663.5852.56-6,504.62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4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385.871,507.734,893.60
合计3,385.871,507.73--4,893.60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3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866.831,102.17583.133,385.87
合计2,866.831,102.17-583.133,385.87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核销金额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583.13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核销时间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SUNTEC WELLNESS GMBH2023年12月31日货款583.13无法收回按公司流程核销
合计--583.13---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公司客户 SUNTEC WELLNESS GMBH 于 2023 年进入破产重组状态,公司于 2023 年末将无法收回的应收货款核销。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5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8,178.7625.41408.94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1,276.753.971,276.75
安徽省电火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165.943.6258.30
豪雅集团1,094.353.4054.72
绿城集团861.562.68685.58
合计12,577.3739.082,484.28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4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3,213.0014.23160.65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1,276.755.651,276.75
绿城集团796.913.53384.25
KOMPANIYA BIS LLC679.313.0133.97
河南农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19.702.7430.99
合计6,585.6729.161,886.60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凤庆县滇红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861.9211.2993.10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1,296.177.861,223.33
豪雅集团1,243.047.5462.15
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861.515.2243.08
绿城集团853.625.18192.97
合计6,116.2637.091,614.63

其他说明:

无。

(6) 报告期各期末信用期内外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22,136.6368.78%13,665.2460.528,054.7748.84
信用期外应收账款10,047.1731.22%8,913.1239.488,436.5251.16
应收账款余额合计32,183.80100.00%22,578.36100.0016,491.30100.00
(7)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2,183.80-22,578.36-16,491.3-
扣除已单项计提后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9,003.00-19,619.64-14,276.41-
期后回款14,685.3450.63%15,476.4778.88%11,636.7481.51%

注:期后回款为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回款金额,金额按扣除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后的期末应收账款对应回款确定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105.43 万元、17,684.76 万元及 25,679.18 万元。

①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对比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变动趋势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32,183.8022,578.3616,491.30
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幅42.54%36.91%30.90%
营业收入203,638.62162,328.31123,182.12
营业收入同比增幅25.45%31.78%26.77%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5.80%13.91%13.3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6,491.30万元、22,578.36万元和32,183.8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39%、13.91%和15.80%,公司应收账款变化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2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1年以内、1-2年的应收账款余额随着收入规模的增加而增加,占比保持稳定;其中2023年末2-3年、2024年末及2025年末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主要系从2021年开始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的应收票据已逾期且尚未贴现,公司已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排除掉单项计提坏账的部分,其余应收客户各年末账龄在1年以内均超过80%,不存在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回收风险。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比较分析
公司计提坏账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至4年4至5年5年以上
德业股份5%10%30%50%80%100%
欧圣电气5%10%50%100%100%100%
海信家电0.2%-50%100%100%100%100%100%
格力电器5%17.06%45.46%94.85%94.85%94.85%
公司5%20%50%100%100%100%
注1:可比公司的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最新披露的年度报告;注2:美的集团公开数据未披露预期信用损失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总体而言,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相比更加谨慎,不存在较大差异。
4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单位:次
公司名称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格力电器8.609.4210.96
海信家电8.589.129.78
美的集团11.5011.3811.64
德业股份6.719.2112.29
欧圣电气8.4010.409.93
平均值8.769.9110.92
公司7.448.318.47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47次、8.31次和7.44次,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行业平均值,主要是客户结构、产业链地位等差异所致,具体情况为德业股份主要产品热交换器采用双经销模式,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低,2024年随着其光伏行业产品收入大幅增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也增加较多,故其应收账款周转率2023年较高,2024年有所下降,2025年进一步下降。美的集团、格力电器作为传统的家电龙头企业,具有较好的品牌效应和对下游渠道有较强的话语权,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4. 其他披露事项:第三方回款

第三方回款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公司治理”之“三、内部控制情况”之“(四)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之“2、第三方回款”。

(二) 存货

1.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3,460.88342.9213,117.96
在产品651.39-651.39
库存商品26,587.601,557.6025,030.00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发出商品2,692.312,692.31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208.14-208.14
合计43,600.321,900.5241,699.80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9,946.42367.929,578.50
在产品416.14-416.14
库存商品22,033.221,199.8120,833.41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发出商品4,056.62-4,056.62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160.71-160.71
合计36,613.101,567.7335,045.37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6,926.62482.126,444.49
在产品307.10-307.10
库存商品12,835.79470.2012,365.59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发出商品953.53-953.53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100.48100.48
合计21,123.52952.3320,171.19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5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367.92174.12-199.11-342.92
在产品------
库存商品1,199.811,289.10-931.31-1,557.60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1,567.731,463.22-1,130.43-1,900.52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4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其他
原材料482.12164.43-278.63-367.92
在产品------
库存商品470.20980.20-250.59-1,199.81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952.331,144.63-529.22-1,567.73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3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511.39195.41-224.68-482.12
在产品------
库存商品220.97349.55-100.31-470.20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732.35544.96-324.99-952.3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说明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库存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分别为 4.51%、4.28%和 4.36%,总体保持稳定。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0,171.19 万元、35,045.37 万元及 41,699.8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62%、27.65%及 28.77%,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6.88%、20.08%及 20.5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①存货余额变动情况

A、原材料

公司原材料存货主要系生产所需压缩机、电器元件、铜管及塑胶件等。报告期内,公司在对主要材料保留安全库存的前提下,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并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进行采购调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 6,444.49 万元、9,578.50 万元及 13,117.96 万元,2024 年末、2025 年末同比上升了 48.63%、36.95%,公司按照“以销备产,适当备货”的生产模式,2023 年末原材料基本保持稳定,2024、2025 年末在生产订单大量增加的背景下,公司相应增加了原材料采购和储备,故 2024、2025 年末原材料金额大幅上升。

B、在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余额分别为 307.10 万元、416.14 万元及 651.39 万元,在产品余额总体规模较小;公司按照订单组织生产,期末在产品数量随着各期末在手订单量、产能利用率、生产效率等因素的变化而波动。

C、库存商品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为主,辅以一定的“备货式生产”的生产模式,以缓解公司产品销售旺季时的生产压力。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 12,365.59 万元、20,833.41 万元及 25,030.00 万元,随着公司产销规模及在手订单规模的波动而波动。2024、2025 年末库存商品增加较多的原因主要系公司第一、二季度为出货旺季,随着订单的增加以及部分海外客户订单提前进行生产和备货的安排,公司 2024、2025 年末库存商品备货量大幅增加。

D、委托加工物资

报告期内,考虑到部分生产工序技术含量及自主加工性价比较低,公司将部分喷塑、防腐等工序委托给外协厂商加工,形成委托加工物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委托加工物资余额总体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E、发出商品

公司发出商品主要为已发出但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产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 953.53 万元、4,056.62 万元及 2,692.31 万元, 2024 年末发出商品大幅增加,主要系年末向 LLC "R-KLIMAT"、KOMPANIYA BIS LLC 等客户发货但尚未报关的产品金额较大。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预计可变现净值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时,公司综合考虑了存货库龄、存货的持有目的、存货的可售性、市场价格及产品的更新换代等因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 952.33 万元、1,567.73 万元及 1,900.52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4.51%、4.28%及 4.3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占存货余额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格力电器10.39%12.18%12.10%
海信家电1.67%1.68%1.37%
美的集团1.67%1.44%1.45%
德业股份3.20%3.92%6.99%
欧圣电气4.14%9.29%13.21%
平均值4.21%5.70%7.02%
本公司4.36%4.28%4.51%

公司存货跌价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区间内,公司已按会计准则谨慎、充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

公司名称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格力电器4.273.883.62
海信家电9.4310.099.85
美的集团5.175.345.77
德业股份4.646.165.28
欧圣电气3.695.904.45
平均值5.446.275.80
公司3.754.104.62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62 次、4.10 次及 3.75 次,公司各期存货周转率与格力电器较为接近,低于欧圣电气、德业股份、美的集团与海信家电,其中美的集团、海信家电为业内龙头企业,生产管理水平及自动化水平均较高,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其他公司符合行业情况。

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产品结构、生产模式、生产规模等存在差异。一方面,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除湿机及移动空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80%,主要工序为组装及核心部件的自制,故主要原材料压缩机、电器元件、铜管及塑胶件等占采购总额较高,备货量也较大。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多元化的结构,公司业务和产品聚焦,原材料周转较慢。另一方面,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辅以一定的“备货式生产”的生产模式,库存商品规模控制水平较好。公司第一、二季度为发货旺季,随着订单的增加以及部分海外客户订单提前进行生产和备货的安排,公司 2024 年末库存商品备货量大幅增加。

综上所述,公司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产品结构、生产模式、生产规模等差异较大,但原材料通用性较强,并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提前备货”的生产模式,总体而言,公司存货周转率呈上升趋势。

2. 其他披露事项:无。

(三) 金融资产、财务性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116.46
其中:
银行理财产品2,053.83
大额存单-
远期外汇合约金融资产62.63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2,116.4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6.78 万元、3,361.82 万元和 2,116.4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高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购入银行理财,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纳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列报。

2. 衍生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3. 债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4. 其他债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5. 长期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6.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适用 √不适用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9. 其他财务性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0. 其他披露事项
无。
11. 金融资产、财务性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 176.78 万元、3,361.82 万元和 2,116.46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15%、1.93%和 1.04%,主要系银行理财。

(四)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1.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40,062.5621,012.3020,797.85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40,062.5621,012.3020,797.85
(2)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专用模具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7,149.488,756.94524.77749.986,945.7234,126.89
2.本期增加金额13,926.897,055.49101.31322.431,312.1322,718.25
(1)购置-237.47101.31322.431,312.131,973.33
(2)在建工程转入13,926.896,818.03---20,744.92
3.本期减少金额-389.1213.79--402.91
(1)处置或报废-389.1213.79--402.91
4.期末余额31,076.3715,423.31612.291,072.408,257.8556,442.2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4,196.152,920.99448.50480.455,068.5013,114.59
2.本期增加金额1,156.751,119.0433.57126.891,019.883,456.13
(1)计提1,156.751,119.0433.57126.891,019.883,456.13
3.本期减少金额-177.9513.10--191.05
(1)处置或报废-177.9513.10--191.05
4.期末余额5,352.903,862.08468.97607.346,088.3816,379.6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5,723.4711,561.23143.32465.062,169.4740,062.56
2.期初账面价值12,953.325,835.9576.28269.521,877.2321,012.30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专用模具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7,149.487,369.86489.88734.275,821.8331,565.32
2.本期增加金额-1,965.2834.9015.701,123.903,139.78
(1)购置-32.2334.9015.701,123.901,206.73
(2)在建工程转入-1,933.05---1,933.05
3.本期减少金额-578.21---578.21
(1)处置或报废------
(2)转入在建工程------
4.期末余额17,149.488,756.94524.77749.986,945.7234,126.8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370.472,304.02413.45351.024,328.5010,767.46
2.本期增加金额825.68836.1435.05129.43739.992,566.30
(1)计提825.68836.1435.05129.43739.992,566.30
3.本期减少金额-219.17---219.17
(1)处置或报废------
(2)转入在建工程------
4.期末余额4,196.152,920.99448.50480.455,068.5013,114.5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2,953.325,835.9576.28269.521,877.2321,012.30
2.期初账面价值13,779.005,065.8576.43383.251,493.3220,797.85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专用模具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7,110.826,984.56496.41677.024,783.9530,052.76
2.本期增加金额38.66385.3015.1157.261,037.881,534.20
(1)购置-291.4415.1157.261,037.881,401.68
(2)在建工程转入38.6693.86---132.52
3.本期减少金额--21.64--21.64
(1)处置或报废--21.64--21.64
4.期末余额17,149.487,369.86489.88734.275,821.8331,565.3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548.161,609.69394.68229.053,541.668,323.24
2.本期增加金额822.31694.3239.33121.97786.852,464.78
(1)计提822.31694.3239.33121.97786.852,464.78
3.本期减少金额--20.56--20.56
(1)处置或报废--20.56--20.56
4.期末余额3,370.472,304.02413.45351.024,328.5010,767.4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3,779.005,065.8576.43383.251,493.3220,797.85
2.期初账面价值14,562.665,374.87101.73447.971,242.2921,729.52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5)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18.85
合计18.85
(6)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三期厂房部分楼栋13,926.89整个厂区全部竣工后统一办理
(7)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机器设备---
合计---
(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从事产品生产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0,797.85 万元、21,012.30 万元和 40,062.56 万元,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合计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 90.61%、89.42%和 93.07%。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减值因素。公司无暂时闲置或准备处置的重大固定资产,亦无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在建工程6,259.6714,845.213,381.19
工程物资---
合计6,259.6714,845.213,381.19
(2)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在安装机器设备1,106.16-1,106.16
在建房屋建筑物5,111.28-5,111.28
房屋建筑物装修42.23-42.23
合计6,259.67-6,259.67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在安装机器设备1,393.16-1,393.16
在建房屋建筑物13,259.39-13,259.39
房屋建筑物装修192.66-192.66
合计14,845.21-14,845.21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在安装机器设备1,323.24-1,323.24
在建房屋建筑物2,047.95-2,047.95
房屋建筑物装修10.00-10.00
合计3,381.19-3,381.19
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5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在建房屋建筑物24,304.0013,259.395,778.7813,926.89-5,111.2888.52%部分完工//-自筹
合计24,304.0013,259.395,778.7813,926.89-5,111.28--//--

注:预算数为含税数,预算提升主要系厂房修建完成后的各类装修费用

单位:万元

2024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金额(%)资本化金额(%)
在建房屋建筑物18,0002,047.9511,211.44--13,259.3973.66在建//-自筹
合计18,0002,047.9511,211.44--13,259.39--//--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在建房屋建筑物18,000-2,047.95--2,047.9511.38在建//-自筹
合计18,000-2,047.95--2,047.95--//--
其他说明:
无。
(4) 报告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3 年度,公司因业务扩展的需要,于 2023 年 6 月通过招拍挂方式购入土地用于建造年产60 万台除湿机及 1.5 台空气源热泵项目,并选择浙江鼎之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建造方,该项目于 2023 年 10 月正式开工,部分厂房已于 2025 年 6 月-12 月转固,1 号楼等尚在建设中,后续仍需进行装修后方可投入使用,预计于 2026 年上半年转固。

3. 其他披露事项
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年产60万台除湿机及1.5万台空气源热泵项目、年产3万台空气源热泵项目的相关房屋建筑物,部分厂房及设备已经验收并转入固定资产。除湿机、空气源热泵项目全部投产后,未来新增摊销及折旧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原值(万元)折旧/摊销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摊销金额(万元)
1新增土地4,186.00500.0083.72
2新增建筑工程23,412.11205.001,112.08
3新增机器设备18,234.69105.001,732.30
合计2,928.09
注1:合计数与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注2:土地、建筑工程、机器设备原值均为不含税口径,建筑工程、机器设备原值均包含5%的预备费在不考虑募投项目可能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的极端情况下,募投项目全部投产后新增的折旧摊销额将导致主营业务成本及费用增加2,928.09万元,净利润下降2,488.88万元。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如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不及预期,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1. 无形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8,737.39314.089,051.47
2.本期增加金额-74.3974.39
(1)购置-74.3974.39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8,737.39388.469,125.86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941.61158.081,099.68
2.本期增加金额184.1560.06244.22
(1)计提184.1560.06244.2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125.76218.141,343.9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7,611.63170.337,781.95
2.期初账面价值7,795.78156.007,951.79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8,737.39298.249,035.63
2.本期增加金额-21.1421.14
(1)购置-21.1421.14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5.305.30
(1)处置-5.305.30
4.期末余额8,737.39314.089,051.4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757.46109.69867.14
2.本期增加金额184.1553.69237.84
(1)计提184.1553.69237.84
3.本期减少金额-5.305.30
(1)处置-5.305.30
4.期末余额941.61158.081,099.6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7,795.78156.007,951.79
2.期初账面价值7,979.94188.558,168.49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424.78298.244,723.02
2.本期增加金额4,312.61-4,312.61
(1)购置4,312.614,312.61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8,737.39298.249,035.63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609.2458.26667.5
2.本期增加金额148.2251.42199.64
(1)计提148.2251.42199.6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757.46109.69867.1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7,979.94188.558,168.49
2.期初账面价值3,815.54239.984,055.52
其他说明:
无。

(2) 报告期末尚未办妥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8,168.49 万元、7,951.79 万元和 7,781.95 万元,主要由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构成。

2.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12. 其他披露事项

无。

(六) 商誉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债项

1. 短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10.00
信用借款-
计提利息余额-
合计10.00

短期借款分类说明:

2025 年 12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主要为保证借款,具体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借款银行借款期限借款金额保证情况
欧伦电气中国农业银行石大路支行2025/3/19-2026/3/1910.00保证人:陈先勇、詹小英
合计10.00/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2,502.76 万元、4,074.38 万元和 10.0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52%、3.86%和 0.01%,公司账面流动性较好,短期借款需求较低。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负债(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10,039.27
合计10,039.27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 5,856.51 万元、9,761.57 万元和 10,039.27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23%、9.25%和 8.92%,各期末占比稳定,主要为预收客户的销售货款。

5. 长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1,750.00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计提利息余额-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合计1,75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5 年 12 月末,公司长期借款主要为抵押借款,具体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借款银行借款期限借款金额抵押情况
欧伦电气北京银行杭州临平支行2025/1/24-2027/1/211,750.00抵押物为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同时由陈先勇、詹小英提供保证担保
合计1,750.00

公司以原值为 3,846.65 万元、净值为 3,150.88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和相应原值为 14,450.29 万元、净值为 11,066.86 万元的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金额为 60,000.00 万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9 日至 2028 年 1 月 8 日,对应的授信额度为 30,000.00 万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26,045.63 万元,长期借款余额 1,750.00 万元,同时由陈先勇、詹小英提供担保。

6.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776.52
待转销项税额576.35
已背书未到期的非"6+9银行"票据4,643.28
合计5,996.14
(2)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1,287.77 万元、2,670.10 万元和 5,996.14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81%、2.53%和 5.33%。

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8.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9. 主要债项、期末偿债能力总体分析

(1)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短期借款10.000.01%4,074.383.852,502.763.49
交易性金融负债--226.060.21--
应付票据53,989.3047.09%53,578.8850.6037,262.0852.01
应付账款34,269.1129.89%27,665.9726.1318,809.3226.26
合同负债10,039.278.76%9,761.579.225,856.518.18
应付职工薪酬4,249.583.71%3,229.453.052,479.003.46
应交税费3,424.782.99%4,103.063.882,280.373.18
其他应付款308.980.27%159.570.15633.870.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5.670.28%5.790.0122.380.03
其他流动负债5,996.145.23%2,670.102.521,287.771.80
流动负债合计112,602.8398.21%105,474.8499.6271,134.0899.30
长期借款1,750.001.53%----
租赁负债16.290.01%--3.850.01
递延收益291.370.25%405.420.38500.410.70
非流动负债合计2,057.661.79%405.420.38504.260.70
负债合计114,660.48100.00%105,880.26100.0071,638.3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71,638.33 万元、105,880.26 万元及 114,660.48 万元,负

债总额呈上升趋势。公司负债总额增加较多,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导致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等经营性负债有所增加。

(2)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流动比率(倍)1.291.201.20
速动比率(倍)0.920.870.92
资产负债率(合并)(%)56.4160.6659.9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4.8659.8659.38
利息保障倍数(倍)189.54220.55171.8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30,167.1226,902.6018,996.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7,896.7923,703.9923,401.13
(3)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20、1.20 和 1.29,速动比率分别为 0.92、0.87 和 0.92,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整体流动性较好,保证了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

(4)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59.95%、60.66%和 56.41%,长期偿债能力整体较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71.81 倍、220.55 倍和 189.54 倍,各期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18,996.36 万元、26,902.60 万元和 30,167.1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和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处于较高水平,保证了公司良好的偿还利息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信用状况较好,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有足够利润和现金用以支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还贷的情况。

(八) 股东权益

1. 股本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5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5,360.00-----5,360.00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4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5,360.00-----5,360.00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3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5,360.00-----5,36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无。
2. 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3,223.68--23,223.68
其他资本公积340.25140.79-481.04
合计23,563.93140.79-23,704.73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3,223.68--23,223.68
其他资本公积199.46140.79-340.25
合计23,423.14140.79-23,563.93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3,223.68--23,223.68
其他资本公积58.66140.79-199.46
合计23,282.35140.79-23,423.14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主要系股份支付所致。

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2,680.00--2,680.00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2,680.00--2,680.00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2,368.90311.10-2,680.00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2,368.90311.10-2,680.00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959.531,409.37-2,368.90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959.531,409.37-2,368.9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盈余公积增加系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2024 年,累计计提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不再提取。

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6,578.6016,086.933,528.4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36,578.6016,086.933,528.4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210.8520,802.7713,967.8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1.101,409.37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3,216.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净资产折股-
期末未分配利润56,573.4536,578.6016,086.9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变动主要受当期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等影响所致。
9. 其他披露事项
无。
10. 股东权益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47,857.06 万元、68,677.77 万元和 88,606.75 万元,逐年增加,主要得益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的积累。

(九) 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3.376.714.94
银行存款51,541.2452,312.5141,405.6
其他货币资金13,227.2213,008.937,907.89
合计64,771.8365,328.1449,318.4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3,159.8312,871.637,796.38
质押存款-2,972.00-
诉讼冻结资金--100.00
ETC冻结资金1.601.601.20
保函保证金2.214.4614.72
合计13,163.6415,849.697,912.3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分别为 49,318.43 万元、65,328.14 万元和 64,771.83 万元,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

2. 预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万元

账龄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444.4994.37950.2893.04789.5695.37
1至2年35.212.3046.794.5832.893.97
2至3年31.532.0619.451.902.930.35
3年以上19.471.274.880.482.580.31
合计1,530.70100.001,021.40100.00827.96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①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5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浙江分公司211.2713.80
河南泽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78.8411.68
青岛瑞智机电销售有限公司93.426.10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8.805.80
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88.775.80
合计661.1043.18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4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252.4924.7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浙江分公司168.7416.52
浙江中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8.725.75
上海瑶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53.495.24
广东卓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52.465.14
合计585.9057.37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3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
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107.9613.04
青岛斑科变频技术有限公司34.854.2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9.223.53
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25.783.11
佛山市南海科日超声电子有限公司19.482.35
合计217.3026.24
(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预付款项主要为原材料供应商货款及预付费用,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827.96 万元、1,021.40 万元和 1,530.70 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97%、0.81%和 1.06%,占比较低。

3.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质保金6.120.315.82
合计6.120.315.82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①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12月31日
转回转销其他减少
账龄组合-0.31---0.31
合计-0.31---0.31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②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合同资产余额为 5.82 万元,主要系项目质保金。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007.141,077.01874.46
合计1,007.141,077.01874.46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类别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488.6041.79--488.60
其中:出口退税488.6041.79--488.6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680.7058.21162.1623.82518.54
其中:账龄组合680.7058.21162.1623.82518.54
合计1,169.30100.00162.1613.871,007.14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415.7434.23--415.74
其中:出口退税415.7434.23415.7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798.6765.77137.4017.20661.27
其中:账龄组合798.6765.77137.4017.20661.27
合计1,214.41100.00137.4011.311,077.01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576.2356.28--576.23
其中:出口退税576.2356.28576.2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447.6443.72149.4033.38298.23
其中:账龄组合447.6443.72149.4033.38298.23
合计1,023.86100.00149.4014.59874.46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名称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出口退税488.60---
合计488.60---

单位:万元

名称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出口退税415.74---
合计415.74---

单位:万元

名称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出口退税576.23---
合计576.2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无。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403.6120.185.00
1至2年160.1432.0320.00
2至3年14.007.0050.00
3年以上102.95102.95100.00
合计680.70162.1623.82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615.7530.795.00
1至2年64.1912.8420.00
2至3年49.9124.9550.00
3年以上68.8268.82100.00
合计798.67137.4017.20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08.6110.435.00
1至2年63.7512.7520.00
2至3年98.1149.0650.00
3年以上77.1777.17100.00
合计447.64149.4033.38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公司按照账龄划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在组合基础上计提坏账准备。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5年1月1日余额137.40--137.40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4.76--24.76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5年12月31日余额162.16--162.16

对报告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保证金及押金221.24236.22151.93
备用金---
往来款---
出口退税488.60415.74576.23
暂付款181.18170.00-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135.05143.24238.49
其他143.23249.2057.21
合计1,169.301,214.411,023.86

2) 按账龄披露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账龄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892.211,031.50784.83
1至2年160.1464.1963.75
2至3年14.0049.9198.11
3年以上102.9568.8277.17
合计1,169.301,214.411,023.86

3)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5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5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出口退税出口退税488.601年以内41.79-
代扣代缴员工公积金其他74.631年以内6.383.73
天怡林环境科技(山西)有限公司暂付款36.001年以内3.081.80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及押金31.352-3年24,185.15元,3年以上289,285.65元2.6830.14
中安能源(山东)有限公司保证金及押金30.001-2年2.576.00
合计-660.57-56.5041.67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4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4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出口退税出口退税415.741年以内34.23-
赵玉健暂付款100.001年以内8.235.00
代扣代缴员工公积金其他38.881年以内3.201.94
宁夏维华新兴建设有限公司保证金及押金33.911年以内2.791.70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及押金31.351-2年24,185.15元,2-3年289,285.65元2.5814.95
合计-619.89-51.0323.59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3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3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代扣代缴员工公积金其他39.091年以内3.821.95
刘超备用金及员工借款38.003年以上3.7138.00
谢仁标备用金及员工借款33.001年以内50,000.00元,2-3年280,000.00元3.2214.25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及押金31.351年以内24,185.15元,1-2年289,285.65元3.065.91
方文亮备用金及员工借款29.701年以内292,000.00元,3年以上5,000.00元2.901.96
合计-171.14-16.7162.07
(5)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874.46 万元、1,077.01 万元及 1,007.14 万元,主要为出口退税、保证金及押金,无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占各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2%、0.85%及 0.69%。

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种类2025年12月31日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53,989.30
合计53,989.3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 37,262.08 万元、53,578.88 万元及 53,989.30 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2.38%、50.80%和 47.95%,主要系公司用于支付原材料采购货款。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6. 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1年以内33,169.60
1至2年246.95
2至3年119.71
3年以上732.86
合计34,269.11
(2) 按收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5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性质
美的集团3,193.089.32应付材料款
曹县爱伦金属加工有限公司2,028.815.92应付材料款
佛山市顺德区立创电子有限公司1,147.143.35应付材料款
嵊州市东方电机有限公司641.011.87应付材料款
常州市科沁电器配件有限公司606.531.77应付材料款
合计7,616.5722.23-
(3)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8,809.32 万元、27,665.97 万元和 34,269.11 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6.44%、26.23%和 30.43%,占比稳定,主要系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业务扩张,采购规模也相应增加,应付账款整体呈现增长趋势。

7. 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3,146.3421,004.5120,051.274,099.58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83.111,430.211,363.32150.00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3,229.4522,434.7221,414.594,249.58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2,357.6315,684.1014,895.393,146.34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21.37868.81907.0783.11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2,479.0016,552.9115,802.463,229.45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1,929.5711,982.2311,554.172,357.63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43.38663.35585.35121.37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972.9412,645.5812,139.522,479.00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3,091.2218,822.8717,911.054,003.04
2、职工福利费-693.29693.29-
3、社会保险费55.12875.40837.7292.81
其中:医疗保险费50.94815.72780.3686.30
工伤保险费4.1958.8856.566.51
生育保险费-0.790.79-
4、住房公积金-560.31560.31-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2.6348.903.74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3,146.3421,004.5120,051.274,099.58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2,313.8613,929.0113,151.653,091.22
2、职工福利费-743.76743.76-
3、社会保险费43.77592.47581.1255.12
其中:医疗保险费39.21545.39533.6650.94
工伤保险费4.5645.9346.304.19
生育保险费-1.151.15-
4、住房公积金-362.85362.85-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6.0056.00-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2,357.6315,684.1014,895.393,146.34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896.8910,821.8510,404.882,313.86
2、职工福利费-432.18432.18-
3、社会保险费32.68417.01405.9143.77
其中:医疗保险费29.54390.86381.1939.21
工伤保险费3.1425.3723.954.56
生育保险费-0.780.78-
4、住房公积金-287.19287.19-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4.0024.00-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1,929.5711,982.2311,554.172,357.63
(3) 设定提存计划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80.431,387.091,322.06145.46
2、失业保险费2.6843.1141.264.54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83.111,430.211,363.32150.00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17.19840.24877.0080.43
2、失业保险费4.1928.5630.072.68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21.37868.81907.0783.11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41.88640.38565.08117.19
2、失业保险费1.5022.9620.284.19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43.38663.35585.35121.37
(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职工薪酬主要由短期薪酬和离职后福利构成。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2,479.00 万元、3,229.45 万元和 4,249.58 万元,其增加主要系员工数量增加及由于公司业绩增长,计提奖金增长所致。

9.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308.98159.57633.87
合计308.98159.57633.87
(1)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3)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往来款--451.87
押金及保证金99.0048.0474.84
其他209.98111.54107.17
合计308.98159.57633.87

单位:万元

(4) 其他应付款账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账龄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25.4972.9896.9160.73536.1884.59
1至2年19.446.2915.659.8154.498.60
2至3年12.434.0228.7618.0330.724.85
3年以上51.6216.7118.2411.4312.481.97
合计308.98100.00159.57100.00633.87100.00
(5)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5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宁波信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保证金及押金22.501年以内7.28
安徽硕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保证金及押金15.001年以内4.85
王爱菊非关联方保证金及押金10.803年以上3.50
上海铸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保证金及押金10.001-2年3.24
安徽省电火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保证金及押金10.002-3年3.24
合计--68.30-22.11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2024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王爱菊非关联方保证金及押金10.803年以上6.77
上海铸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保证金及押金10.001年以内6.27
安徽省电火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保证金及押金10.001-2年6.27
昱洋(杭州)贸易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保证金及押金3.002-3年1.88
上海斯基贸易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保证金及押金3.003年以上1.88
合计--36.80-23.06
单位名称2023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云南山水核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拆借款及利息250.151年以内39.46
赵春丽子公司云南匠拆借款及利息100.871年以内15.91
圆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股30%
赵云锋子公司云南匠圆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股15%拆借款及利息100.861年以内15.91
王爱菊非关联方保证金及押金10.802-3年1.70
安徽省电火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保证金及押金10.001年以内1.58
合计--472.67-74.56
(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633.87 万元、159.57 万元和 308.98 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89%、0.15%和 0.27%,主要系应付往来款、应付保证金及押金。

10.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10,039.279,761.575,856.51
合计10,039.279,761.575,856.51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5,856.51万元、9,761.57万元和10,039.27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23%、9.25%和8.92%,主要为预收客户货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的合同负债。
11.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2. 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政府补助291.37405.42500.41
合计291.37405.42500.41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主要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8,419.981,421.556,510.611,089.86
递延收益235.3735.31383.8557.58
预计退货毛利170.2325.5348.857.33
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226.0633.91
合计8,825.581,482.397,169.371,188.68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4,373.26730.52
递延收益500.4175.06
预计退货毛利56.898.53
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合计4,930.55814.12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52.517.8812.801.92
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62.639.39--
合计115.1417.2712.801.92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176.7826.52
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
合计176.7826.52
(3) 报告期各期末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7.271,465.12
递延所得税负债17.27-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921,186.76
递延所得税负债1.92-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26.52787.60
递延所得税负债26.52-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23.92111.09114.34
可抵扣亏损1,040.28347.0379.72
合计1,364.20458.13194.06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年份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备注
2026年8.338.338.33/
2027年71.3971.3971.39/
2028年---/
2029年575.37267.32-/
2030年385.19--/
合计1,040.28347.0479.72-
(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按照会计政策确认的各类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益等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4.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无。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退货成本606.29238.97209.08
待抵扣进项税额27.8815.58-
合计634.17254.54209.0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209.08 万元、254.54 万元和 634.17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24%、0.20%和 0.44%,主要为应收退货成本和待抵扣进项税额。

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款、工程款1,862.27-1,862.272,378.23-2,378.23
长期合同资产499.1941.98457.21---
合计2,361.4641.982,319.482,378.23-2,378.23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款、工程款490.97-490.97
合计490.97-490.97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490.97 万元、2,378.23 万元和 2,319.48 万元,系预付设备、工程款,其中 2024、2025 年末较高,主要是公司预付第三期厂房工程设备款所致。

16. 其他披露事项

三、 盈利情况分析

(一) 营业收入分析

1. 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203,354.9999.86162,072.0399.84123,008.1999.86
其他业务收入283.630.14256.270.16173.930.14
合计203,638.62100.00162,328.31100.00123,182.12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23,008.19 万元、162,072.03 万元和 203,354.99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86%、99.84%和 99.86%,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在 99%以上,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料销售收入,其占比相对较低。

2.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除湿机84,396.7341.5089,375.0755.1566,873.7254.37
移动空调81,516.1140.0956,858.3035.0847,028.0538.23
车载冰箱13,523.956.654,476.942.763,323.242.70
空气源热泵18,158.498.935,803.573.583,215.242.61
其他产品及配件5,759.712.835,558.153.432,567.932.09
合计203,354.99100.00162,072.03100.00123,008.19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23,008.19 万元、162,072.03 万元及 203,354.99 万元,2024 年较 2023 年收入增加 31.76%,2025 年较 2024 年收入增加 25.47%。公司主要从事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空气源热泵的销售,报告期内,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及空气源热泵产品的销售占比达到 97.91%、96.57%及 97.17%,主营业务突出。

(1)除湿机

报告期内,公司除湿机收入分别为 66,873.72 万元、89,375.07 万元和 84,396.73 万元,2024 年呈上升趋势,2025 年有小幅下降,公司除湿机主要分为家用除湿机、工业除湿机、商用除湿机,报告期内,各类除湿机的销售金额、销量及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销量(万台)销售收入(万元)单价(元/台)销量(万台)销售收入(万元)单价(元/台)销量(万台)销售收入(万元)单价(元/台)
工业除湿机6.9819,500.182,794.488.5323,259.482,726.436.6421,142.463,184.92
家用除湿机126.7354,874.81433.00131.0957,501.33438.6485.339,082.77458.19
商用除湿机10.4410,021.75959.837.738,614.271,114.914.616,648.491,440.97
合计144.1584,396.73585.47147.3589,375.07606.5696.5566,873.72692.63

报告期内,公司除湿机产品的销量及销售收入逐年增长,其中家用除湿机是业绩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具体分析如下:

①2023 年度,公司除湿机产品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 7,375.03 万元,其中家用除湿机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 9,429.67 万元,增幅 31.80%,销量增幅 42.17%,系除湿机销售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其增长原因主要包括:A、公司当年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在国内外各大展会进行宣传,并凭借自身优势,进一步获取海外客户除湿机订单;B、公司当年采取价格让利等销售策略对境外除湿机市场进行渗透;综上原因,相关客户如 LOTTE ALUMINIUM CO., LTD.、ONE RETAIL GROUP LIMITED、跨境电商客户豪雅集团、宁波罗娃等 2023 年加大与公司的业务合作。

②2024 年度,公司除湿机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 33.65%,销量增长 52.61%,其中家用除湿机销售收入增加 18,418.56 万元,增幅 47.13%,销量增幅 53.68%,为销售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当年,随着海外消费需求的复苏,家用除湿机全球市场需求增加,公司外销收入进一步增长。根据产业在线公开资料,2024 全年我国家用除湿机总销售 1,248 万台,同比增长 38.1%,其中外销全年出口量为 1,095.3 万台,同比增长 39.7%,公司家用除湿机的销售增幅与行业整体销售变动趋势一致。为扩张市场份额,公司始终注重新产品的研发,每年迭代除湿机机型并向客户提供多款新机型进行选择;此外,公司持续通过参加展会、客户拜访、友商推介等方式,重点开拓了韩国、日本、欧洲、东南亚、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的新客户。

③2025 年度,公司除湿机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下滑 5.57%,销量下降 2.17%,其中内销下降12.31%,是除湿机整体销售下降的主要原因。2025 年房地产市场仍在深度调整的周期中,叠加国内“回南天”“梅雨季”等极端天气影响范围缩小,从行业数据来看,2025 年家用除湿机内销市场同比下降 3.1%,公司内销变动趋势与市场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除湿机各类细分产品单价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一)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3、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总体变动情况”之“(1)除湿机”。

(2)移动空调

报告期内,公司移动空调收入分别为 47,028.05 万元、56,858.30 万元及 81,516.11 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移动空调的销售金额、销量及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金额金额
销售金额(万元)81,516.1156,858.3047,028.05
销量(万台)100.8066.8853.99
平均销售单价(元/台)808.71850.15871.04
报告期内,公司移动空调产品的销售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各年销售收入的增幅分别为20.90%和43.37%,销量的增幅分别为23.87%和50.71%,增长原因主要包括:①近年来,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夏季温度屡创新高,移动空调作为便携、高效的制冷设备,能满足欧美发达国家对节能环保的要求,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带动了公司移动空调产品销售数量的增加;其中,北美、欧洲、亚太等地区的城市化程度高,夏季高温且湿度较大,移动空调因其灵活性和便捷性受到欢迎,成为家庭和商业场所的理想选择;②公司从2021年开始重点布局移动空调的海外市场,在每年不断丰富产品型号,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精准的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宁波罗娃、豪雅集团、ELECTRO DEPOT FRANCE等战略客户的销售收入持续增长,2025年与THREEUP CORPORATION、日本爱丽思集团等海外知名企业新建立稳定战略合作,成为移动空调收入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报告期内,移动空调平均单价呈下降趋势,其中2024年单价下降2.40%、2025年单价下降4.87%,2024年单价小幅下降系汇率变动及生产成本变动影响,2025年单价下降主要系客户群体变动导致主要销售产品型号的变化,从而使移动空调的平均单价与单位成本均有所下降,售价变动趋势与成本变动整体一致。(3)车载冰箱报告期内,公司车载冰箱收入分别为3,323.24万元、4,476.94万元及13,523.95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车载冰箱自2021年正式投产以来,已成为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之一。报告期内,公司车载冰箱的销售金额、销量及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车载冰箱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销量(万台)销售额(万元)单价(元/台)销量(万台)销售额(万元)单价(元/台)销量(万台)销售额(万元)单价(元/台)
后装5.452,946.17541.056.213,632.59585.333.982,413.54605.95
前装7.0310,577.781,504.600.53844.351,606.450.56909.691,629.99
合计12.4813,523.951,084.036.734,476.94665.064.543,323.24731.80
2023年度,公司车载冰箱销售收入增长72.97%,销量增长50.20%,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抓住下游新能源汽车需求爆发的契机,扩大与整车厂的合作。具体而言,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向公司采购前装车载冰箱,其自2022年度向公司
小量采购试样后,于2023年度开始向公司批量下单适用于新能源汽车生产的车载冰箱整机,成为2023年度收入增长的主要贡献点。因前装车载冰箱的单价要高于后装车载冰箱,因此当年车载冰箱的销售单价也随之上升。2024年度,车载冰箱销售收入增长34.72%,销量增长48.23%,随公司不断推出新的产品型号,其与后装车载冰箱的客户建立了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带动了车载冰箱产品整体营业收入增长。随后装车载冰箱销售占比的进一步提升,2024年公司车载冰箱产品的平均单价也随之下降。2025年度,车载冰箱销售收入比上年增加9,047.01万元,增幅202.08%,其中前装车载冰箱销售收入增加9,733.43万元,销量增长1,152.77%,主要系公司前装车载冰箱的主要客户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加大了适用于新能源汽车的车载冰箱的下单量。因前装车载冰箱的单价高于后装车载冰箱,因此2025年车载冰箱单价同比2024年有所上升。(4)空气源热泵报告期内,公司空气源热泵收入分别为3,215.24万元、5,803.57万元及18,158.49万元,其销售金额、销量及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金额金额
销售金额(万元)18,158.495,803.573,215.24
销量(万件)2.210.660.35
平均销售单价(元/件)8,201.298,761.439,244.51
公司空气源热泵产品主要包括热泵烘干机、热泵采暖机及热泵热水机,2022年度,公司成立热泵事业部,处于试产试销阶段,当年仅销售少量热泵烘干机。2023年度,随着销售渠道的开拓,公司热泵产品已覆盖烘干、采暖、热水三大系列,并广泛应用于工业、家用热水、农副食品烘干以及采暖等领域,因此当年空气源热泵产品的销售额增长较快。2024年度,公司空气源热泵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一方面,公司继续大力发展空气源热泵产品,同时成立了热泵渠道部门,新增热泵产品经销模式,进一步拓展热泵产品销售渠道;另一方面,2024年公司重点打造标杆性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空气源热泵产品上的竞争力。2025年度,公司空气源热泵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有较大增长,主要系热泵采暖机销售较多,且由于热泵采暖机单价低于热泵烘干机,产品结构的变化使得空气源热泵产品销售收入大幅上升同时,整体单价有所下降。报告期内,空气源热泵产品单价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一)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3、主要产品的销售价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欧洲62,701.0530.8358,200.9935.9138,038.8830.92
亚洲35,486.3017.4522,710.5514.0116,464.6613.39
北美洲12,419.756.1115,544.309.5913,143.4510.69
大洋洲2,886.421.422,226.861.37976.590.79
南美洲1,866.530.922,111.951.30855.040.70
非洲652.860.32613.560.3888.270.07
外销小计116,012.9257.05101,408.2162.5769,566.9056.55
内销87,342.0642.9560,663.8237.4353,441.2943.45
合计203,354.99100.00162,072.03100.00123,008.19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合计分别为69,566.90万元、101,408.21万元及116,012.9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55%、62.57%及57.05%。公司主要产品的海外销售区域以欧洲、亚洲、北美洲为主,其中对欧洲国家的销售地域主要为英国、德国、法国等国家,北美洲主要为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亚洲国家的销售地域主要有韩国、日本、越南等国家。公司主要产品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53,441.29万元、60,663.82万元及87,342.0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45%、37.43%及42.95%,其中华东地区是公司产品的主要销售区域,报告期内,公司在华东、华南、华中地区实现销售收入合计占比约为30%-35%,销售区域较集中,主要系:(1)受气候因素影响,华东(如江浙沪)、华南(如广东、广西)、华中(如湖南、湖北)地区夏季漫长且湿热,尤其华南地区雨季持续时间长,湿度常年在70%以上。华东的"梅雨季"和华南的"回南天"会导致墙体渗水、衣物发霉等问题,除湿机成为刚需;(2)华东、华南经济发达,居民对生活品质要求高,愿意为舒适环境买单;华中人口基数大,需求总量可观;(3)受国家政策、交通情况、运输成本等因素的限制,除湿机、移动空调行业整体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区位特征,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港口较为密集、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也是我国除湿机、移动空调消费最为集中的地区。

格总体变动情况”之“(4)空气源热泵系列产品”

综上所述,一方面,得益于全球经济与消费复苏以及公司大力发展海外业务,公司的除湿机及移动空调产品的营业收入总体呈增长态势;另一方面,随着车载冰箱及空气源热泵等新产品的推出及持续放量,公司内销收入也呈现良好增长,公司各类产品的收入均逐年增长。

3.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

单位:万元

4.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OBM模式60,036.8029.5243,491.3826.8334,882.2728.36
其中:直销49,781.8524.4828,555.0317.6222,928.8018.64
经销10,254.945.0414,343.258.8510,826.628.80
代销--593.100.371,126.850.92
ODM/OEM模式143,318.1970.48118,580.6573.1788,125.9271.64
合计203,354.99100.00162,072.03100.00123,008.19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公司业务模式包括 ODM/OEM 业务和自主品牌 OBM 业务,其中 ODM/OEM 业务销售均为线下直销,根据品牌方客户的生产订单提供产品设计、生产和交付,产品向终端客户的市场推广、品牌宣传和销售服务均由品牌方自行负责。公司 OBM 业务采用直销、经销及代销相结合的销售体系,直销通过公司线上直营店铺和线下渠道直接对终端客户销售,经销则通过经公司授权的线上线下经销商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 OBM 模式的销售收入呈波动上升趋势,其中直销收入上升主要受益于空气源热泵、车载冰箱等产品的收入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 ODM/OEM 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71.64%、73.17%及 70.48%,为主要的销售模式,该模式下客户主要为大型跨境电商企业和行业内或当地较为知名的家电品牌企业,2024年度及 2025 年度,公司 ODM/OEM 的收入增长的金额分别为 30,454.73 万元及 24,737.54 万元,其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①近年来,随着海外对除湿机、移动空调等环境调节电器的需求爆发,以及跨境电商的迅速发展,公司 ODM/OEM 的外销收入呈现稳步增长态势:A、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后,海外消费需求复苏较快,除湿机在欧美国家随居家场景升级,渗透率有所提高,2024 年度,该模式下公司除湿机产品的海外销售收入增长 18,375.59 万元,增幅为 53.19%;2025 年度,该模式下除湿机海外收入与 2024 年基本持平,增幅为 0.26%;B、近年来,受温室气体、厄尔尼诺及海洋变暖等因素影响,全球变暖趋势仍在持续,且海外多个国家夏季出现高温极端天气,对移动空调的需求暴增;2024 至 2025 年度,该模式下公司移动空调产品的海外销售收入分别增长 12,310.75 万元和14,504.07 万元,增幅 43.99%及 35.99%;C、近年来,我国凭借供应链和制造优势,出口份额增加,填补国外产能空缺。借此机会,公司加大海外市场的开拓,在大力拓展新客户的同时持续扩大老客户的销售额。一方面,公司注重新产品的研发,每年迭代机型并向客户提供多款新机型的选择,老客户在前期产品经市场验证后增加新产品订单;另一方面,公司注重新客户的拓展,近年来通过参加展会、客户拜访、友商推介等方式,重点开拓了韩国、日本、欧洲、东南亚、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的新客户;综上原因,公司 ODM/OEM 模式下的外销收入在 2024 年和 2025 年分

别增长31,026.30万元和15,542.26万元,成为该模式下主要增长点;②2023年度,公司ODM/OEM的内销收入较上年增长13,804.23万元,主要系随着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公司与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合作愈加紧密。以合作伙伴宁波罗娃及豪雅集团为例,其主要向欧伦采购移动空调和除湿机,该模式下2023年度内销收入分别增加8,420.91万元及2,901.24万元,增幅较大;由于前述公司有着丰富的跨境电商产品运营经验,在海外布局时间较早、拥有规模效应下相对低廉的运输和仓储成本,销售额稳步增长,进而带动了公司的销售增长。2025年度,公司ODM/OEM内销收入较上年增长9,195.28万元,主要系2025年夏季高温天气频发,出口至日本、韩国、欧洲等地的跨境电商企业的移动空调销量有所增长。综上所述,受益于海外需求的复苏、公司产品自身的竞争力及海外业务的营销布局,近年来公司外销业务蓬勃发展及公司与跨境电商龙头企业的紧密合作,成为ODM/OEM模式下营业收入的主要增长点。(2)线上销售的主要合作平台、合作和收费方式、结算方式,相关运营和广告费用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上销售的主要合作平台包括天猫/阿里巴巴、京东、亚马逊,与线上销售的主要平台的合作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平台名称合作方式主要费用具体服务内容收费方式结算方式
淘宝/京东/亚马逊公司使用电商平台销售产品,并支付相关运营及服务费用运营费用交易对象的搜索及定位技术、交易目标的设定与匹配、交易流程的自助管理、交易款项的代收代付以及与此有关的互联网软件服务根据实现交易金额按照一定比例扣点,或根据使用的服务收取定额费用在账户款项中扣除,或者预先充值,根据实际消耗扣款
淘宝/京东/亚马逊公司使用电商平台算法及推广工具进行商品推广并支付推广费用推广费用平台广告推送、店铺商品首页展示、设立钻石展位等各种方式对公司产品进行推广根据点击量、浏览量、曝光次数、展示时间等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各主要合作平台收费类型及账单明细,将各费用划分为运营及推广费用,情况如下所示:单位:万元
平台类型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亚马逊推广费用428.50332.89304.53
运营费用743.88685.49649.16
平台收入6,565.506,965.456,706.92
费用/收入17.86%14.62%14.22%
淘宝推广费用143.60184.08195.98
运营费用8.9016.8518.36
平台收入788.41822.29779.99
费用/收入19.34%24.44%27.48%
京东推广费用13.4626.15130.04
运营费用/31.2078.44
平台收入46.11711.601,089.26
费用/收入29.20%8.06%19.14%
注1:亚马逊扣点佣金在结算时在货款中已直接扣除,本表格中将该部分佣金还原计入运营费用,同时在收入中对该部分费用进行还原;注2:淘宝指天猫、阿里巴巴等平台报告期内,各主要电商平台收取的费用类型及名义较多,例如,淘宝平台费用明细中,包含智能营销方案、搜索展播、商家成长计划、直投、定制营销解决方案、定位推广扣费、营效宝消耗、首位展示扣费、外贸直通车、年费、淘宝客等各类不同类型,各类型费用根据其具体功能,按照点击量、浏览量、曝光次数、展示时间等各项数据进行收费;运营费用中,亦包含商家工具、公益宝贝、店小蜜、消费者体验提升计划服务费、商家集运物流服务费等各类因使用平台工具或参加平台活动等发生的各类固定费用或手续费,同时,平台发送的后台账单明细中,存在将不同具体类型的费用合成一笔收取的情况,因此,将费用类型细分后与平台收入进行匹配,变动趋势波动较大,但将各类型费用加总后与平台收入变动进行对比,匹配性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境外线上销售通过亚马逊进行,各期平台收取费用与收入之比为14.22%、14.62%及17.86%,2023年至2024年,各期较为稳定,2025年总体费率上升,主要系2025年度,亚马逊各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加大推广力度与活动运营力度,因此相应费率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境内线上销售主要通过天猫、阿里巴巴等淘宝系及京东平台进行,其中,淘宝系平台报告期各期费用占收入之比为27.48%、24.44%及19.45%,京东各期费用占比为19.14%、8.06%及29.20%,除京东2025年度费率较高外,总体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线上销售不及预期,相应调整经营战略,减少在境内线上平台的投入所致。2025年度,京东平台费率较高,主要系公司关闭京东店铺,收入大幅下降,因此费用占比相对上升。
(3)公司OBM、ODM/OEM各细分模式下销售各类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OBM、ODM/OEM各细分模式下销售各类产品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万台、元/台、%

业务模式销售模式产品品类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收入金额收入占比销量单价毛利率收入金额收入占比销量单价毛利率收入金额收入占比销量单价毛利率
OBM线上直销除湿机2,780.3041.823.50794.2839.753,982.4454.384.69849.9143.954,279.1960.525.49778.7639.97
移动空调3,646.8154.852.701,350.7236.433,099.3842.322.041,517.8236.202,445.8934.591.611,521.3636.34
车载冰箱94.421.420.17561.687.6042.270.580.06761.6210.92192.932.730.22876.1728.76
其他产品及配件126.631.901.4190.02-83.05199.302.720.92217.4378.60152.612.160.81187.5371.03
小计6,648.16100.007.78855.0635.137,323.38100.007.70951.1141.427,070.63100.008.14868.9939.08
线上经销除湿机1,936.2399.254.20461.1119.444,519.4390.077.96567.5718.971,976.6095.212.57769.4626.09
移动空调7.920.410.02527.94-15.85487.769.720.87561.489.8672.083.470.11655.2317.12
车载冰箱------17.27-0.34-0.04466.739.8423.791.150.05467.3431.92
其他产品及配件6.670.340.2032.9738.8728.020.560.28101.2362.483.610.170.1132.0244.44
小计1,950.82100.004.42441.7219.365,017.94100.009.07553.1718.362,076.07100.002.84730.3925.88
线上电商平台入仓代销除湿机-----592.3999.881.02579.9831.631,124.8699.821.38812.5836.55
移动空调-----0.090.01-886.6242.921.930.17-840.1830.53
车载冰箱---------------
其他产品及配件-----0.630.11-520.9498.390.060.01-28.1638.77
小计-----593.10100.001.02579.9431.701,126.85100.001.39811.3836.54
线上渠道销售合计8,598.98/12.19705.3231.5512,934.42/17.79726.9132.0310,273.55/12.37830.6736.13
线下直销除湿机9,829.0822.797.141,375.8933.888,766.9441.295.291,655.7335.949,218.5358.134.232,177.1141.98
移动空调597.281.380.79759.0319.5810.360.050.02647.53-8.13272.041.720.44618.853.41
ODM/OEM线下直销除湿机63,643.6144.41126.70502.3231.5564,372.0654.29125.30513.7431.6941,915.4247.5679.68526.0427.99
移动空调77,264.1053.9197.30794.1220.7553,260.7144.9263.95832.8020.4344,228.7050.1951.83853.3414.55
车载冰箱1,083.390.762.17498.7312.57220.270.190.29752.024.84915.081.041.56587.687.21
空气源热泵235.120.160.046,641.876.756.440.01-12,884.964.65509.980.580.077,203.142.77
其他产品及配件1,091.960.7689.4112.2138.46721.170.6137.9319.0133.24556.740.6327.9019.962.94
小计143,318.19100.00315.61454.1025.59118,580.65100.00227.48521.2726.5988,125.92100.00161.03547.2520.72
业务模式合计143,318.19/315.61454.1025.59118,580.65/227.48521.2726.5988,125.92/161.03547.2520.72
车载冰箱12,345.9528.6210.111,220.7025.404,231.2819.936.42659.1610.872,188.7613.802.71808.3813.98
空气源热泵17,456.0440.472.128,230.1024.375,486.0425.840.638,753.8522.172,596.0816.370.279,562.0034.48
其他产品及配件2,905.346.7442.0169.1647.992,737.0412.8942.1264.9959.771,582.759.9817.6389.7941.07
小计43,133.69100.0062.17693.7628.3521,231.65100.0054.47389.7730.4415,858.17100.0025.28627.2836.14
线下经销除湿机6,207.5074.752.612,378.6316.247,141.8376.593.082,316.8919.248,359.1395.533.192,622.7222.13
移动空调----------7.410.08-6,737.730.62
车载冰箱-----0.39--391.59-9.472.670.030.01494.816.77
空气源热泵467.325.630.068,099.208.65311.093.340.048,837.7711.73109.181.250.0119,850.0520.20
其他产品及配件1,629.2919.620.861,888.8211.701,872.0020.070.822,291.5913.00272.163.110.56489.5829.66
小计8,304.12100.003.532,352.4414.929,325.31100.003.942,369.4817.748,750.55100.003.762,330.3122.32
线下渠道销售合计51,437.81/65.70782.8726.1930,556.96/58.41523.1626.5624,608.72/29.04847.5331.22
业务模式合计60,036.80/77.90770.7326.9543,491.38/76.20570.7428.1934,882.27/41.40842.4932.67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OBM业务线上经销、线上电商平台入仓代销均以除湿机类产品为主,而线上直销以除湿机和移动空调为主,且移动空调的产品销售占比逐年上升;公司OBM业务线下直销中除湿机类产品收入金额占比由2023年度的58.13%逐年下降至2025年度的22.79%,而作为公司新兴

产品的车载冰箱类产品及空气源热泵类产品销售占比逐年上升。报告期内,公司OBM业务线下经销均以除湿机类产品为主,但其占比在2024年度及2025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当年公司OBM业务线下经销新风类产品收入有所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ODM/OEM业务均为线下直销,其中除湿机类产品和移动空调类产品销售额合计占比均在95%以上,为该业务模式下销售的主要产品。

(4)报告期各期多种销售模式下的主要客户(或通过代销商)销售金额、占比及变动原因,与客户合作情况、获客渠道等

公司OBM、ODM/OEM业务各细分模式下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模式销售模式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客户名称收入金额占比客户名称收入金额占比客户名称收入金额占比
OBM线上直销海外亚马逊平台销售5,855.4688.08海外亚马逊平台销售6,312.0486.19海外亚马逊平台销售6,089.4886.12
天猫松井电器旗舰店410.716.18天猫松井电器旗舰店516.017.05天猫松井电器旗舰店560.767.93
阿里巴巴松井店317.484.78阿里巴巴松井店289.743.96阿里巴巴松井店126.281.79
小计6,583.6499.03小计7,117.7997.19小计6,776.5295.84
合计6,648.16100.00合计7,323.38100.00合计7,070.63100.00
线上经销安徽省电火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659.1385.05安徽省电火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766.8855.14杭州晴天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23.6425.22
杭州翰邦电器有限公司98.185.03杭州晴天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739.1114.73昱洋(杭州)贸易有限公司522.5825.17
南京左佑商贸有限公司62.853.22杭州翰邦电器有限公司581.5911.59杭州翰邦电器有限公司437.6221.08
小计1,820.1693.30小计4,087.5881.46小计1,483.8471.47
业务模式销售模式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客户名称收入金额占比客户名称收入金额占比客户名称收入金额占比
合计1,950.82100.00合计5,017.94100.00合计2,076.07100.00
线上电商平台入仓代销京东自营--京东自营586.3098.85京东自营1,006.5889.33
合计--合计593.10100.00合计1,126.85100.00
线下直销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12,140.6928.15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2,006.819.45凤庆县滇红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704.9010.75
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770.8324.97杭州松京1,287.676.06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910.895.74
宁波先锋中央电暖科技有限公司1,387.663.22河南农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1.494.67杭州松京866.935.47
宁夏维华新兴建设有限公司851.111.97宁波灏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72.162.69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29.413.97
新疆英格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74.401.80河北晖普采暖设备有限公司416.631.96河南农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29.692.71
小计25,924.6860.10小计5,274.7724.84小计4,541.8228.64
合计43,133.69100.00合计21,231.65100.00合计15,858.17100.00
线下经销厦门松井人电器有限公司1,167.4214.06厦门松井人电器有限公司1,404.6315.06厦门松井人电器有限公司1,336.8115.28
合肥高伦电器有限公司618.957.45长沙仟阳电器有限公司990.6010.62长沙仟阳电器有限公司802.709.17
温州松井电器贸易有限公司515.606.21合肥高伦电器有限公司553.335.93合肥高伦电器有限公司795.599.09
ODM/OEM线下直销豪雅集团6,713.184.68豪雅集团6,937.285.85宁波罗娃8,622.359.78
宁波罗娃5,655.873.95宁波罗娃4,673.693.94豪雅集团7,243.398.22
ARGOCLIMA S.P.A.4,183.312.92ONE RETAIL GROUP LIMITED3,526.952.97ELECTRO DEPOT FRANCE2,773.703.15
宁波灏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156.912.90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3,296.322.78駿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2,768.013.14
THREEUP CORPORATION4,129.342.88MEACO (U.K.) LIMITED3,219.272.71LOTTE ALUMINIUM CO.,LTD.2,748.693.12
小计24,838.6017.33小计21,653.5218.26小计24,156.1427.41
合计143,318.19100.00合计118,580.65100.00合计88,125.92100.00
长沙仟阳电器有限公司441.665.32广州松井电气有限公司462.794.96天津熠成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40.767.32
江苏松井电器有限公司370.784.46江苏松井电器有限公司385.374.13江苏松井电器有限公司431.184.93
小计3,114.4137.50小计3,796.7340.71小计4,007.0445.79
合计8,304.12100.00合计9,325.31100.00合计8,750.55100.00
①OBM 业务线上直销

报告期内,公司 OBM 业务线上直销主要通过海外亚马逊平台及天猫松井电器旗舰店进行销售,主要销售平台未发生重大变动。从 2023 年开始第三大销售平台由抖音欧伦电器专卖店变为阿里巴巴松井店,主要系 1688 平台不断开拓新的销售增长模式,从 2023 年开始业务迅速增长,公司在综合平台店铺流量情况、费用率等因素的基础上逐渐将资源集中在流量较好的店铺,因此从 2023 年度开始公司在阿里巴巴松井店销售金额及收入占比有所上升。

②OBM 业务线上经销

2023 年,公司 OBM 业务线上经销前三大客户均为昱洋(杭州)贸易有限公司、杭州晴天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杭州翰邦电器有限公司。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公司 OBM 业务线上经销第一大客户为安徽省电火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4 年新增引入规模和实力较强的客户安徽省电火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将京东平台代销业务在内的业务交由该客户负责,因安徽省电火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一家深耕家用电器线上运营销售的电商企业,在家用电器电商运营及电商销售方面具有深厚的经验及实力,对公司的采购量大幅上升,从而使得公司在该模式下整体收入大幅上升。2025 年度受到境内电商竞争日益激烈影响,公司 OBM 业务线上经销收入有所下降。

③OBM 业务线上入仓代销

报告期内,公司 OBM 业务线上电商平台入仓代销主要为京东自营店销售。在国内电商销售竞争较为激烈的背景下,2023 年度公司京东自营店销售金额有所下降,公司在综合考量多重因素后将京东平台业务于 2024 年转让给安徽省电火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此销售金额进一步下降。

④OBM 业务线下直销

报告期内,公司 OBM 业务线下直销前五大客户变动主要系公司整体产品销售结构有所变动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在该业务模式下销售新兴产品车载冰箱及空气源热泵,相关新兴产品的收入及占比均快速上升;其中车载冰箱类产品收入从2023年度的2,188.76万元上升至2025年度的12,345.95万元,在该模式下的收入占比也由 2023 年度的 13.80%上升至 2025 年度的 28.62%,空气源热泵类产品收入从 2023 年度的 2,596.08 万元上升至 2025 年度的 17,456.04 万元,收入占比也由 2023 年度的 16.37%快速攀升至 2025 年度的 40.47%。近年来,随着公司对车载冰箱及空气源热泵产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产品质量并增加销售推广力度,该模式下前五大客户中采购相关产品的客户比重有所上升,使得主要客户的结构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 OBM 业务线下直销前五大客户销售的主要产品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
客户名称主要销售产品销售金额占比(注)
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前装车载冰箱10,577.7887.13%
车载冰箱配件1,562.9012.87%
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空气源热泵10,770.83100.00%
宁波先锋中央电暖科技有限公司除湿机1,383.0699.67%
宁夏维华新兴建设有限公司空气源热泵851.11100.00%
新疆英格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空气源热泵774.40100.00%
2024年度
客户名称主要销售产品销售金额占比(注)
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前装车载冰箱814.3440.58%
车载冰箱配件1,192.4759.42%
杭州松京家用除湿机958.4674.43%
河南农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空气源热泵989.1999.77%
宁波灏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后装车载冰箱567.2999.15%
河北晖普采暖设备有限公司空气源热泵416.63100.00%
2023年度
客户名称主要销售产品销售金额占比(注)
凤庆县滇红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坚果加工成套设备1,076.5263.14%
空气源热泵628.3836.86%
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前装车载冰箱909.4999.85%
杭州松京家用除湿机593.3468.44%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空气源热泵602.7295.76%
河南农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空气源热泵429.69100.00%

注:相应品类产品销售金额占客户该销售模式下销售总额的比重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 OBM 业务线下直销客户群体发生变动,从采购除湿机产品逐步转变为采购车载冰箱、空气源热泵等新兴产品,反映出公司新兴产品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⑤OBM 业务线下经销

报告期内,公司 OBM 业务线下经销商相对稳定,各年随各区域经销商的销售表现略有发生变动,其中厦门松井人电器有限公司、长沙仟阳电器有限公司和合肥高伦电器有限公司各年均为该模式下前五大客户。

⑥ODM/OEM 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 ODM/OEM 业务均为线下直销,该销售模式下主要客户合作较为稳定,前五大客户有所变动且销售占比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 ODM/OEM 业务发展迅速,客户总数、新增客户导入和销售总额不断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该模式下前五大客户在其他年度的销售金额及排名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
客户名称2025年度2024年度排名2024年度收入金额2023年度排名2023年度收入金额
豪雅集团6,713.18第一名6,937.28第二名7,243.39
宁波罗娃5,655.87第二名4,673.69第一名8,622.35
ARGOCLIMA S.P.A.4,183.31第六名3,087.09第九名1,939.32
宁波灏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156.91大于一百名230.43尚未合作-
THREEUP CORPORATION4,129.34尚未合作-尚未合作-
2024年度
客户名称2024年度收入金额2025年度排名2025年度收入金额2023年度排名2023年度收入金额
豪雅集团6,937.28第一名6,713.18第二名7,243.39
宁波罗娃4,673.69第二名5,655.87第一名8,622.35
ONE RETAIL GROUP LIMITED3,526.95第九名3,717.81第十三名1,438.98
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3,296.32第六十一名517.15第十九名838.67
MEACO(U.K.) LIMITED3,219.27第三十二名973.02第十一名1,775.67
2023年度
客户名称2023年度收入金额2025年度排名2025年度收入金额2024年度排名2024年度收入金额
宁波罗娃8,622.35第二名5,655.87第二名4,673.69
豪雅集团7,243.39第一名6,713.18第一名6,937.28
ELECTRO DEPOT FRANCE2,773.70第六名4,034.91第七名2,931.07
駿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2,768.01/-3.06第十三名1,659.01
LOTTE ALUMINIUM CO.,LTD.2,748.69第十八名1,721.96第八名2,588.97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 ODM/OEM 业务前二名客户均为豪雅集团和宁波罗娃,其报告期内的销售额有所波动,但总体排名较为稳定。

公司主要客户黏性较高,2025 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中除 THREEUP CORPORATION 系因近年来日本地区极端高温天气,本期大量采购移动空调产品而进入前五大客户名单及宁波灏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海外移动空调需求大幅上升向公司大量采购移动空调而进入前五大客户名单外,ARGOCLIMA S.P.A.在 2023-2024 年均为前二十大客户;2024 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中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系2023年度新增客户,且除豪雅集团和宁波罗娃以外的前五大客户收入相较于2023年度均有所增长,在 2024 年度的前五大客户中,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和 MEACO(U.K.) LIMITED 在 2025 年度受到其余销售移动空调客户收入大幅增长的影响,排名有所下降,但仍为主要客户。2023 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中除駿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 2025 年度基本结束合作以外,其余客户在报告期其余期间也均为前二十大客户。

公司 ODM/OEM 客户数量大、地区分布广、类型多样化且部分客户对价格较为敏感等因素导致公司该业务模式下的客户需求多元化,由此会受到当地环境、相关政策、价格变动等多重复杂因素的影响,导致不同客户之间收入波动趋势并不一致。此外,公司与 ODM/OEM 客户的合作均需经历一个从试样、小批量采购到大批量合作的导入过程,随着客户数量的快速增加,上述客户导入过程在时间分布上不具备一致性。综上原因,报告期内,公司 ODM/OEM 前五大客户排名变动较大,但该模式下的收入稳定上升,且公司与重要战略客户的合作较为稳定,大部分前五大客户在其他年份亦为公司重要客户,呈现出良性发展的态势。

(5)公司各业务模式下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获客渠道等信息

业务模式客户名称合作情况获客渠道
OBM业务线上经销安徽省电火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对产品质量、工厂供货能力等考察后,2024年起与欧伦电气正式展开合作双方皆为行业内从业者,洽谈后达成合作
杭州晴天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1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除湿机在线上平台进行销售公司主动寻找该客户进行合作
杭州翰邦电器有限公司2017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除湿机在线上平台进行销售前员工离职后成立企业主体与公司进行合作
昱洋(杭州)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除湿机在线上平台销售公司主动寻找该客户进行合作
南京左佑商贸有限公司2023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除湿机在线上平台销售公司主动寻找该客户进行合作
OBM线下直销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2022年开始与公司合作,该客户系长城汽车集团下的子公司,采购车载冰箱及配件用于汽车生产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杭州松京2015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除湿机在线上平台销售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河南农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空气源热泵向烟农、烟草公司销售公司主动寻找该客户进行合作
宁波灏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移动空调车载冰箱用于跨境电商销售客户实控人介绍其与公司合作
河北晖普采暖设备有限公司2024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热泵产品公司主动寻找该客户进行合作
凤庆县滇红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坚果成套加工设备和空气源热泵,根据政府产业扶持政策提供给当地农户合作社等客户通过招商与公司开始合作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空气源热泵销售给烟草集中加工产业园或烟草农户外部中间人介绍开始与公司进行合作
安徽湿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工业除湿机后对外租赁外部中间人介绍开始与公司进行合作
上海沪湾科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工业除湿机公司主动寻找该客户进行合作
安徽惠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工业除湿机后对外租赁外部中间人介绍开始与公司进行合作
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5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空气源热泵外部中间人介绍开始与公司进行合作
新疆英格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空气源热泵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深圳市鼎铭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移动空调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宁波先锋中央电暖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除湿机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宁夏维华新兴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空气源热泵外部中间人介绍开始与公司进行合作
OBM线下经销厦门松井人电器有限公司2011年该企业实控人以个人名义成为公司经销商,于2016年成立厦门松井人电器有限公司后,以企业主体与欧伦电气合作,主要采购除湿机后进行线下销售公司主动寻找该客户进行合作
长沙仟阳电器有限公司2009年该企业实控人以个人名义成为公司经销商,于2014年成立长沙仟阳电器有限公司后,以企业主体与欧伦电气合作,主要采购除湿机后进行线下销售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合肥高伦电器有限公司2010年该企业实控人以个人名义成为公司经销商,于2013年成立合肥高伦电器有限公司后,以企业主体与欧伦电气合作,主要采购除湿机后进行线下销售长沙仟阳电器有限公司实控人方高寿为该公司实控人堂兄弟,介绍其开始与公司进行合作
广州松井电气有限公司2013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除湿机后进行线下销售该企业实控人詹承运系欧伦电气实控人陈先勇外甥,曾为公司员工,后决定自主创业,于2013年成立广州松井电器有限公司与欧伦电气合作
江苏松井电器有限公司2014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除湿机后进行线下销售该企业实控人詹婷系欧伦电气实控人詹小英堂姐妹,对公司产品较为了解,认可公司产品质量,于2014年成立企业主体与欧伦电气合作
天津熠成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9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除湿机后进行线下销售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台州松井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该企业实控人以个人名义成为公司经销商,于2019年成立台州松井科技有限公司后,以企业主体与欧伦电气合作,主要采购除湿机后进行线下销售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温州松井电器贸易有限公司2009年该企业实控人以个人名义成为公司经销商,于2014年成立温州松井电器贸易有限公司后,以企业主体与欧伦电气合作,主要采购除湿机后进行线下销售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ODM/OEM线下直销豪雅集团2020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移动空调除湿机进行跨境电商业务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宁波罗娃2021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移动空调除湿机进行跨境电商业务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ONE RETAIL GROUP LIMITED2020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除湿机、移动空调进行在线零售等业务客户通过展会与公司接触后进行合作
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2022年开始与公司合作,该客户系美的集团旗下子公司,主要采购除湿机对外销售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MEACO(U.K.) LIMITED2016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移动空调除湿机向零售商进行销售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ELECTRO DEPOT FRANCE2022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移动空调进行线下销售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駿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2019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移动空调向境外消费者销售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LOTTE ALUMINIUM CO., LTD.2019年开始与公司合作,系韩国乐天集团旗下公司,主要采购除湿机进行线上销售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BUBLUE2021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除湿机从事跨境电商业务其创始人股东为实控人之子
遨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移动空调进行跨境电商业务客户通过展会与公司接触后进行合作
THREEUP CORPORATI ON2025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移动空调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ARGOCLIMA S.P.A.2019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移动空调、除湿机进行线下销售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OHYAMA CO.,LTD2025年开始与公司合作,主要采购移动空调客户在市场中主动寻找到公司进行合作
5. 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56,256.3027.6633,844.3420.8826,503.9921.55
第二季度67,931.0133.4155,629.5334.3245,767.8937.21
第三季度50,328.0524.7542,709.7926.3531,077.9925.26
第四季度28,839.6314.1829,888.3718.4419,658.3315.98
合计203,354.99100.00162,072.03100.00123,008.19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主要销售产品为除湿机及移动空调,因其独特的功能定位,产品销售随气候变化呈现一定季节性。除湿机和移动空调在国外的销售旺季为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外销客户考虑到海运的影响,备货周期通常为 3 个月,故一季度及二季度公司相关产品销售收入较高;而国内市场受“回南天”、“梅雨季”和夏季的影响,除湿机销售集中在二季度及三季度。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销售符合行业季节性特征。

6. 主营业务收入按其他分类

□适用 √不适用

7. 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12,140.695.97
2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770.835.30
3豪雅集团6,713.183.30
4宁波罗娃5,655.872.78
5ARGOCLIMA S.P.A.4,183.312.06
合计39,463.8619.41-
2024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豪雅集团6,937.284.28
2宁波罗娃4,673.692.88
3ONE RETAIL GROUP LIMITED3,526.952.18
4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3,296.572.03
5MEACO (U.K.) LIMITED3,219.271.99
合计21,653.7713.36-
2023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宁波罗娃8,622.357.01
2豪雅集团7,243.395.89
3駿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2,852.132.32
4ELECTRO DEPOT FRANCE2,773.702.25
5LOTTE ALUMINIUM CO., LTD.2,748.692.23
合计24,240.2719.71-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单一客户销售超过销售总额 50%的情形。

8. 其他披露事项

无。

9. 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23,182.12 万元、162,328.31 万元和 203,638.62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86%、99.84%和 99.86%,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为稳定,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报告期内收入主要来源于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及空气源热泵产品,各大类产品收入持续增长的原因如下:

(1)行业需求持续增长,发展前景广阔

境内市场方面:随着国内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家居环境的舒适度和健康性要求越来越高,除湿机和移动空调作为改善室内环境的重要家电产品,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关注和青睐。消费者不再仅仅满足于基本的制冷制热功能,而是更加注重产品的智能化、节能环保以及附加功能,如除湿机的空气净化、干衣功能,移动空调的便捷移动、免安装等特性。国内部分地区如华南、华东、华中等长江流域以南地区,气候潮湿,对除湿机的需求日益增加。此外,移动空调凭借其灵活便捷的使用方式,在一些特殊场景下,如露营和户外休闲、出租屋制冷、驻车制冷等,也逐渐被消费者接受,市场需求稳步提升。根据产业在线数据,在欧美、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及地区,家用除湿机产品的家庭普及率在 30.00%-45.00%左右,而中国目前的家用除湿机普及率仅为 5.8%,其中中国内陆普及率为 4.8%,远远低于前述发达国家水平,家用除湿机在中国仍有着巨大的市场空间。据产业在线统计数据,2023-2025 年度中国移动空调总销量的复合增长率达到 10.46%,这一数据充分彰显了其广阔的市场潜力与良好的发展前景。

境外市场方面:一方面,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以及部分地区潮湿气候的影响,东南亚地区雨水季节更长,欧洲、美国等地区夏季高温频繁,全球气候变暖导致雨季延长、降水分布不均,许多地区湿度显著增加。消费者对除湿机的需求大幅增加,特别是在潮湿地区和梅雨季节,除湿机已成为家庭和商业场所的必备工具。另一方面,气候变暖还带来了频繁的高温天气,使得人们对制冷设备的需求显著增加。移动空调作为一种灵活便捷的制冷设备,能够在没有固定空调设施的场所提供降温服务,因此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综上,境外市场对除湿机、移动空调的需求量有所增加,特别是在欧美、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及地区,家用除湿机的普及率较高,市场较为成熟,对高品质、高性能的产品需求旺盛。根据 Business Research Insights 机构统计,2025 年全球除湿机市场规模约为 49.0 亿美元,到 2035 年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 83.6 亿美元,复合增长率 5.5%。根据贝哲斯咨询数据,2023 年全球便携式空调市场规模为 11.56 亿美元,预计到 2030 年其规模将达到 14.92 亿美元。

全球家电产业向中国转移的趋势明显,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家电生产基地之一。除湿机和移动空调行业也受益于这一趋势,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家电产业链布局,从上游零部件供应到中游制造,再到下游仓储、物流和零售,各环节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这种完善的产业链布局使得除湿机和移动空调的生产成本大幅降低,同时生产效率显著提高,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满足国内外消费者对产品的大量需求。

(2)构建自身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专注于对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空气源热泵等环境调节设备产品的研究,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于环境调节市场需求及发展趋势,持续推动产品创新与技术创新,构建了从结构设计、功能控制到工艺作业设计和测试技术等较为完整的技术体系,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先后荣获全国除湿机行业质量领先品牌、浙江名牌产品、电商“奥斯卡”金麦品质奖和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

公司是行业内为数不多能够同时覆盖工业、商业、非标及家用全品类除湿机的生产企业,凭借在温湿度调节领域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陆续掌握了风轮及风道优化、节能型热管热回收、双向导风、低温除湿等多项行业领先技术,并在相应技术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专利。

从行业地位而言,根据产业在线统计数据<sup>1</sup>,2025 年中国家用除湿机境内销量达 148 万台,出口数量达 955 万台。2025 年度公司境内销售家用除湿机数量达 29.12 万台,占境内家用除湿机销量比例约为 19.67%,境外销售家用除湿机数量达 108.06 万台,占中国家用除湿机出口比例约为 11.31%,公司家用除湿机产品外销及内销数量皆与美的集团、德业股份、海信家电等行业内知名电器公司同属第一梯队。

综上所述,凭借自身多年来在除湿机、移动空调等领域的深耕与投入,公司已在细分行业内构建了较强的竞争优势,能够为客户提供更精准的产品及服务,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为公司收入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1 产业在线统计口径中家用除湿机分类为除湿量 60L/D 以下除湿机,公司将除湿量不大于 33.60L/D 的分类为家用,将除湿量在 33.60L/D-60.00L/D 的分类为商用,除湿量在 60L/D 以上的分类为工业用,此处口径与产业在线统
(3)持续开发新品,拓宽细分市场

近年来,公司基于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体系,同时基于自身研发生产优势和下游客户需求,将产品品类横向拓展至空气源热泵及车载冰箱两大领域,以满足客户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公司车载冰箱产品为公司 2021 年新增产品,报告期内发展较快。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其提供前装车载冰箱及后装车载冰箱产品,前装车载冰箱是指在汽车生产过程中,由汽车制造商直接安装在车辆上的车载冰箱。它作为车辆的一个配置选项,由公司针对特定车型进行开发和设计,与车辆的整体设计和生产流程紧密结合,售价相对较高;后装车载冰箱是指消费者在购车后自行购买并安装的车载冰箱,安装位置相对灵活,通用性较强,价格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公司车载冰箱销售收入分别为 3,323.24 万元、4,476.94 万元和 13,523.9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70%、2.76%及 6.65%。

空气源热泵为公司 2022 年新增产品,主要用于工业烘干、采暖、热水等用途,2022 年产量较小,处于试产试销阶段,主要生产大型热泵烘干机,应用于农副产品的烘干加工环节。2023 年,公司实现规模化生产的同时拓展热泵产品品类,增加热泵采暖机、热泵热水机等产品。公司空气源热泵产品属于新兴替代型能源,广泛应用于清洁供暖、农副食品烘干、工业及家用的热水等领域,市场认可度高,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空气源热泵销售收入分别为3,215.24 万元、5,803.57 万元及 18,158.49 万元,呈现良好增长态势。

综上所述,在海外需求持续增长、国内增长前景较好的市场环境下,公司除湿机、移动空调等核心产品的下游需求持续增长。公司凭借着先发优势和技术研发实力,已构建较强的竞争优势,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并不断扩张海外市场,在英国、韩国、法国以及意大利等国家实现销售增长。同时,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将产品品类横向拓展至空气源热泵及车载冰箱两大领域,该两类产品在报告期内呈现良好增长态势,未来有望成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释放新的增长动力。

(二) 营业成本分析

1. 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方法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运费。

报告期内,公司以生产订单作为成本核算的单元进行成本归集、分配,生产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构成。

(1)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为生产产品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压缩机、铜管、塑料粒子、电机、钣金件等。公司根据生产订单和各种产品的物料清单(BOM 表)领用原材料进行生产。月末根据实际耗用的原材料和单价核算在产品与完工入库成品的材料成本。

(2)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直接人工核算与产品生产直接相关的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制造费用核算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间接费用,包括车间管理人员薪酬、厂房及生产设备的折旧费、水电费等。月末根据完工入库成品的标准工时对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进行分摊,最终与材料成本一并结转计入完工产品成本。

(3)运费

运输费用根据服务地点不同分为国外运费和国内运费。国内运费是指公司委托国内物流公司运送产品至客户指定地点或外销港口发生的运费;国外运费是指公司外销商品在港口办理报关出口相关手续并离境后发生的各种运输费用。

公司按照收入准则确认产品收入后,同时结转对应产品的营业成本。

2. 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50,490.5399.99118,280.9299.9993,349.8099.94
其他业务成本2.820.018.410.0159.620.06
合计150,493.35100.00%118,289.34100.0093,409.41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分别为 93,409.41 万元、118,289.34 万元和 150,493.3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5.83%、72.87%和 73.90%,公司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3.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125,416.1483.3499,231.6183.8979,677.8985.35
直接人工12,010.877.988,920.877.545,783.596.20
制造费用9,148.306.086,226.775.264,625.304.95
运费3,915.222.603,901.673.303,263.013.50
合计150,490.53100.00118,280.92100.0093,349.80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运输费用构成。

公司根据订单所需商品数量进行领料,成本结构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 79,677.89 万元、99,231.61 万元和 125,416.14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 85.35%、83.89%及 83.34%,直接材料作为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金额随销售金额呈正比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成本分别为 5,783.59 万元、8,920.87 万元和 12,010.87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 6.20%、7.54%及 7.98%,制造费用金额分别为 4,625.30 万元、6,226.77万元和 9,148.30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 4.95%、5.26%及 6.08%。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均有所增加,一方面系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生产员工的人数和工资有所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不断购置新的生产设备以扩大生产,折旧费用亦有所上升。

4. 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除湿机58,497.3738.8761,654.8452.1346,783.4650.12
移动空调64,041.9842.5644,808.0337.8839,683.5342.51
车载冰箱10,252.686.814,003.533.382,888.143.09
空气源热泵13,848.939.204,550.283.852,283.952.45
其他产品及配件3,849.582.563,264.252.761,710.721.83
合计150,490.53100.00118,280.92100.0093,349.80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及空气源热泵产品的成本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93,349.80 万元、118,280.92 万元和 150,490.5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5.89%、72.98%和 74.00%,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匹配。

5. 主营业务成本按其他分类

□适用 √不适用

6. 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美的集团18,401.9913.30
2曹县爱伦金属加工有限公司12,608.259.11
3青岛瑞智机电销售有限公司8,487.676.13
4上海瑶璋制冷设备有限公5,206.543.76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浙江分公司4,576.293.31
合计49,280.7435.61-
2024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美的集团22,874.6019.09
2曹县爱伦金属加工有限公司7,535.006.29
3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3,362.712.81
4佛山市顺德区立创电子有限公司3,245.652.71
5乐金化工2,982.482.49
合计40,000.4433.39-
2023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美的集团17,230.9221.22
2曹县爱伦金属加工有限公司6,544.428.06
3四川丹甫2,430.822.99
4乐金化工2,172.612.68
5佛山市顺德区立创电子有限公司2,138.822.63
合计30,517.6037.5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30,517.60万元、40,000.44万元和49,280.74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37.58%、33.39%和35.61%。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较稳定,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7.其他披露事项
无。
8. 营业成本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其中,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93,349.80万元、118,280.92万元和150,490.53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94%、99.99%和99.99%,其他业务成本占比较小。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的增长变动具有较高的匹配性。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项目2025年度结构占比2024年度结构占比2023年度结构占比
德业股份直接材料/83.77%90.21%
直接人工/8.73%5.56%
制造费用/7.50%4.22%
欧圣电气直接材料86.40%86.61%86.40%
直接人工7.22%8.12%7.70%
制造费用6.38%5.27%5.89%
欧伦电气直接材料83.34%83.89%85.35%
直接人工7.98%7.54%6.20%
制造费用6.08%5.26%4.95%
运费2.60%3.30%3.50%
注1:美的集团、格力电器、海信家电公开披露资料中未披露成本结构数据注2:德业股份2025年度报告中未披露成本结构数据,故用“/”表示整体而言,公司营业成本的结构符合其业务特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近。

(三) 毛利率分析

1. 毛利按产品或服务分类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52,864.4599.4743,791.1199.4429,658.3999.62
其中:除湿机25,899.3648.7327,720.2362.9420,090.2767.48
移动空调17,474.1332.8812,050.2727.367,344.5224.67
车载冰箱3,271.276.16473.411.07435.101.46
空气源热泵4,309.568.111,253.302.85931.293.13
其他产品及配件1,910.133.592,293.905.21857.212.88
其他业务毛利280.810.53247.860.56114.310.38
合计53,145.26100.0044,038.97100.0029,772.70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29,658.39 万元、43,791.11 万元和 52,864.45 万元,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均为 98%以上。报告期内,公司除湿机、移动空调、车载冰箱、空气源热泵的毛利合计占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6.74%、94.23%和 95.88%,为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2. 主营业务按产品或服务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毛利率主营收入毛利率主营收入
(%)占比(%)(%)占比(%)(%)占比(%)
除湿机30.6941.5031.0255.1530.0454.37
移动空调21.4440.0921.1935.0815.6238.23
车载冰箱24.196.6510.572.7613.092.70
空气源热泵23.738.9321.603.5828.962.61
其他产品及配件33.162.8341.273.4333.382.09
主营业务毛利率26.00100.0027.02100.0024.11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3-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11%、27.02%,呈逐年上升趋势,2025年度毛利率为26.00%,较上年小幅下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受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产品市场价格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其中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1)除湿机公司除湿机主要包含家用除湿机、工业除湿机以及商用除湿机,各类除湿机的销售均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万台
除湿机2025年度
销售数量平均单价(元)单位成本(元)收入成本毛利率
工业除湿机6.982,794.481,938.7519,500.1813,528.8230.62%
家用除湿机126.73433.00299.3554,874.8137,937.4930.87%
商用除湿机10.44959.83673.4010,021.757,031.0629.84%
合计144.15585.47405.8084,396.7358,497.3730.69%
除湿机2024年度
销售数量平均单价(元)单位成本(元)收入成本毛利率
工业除湿机8.532,726.431,835.5523,259.4815,659.3032.68%
家用除湿机131.09438.64303.8557,501.3339,831.2430.73%
商用除湿机7.731,114.91797.828,614.276,164.3028.44%
合计147.35606.56418.4389,375.0761,654.8431.02%
除湿机2023年度
销售数量平均单价(元)单位成本(元)收入成本毛利率
工业除湿机6.643,184.922,073.6021,142.4613,765.1734.89%
家用除湿机85.30458.19336.5039,082.7728,702.4826.56%
商用除湿机4.611,440.97935.396,648.494,315.8135.09%
合计96.55692.63484.5566,873.7246,783.4630.04%

注:上述家用除湿机为名义除湿量 0.16-1.40kg/h 的除湿机,商用除湿机为名义除湿量 1.40-2.50kg/h 的除湿机,工业除湿机为名义除湿量>2.50kg/h 的除湿机

2023 年度,公司除湿机产品的整体毛利率较上年上升 3.06 个百分点,其中各类细分产品的毛利率均有所上升,其变动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产品结构、产品市场价格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分细分产品而言,家用除湿机毛利率上升 4.21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①单位成本方面,主要原材料塑料米、压缩机、电机等价格下降,叠加外销出口海运费下降、规模效应摊薄固定成本、公司推行精益管理实现降本增效等因素,使得单位成本大幅下降;②销售单价方面,一方面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升值,另一方面,随公司品牌知名度的提升,海外需求大增,公司产品议价能力增强,因此单价降幅低于单位成本降幅,公司毛利率有所上升。商用除湿机及工业除湿机受境内宏观经济及下游市场需求的影响,销量略有下滑,商用除湿机、工业除湿机单位成本随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同时单价基本保持不变,故毛利率小幅上升。综合来看,随着材料成本的下降、规模效应的显现及议价能力的提升,公司 2023 年除湿机各细分产品的毛利率均有所上升,表现出较强的盈利能力。

2024 年度,公司除湿机产品的整体毛利率较上年上升 0.97 个百分点。分细分产品而言,家用除湿机的毛利率上升 4.17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①单位成本方面,受压缩机、电机、主板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进一步走低、公司采购议价能力的增强、生产规模优势及产品结构的影响,家用除湿机产品的单位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②销售单价方面,受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和公司议价能力增强的影响,公司家用除湿机的平均单价较上年同期下降 4.27%。此外,工业除湿机及商用除湿机单位成本随原材料成本下降均有所下降,但因型号种类较多,细分产品结构的变化导致平均单价降幅高于单位成本降幅,使得毛利率略有下滑。但随海外市场的蓬勃发展,家用除湿机的销售占比进一步上升,由 2023 年的 58.44%上升至 64.34%,销售额上涨 47.13%,成为除湿机主要毛利贡献来源,因此当年除湿机毛利率在上年基础上整体小幅上升 0.97 个百分点。

2025 年度,公司除湿机产品的整体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0.33 个百分点,其中家用除湿机的毛利率上升 0.14 个百分点,商用除湿机的毛利率上升 1.40 个百分点,而工业除湿机的毛利率下降2.06 个百分点。家用除湿机的收入占比为 65.02%,为除湿机毛利的主要贡献来源,而家用除湿机毛利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有小幅上升,工业除湿机、商用除湿机因型号种类较多,细分产品结构的变化导致毛利率有所下滑,整体来看,除湿机毛利率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2)移动空调

报告期内,公司移动空调的毛利率变动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
销售收入(万元)81,516.1143.37%56,858.3020.90%47,028.0540.15%
销售成本(万元)64,041.9842.93%44,808.0312.91%39,683.5335.54%
毛利额(万元)17,474.1345.01%12,050.2764.07%7,344.5271.69%
销量(万台)100.8050.71%66.8823.87%53.9936.58%
平均价格(元/台)808.71-4.87%850.15-2.40%871.042.61%
平均成本(元/台)635.35-5.17%669.97-8.85%735.01-0.76%
毛利率21.44%0.25%21.19%5.58%15.62%2.87%
2023-2024年度,公司移动空调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上涨了2.87个百分点和5.58个百分点,2025年度,公司移动空调产品的毛利率比上年上升了0.25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分析如下:2023年度,移动空调的单位成本受产品结构、原材料采购价格等因素的影响,下降0.76%,此外,公司于当年对移动空调产品进行常规调价,且叠加美元兑人民币升值的影响,销售价格小幅上升2.61%,以上因素综合使得移动空调毛利率较上年小幅上涨2.87个百分点。2024年度,公司压缩机、电机、主板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进一步下降,叠加规模效应摊薄固定成本、公司推行精益管理实现降本增效等因素的影响,移动空调的单位成本大幅下降。与此同时,公司进一步提高成本加成的比例,叠加美元兑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当年移动空调产品售价的降幅低于单位成本的降幅,使得毛利率有所上升。2025年度,公司移动空调产品销量与上年相比增幅为50.71%,销售收入增幅为43.37%,2025年度客户群体变动带来主要销售产品型号的变化,使得本期销售移动空调的平均单价与单位成本均有所下降,且其下降幅度基本一致,因此毛利率相较于2024年度基本保持稳定。(3)车载冰箱报告期内,公司车载冰箱的销售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车载冰箱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
销售收入(万元)13,523.95202.08%4,476.9434.72%3,323.2472.97%
销售成本(万元)10,252.68156.09%4,003.5338.62%2,888.1482.99%
毛利额(万元)3,271.27591.00%473.418.80%435.1026.87%
销量(万台)12.4885.37%6.7348.23%4.5450.20%
平均价格(元/台)1,084.0363.00%665.06-9.12%731.8015.16%
平均成本(元/台)821.8238.18%594.74-6.49%635.9921.83%
毛利率24.19%13.62%10.57%-2.52%13.09%-4.76%
2023-2024年度,公司车载冰箱产品毛利率逐年下降,主要原因如下:12023年度,公司大力发展车载事业部,不断推出新型号产品,随着产品结构的变化以及部分产品价格调整,毛利率有所下滑;22024年度,因整车厂议价能力较强,公司利润空间被进一步挤压,当年车载冰箱产

品的毛利率下降 2.52 个百分点。

2025 年,公司车载冰箱产品毛利率比上年上升 13.62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2025 年前装车载冰箱销售数量大幅增加,前装车载冰箱单价及毛利率均高于后装车载冰箱,产品结构的变化使得车载冰箱整体毛利率大幅上升。

(4)空气源热泵

报告期内,公司空气源热泵的销售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空气源热泵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
销售收入(万元)18,158.49212.88%5,803.5780.50%3,215.24562.50%
销售成本(万元)13,848.93204.35%4,550.2899.23%2,283.95443.86%
毛利额(万元)4,309.56243.86%1,253.3034.58%931.291324.71%
销量(万台)2.21235.47%0.6690.45%0.351178.68%
平均价格(元/台)8,201.29-6.39%8,761.43-5.23%9,244.51-48.19%
平均成本(元/台)6,254.88-8.95%6,869.384.61%6,566.84-57.47%
毛利率23.73%2.13%21.60%-7.37%28.96%15.50%

公司于 2022 年新进入空气源热泵领域,当年试产试销产品主要为大型烘干空气源热泵,单价较高,但因产品尚未起量,因此毛利率相对较低。

2023 年度,随着销售渠道的开拓,公司空气源热泵产品已覆盖烘干、采暖、热水三大系列,并广泛应用于工业、家用的热水、农副食品烘干以及采暖等领域,针对不同领域的产品销售单价、单位成本也有所区别。2023 年度,公司空气源热泵产品毛利率上升 15.50 个百分点,主要系热泵烘干机占空气源热泵产品的收入占比为 56.35%,而公司当年向热泵烘干机主要客户凤庆县滇红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非标定制化的产品,产品附加值较高,提高了整体毛利率。因热泵产品属于新兴替代型能源,市场认可度高,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因此当年毛利率上升至28.96%。

2024 年度,公司空气源热泵产品毛利率下降 7.37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公司 2023 年向热泵烘干机的主要客户销售非标定制化产品,产品附加值较高,故 2024 年热泵烘干机毛利率回落至正常水平。另一方面,公司大力推广空气源热泵产品,热泵采暖机销售额大幅上升,公司热泵采暖机 2023 年进入市场,定价较低,2024 年大规模出货的同时价格也调整回市场平均水平,毛利率有所回升。前述因素综合导致公司 2024 年度毛利率下降 7.37 个百分点。

2025 年度,公司空气源热泵产品毛利率比上年上升了 2.13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 2025 年公司进一步着重打造热泵标杆项目,热泵采暖机销量大幅提升,规模效应作用下使得空气源热泵产

品整体毛利率大幅上升。

(5)配件及其他

公司主营业务中的配件及其他主要为新风系列、加湿机、坚果加工成套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产生的收入金额较小,毛利率分别为 33.38%、41.27%及 33.16%。

3. 主营业务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境内23.9542.9524.8937.4324.3043.45
境外27.5457.0528.2962.5723.9756.55
合计26.00100.0027.02100.0024.11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2023-2024 年度,公司境内毛利率较为稳定,而境外毛利率逐年增长,其大幅增长原因主要为:

①公司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全年平均汇率分别为 6.62、7.04、7.12 和 7.18,人民币呈贬值趋势,导致公司外销毛利率有所提升;

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持续下降,因此外销除湿机及移动空调的单位成本逐年下降,随公司品牌知名度的提升,产品议价能力增强,故于 2023 年和 2024 年适当调高成本加成率进行报价,导致外销毛利率有所提升;

③2023 年度,国际海运形势大幅复苏,海运价格大幅下降,根据每周发布一次的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ChinaContainerizedFreightIndex 简称 CCFI),2022 年度的 CCFI 综合指数平均值为 2,792.14,2023 年为 937.29,因此 2023 年境外运费成本大幅下降,进而导致毛利率上升;

④公司不断推出除湿机、移动空调的新产品及型号,对老的型号进行降本增效,产品结构的变化也对毛利率有所影响。

2025 年度,由于受到移动空调需求大幅上升的影响,公司境内外销售中,移动空调收入占比均较上年度大幅上升,因移动空调毛利率低于除湿机,因此使得境内外毛利率均较上年有所下降。

(2)2022 年、2023 年境内毛利率高于境外,2024 年低于境外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销售各类产品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台、万件、元/台、万元

期间产品分类境外销售境内销售
销量收入收入占比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销量收入收入占比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
2025年度除湿机110.0255,058.2847.46%500.46337.1632.63%34.1429,338.4533.59%859.48627.0627.04%
移动空调67.5258,447.7750.38%865.60665.6323.10%33.2723,068.3426.41%693.28573.9117.22%
空气源热泵------2.2118,158.4920.79%8,201.296,254.8823.73%
车载冰箱2.261,307.491.13%577.44515.0110.81%10.2112,216.4613.99%1,196.37889.8525.62%
其他产品及配件34.071,199.381.03%35.2025.3627.95%99.804,560.335.22%45.7029.9134.54%
合计213.87116,012.92100.00%542.44393.0827.54%179.6387,342.06100.00%486.22369.7623.95%
2024年度除湿机107.4355,919.5955.14%520.53348.4933.05%39.9233,455.4855.15%838.07606.6427.62%
移动空调49.1143,391.7142.79%883.48686.3522.31%17.7713,466.5922.20%758.02624.7117.59%
空气源热泵------0.665,803.579.57%8,761.436,869.3821.60%
车载冰箱2.111,237.611.22%586.24517.6311.70%4.623,239.335.34%701.08629.9710.14%
其他产品及配件22.86859.300.85%37.5820.7544.80%59.204,698.867.75%79.3747.1340.63%
合计181.52101,408.21100.00%558.67400.6028.29%122.1760,663.82100.00%496.57372.9824.89%
2年0度23除湿机71.6037,972.8154.58%530.31374.5629.37%24.9528,900.9254.08%1,158.54800.2630.93%
移动空调33.7030,438.8543.75%903.19745.8917.42%20.2916,589.2131.04%817.63716.9312.32%
空气源热泵------0.353,215.246.02%9,244.516,566.8428.96%
2022年度除湿机42.2825,307.0247.46%598.57455.4623.91%29.7934,191.6778.53%1,147.58811.8729.25%
移动空调30.3726,423.4449.55%870.04752.3513.53%9.167,133.1816.38%778.75701.929.87%
空气源热泵------0.03485.321.11%17,842.6815,439.4713.47%
车载冰箱1.04772.841.45%740.34508.9731.25%1.981,148.442.64%580.17528.938.83%
其他产品及配件11.54820.331.54%71.0939.7944.03%8.53583.561.34%68.4038.3343.97%
合计85.2353,323.64100.00%625.62505.6319.18%49.4943,542.18100.00%879.77654.9025.56%
车载冰箱1.13718.871.03%638.20569.4510.77%3.412,604.374.87%762.67657.9313.73%
其他产品及配件17.21436.370.63%25.3617.1232.48%29.802,131.563.99%71.5347.5233.57%
合计123.6469,566.90100.00%562.66427.8123.97%78.8053,441.29100.00%678.20513.4124.3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除湿机类产品和移动空调类产品合计销售收入占境外整体销售的比重均在 95%以上,2022-2024 年除湿机类产品收入增长迅速,收入占比持续上升,移动空调类产品收入增长速度相对较慢,因此收入占比逐年下降。近年来,由于全球多地受到极端高温天气持续影响,市场对移动空调需求大幅增长,因此 2025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各类产品中移动空调类产品收入及收入占比均大幅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收入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但其增长幅度对比境外销售相对较小。公司境内销售产品结构相对分散但仍以除湿机类产品和移动空调类产品为主,2022-2024 年,公司境内销售除湿机类产品收入及收入占比先下降后上升,销售移动空调类产品收入及收入占比先上升后下降,境内销售新兴产品的收入及收入占比均呈现较为快速上升的趋势。2025 年度,公司境内销售除湿机类产品收入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本期对移动空调需求大幅上升及公司在新兴产品销售商持续发力所致。

①2022 年度境外销售毛利率低于境内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22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产品毛利率低于境内主要系:第一,2022 年度境外销售中毛利率相对较低的移动空调收入占比较大;第二,2022 年度境外销售除湿机类产品以家用除湿机为主,其销售收入占境外销售除湿机整体收入的 76.77%,而境内销售除湿机类产品以工业除湿机为主,其销售收入占境内销售除湿机整体收入的 58.15%,工业除湿机定制化程度较高附加价值更大,其毛利率也相对较高,在境内销售工业除湿机占比较大的情况下导致其整体毛利率较高。工业除湿机毛利率高于家用除湿机;第三,2022 年度海运费受到全球航运市场影响处于高位,境外销售产品的单位运费成本相对较高。

②2023 年度境外销售毛利率低于境内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23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产品毛利率低于境内主要系:第一,2023 年度境外销售中毛利率相对较低的移动空调收入占比较大;第二,2023 年度公司境内销售新兴产品空气源热泵销售收入及占比增加,其毛利率相对较高;第三,2023 年度公司境内销售除湿机以工业除湿机为主,其销售收入占境内销售除湿机整体收入的 60.62%,而境外销售以家用除湿机为主,其销售收入占境外销售除湿机整体收入的 82.88%,工业除湿机定制化程度较高附加价值更大,其毛利率也相对较高,在境内销售工业除湿机占比较大的情况下导致其整体毛利率较高。

③2024 年度境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24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除湿机的毛利率较 2023 年度进一步上升而境内销售除湿机的毛利率有所下降使得境外销售除湿机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除湿机毛利率,在境内外销售除湿机类产品收入占比均在 55%左右的情况下导致 2024 年度境外销售整体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其次,2024年度由于受到单位材料成本下降的影响,移动空调类产品整体成本下降幅度较大,境内外销售移动空调的毛利率均呈现上升趋势,且各自上升幅度相当,其中境外销售移动空调毛利率上升 4.90%,境内上升 5.27%。由于移动空调类产品在国外接受度较高市场更为广阔,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移动空调客户主要为豪雅集团、宁波罗娃等跨境电商客户,客户集中度较高,议价能力相对较强,因此报告期各年,公司境内销售移动空调毛利率均低于境外销售,而境内外销售移动空调类产品毛利率的持续提升使得 2024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

④2025 年度境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25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受到销售产品结构的影响,其中境外销售除湿机、移动空调类产品各自毛利率与 2024 年度基本一致,不存在较大波动,由于移动空调收入占比的大幅上升导致本期公司境外销售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2025 年度,公司境内销售的除湿机、移动空调类产品毛利率相较于 2024 年度基本保持稳定,境内销售综合毛利率下降同样系受到主要产品销售结构的影响,其中销售移动空调类产品收入占比有所上升而除湿机类产品收入占比下降所致。

2025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毛利率仍旧高于境内,主要系境内外销售的主要产品仍为除湿机类产品及移动空调类产品,境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销售除湿机毛利率差异主要系受到不同销售模式、产品细分结构差异、客户群体差异、汇率变动、单位成本结构变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不同销售模式销售除湿机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境外销售境内销售
销售金额收入占比毛利率销售金额收入占比毛利率
2025年度电商平台入仓代销------
经销---8,143.7427.76%17.00%
直销55,058.28100.00%32.63%21,194.7172.24%30.90%
合计55,058.28100.00%32.63%29,338.45100.00%27.04%
2024年度电商平台入仓代销---592.391.77%31.63%
经销---11,661.2534.86%19.13%
直销55,919.59100.00%33.05%21,201.8363.37%32.17%
合计55,919.59100.00%33.05%33,455.48100.00%29.19%
2023年度电商平台入仓代销---1,124.863.89%36.55%
经销---10,335.7235.76%22.89%
直销37,972.81100.00%29.37%17,440.3460.35%35.33%
合计37,972.81100.00%29.37%28,900.92100.00%27.62%
2022年度电商平台入仓代销---2,364.116.91%31.24%
经销---12,596.8036.84%23.29%
2024年度电商平台入仓代销---592.391.77%31.63%
经销---11,661.2534.86%19.13%
直销55,919.59100.00%33.05%21,201.8363.37%32.17%
合计55,919.59100.00%33.05%33,455.48100.00%29.19%
直销25,307.02100.00%23.91%19,230.7656.24%32.92%
合计25,307.02100.00%23.91%34,191.67100.00%30.93%

如上表所示,公司境内销售除湿机模式较为多样化,其中电商平台入仓代销模式系线上销售,毛利率相对较高,随着境内该模式销售除湿机收入及收入占比的逐年下降造成公司境内销售除湿机毛利率有所下降。2025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除湿机整体毛利率与 2024 年度基本一致,境内销售除湿机毛利率随着境内竞争环境加剧以及销售工业除湿机占比较高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综上,境外销售除湿机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除湿机毛利率主要系境内存在经销方式销售除湿机所致。

2022-2025 年度,公司境内经销模式销售除湿机毛利率逐年下降,主要系:第一,公司境内经销商销售以线下经销商销售工业除湿机为主,随着境内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以及经销商终端客户所在房地产行业的萎缩,导致境内经销商销售压力较大,公司通过下调部分对经销商销售机型的单价等措施来稳定市场;第二,随着境内电商行业竞争白热化,公司境内线上经销及线上直销等销售收入均有所下降,2024 年度,公司新增引入规模和实力较强的客户安徽省电火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将京东平台代销业务在内的业务交由该客户负责,因安徽省电火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一家深耕家用电器线上运营销售的电商企业,在家用电器电商运营及电商销售方面具有深厚的经验及实力,对公司的采购量大幅上升,从而使得公司在该模式下整体收入大幅上升,而公司为保持自身品牌的知名度、保证线上收入的稳定等考虑,对其销售单价相对较低。

2022-2024 年,公司直销模式下境外销售除湿机毛利率持续上升,而境内销售除湿机毛利率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其中 2022 年度、2023 年度直销模式下境外销售除湿机毛利率均低于境内销售,2024 年度境外销售除湿机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且境内外毛利率差异逐渐缩小。2025 年度,公司直销模式下境外销售除湿机相较于 2024 年度基本保持稳定,而境内销售除湿机毛利率受到销售除湿机细分结构的变化、市场竞争环境加剧等因素的影响有所下降。

为进一步解释年度间直销模式的境内外毛利率变动,对直销模式下除湿机细分品类展开分析如

下:

单位:万元

除湿机细分类别境外销售境内销售
销售金额收入占比毛利率销售金额收入占比毛利率
2025年度工业除湿机3,938.187.15%35.13%9,179.8943.31%34.02%
家用除湿机45,143.0981.99%32.78%8,668.9940.90%27.88%
商用除湿机5,977.0010.86%29.82%3,345.8315.79%30.15%
合计55,058.28100.00%32.63%21,194.71100.00%30.90%
2024年度工业除湿机6,081.6410.88%36.22%9,370.3744.20%35.21%
家用除湿机45,266.6480.95%32.92%9,762.2746.04%29.75%
商用除湿机4,571.318.17%30.11%2,069.199.76%29.77%
合计55,919.59100.00%33.05%21,201.83100.00%32.17%
2023年度工业除湿机3,623.209.54%37.58%8,931.8351.21%39.52%
家用除湿机31,472.5782.88%28.08%6,781.4638.88%29.18%
商用除湿机2,877.047.58%33.15%1,727.059.90%37.77%
合计37,972.81100.00%29.37%17,440.34100.00%35.33%
2022年度工业除湿机2,860.1711.30%39.26%11,301.6258.77%36.16%
家用除湿机19,427.8076.77%21.39%6,208.7132.29%26.26%
商用除湿机3,019.0611.93%25.57%1,720.448.95%35.65%
合计25,307.02100.00%23.91%19,230.76100.00%32.92%

2024 年度,公司直销模式下境内销售家用除湿机收入占比达到 46.04%而工业除湿机的收入金额占比有所下降,上述销售细分产品结构的变化系导致 2024 年度境内销售除湿机毛利率较低的因素之一。2025 年度,公司直销模式下仍旧以销售工业除湿机和家用除湿机为主,其中本年度公司销售工业除湿机由于受到金属材料涨价影响导致毛利率下降,而家用除湿机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导致其毛利率也有所下降,上述情况系导致 2025 年度境内销售除湿机毛利率下降的因素之一。

2022-2024 年,公司直销模式下境外销售以家用除湿机为主,其收入及毛利率均持续上升,2025年 1-6 月,公司直销模式下境外销售家用除湿机收入占比进一步上升,而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2022-2024 年,公司直销模式下境内销售家用除湿机收入及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境外销售相同,但其增幅相对较小,2025 年度公司直销模式下境内销售家用除湿机毛利率同境外一样出现下滑,但由于境内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销售家用除湿机毛利率下降幅度相对较大。

2022 年度,公司直销模式下境外销售家用除湿机毛利率低于境内销售,主要系受到境外销售家用除湿机成本结构中运费成本较高的影响。2023 年度,公司直销模式下境内外销售家用除湿机毛利率均有所上升,其中境外销售毛利率上升幅度较大,境内外销售毛利率较为接近,主要系 2023 年度随着国际航运运费的回落,境内外销售成本结构差异因素逐渐消除同时叠加汇率上升因素的影响,使得境外销售毛利率上升较快。

2024 年度,公司直销模式下境外销售家用除湿机毛利率上升幅度超过境内销售部分,使得境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主要系:第一,汇率继续上升带来境外销售单价的上升;第二,境内外市场对于除湿机的接受程度和需求有所差异带来客户集中度及客户群体差异,境内市场竞争激烈,客户较为集中,客户议价能力强,毛利率较低。

2025 年度,公司直销模式下境内销售家用除湿机毛利率较 2024 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受到境内市场环境竞争加剧的影响。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销售模式的差异及变动、销售大类产品结构的差异及变动、细分产品结构的差异及变动、汇率的持续上升、境内外成本结构的差异等因素使得公司 2022-2023 年度境内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外,2024 年度至 2025 年度境内销售毛利率低于境外,具备合理性。

(3)公司境外毛利率大幅增长,境内毛利率较为稳定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销售各类产品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境内外销售产品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境外销售除湿机收入金额55,058.2855,919.5937,972.81
收入占比47.46%55.14%54.58%
毛利率32.63%33.05%29.37%
移动空调收入金额58,447.7743,391.7130,438.85
收入占比50.38%42.79%43.75%
毛利率23.10%22.31%17.42%
车载冰箱收入金额1,307.491,237.61718.87
收入占比1.13%1.22%1.03%
毛利率10.81%11.70%10.77%
其他产品及配件收入金额1,199.38859.30436.37
收入占比1.03%0.85%0.63%
毛利率27.95%44.80%32.48%
境内销售除湿机收入金额29,338.4533,455.4828,900.92
收入占比33.59%55.15%54.08%
毛利率27.04%27.62%30.93%
移动空调收入金额23,068.3413,466.5916,589.21
收入占比26.41%22.20%31.04%
境内外销售产品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17.22%17.59%12.32%
热泵系列收入金额18,158.495,803.573,215.24
收入占比20.79%9.57%6.02%
毛利率23.73%21.60%28.96%
车载冰箱收入金额12,216.463,239.332,604.37
收入占比13.99%5.34%4.87%
毛利率25.62%10.14%13.73%
其他产品及配件收入金额4,560.334,698.862,131.56
收入占比5.22%7.75%3.99%
毛利率34.54%40.63%33.57%

注:此处收入占比系境内或境外销售某一类产品收入金额占境内或境外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

如上述表格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以除湿机类产品和移动空调类产品为主,2023-2024 年毛利率相对较高的除湿机类产品收入占比不断上升带动境外销售毛利率的上升,2025 年度由于受到移动空调需求大幅上升的影响,公司境外销售移动空调收入占比大幅上升使得境外销售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2023-2024 年,境外销售除湿机类产品毛利率的持续上升主要系境外销售除湿机类产品销售模式均为直销且均以销售家用除湿机为主,在汇率持续上升、单位成本持续下降且客户群体不断扩大的情况下造成其毛利率持续上升。2025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除湿机毛利率相较于 2024 年度基本保持稳定。

如上述表格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产品类型、销售模式较为多样化,2023-2024 年,公司境内销售毛利率较为稳定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产品种类的变动、销售模式的变动、客户群体的变动等因素造成的。2025 年度,公司境内销售毛利率略微下降主要系受到产品销售结构变动、客户结构变动等因素的影响。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外毛利率大幅增长,境内毛利率较为稳定具备合理性。

4. 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模式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OBM模式26.9529.5228.1926.8332.6728.36
其中:直销29.2624.4833.2517.6237.0418.64
经销15.775.0417.958.8523.008.80
代销--31.700.3736.540.92
ODM/OEM模式25.5970.4826.5973.1720.7271.64
合计26.00100.0027.02100.0024.11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首先,报告期内,公司 OBM 模式的毛利率分别为 32.67%、28.19%和 26.95%,呈现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2024 年度,公司 OBM 模式的毛利率下降 4.48 个百分点,主要系 OBM 直销模式的毛利率下降 3.79 个百分点、OBM 经销模式的毛利率下降 5.05 个百分点所致。其中,OBM 直销模式的毛利率下降,主要是因为产品结构的变动所致,该模式下除湿机毛利率较高,但除湿机 2024年度占比由 58.87%下降至 44.65%,且除湿机中工业、商用除湿机毛利率有所下降,故直销模式下整体毛利率下降。经销模式下,2024 年新增了线上经销商安徽省电火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作为 2024 年主要的线上经销商,公司对其报价较为优惠,因此毛利率相对较低;另一方面,线下经销商由于向公司采购产品结构变化以及经销商销售政策等因素影响,毛利率也有所下降,上述因素导致经销模式毛利率下降 5.05 个百分点。

(2)2025 年度,公司 OBM 模式的毛利率比上年下降 1.23 个百分点,其中 OBM 直销模式的毛利率下降 4.00 个百分点、OBM 经销模式的毛利率下降 2.19 个百分点。其中,OBM 直销模式及经销模式毛利率均有所下降,主要系产品结构的变动所致。OBM 直销模式下除湿机毛利率比空气源热泵毛利率高 11.80 个百分点,但除湿机 2025 年占比由 44.65%下降至 25.33%,空气源热泵占比由 19.21%上升至 35.07%,综合导致该模式下毛利率下降 4.00 个百分点。OBM 直销、经销毛利率同比上年均呈下降趋势,使得 OBM 模式的毛利率比上年有小幅下降。

其次,ODM/OEM 模式下,公司主要向行业内或当地较为知名的家电企业及跨境电商企业销售家用除湿机和移动空调进行贴牌,各年外销收入占比均超 70%;报告期内,该模式的毛利率分别为 20.72%、26.59%和 25.59%,2022-2024 年度逐年上升,2025 年度有小幅下降,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2023 年度,公司 ODM/OEM 模式毛利率上升 3.83 个百分点,增长原因主要系:①单位成本方面,主要原材料塑料米、压缩机、电机等价格下降,叠加外销出口海运费下降、规模效应摊薄固定成本、公司推行精益管理实现降本增效等因素,使得除湿机和移动空调的单位成本均有所下降;②销售定价方面,一方面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升值,另一方面,随公司产品知名度的提升,海外需求大增,公司产品议价能力增强,因此单价降幅低于单位成本降幅,公司毛利率有所上升。

(2)2024 年度,公司 ODM/OEM 模式下的毛利率上升 5.87 个百分点,增长原因主要系:①产品结构方面,当年除湿机的占比有所提升,而除湿机毛利率高于移动空调,故提高了整体毛利率;②单位成本方面,公司压缩机、电机、主板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进一步下降,叠加规模效应摊薄固定成本、公司推行精益管理实现降本增效等因素的影响,除湿机和移动空调的单位成本均较上年有所下降;③销售定价方面,随着客户合作的稳定以及公司议价能力的增强,公司适当提高成本加成比例,另叠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升值的影响,毛利率有所增长。

(3)2025 年度,公司 ODM/OEM 模式下的毛利率比上年下降 1.00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产品结构的变化,该模式下移动空调的占比由 44.92%提升至 53.91%,除湿机占比由 54.29%下降至44.41%,而除湿机的毛利率高于移动空调,故使得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

5. 主营业务按照其他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公司名称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德业股份29.7234.4433.67
欧圣电气28.9034.0535.78
美的集团26.3926.4226.49
海信家电21.3120.7822.08
格力电器29.8129.4330.57
平均数(%)27.2329.0229.72
发行人(%)26.1027.1324.17

注:德业股份毛利率为除湿机产品毛利率,其他可比公司为综合毛利率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24.17%、27.13%及 26.10%,毛利率与美的集团、海信家电较为接近,较德业股份、格力电器、欧圣电气相比偏低。

目前,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中尚无主营业务和公司完全一致的企业,基于产品、生产模式、销售模式、公司规模、数据的可获得性等标准,公司选取德业股份、欧圣电气、美的集团、海信家电和格力电器作为可比公司进行分析。

公司除湿机的毛利略低于德业股份除湿机的毛利率,主要是因为双方产品定位、销售渠道以及定价策略差异所致。

欧圣电气主要产品为吸尘器、空压机等,其产品结构及毛利变动较大,欧圣电气毛利率可比性相对较低。

格力电器主要为自主品牌销售空调等家用电器,主要销售区域为境内销售,而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为外销,导致毛利率有所差异。

美的集团、海信家电主要产品为暖通空调、消费电器等产品,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与美的集团、海信家电相近。

综上所述,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接近,处于合理区间,且变动趋势相符。因各公司所生产具体产品不同,下游应用领域、客户结构等方面均有所不同,故毛利率水平有所差异。

7. 其他披露事项
无。
8. 毛利率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4.17%、27.13%和 26.10%,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4.11%、27.02%和 26.00%。各期毛利率变动主要受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产品市场价格等因素影响,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接近,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四) 主要费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销售费用12,132.925.969,591.225.916,871.645.58
管理费用5,505.152.704,591.262.833,474.912.82
研发费用7,037.993.465,065.713.123,888.003.16
财务费用-577.80-0.28-1,896.62-1.17-2,334.37-1.90
合计24,098.2611.8317,351.5810.6911,900.179.6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11,900.17 万元、17,351.58 万元和 24,098.26 万元,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9.66%、10.69%和 11.83%。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销售情况良好,公司扩大销售团队,相应职工薪酬及各项费用逐年增加。

2025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占比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较快,相应管理费用占比略有降低。2025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及研发费用率上升,主要系公司下游客户需求旺盛,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投入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持续保持公司的竞争力。

1. 销售费用分析
(1) 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5,098.2642.024,316.4845.002,839.5141.32
服务费1,148.769.471,004.5910.471,243.6918.10
销售佣金3,097.2325.531,767.7718.431,428.0020.78
宣传推广费282.112.33245.602.56161.262.35
展览费274.622.26473.484.94263.533.84
差旅费1,119.899.23824.158.59279.114.06
业务招待费458.073.78269.292.81153.812.24
保险费176.721.46180.251.8871.111.03
股份支付30.810.2530.810.3230.810.45
其他446.473.68478.804.99400.825.83
合计12,132.92100.009,591.22100.006,871.64100.00
(2) 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名称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德业股份(%)2.812.573.72
欧圣电气(%)10.9310.5111.86
美的集团(%)9.409.529.38
海信家电(%)9.859.7110.88
格力电器(%)4.935.168.40
平均数(%)7.587.498.85
发行人(%)5.965.915.58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除德业股份销售费用率低于公司外,其他同行业公司销售费用率均高于公司。因此,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行业均值。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6,871.64万元、9,591.22万元和12,132.9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分别为5.58%、5.91%和5.96%,2023年占比较低,主要系当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较快,相比而言销售费用占比减少,2024年及2025年,公司大量扩招销售人员,增加销售支出以获取更大市场份额,因此销售费用及占比均上升。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系职工薪酬、服务费及销售佣金。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销售情况良好,不断扩招销售人员,导致职工薪酬不断上升。
2服务费
服务费主要系亚马逊、京东及天猫等线上电商平台推广费及服务费。2023年调整公司战略,减少了电商平台的投入,因此相关费用减少,并在2024年进一步下降。
3销售佣金
报告期内,随公司销售收入增加,佣金同步上升。
2. 管理费用分析
(1) 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2,423.6444.021,905.9541.511,460.5142.03
折旧摊销费706.3412.83727.4515.84498.6914.35
办公费383.686.97187.234.08144.034.14
中介及咨询服务费740.2613.45943.5420.55528.0615.20
业务招待费424.327.71219.414.78153.974.43
股份支付85.801.5685.801.8785.802.47
其他741.1113.46521.8811.37603.8417.38
合计5,505.15100.004,591.26100.003,474.91100.00
(2) 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德业股份(%)2.622.433.19
欧圣电气(%)7.464.514.28
美的集团(%)3.533.563.62
海信家电(%)2.732.692.68
格力电器(%)3.043.203.21
平均数(%)3.883.283.40
发行人(%)2.702.832.82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增速较快,管理效率相对较高所致。2025年,同行业公司平均费率较高,主要系欧圣电气当年度管理费用增长较多,费率大幅增长所致。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系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用及中介及咨询服务费。

①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增长,相关管理人员增加,薪酬总额亦逐步增长。

②折旧摊销费

2024 年公司折旧摊销费增加,主要系办公场所装修翻新,相应折旧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所致。

③中介及咨询服务费

报告期内,公司筹备上市事宜,聘请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辅导,因此相关费用增加。

3. 研发费用分析
(1) 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3,102.0644.082,291.6645.241,685.3543.35
材料费3,177.5045.152,107.4641.601,678.7043.18
检测认证费417.365.93353.726.98224.365.77
股份支付6.630.096.630.136.630.17
其他334.464.75306.266.05292.967.54
合计7,037.99100.005,065.71100.003,888.00100.00
(2) 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德业股份(%)4.604.905.83
欧圣电气(%)3.114.515.53
美的集团(%)3.903.993.92
海信家电(%)3.913.723.25
格力电器(%)3.793.653.32
平均数(%)3.864.154.37
发行人(%)3.463.123.16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处在同行业可比公司合理范围内,不存在较大差异;2025年,公司研发费率上升,主要系公司业务发展良好,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人员及相应投入均有较大增长。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系职工薪酬、材料费用。报告期内,公司下游产品需求不断增长,为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消费者需求,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扩招研发人员,进行新品开发。因此研发费用亦不断上升。

4. 财务费用分析
(1) 财务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费用138.58108.4794.49
减:利息资本化---
减:利息收入1,289.901,240.73886.53
汇兑损益373.77-912.04-1,615.79
银行手续费199.74147.6873.47
其他---
合计-577.80-1,896.62-2,334.37
(2) 财务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德业股份(%)1.06-1.17-2.86
欧圣电气(%)0.47-1.51-3.16
美的集团(%)1.29-0.82-0.88
海信家电(%)0.23-0.04-0.24
格力电器(%)-2.40-1.74-1.73
平均数(%)0.13-1.06-1.77
发行人(%)-0.28-1.17-1.90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为负,主要系公司利息收入金额较大,同时2023年度及2024年度受美元升值影响产生汇兑收益,因此财务费用总体体现为正收益。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平均值无明显差异;2025年度,同行业平均财务费用率为正,主要系当年美的集团和德业股份财务费用率较高。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受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的汇兑损益主要来自持有的外币及外币资产由于汇率波动产生的损益,因此在外币贬值时产生相应损失,在外币升值时产生相应收益。公司汇兑损益的发生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销货币美元汇率变动一致。

5.其他披露事项

无。

6.主要费用情况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11,900.17 万元、17,351.58 万元和 24,098.26 万元,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10.73%、9.66%、10.69%和 11.83%。公司对期间费用进行了较好管控,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保持相对稳定,总体比例合理,与业务规模相匹配。

(五) 利润情况分析

1. 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营业利润25,776.2612.6623,672.9214.5815,992.3712.98
营业外收入437.810.21182.160.11154.610.13
营业外支出86.160.0440.160.026.910.01
利润总额26,127.9112.8323,814.9114.6716,140.0713.10
所得税费用3,123.721.533,135.001.931,961.421.59
净利润23,004.1911.3020,679.9212.7414,178.6511.51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的贡献,营业外收支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 15,992.37 万元、23,672.92 万元和 25,776.26 万元,主要受益于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增长,以及公司整体费用类支出控制较好等因素。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3,364.43 万元、20,449.62 万元和 21,971.23 万元,盈利能力较为稳定。

2.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外收入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389.58100.00150.00
盘盈利得---
违约赔偿收入45.3177.110.50
其他2.925.054.11
合计437.81182.16154.61
(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154.61 万元、182.16 万元和 437.81 万元,主要系政府补助及违约赔偿收入,金额较小,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3. 营业外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对外捐赠---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37.31-0.64
罚款支出7.3210.532.11
违约赔偿支出40.07-2.12
其他1.4629.632.03
合计86.1640.166.91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6.91 万元、40.16 万元和 86.16 万元,主要包括罚款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违约赔偿支出等,总体金额较小。

4. 所得税费用情况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3,402.083,534.152,101.96
递延所得税费用-278.37-399.15-140.54
合计3,123.723,135.001,961.42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润总额26,127.9123,814.9116,140.07
按适用税率 计算的所得3,919.193,572.242,421.01
税费用
部分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7.66-29.20-135.7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税收优惠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02.03232.54225.38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4.93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9.3049.9821.1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1,029.14-690.57-545.41
所得税费用3,123.723,135.001,961.42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得税费用金额分别为 1,961.42 万元、3,135.00 万元和 3,123.72 万元。

5. 其他披露事项
无。
6. 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 15,992.37 万元、23,672.92 万元和 25,776.26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4,178.65 万元、20,679.92 万元和 23,004.19 万元,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均保持稳定上升趋势,公司盈利能力有所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营业外收支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六) 研发投入分析

1. 研发投入构成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职工薪酬3,102.062,291.661,685.35
材料费3,177.502,107.461,678.70
检测认证费417.36353.72224.36
股份支付6.636.636.63
其他334.46306.26292.96
合计7,037.995,065.713,888.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463.123.16
原因、匹配性分析公司研发投入主要由职工薪酬和材料费用构成,具体分析参见本节"三、盈利情况分析"之"(四)主要费用情况分析"之"3.研发费用分析"之"(3)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多功能高载物的便携车载冰箱的研发--153.50
高可靠性、低成本低温除湿系统的研发--125.35
防结霜吊顶除湿机的研发--421.41
降噪减震吊顶除湿机的研发--419.90
调温节能型除湿机的研发--311.38
节能型除湿机冷凝器--359.54
(微通道)的研发
直流变频电机型除湿机的研发--429.99
穿墙式变频空调的研发--593.88
工业型工位移动空调的研发--466.35
紧凑型移动空调的研发--606.69
耐冲击、高稳定车用制冰装置的研发-213.73-
低能耗商用除湿机的研发-547.82-
湿度自适应节能型烟草烘干机的研发-412.52-
隐藏式整体厨房空调的研发-312.71-
抽屉式易拿取长途货车车载缓震冰箱的研发-243.20-
抗震动冷/热双功能车载冰箱的研发-222.88-
舒适降噪型移动空调的研发(双出风口)324.89193.73-
低能耗智能家用除湿机的研发-560.54-
低能耗直流驱动家用除湿机的研发-509.95-
铝管蒸发器除湿机的研发-371.97-
可移动式工业除湿机的研发-282.52-
耐低温变频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的研发-281.02-
无动力排湿果蔬烘干机的研发-309.26-
自密封翻盖式中大型货车车载冰箱的研发-238.31-
高能效工业专用工位空调的研发-365.55-
高适应性除湿机化霜装置的研发401.02--
高能效变频移动空调的研发345.31--
移动空调显示集成系统的研发483.81--
除湿机空气净化装置的研发258.27--
顶置自动进水技术除湿机的研发286.57--
新能源双联智控热泵冷暖机的研发419.75--
智能变频除湿机的研发273.03--
五恒除湿机的研发328.60--
静音型移动空调的研发454.71--
宽电压技术工商业除湿机的研发246.40--
智能水位自检测除湿机的研发242.48--
易拿取多功能扶手箱冰箱的研发270.80--
组合式多风道工位空调的研发199.69--
不结垢热泵热水机的研发366.22--
储能直喷式融霜装置的研发306.13--
储能行业专用除湿机的研发335.69--
高适配免拆卸烟草热泵烘干机的研发365.87--
无水自动除尘粮食烘干机的研发283.43--
低成本管路热泵采暖机的研发300.91--
冷热双模式车载冰箱的研发174.56--
迷你式车载冰箱的研发124.98--
背包式半导体便携冰箱的研发146.85--
半导体保温箱的研发98.01--
合计7,037.995,065.713,888.00

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德业股份(%)4.604.905.83
欧圣电气(%)3.114.515.53
美的集团(%)3.903.993.92
海信家电(%)3.913.723.25
格力电器(%)3.793.653.32
平均数(%)3.864.154.37
发行人(%)3.463.123.1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处在同行业可比公司合理范围内,不存在较大差异;2025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率上升,主要系公司业务发展良好,公司不断加大人员及各项投入以开发新产品、新技术。2025 年,公司年均研发人员数量增长至 145.25 人,较 2024 年增长 27.97%,因此研发费用增长较多。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

5. 研发投入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研发投入与费用一致。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 3,888.00 万元、5.065.71 万元和 7,037.99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16%、3.12%和 3.46%,公司深耕空气调节设备领域,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新产品,推动技术升级,提高工艺技术优势,公司研发投入与业务发展相匹配。

(七) 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1.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50.67324.19207.70
合计250.67324.19207.7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207.70 万元、324.19 万元和 250.67 万元,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远期外汇合约交易产生。

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115.14-163.9841.73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2.63-176.7841.73
交易性金融负债--226.06-
合计115.14-390.0441.7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 41.73 万元、-390.04 万元及 115.14 万元,主要系公司通过签订远期外汇合约以规避汇率风险,形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政府补助711.58408.20303.35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7.388.542.43
合计718.96416.74305.79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收益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其金额分别为 303.35 万元、408.20 万元和711.58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比例较小,公司对政府补助不存在依赖。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金额均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政府补助相关收益的列报情况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有关规定。

4.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611.02-1,507.73-1,102.17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76.90-1.4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4.7612.01-51.05
合计-1,712.69-1,497.13-1,153.2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由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构成,金额变动主要受应收账款规模及账龄变动影响。

5.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新收入准则适用)-1,463.22-1,144.63-544.96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42.29--
合计-1,505.50-1,144.63-544.9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资产减值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政策谨慎、合理,已足额计提减值准备。

6.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持有待售处置组处置收益---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38.42-0.44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1.35
---
合计-38.42--0.91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3 年度,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报废车辆收益 0.44 万元,及一笔租赁损失-1.35 万元。2025年度,公司资产处置损失主要系当年度出售一条自动涂装生产线。

7. 其他披露事项
无。

四、 现金流量分析

(一)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8,901.83144,389.90116,092.72
收到的税费返还9,897.978,686.384,106.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07.592,403.102,016.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1,507.40155,479.38122,216.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2,697.35103,761.0676,078.1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1,278.0515,796.3712,142.41
支付的各项税费6,194.922,880.023,316.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440.299,337.957,278.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3,610.61131,775.4098,814.97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122,216.10 万元、155,479.38 万元和 191,507.40 万元,其变动与公司营业收入整体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得到的现金,与公司实际业务相符。

202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较多,主要系:

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上述项目均随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并结合产品季节性特征、采购与生产周期等因素相应自然增长,整体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上年增长约51,835.21 万元,采购付现比从上年的 87.72%增长至本年的 94.82%;

②支付的各项税费增长:2025 年度,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由上年的 2,880.02 万元增长至6,194.92 万元,增长金额 3,314.91 万元,主要系所得税缴纳大幅增加所致;一方面,2024 年度公司利润大幅增长,相应在 2025 年汇算清缴期间进行汇算清缴;另一方面,2025 年度经营业绩持续向好,当期预缴企业所得税亦同步增加,共同导致税费支出较上年显著上升;

③预收账款减少:公司外销业务旺季集中于 12 月至次年春节前,结合生产及发货周期,通常向客户预收 15%-30%货款。2026 年春节较上年推迟 19 天,旺季预收节奏相应后移;

④应收账款增长:公司当年度销售额大幅上升,带动应收账款余额上升较大,同时,当年度车载冰箱、空气源热泵销售占比上升且下半年销售较多,部分款项年末时尚未达到结算收款期。

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政府补助987.12413.21518.4
利息收入1,289.901,240.62887.44
暂收款361.73502.36499.18
经营租赁收入13.2456.21104.82
其他55.61190.77.04
合计2,707.592,403.102,016.8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 2,016.88 万元、2,403.10 万元和2,707.59 万元,主要由政府补助及利息收入构成。

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暂付款410.59442.76256.53
研发费3,825.392,575.262,054.18
宣传推广费204.96245.6082.57
销售佣金2,414.88585.91578.20
服务费1,094.46946.601,232.94
业务招待费882.39488.70307.78
差旅费1,203.52954.02340.34
展览费274.62473.48263.53
中介及咨询服务费749.83727.90528.06
其他2,379.651,897.711,633.99
合计13,440.299,337.957,278.11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 7,278.11 万元、9,337.95 万元和13,440.29 万元,主要包括研发费、服务费、差旅费及佣金。

4.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匹配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净利润23,004.1920,679.9214,178.65
加:资产减值准备1,505.501,144.63544.96
信用减值损失1,712.691,497.13570.0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3,456.132,566.302,464.78
使用权资产折旧45.9419.0820.57
无形资产摊销244.22237.84199.6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54.34156.0076.8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8.42-0.9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7.31-0.6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5.14390.04-41.7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62.48-719.74-1,382.94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50.67-324.19-207.7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78.37-399.15-140.5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117.65-16,018.80-2,145.3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3,668.06-19,532.01-13,936.4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9,624.6433,866.1623,057.92
其他140.79140.79140.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96.7923,703.9923,401.13
5. 其他披露事项
无。
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23,401.13 万元、23,703.99 万元和 7,896.79万元,与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受经营性应收、应付以及存货项目变动影响。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合理,报告期内所有大额现金流量变动项目的内容、发生额与实际业务的发生相符,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公司销售回款情况与现金流情况较好。

(二)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931.7334,194.113,964.9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36.12-0.8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67.8534,202.113,965.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584.9411,463.066,322.08
投资支付的现金6,546.6337,218.943,757.2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131.5748,682.0110,079.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63.72-14,479.89-6,113.5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113.50 万元、-14,479.89 万元和- 3,063.72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不断投入资金购建厂房设备等导致。

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收回往来款-8.00-
合计-8.00-

单位:万元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4年度,公司收回一笔往来款,系报告期前资金拆借款收回。
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披露事项

(1)收到的重要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性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理财产品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931.7333,985.093,833.93
远期外汇合约收益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9.02131.00

(2)支付的重要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性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理财产品投资支付的现金6,546.6337,218.943,757.24
5.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无。

(三)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25.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511.0011,862.635,500.5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72.0050.006,53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483.0011,912.6312,255.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598.6310,290.509,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52.31110.0691.4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1.493,493.23301.0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962.4413,893.799,392.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79.44-1,981.162,863.0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863.02 万元、-1,981.16 万元及-2,479.44万元。

其中,2024 年筹资产生的现金净额为负,主要系当年偿还债务支付现金 10,290.50 万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93.23 万元;2025 年筹资产生的现金净额为负,主要系当年偿还债务支付现金 11,598.63 万元、分配股利 3,352.31 万元及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1.49万元。

2.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收到企业间借款资金-50.00530.00
收到受限货币资金4,972.00-6,000.00
合计4,972.0050.006,53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6,530.00万元、50.00万元及4,972.00万元,其中 2023 年度收到受限货币资金系 2022 年用于质押的定期存款,2025 年度收到受限货币资金系定期存单质押解除。

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11.4921.2321.06
支付受限货币资金2,000.002,972.00-
归还企业间借款资金-500.00280.00
合计2,011.493,493.23301.0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024 年及 2025 年,公司支付受限货币资金系用于定期存单质押。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

5.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四、现金流量分析”之“(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之“1.筹资活动

现金流量情况”。

五、 资本性支出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是购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出,包括新购买的土地,新建的房屋建筑物和新增的机器设备等。

六、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9%、6%、5%13%、9%、6%、5%13%、9%、6%、5%
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免抵税额与应缴纳流转税税额合计额3%3%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7%、5%7%、5%7%、5%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15%、20%、25%15%、20%、25%15%、20%、25%
地方教育费附加免抵税额与应缴纳流转税税额合计额2%2%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5%15%15%
杭州松井电器有限公司25%25%25%
云南匠圆科技有限公司20%,实际5%20%,实际5%20%,实际5%
深圳市赫玛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20%,实际5%20%,实际5%20%,实际5%
杭州松井智家电器有限公司20%,实际5%//
OULUN HOLDINGS PTE.LIMITED17%//
OULUN INTERNATIONAL ELECTRIC (THAILAND) CO., LTD20%//

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二)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批准的编号为GR202133000488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21 年度起至 2023 年三年内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批准的编号为GR202433004049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24 年起至 2026 年三年内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子公司云南匠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赫玛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松井智家电器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为小型微利企业。2023 年度,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4 年度,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5 年度,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 5%。

(三) 其他披露事项

无。

七、 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

(一) 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单位:元

期间/时点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原政策下的账面价值新政策下的账面价值影响金额
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无需审批对报表科目无影响---
2024年《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无需审批对报表科目无影响---
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无需审批对报表科目无影响---

具体情况及说明:

(1)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6)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活用 不活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三) 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期间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023年度详见本表格后续具体情况及说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表格后续具体情况及说明
2025年1-6月详见本表格后续具体情况及说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表格后续具体情况及说明
具体情况及说明:
(1)公司对2023年度涉及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将远期外汇合约期末的公允价值调整入账,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并以净额抵销后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将远期外汇合约实际交割收益从财务费用重分类至投资收益;2因采购返利分摊调整存货余额、应付账款、营业成本;因成本核算差异调整存货余额、营业成本;并重新厘定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3根据期末存货调整相应调整存货跌价准备、资产减值损失,并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4根据人员性质将薪酬在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等损益科目间进行重分类;5将研发废料冲减研发费用,根据调整后研发费用重新厘定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6根据重新厘定的净利润,重新计提法定盈余公积;7因远期外汇合约实际交割收益,对现金流量表项目进行差错更正,调整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
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1,767,815.291,767,815.29
存货205,635,239.84-3,923,317.59201,711,922.25
递延所得税资产8,137,888.56-261,872.097,876,016.47
资产总计1,197,371,326.10-2,417,374.391,194,953,951.71
应付账款188,688,435.86-595,212.42188,093,223.44
应交税费22,920,414.44-116,682.3222,803,732.12
负债合计717,095,241.90-711,894.74716,383,347.16
盈余公积23,575,904.14113,103.7823,689,007.92
未分配利润162,687,839.38-1,818,583.43160,869,255.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74,095,146.87-1,705,479.65472,389,667.22
所有者权益合计480,276,084.20-1,705,479.65478,570,604.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97,371,326.10-2,417,374.391,194,953,951.71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1,232,567,574.68-746,404.031,231,821,170.65
营业成本934,832,826.80-738,692.56934,094,134.24
销售费用68,672,757.6143,614.9768,716,372.58
管理费用37,575,940.55-2,826,882.3634,749,058.19
研发费用40,082,571.38-1,202,616.3038,879,955.08
财务费用-24,653,681.801,310,000.00-23,343,681.80
投资收益766,993.911,310,000.002,076,993.9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17,318.76417,318.76
资产减值损失-5,586,667.00137,082.74-5,449,584.26
所得税费用18,753,923.98860,278.5019,614,202.48
净利润138,114,227.123,672,295.22141,786,522.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006,580.483,672,295.22139,678,875.70
综合收益总额138,114,227.123,672,295.22141,786,522.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36,006,580.483,672,295.22139,678,875.70
3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8,339,345.691,310,000.0039,649,345.6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6,093,434.07-1,310,000.0014,783,434.07
(2)公司对2025年1-6月涉及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部分营业收入按交易实质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调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对预收货款挂账进行重分类,调整应收账款、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3根据调整后应收账款调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信用减值损失;

②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④根据调整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①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应收账款352,980,764.59-4,378,159.33348,602,605.26
递延所得税资产14,574,584.98-74,519.3214,500,065.66
资产总计1,983,042,186.15-4,452,678.651,978,589,507.50
合同负债65,687,878.72-4,672,359.6061,015,519.12
其他流动负债19,613,603.16-202,595.2419,411,007.92
负债合计1,178,876,727.81-4,874,954.841,174,001,772.97
未分配利润483,216,144.62422,276.19483,638,420.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99,959,440.09422,276.19800,381,716.28
所有者权益合计804,165,458.34422,276.19804,587,734.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983,042,186.15-4,452,678.651,978,589,507.50

单位:元

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1,246,534,375.49-4,264,484.631,242,269,890.86
营业成本937,752,515.28-4,264,484.63933,488,030.65
信用减值损失-16,375,079.68496,795.51-15,878,284.17
所得税费用21,042,194.9074,519.3221,116,714.22
净利润148,843,773.66422,276.19149,266,049.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590,153.08422,276.19150,012,429.27
综合收益总额148,843,773.66422,276.19149,266,049.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49,590,153.08422,276.19150,012,429.27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和2023年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119,737.13-241.74119,495.40-0.20%
负债合计71,709.52-71.1971,638.33-0.10%
未分配利润16,268.78-181.8616,086.93-1.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7,409.51-170.5547,238.97-0.36%
少数股东权益618.09-618.09/
所有者权益合计48,027.61-170.5547,857.06-0.36%
营业收入123,256.76-74.64123,182.12-0.06%
净利润13,811.42367.2314,178.652.6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600.66367.2313,967.892.70%
少数股东损益210.76-210.76/
项目2025年6月30日和2025年半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198,304.22-445.27197,858.95-0.22%
负债合计117,887.67-487.50117,400.18-0.41%
未分配利润48,321.6142.2348,363.840.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9,995.9442.2380,038.170.05%
少数股东权益420.61-420.60/
所有者权益合计80,416.5542.2380,458.770.05%
营业收入124,653.44-426.45124,226.99-0.34%
净利润14,884.3842.2314,926.600.2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959.0242.2315,001.240.28%
少数股东损益-74.64--74.64/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适用 □不适用

1、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业务规模保持增长,且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客户结构稳定,主要供应商合作情况良好,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2、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1)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6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6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中期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818 号)。

根据《审阅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3月31日2025年3月31日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215,891.79191,576.7512.69%
负债总计121,080.98117,055.543.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94,350.2674,046.9327.42%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1-3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62,710.1052,653.6219.10%
营业利润6,779.576,585.942.94%
利润总额6,781.456,586.042.97%
净利润5,968.865,808.242.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96.885,829.202.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07.585,566.384.33%
(2)2026年1-6月业绩预测经初步测算,公司2026年度1-6月业绩预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1-6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132,400-146,300124,226.996.58%-17.77%
净利润15,100-16,70014,926.601.16%-11.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00-16,50014,614.311.95%-12.90%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计划、最新经营状况等情况,公司预计2026年度1-6月营业收入约为132,400.00万元至146,300.00万元,同比上升6.58%至17.77%;净利润约为15,100.00万元至16,700.00万元,同比上升1.16%至11.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14,900.00万元至16,500.00万元,同比上升1.95%至12.90%。上述2026年度1-6月财务数据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二) 重大期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滚存利润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 募集资金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安排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等议案,确定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后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于 2024 年12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等议案。

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决议,公司上市板块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变更为北京证券交易所并调整募集资金用途。

2026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对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

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根据股东会授权,前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进行了调整。根据股东会授权,前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9,000,000 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25%。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60万台除湿机及1.5万台空气源热泵项目45,942.0045,942.00
2年产3万台空气源热泵项目9,504.009,504.00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925.009,925.00
合计65,371.0065,371.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求,资金缺口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因经营需要资金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最终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将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募集资金的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四个部分,主要概括如下:

1、募集资金的存储: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时,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审慎开展多元化投资,且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定位。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3、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当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募投项目,对新的募投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确保募投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独立性及同业竞争情况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围绕主营业务,根据市场需求以及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现状与特点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导向,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 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一)年产 60 万台除湿机及 1.5 万台空气源热泵项目

1、项目简介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欧伦电气。项目总投资额为 45,942.00 万元,建设期为 24 个月。本项目计划通过新建厂房、优化生产布局、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招募人员以实现公司除湿机产品的产能扩充。本项目完全投产后将新增除湿机产能 60 万台,空气源热泵烘干机产能 1.5 万台。其中,鉴于除湿机与移动空调共用总装生产线,相关产线资源统一配置并统一核算产能,故新增 60 万台除湿机产能系两类产品合计产能。

本项目所生产空气源热泵产品为烘干机,与年产 3 万台空气源热泵项目生产的空气源热泵(采暖机、热水机)在产品类型、功率及核心参数、应用领域、产品定价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对比如下:

项目年产60万台除湿机及1.5万台空气源热泵项目生产的热泵项目产品年产3万台空气源热泵项目生产的热泵项目产品
产品类型以热泵烘干机为主,多为非标产品以热泵热水机、采暖机为主,多为家用标准化产品
应用领域适用于农副产品、海鲜等物料的生产加工家庭住宅、北方地区供暖(煤改电)、酒店与商业场所、农牧业养殖
典型产品图示
典型产品产品名称:热泵果蔬型烘干机产品型号:KB-45II-OJ/FT-H(室外机)/KYC-45II-OJ/FT-N(室内机)外形尺寸: $1522 \times 790 \times 1346mm/1738 \times 1060 \times 238mm$ 机组重量:310kg/55.1kg额定电压:380V/3N/50Hz产品名称:超低温直流变频冷暖热泵产品型号:OJ-DKCR-18AIBPA1机组外型尺寸: $1027 \times 430 \times 1395mm$ 净重:110kg额定电压:220V-50Hz额定制热/名义制冷功率:5.3/4.7kW
额定功率/低温功率:12.5kW/12.7kW
技术优势分析与传统烘干设备相比,空气源热泵具有高能效比、热量循环利用、环保无污染、精准控温控湿、自动化与智能化、安全可靠、安装灵活与长寿命等技术优势与传统采暖、热水设备相比,空气源热泵具有综合能效提升、精准控温与舒适性优化、超低温运行能力与稳定性、低噪音与长寿命设计、环保与安全特性等技术优势
对比总结该项目中生产的热泵产品以烘干机为主,多为非标定制化产品,产品体积较大、功率较高、单价较高该项目生产的热泵以采暖机、热水机为主,多为标准化产品,产品体积相对较小、功率较低、单价较低
烘干机与采暖机和热水机产品在装配工艺流程及检测环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共通性,可一定程度上实现柔性生产,公司可根据空气源热泵产品订单结构变化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灵活调整,实现烘干机与采暖机和热水机产品间的产能配置。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带动消费观念升级

近年来,全国经济稳定发展,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带动大众健康意识开始觉醒。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2024 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均呈稳定增长态势。

2018-2024国内生产总值及居民可支配收入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不断加强,人们更加重视日常身体健康的维护以及疾病的治疗,我国居民每年在医疗保健方面的支出也在不断上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 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8227 元,比上年名义增长 5.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5.1%。其中,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 2547 元,增长 3.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 9.0%。

居民健康意识提升以及消费能力的提升,带动了健康类产品的购买力,促进了健康消费观念的升级。其中,中产阶级群体崛起、新一代年轻群体创新的消费观念,也带动了消费者对生活品质的追求,让先进技术、生活理念更好地融入日常起居,引领健康家电产品便捷化、智能化、环

保化的发展趋势。

(2)项目有助于公司突破现有场地和产能瓶颈

公司成立以来,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以及快速的客户需求响应能力,实现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赢得了良好的业内口碑。随着除湿机出口需求的增长以及国内除湿机普及率的提升,公司订单急剧增加,其中家用除湿机产品销量快速增长。近年来,公司产能利用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生产压力持续加大。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需求。

近年来,公司通过扩大生产场地、增加设备、优化工艺流程等方式,不断提高产能以应对订单增长的需求,但随着除湿机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现有的场地、设备和人员已经难以支撑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地发展。综上,突破产能瓶颈,是公司亟需面对的现实问题。

本项目中,公司计划于自有土地上新建厂房,购置各类生产、装配和检测设备,并招募相应配套的劳动人员以扩大产能。项目完全投产后将新增除湿机产能 60 万台及空气源热泵 1.5 万台。项目达产后将助力公司突破产能瓶颈,为公司扩大销售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3)项目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各产品产线的工艺技术不断成熟,许多生产流程已经具备了工艺标准化和自动化生产的能力。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涨,提升生产自动化能力已成为国内制造业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效益的重要手段。

除湿机行业技术壁垒不高,但对于产品稳定性以及质量有较高要求。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除湿机产品的功能不断丰富。公司作为专业除湿机制造商,需要具备多品类、多型号的产品生产能力,这要求公司生产设备具备更强的智能化生产能力,也需要公司在订单处理、产线设计、库存管理等方面具备更强的统筹安排和管理能力。

本项目中,公司将新增包括全自动总装生产线、远程自动供冷媒系统、集中自动供料系统等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较高的加工设备,以及自动打包机、自动码垛机、自动物流提升机等生产辅助设备,进一步提升产线生产效率,实现降本增效。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除湿机未来市场需求广阔

近年来,全球除湿机行业保持稳定增长,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 Business Research Insights机构统计,2024 年全球除湿机市场规模约为 46.4 亿美元,到 2033 年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 75.1 亿美元,复合增长率 5.5%。

在除湿机海外需求持续向好的同时,受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以及除湿机厂商和品牌的大力宣传,国内除湿机销量也实现了小幅度增长。虽然除湿机在中国国内的起步比较早,但目前国内消费者对除湿机的认知度较低,发展速度与其他小家电相比还需要不断激发。根据产业在线数据,2024 年我国除湿机普及率为 5.7%,其中内陆地区仅为 4.5%,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我国消费潜力巨大,随着民众环境健康意识的提高,除湿机普及率的不断提升,除湿机行业在国内拥有极大的市场空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转变,国内除湿机市场有望得到高速发展。

除湿机行业的发展为公司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这也是公司立足现有主营业务,持续加大投入,扩大产能的决策依据。

(2)空气源热泵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近年来,我国空气源热泵的市场规模一直保持持续增长态势。随着“十四五”以来政府和市场对碳排放重视程度的日益提升,空气源热泵有望迎来进一步发展。

根据产业在线发布的《2025 年中国空气源热泵行业年度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空气源热泵行业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由 2021 年的 236.5 亿元上升至 2025 年的 283.4 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4.63%。2025 年受宏观经济波动、需求阶段性释放等因素影响,我国空气源热泵行业发展受阻,内外销合计市场规模达 283.4 亿元,同比小幅下滑 4.2%,其中得益于海外能源价格高企、碳中和政策推进及我国热泵产业链成熟的性价比优势,出口市场规模由 2024 年度的 46.7 亿元增长至 60.1 亿元。综合来看,2025 年整体空气源热泵行业负重承压,但是从长期国家政策的持续推进以及清洁供暖加速深化的趋势来看,未来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空气源热泵产业和市场的发展为公司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这也是公司立足现有主营业务,持续加大投入,扩大产能的决策依据。

(3)公司拥有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坚实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除湿机行业,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已形成了标准化的生产工艺流程,以及专业化的生产管理能力,可以满足多种型号、款式产品的生产需求。目前,公司已通过了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环境调节设备产品通过多项国内外产品测试和认证,包括我国的 CCC 认证、CRAA 产品认证、美国及加拿大 CSA 认证、日本 PSE 认证、韩国 KC 认证、韩国 CE 认证、德国 GS 认证、欧洲 CE 认证等。同时,公司拥有一支由专业技术人员组建的生产管理团队,在产线布局、工艺流程优化、成本控制、智能化改造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操作经验。此外,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为各产线配备了先进的检测仪器,严格把控生产流程中的各个环节,形成了强大的品控的能力。本项目拟生产的除湿机、空气源热泵,属于公司现有产品种类,公司丰富的生产经验以及强大的品控能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4、募投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关联度分析

本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深度调研市场的切实需求、充分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结合公司多年的行业经验和公司持续的创新性研究与开发,对现有产品的升级和完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功能范围,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产品、服务、品牌和管理资源优势,实现公司业务的整合及协同效应,切实增强公司抵抗市场变化风险的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高度关联,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商业模式,将会大大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5、项目投资金额概算
序号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
建设投资41,942.00
1工程费用35,958.00
1.1建筑工程费24,304.00
1.2设备购置费11,654.00
2其他工程费用4,186.00
3预备费1,798.00
铺底流动资金4,000.00
合计45,942.00
6、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

7、募投项目审批备案及环评情况

2023 年 6 月 25 日,该项目取得临平区发展改革局下发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306-330113-04-01-223961),该募投项目已备案。2023 年 5 月 11 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出具《关于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台除湿机及 1.5 万台空气源热泵项目出具豁免环评申请的复函》,发行人年产 60 万台除湿机及 1.5 万台空气源热泵项目为分割、焊接、组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可不办理环评手续。

8、项目进展和预计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具体实施计划如下:

项目T1T2
Q1Q2Q3Q4Q1Q2Q3Q4
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仪器、设备采购
设备安装调试
人员调动、招募及培训
项目试生产及验收
9、环保情况

(1)募投项目符合地方和国家环保要求情况

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采用的环境保护法规及标准为:

序号环境保护法规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7《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建设期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建设期间,主要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具体情况及治理措施如下:

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源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物主要大气污染物有废气和粉尘。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如柴油机等)和运输及施工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NOx、CO、烃类物等,此外,还有施工队伍因生活需要使用燃料而排放的废气等。粉尘主要来源于装修过程中材料在装卸、运输、堆放、施工及清运时产生的扬尘A、施工现场道路及使用频繁的裸露地面,应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形成制度,防止道路扬尘;B、袋装的水泥、白灰等小颗粒的材料,应在仓库内存放,若在室外存放时,应采取罐装或者加盖苫布;C、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搅拌站周围采用固定式档尘棚并用防尘网覆盖,防止灰尘污染;D、施工现场的垃圾渣要及时清理,并且区分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严禁随意抛散;E、设置围墙将工地与外界分隔开,并且在出入口处设置冲洗台和冲洗设施,同时设专人清洗车轮、车帮及清扫出入口卫生,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车辆运输时应该文明装卸
废水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及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A、施工现场必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施工机械冲洗废水不可任意随地漫流,应按规定的污废水排放去向排放;施工生活污水应
凝土养护、设备水压试验等产生的废水,这部分的废水含有一定的油污和泥沙。另外还有一部分建设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并汇入园区污水管道;B、施工中应注意场地清洁,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避免机油的跑冒滴漏,若出现滴漏应及时采取措施,油污经收集后进行处理;C、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的冲刷污染附近水体;D、工地临时厕所、化粪池应采取防渗漏措施,可采用水冲式厕所,蹲坑上加盖,并采取防蝇、灭蝇措施,防止污染水体和环境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和施工噪声A、应尽可能选用噪声强度低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维持其良好的运转状态。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B、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C、经噪声监测,对受施工噪声干扰严重的居民生活点,应考虑设置隔音屏障;D、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杜绝野蛮装卸,减少车辆鸣号,减少施工期不必要的人为噪声;E、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夜间严格控制强噪音作业,对砂轮切割机等强噪音设备,以隔音棚或者隔音罩封闭、遮挡,实现降噪。运营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体废弃物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对生活垃圾要进行专门分类收集,环卫所定期运往垃圾场进行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放,防止二次污染
②营运期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间,主要污染物包括粉尘、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具体情况及治理措施如下:
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源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物废气污染物主要有焊接烟尘、激光切割烟尘和食堂油烟废气A、焊接烟尘:收集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B、激光切割烟尘:收集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C、食堂油烟:由集气罩收集并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硅烷化废水A、生产废水:经新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即《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二级排放浓度限值后纳管;B、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送至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排放
噪声生产加工设备产生的噪声A、源头控制。在选用和购买设备时,尽可能选用噪声产生源强小且性能较好的先进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B、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布置远离厂区边界,加大噪声的衰减距离,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金属边角料、更换的滤芯、废机械润滑油、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A、金属边角料及更换的滤芯: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资源综合利用;B、废机械润滑油、废活性炭:妥善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作无害化安全处置;C、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10、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经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16.79%,高于基准收益率;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大于 0,该项目在财务上可以接受;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69 年(含建设期 2 年),项目能较快收回投资。

(二)年产 3 万台空气源热泵项目

1、项目简介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欧伦电气。项目总投资额为 9,504.00 万元,建设期为 12 个月。本项目公司计划通过优化生产布局、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招募人员以实现公司空气源热泵产品的产能扩充。本项目完全投产后将新增空气源热泵采暖机和热水机产能 3 万台。

本项目拟生产的空气源热泵产品与年产 60 万台除湿机及 1.5 万台空气源热泵项目生产的空气源热泵产品细分品类不一致,具体差异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运用情况”之“(一)年产 60 万台除湿机及 1.5 万台空气源热泵项目”之“1、项目简介”。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有助于公司突破现有场地和产能瓶颈

公司成立以来,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以及快速的客户需求响应能力,实现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赢得了良好的业内口碑。公司在产品研发端已经完成了良好的技术储备并开发了较为完备的产品系列,报告期内,公司热泵产品的销售收入及占比逐年增加。

公司在空气源热泵领域内的产品布局已经基本完成,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张,尤其是不同产品系列的销售量持续放大,部分产品系列共线生产将明显降低生产效率,现有的场地、设备和人员已经难以支撑公司持续发展。综上,突破产能瓶颈,是公司亟需面对的现实问题。

本项目中,公司计划于自有厂房内投入建设,购置各类生产、装配和检测设备,并招募相应配套的劳动人员以扩大产能。项目完全投产后将新增空气源热泵产能 3 万台。项目达产后将助力公司突破产能瓶颈,为公司扩大销售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2)项目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各产品产线的工艺技术不断成熟,许多生产流程已经具备了工艺标准化和自动化生产的能力。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涨,提升生产自动化能力已成为国内制造业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效益的重要手段。公司立志于成为国内空气源热泵的行业领先企业,需要具备多品类、多型号的产品生产能力,这要求公司生产设备具备更强的智能化生产能力,也需要公司在订单处理、产线设计、库存管理等方面具备更强的统筹安排和管理能力。本项目中,公司将新增包括全自动总装生产线、远程自动供冷媒系统、集中自动供料系统等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较高的加工设备,以及自动打包机、自动码垛机、自动物流提升机等生产辅助设备,进一步提升产线生产效率,实现降本增效。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空气源热泵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中国政府对散煤燃烧产生的环境污染及改善大气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通过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冬季清洁取暖需求也显得越来越重要。而高温空气源热泵具备运行成本低、节能环保、安全等多重优势,目前已被广泛应用于热水市场、采暖市场等多个领域,近年来中国相关部门也颁布了一系列政策促进其发展。另一方面,政府为提振经济,促进消费,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以旧换新。双重政策影响下,空气源热泵行业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根据产业在线发布的《2025 年中国空气源热泵行业年度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空气源热泵行业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由 2021 年的 236.5 亿元上升至 2025 年的 283.4 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4.63%。2025 年受宏观经济波动、需求阶段性释放等因素影响,我国空气源热泵行业发展受阻,内外销合计市场规模达 283.4 亿元,同比小幅下滑 4.2%,其中得益于海外能源价格高企、碳中和政策推进及我国热泵产业链成熟的性价比优势,出口市场规模由 2024 年度的 46.7 亿元增长至 60.1 亿元。综合来看,2025 年整体空气源热泵行业负重承压,但是从长期国家政策的持续推进以及清洁供暖加速深化的趋势来看,未来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空气源热泵产业和市场的发展为公司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这也是公司立足现有主营业务,持续加大投入,扩大产能的决策依据。

(2)公司拥有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坚实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环境调节设备行业,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已形成了标准化的生产工艺流程,以及专业化的生产管理能力,可以满足多种型号、款式产品的生产需求。目前已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通过了 ISO9001 和 ISO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公司环境调节设备产品通过多项国内外产品测试和认证,如我国的 CCC 认证、CRAA 产品认证、美国及加拿大 CSA 认证、日本 PSE 认证、韩国 KC 认证、韩国 CE 认证、德国 GS 认证、欧洲 CE 认证等,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公司拥有一支由专业技术人员组建的生产管理团队,在产线布局、工艺流程优化、成本控制、智能化改造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操作经验。本项目拟生产的空气源热泵已经实现批量销售,公司丰富的生产经验以及强大的品控能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4、募投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关联度分析

本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深度调研市场的切实需求、充分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结合公司多年的行业经验和公司持续的创新性研究与开发,对现有产品的升级和完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功能范围,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产品、服务、品牌和管理资源优势,实现公司业务的整合及协同效应,切实增强公司抵抗市场变化风险的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高度关联,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商业模式,将会大大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5、项目投资金额概算
序号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
建设投资8,369.00
1设备购置费7,970.00
2预备费399.00
铺底流动资金1,135.00
合计9,504.00
6、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

7、募投项目审批备案及环评情况

2025 年 3 月 19 日,该项目取得临平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下发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503-330113-07-02-114538),该募投项目已备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规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公司向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提出豁免环评申请。2025 年 4 月 22 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批复本项目属于环评豁免项目。

8、项目进展和预计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具体实施计划如下:

项目123456789101112
厂房装修
设备采购
设备安装调试
人员招募及培训
项目试生产及验收
9、环保情况

(1)募投项目符合地方和国家环保要求情况

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采用的环境保护法规及标准为:

序号环境保护法规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7《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建设期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建设期间,主要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具体情况及治理措施如下:

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源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物主要大气污染物有废气和粉尘。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如柴油机等)和运输及施工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NOx、CO、烃类物等,此外,还有施工队伍因生活需要使用燃料而排放的废气等。粉尘主要来源于装修过程中材料在装卸、运输、堆放、施工及清运时产生的扬尘A、施工现场道路及使用频繁的裸露地面,应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形成制度,防止道路扬尘;B、袋装的水泥、白灰等小颗粒的材料,应在仓库内存放,若在室外存放时,应采取罐装或者加盖苫布;C、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搅拌站周围采用固定式档尘棚并用防尘网覆盖,防止灰尘污染;D、施工现场的垃圾渣要及时清理,并且区分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严禁随意抛散;E、设置围墙将工地与外界分隔开,并且在出入口处设置冲洗台和冲洗设施,同时设专人清洗车轮、车帮及清扫出入口卫生,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车辆运输时应该文明装卸
废水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及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设备水压试验等产生的废水,这部分的废水含有一定的油污和泥沙。另外还有一部分建设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A、施工现场必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施工机械冲洗废水不可任意随地漫流,应按规定的污废水排放去向排放;施工生活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并汇入园区污水管道;B、施工中应注意场地清洁,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避免机油的跑冒滴漏,若出现滴漏应及时采取措施,油污经收集后进行处理;C、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
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的冲刷污染附近水体;D、工地临时厕所、化粪池应采取防渗漏措施,可采用水冲式厕所,蹲坑上加盖,并采取防蝇、灭蝇措施,防止污染水体和环境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和施工噪声A、应尽可能选用噪声强度低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维持其良好的运转状态。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B、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C、经噪声监测,对受施工噪声干扰严重的居民生活点,应考虑设置隔音屏障;D、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杜绝野蛮装卸,减少车辆鸣号,减少施工期不必要的人为噪声;E、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夜间严格控制强噪音作业,对砂轮切割机等强噪音设备,以隔音棚或者隔音罩封闭、遮挡,实现降噪。运营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体废弃物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对生活垃圾要进行专门分类收集,环卫所定期运往垃圾场进行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放,防止二次污染
②营运期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间,主要污染物包括粉尘、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具体情况及治理措施如下:
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源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物废气污染物主要有焊接烟尘、激光切割烟尘和食堂油烟废气A、焊接烟尘:收集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B、激光切割烟尘:收集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C、食堂油烟:由集气罩收集并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硅烷化废水A、生产废水:经新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即《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二级排放浓度限值后纳管;B、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送至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排放
噪声生产加工设备产生的噪声A、源头控制。在选用和购买设备时,尽可能选用噪声产生源强小且性能较好的先进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B、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布置远离厂区边界,加大噪声的衰减距离,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金属边角料、更换的滤芯、废机械润滑油、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A、金属边角料及更换的滤芯: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资源综合利用;B、废机械润滑油、废活性炭:妥善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作无害化安全处置;C、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10、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经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16.35%,高于基准收益率;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大于 0,该项目在财务上可以接受;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72 年(含建设期 1 年),项目能较快收回投资。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简介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欧伦电气,项目总投资额为 9,925 万元,建设期为 24 个月。本项目投入建设内容为场地装修费用、软硬件设备购置及研发支出,主要服务于商用空气源热泵智能化应用、商用环境电器优化升级、降噪减震技术、低温化霜技术、结构优化技术等研发课题。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系统化科研培训助力公司拓展技术人员储备

环境电器行业在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的过程中,普遍遇到多专业复合人才匮乏的难题。若公司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无法得到提高,公司产品迭代和生产工艺改进速度会受到一定影响,无法及时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从而落后于市场。为了提升环境电器相关的研发和工艺水平,公司将通过规模化、系统化的人才培训体系对引进人才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水平,打造人才储备池,助力公司长久的可持续发展。其次,通过内部培训提拔的技术人员,往往具备更高的企业归属感,有望提升公司未来人才留存率,保持研发团队的稳定性,降低人才培养成本。

(2)改善研发环境满足产品开发需求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活工作环境中的温度、湿度、PM2.5 含量有了一定的要求,除湿机也逐步进入人们的生活,另一方面,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也不断升级,需求也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趋势,消费者对除湿机产品的低噪音、多功能以及健康环保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公司研发场地、设备有限,限制了公司研发团队的扩张和创新能力的提高。随着消费者对更加节能环保、智能化的除湿机产品需求的不断提升,公司需要招募优秀的研发人员、完善场地及软硬件配置,不断地进行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以领先市场日益加快的产品迭代速度。公司计划在本项目中,通过建设研发场地、采购研发实验设备和相应软件,打造先进的独立实验室,创造优质的研发环境。此外,公司还将持续引进高端研发人才(如:结构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系统工程师和验证工程师等),丰富公司研发队伍,进一步提升公司自主研发和产品验证能力。

(3)吸引优秀研发人才保持公司持续创新能力

研发人才是公司技术创新的基础,也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主要体现之一。面对不断升级的市场需求,公司需要保持较强的研发创新以及产品设计能力,在有限时间内快速反应,设计研发出适合市场的产品。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以及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行业竞争环境的日益加剧,公司必须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维持行业内较强的研发设计水平。本项目中,公司计划通过改造研发场地、采购先进研发设备,打造良好的技术研发环境,将研发中心打造为行业领先的环境电器科研基地,建立提供良好人才培养机制的专业化科研工作站。本项目的实施将优化工作环境、提升研发软硬件配置、扩充研发团队,有助于吸引专业技术人才的加入,进而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及技术水平提供人才保障,持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政策大力支持环境电器行业科技创新

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倡导社会节约能源,发展绿色消费体系,推广绿色低碳标识产品。家电设备作为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事物,是居民能源消耗第二大来源,约 30%居民碳排放来自于家用电器,其存在绿色低碳化转型的迫切需求。随之,环境电器作为新型绿色节能电器,从传统电器中脱颖而出。2022 年 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两部门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明确指出,要提升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推广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蓄热电锅炉等新型电采暖设备。2024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2024—2025 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要求推进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等更新升级,加快建筑节能改造,并明确提出改造目标。到 2025 年底,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较 2023 年增长 2 亿平方米以上,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率分别提高 30%、20%;在运工商业制冷设备、家用制冷设备、通用照明设备中的高效节能产品占比分别达到 40%、60%、50%。受益于政府政策的鼓励,公司作为环境调节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企业,可基于原先在环境调节领域内的核心技术能力,不断地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增加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拓宽环境电器产品矩阵,积极助力我国“绿色”、“低碳”政策。

(2)公司已有研发技术积累和应用领域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公司十多年来深耕环境调节领域,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通过产品的高效迭代、技术能力的持续升级构筑全方位的竞争优势。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有省级企业技术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和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同时,公司投资建设了行业内先进的焓差实验室、噪音实验室、工况实验室等,为公司自主研发和产品检测提供了坚实保障。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专利 368 项(发明专利 17 项),软件著作权 25 项。此外,公司还牵头起草了《除湿机》国家标准(GB/T19411-2024),参与起草了国家标准《厨房空调器》(GB/T46496-2025)《全新风除湿机》(GB/T20109-2025)两项、行业标准《空气源热泵烤烟房》《家用除湿机》《空气源热泵烤烟房烟叶调制技术规程》三项,以及团体标准《工业及类似用途除湿机》《商用除湿机》

《家用除湿机》《“领跑者”评价要求 除湿机》《热泵变频控制器全工况运行能效评价规范》五项。

在应用方面,公司凭借强大的设计能力以及非标定制能力,在国内外树立了诸多经典项目,参与了老挝南欧水电站、三峡水电站、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鸟巢、上海世博会、贵州苹果数据中心和杭州亚运会等重点工程项目。

综上所述,公司拥有专业化的研发团队、丰富的技术积累以及多个国家级重点应用项目经验,将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将针对消费者需求,在现有技术基础上不断加强研发,将技术能力推向行业领先,提升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增加核心竞争力。

(3)完善的研发体系为本项目提供有力支持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合计 173 人。公司以消费者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了一套系统化的研发体系,研发团队与公司营销、生产团队紧密沟通,了解最新的客户反馈及需求,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点。基于长期在环境电器领域的科研创新,公司现已掌握了空气净化、节能、降噪等核心技术。目前公司核心产品功能完善,产品节能效果、降噪效果、稳定性等较强,广受客户青睐。在公司现有研发体系的支持下,本项目将顺利实施。

4、募投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关联度分析

本项目总结公司以往研发设计、实验的经验,在以往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基础下,结合国家最新的环保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应对市场对产品创新需求不断提高的情况,对公司现有研发中心进行深化与扩充,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产品竞争力。该项目虽不直接产生效益,但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有效增强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

本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模式和商业模式,将会大大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5、项目投资金额概算

本项目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9,925.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
工程费用7,532.00
1场地装修费用2,560.00
2硬件设备购置费4,417.00
3软件购置费555.00
预备费377.00
研发费用2,016.00
1研发人员费用1,716.00
2研发项目费用300.00
合计9,925.00
6、项目选址情况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7、募投项目审批备案及环评情况2025年3月20日,该项目取得临平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下发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503-330113-07-02-738972),该募投项目已备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研究和试验发展中的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不纳入环评管理,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公司向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提出豁免环评申请。2025年4月22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批复本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8、项目进展和预计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具体实施计划如下:
项目T1T2
Q1Q2Q3Q4Q1Q2Q3Q4
场地装修
硬件、软件采购与安装
人员调动、招募
研发项目实施
9、环保情况本项目建设期间,主要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具体情况及治理措施如下:
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源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物项目在研发试验工序中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公司将废气通过机械吸风装置和集气罩收集,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过管道收集后必须经过风机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二级标准后,通过烟囱排放
废水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来源研发试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废水水质为COD:200~300mg/L,SS:100~150mg/L,石油类:10mg/L,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项目排水采用清污分流,分生产清洁下水及雨水排水系统和生产污水排放系统。清洁下水及雨水排入公司内的雨水排口,生产污水排入公司的隔油池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研发设备运营时产生的噪音根据实际检测数据,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噪声为55.8~59.3dB(A),夜间噪音为44.9~48.3dB(A),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噪音排放标准规定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产生噪音扰民问题
固体废弃物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研发试生产废料、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项目研发试生产废料主要成分为报废品、生产废水沉淀池中污泥、废包装材料、办公垃圾以及生活垃圾等。项目研发试生产废料收集后送往环境治理公司处理,不外排,生产废屑、残次品由专业公司回收,亦不外排。公司将在厂区内设置专门危废暂存库进行初步收集,建设标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收集完成后最终送专业公司处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将设立垃圾站,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清理
10、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的建设不直接产生利润,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拓展产品品类和应用领域,提高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公司开发新的产品,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三、 历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自新三板挂牌以来未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情况。

四、 其他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尚未盈利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二、 对外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六、 其他事项

无。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行人制订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中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人,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方式、内容、程序和要求,规定公司将通过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方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建立了信息披露的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等。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有助于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公司已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组织机构运行良好,经营管理运作规范,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信息披露制度。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

为方便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发行人与投资者关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发行人已建立如下沟通渠道:

投资者沟通部门证券事务部
投资者沟通负责人郑成福(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恒毅街22号1-8幢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9363380
联系传真0571-89363380
电子邮箱fangwenliang@chinaoulun.com

二、发行后的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等因素制订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股东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数额为含税金额。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用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五)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在同时满足如下具体条件时应当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无需审计);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

1、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利润分配方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股东投票机制,根据公司 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建立了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网络投票制等股东投票机制,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利。

(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二)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相关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决议指定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即视为出席。

(三)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机制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四)累积投票的相关机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

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

本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陈先勇、詹小英、郑成福、刘伟杰、谢志武、任家华、郭峻峰、王萍

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家华、王萍、谢志武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陈先勇、郑成福、张前文、黄名超

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seal 浙江歌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1019401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陈先勇

陈先勇

seal 浙江欧轮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3011310194012

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

陈先勇

______

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eal 浙江欧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3011310194012

2026年6月30日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许家麒

许家麒

保荐代表人: 徐 春

王梦茜

孙银

孙银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徐春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seal 国联民证券承销保荐有攀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保荐机

保荐机构董事长: 徐 春

徐春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0日

seal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名:

张明举张明举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seal 国联民美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seal 上海市天城律师事务多

负人:沈国

沈国权

经力师:

经办律师:

经办律师:朱一彦页朱彦颖

2026年6月30.日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如有)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如有)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无异议,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王会中 7

陶凌雪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1

杨志国

立信会师事务所事特殊普通合伙)

seal CERFED PUBLIC ACCOUN NTS LL 立信 会师事畅殊 (特殊普通合伙)

(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6月30日

七、 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声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定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一)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30—11:30;下午 1:30—3:30。

(二)查阅地点

1、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bse.cn/);

2、发行人: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恒毅街 22 号 1-8 幢

电话:0571-89363380

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电话:021-8050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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